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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明史·食货志》、《续通考》和《明神宗实录》卷220等著作相关记载,万历年间一条鞭法的要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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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各州县的赋税、徭役、岁贡等种种项目统一编排起来,总为一项征收(收银子)。过去赋税和徭役分别征派,现在合并征收。这样就化繁为简,使地方很难再乱出税费新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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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徭役方面,过去有里甲、均徭、杂泛3种。其中,里甲按户派,征银差时叫户银。均徭和杂泛按丁派,征银差时叫丁银。现在取消户银,并且把均徭和杂泛中的部分差役转入地亩承当(以每亩地出粮再折算成银子顶替),这叫做“量地计丁”,即派差役时,不光是盯着人头了,也把地作为替代因素。具体办法是,或丁六粮四(派在人丁身上的徭役占六成,由地亩出粮顶替占四成),或丁四粮六,或丁粮各半。这方面的变化,表明开始由对人税转入对物税,这是一个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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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论赋税还是徭役,一律改为征银(一说在苏州、杭州、嘉兴地区继续征收本色粮食供朝廷食用,其余一概征收折色银),以货币代替了实物和徭役。过去徭役有力差和银差,现在取消力差,都改为银差,这叫“一概征银”,或“计亩征银”。实物税改为货币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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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过去征收粮食由民间自己征收押送(即上面提到的粮长制、里甲制等),现在改为官收官解(押送),即把银子交给政府,由政府去开支,购买粮食,雇人服役。这一改,也避免了各地粮长贪污作弊等种种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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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的改革,简化了赋税徭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它的主旨是多占田者多交税(计亩征银),使赋税徭役的负担趋向合理,为以后清朝实行“摊丁入地”制度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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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的改革还有利于一部分人摆脱徭役束缚,获得人身自由。农民增加了打工的机会,经商的人对此更是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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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亩征银”是实行货币税,比唐代两税法又前进一步,更加贴近现代税制。但是,唐代两税法有固定的全国征收总额,即以大历十四年(779)收入总额为准,分派到各地执行,后来执行过程中虽有增加,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一条鞭法没有确定全国征收总额,这就给各地预留了“出口为是”的横派机会。这个问题直到清朝初年实行“摊丁入地”(又称“地丁合一”)税制才获得解决,康熙五十二年(1713)规定,依康熙五十年(1711)各地所报人丁数作为丁税的固定总额,“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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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实行一条鞭法之后,农民的实际负担并没有减轻,特别是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方,白银极为紧缺,因此导致了种种惨状,成为明末经济的一个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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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载,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之后,各地贯彻情况仍然有较大出入,有的地方仅仅把徭役项目合而为一;有的地方仅仅将赋税的项目合而为一,或者把徭役的一小部分算到赋税里边。各地征收管制办法也多有不同,有的地方表面说是一条鞭法,暗中还是实行粮长、里甲制度。尽管存在这些问题,一条鞭法仍然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大的赋役制度改革。没有张居正推动,这一项改革是无法在全国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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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山东郓城出土一块明代万历年间的石碑。石碑镌刻的文字说,县衙门临时修房子所用的资金和劳役,都是向农民征收和摊派的。石碑记载的事情是在推行一条鞭法之后,这说明,一条鞭法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古往今来,地方官员搞形式主义蒙骗中央政府的事,实在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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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拐点:中国历朝改革变法实录 改革者的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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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曾感叹:当明朝发明了诏狱和廷杖时,英国却早在明朝建立100多年前就颁布了《大宪章》,限制王权,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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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也没有逃脱明朝专制的局限,这方面最突出的事情,是在他的操纵下,万历七年(1579)正月下诏毁掉全国书院,约64处。他的理由是反对空谈,反对以讲学为名牟利。他在《答郑藩伯》这封信中说:“若今之谈学者,则利而已矣,乌足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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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的确是一个集中力量干大事、不尚争论、讲究实际的政治家,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书院,固然不足挂齿。但是,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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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万历三年(1575),张居正就砍杀教育。明朝学制,各府、州、县有府学、州学、县学。明初规定府学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宣德年间又有所增加。张居正下令整顿学政,规定:“大府不得过二十人,大州、县不得过十五人,如地方乏才,即四五名亦不为少。”砍了一半。在实际执行中,“督学官奉行太过,童生入学,有一州县仅录一人者。”这就太过分了。这一劣政,使张居正广受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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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一向有办书院的传统,上自达官贵人,下到布衣诸生,到处开办书院,召集学生门徒讲学。讲学的内容,或是先秦经典,或是宋明理学,或是阳明学说,或是评论时事。最著名的像万历三十二年(1604),罢官回家的顾宪成和他的弟弟顾允成以及高攀龙等人,在无锡东林书院讲学,议论朝政。另外像崇祯六年(1633),张溥、张采等人在苏州成立复社,切磋学问,批评权臣,有2000多青年学子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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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书院最让当局头疼的是议论朝政,这当然对独裁专制十分不利。因此,明代围绕书院问题多次发生激烈斗争。明代比宋代特别是北宋要专制得多,对书院也多次禁毁。嘉靖十六年(1537)、十七年(1538)就曾下令毁掉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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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著名的东林书院和复社的遭遇来看,到熹宗天启五年(1625),东林书院批评权奸的讲学活动引起大太监魏忠贤等人仇视,下诏毁掉天下书院。魏忠贤还罗织罪名,向全国公布了一个309人的《东林党人榜》,通缉追捕,致使一大批正直的官员和知识分子惨遭杀害,当东厂派人来到高攀龙家中时,高攀龙投水自杀。至于复社成员,后来有的被魏忠贤余党迫害致死,有的抗清殉难,清朝顺治九年(1652),复社被政府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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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居正时代,讲学诸子中最著名的是江西人何心隐(本名梁汝元)与福建人李贽。这两位学者都是王阳明学说的传人,先后在湖北孝感和麻城讲学。他们学问精深,特别是李贽,是中国历史上少见的大思想家。这二位在讲学中讥讽宋明理学,挑战传统社会秩序,评论当朝时事,被保守派视为“非圣无法”的异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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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嘉靖三十九年(1560),43岁的何心隐去北京访友时曾见过张居正,当时35岁的张居正还是翰林学士,二人话不投机,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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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当政之后,何心隐和李贽在讲学和著作中对张居正都有批评,尤其何心隐,更是直言不讳,指责张居正压制思想自由,迫害“异端”,打击不同意见的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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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学者侯外庐说何心隐是“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战士”,葛兆光则说何心隐“肯定人的存在价值和生活意义”,各种版本的中国哲学史也对何心隐给予了很高评价。但张居正不这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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