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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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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因朱源于蒙古语的观点,迦特梅尔以后一直代不乏人[8]。现代俄罗斯学者多认为它与蒙古语词inje有关。后者在元代文献中有“媵哲思”、“引者思”、“媵哲”等汉字音写的形式,译言从嫁、“从嫁民户”或陪嫁婢仆[9]。彼特鲁舍夫斯基写道,因朱一词最初在蒙古本土有两种含义,一指陪嫁,一指汗室的领地。吉洪诺夫实际上也把畏兀儿语文献中的因朱看作来源于蒙古词汇inje,尽管他认为该词在进入突厥语时其意义发生了变化。从俄译本转译过来的《史集》汉文本,选择inje在元代的汉语音写形式“媵哲”来回译波斯文原著中的īnjū,表明译者似乎也同意将inje、injū乃至inchü看作意义相等的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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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学者德福相当明确地主张,inje和inchü乃是发音相近、但颇不相同的两个词汇。对于这两个词在相关语言中的迁播衍变,他的见解可以简要地图示如下,其中的虚线和实线分别表示他带有猜测性的和比较可以肯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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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说:“波斯语的īnjū……更可能是来自于相当多的突厥语方言中都存在的inchü”。不过他对上述结论似乎还不敢十分肯定,其原因在于他误从海涅希对《元朝秘史》中的蒙古语词汇“奄出”(蒙古语emchü的汉字音写)的不太准确的转写enchü,遂将后者看作源于突厥语inchü的蒙古语里的外来词,因而还不敢绝对排除īnjū来源于实际上并不存在的这个蒙古语词enchü的可能性。另外,因为突厥方言中inchü亦多有嫁妆的意思,所以他认为它很可能像inje那样,起源于对汉语词汇“媵臣”或者“媵者”的音写(按此处亦系从海涅希说)[10]。由于语言材料的限制,inje和inchü是否源于汉语,或者它们是否同源词的问题,现在无由加以详论。但无论如何,在蒙元时代,它们并不被人们认为是不同语言中意义相等的对译词汇。秘史和《元史》都记载了成吉思汗将他的一个妃子亦巴合别吉连同她的injes一起赐给功臣怯台的情节。在叙述同一史事的波斯文《史集》中,用以对译injes的,并不是源于inchü的īnjū,而选用了另外一个突厥语借词īw ughlānān[11]。这个用例不仅表明īnjū其实并不是inje的波斯化形式,而且证明injes作为属于īw ughlānān身份的人们中间的一种,与īnjū一词所从出的突厥语词汇inchü并不等义。从这个意义上说起来,克劳逊认为inje的各种形式与inchü之间“不存在确实的词义学上的联系”的观点,或许更加接近事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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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所述,从词源学角度分析起来,西域文献中的因朱应该来源于突厥语,而与蒙古语无涉。然而,正如以下讨论将要表明的,在蒙元时代变得颇为引人注目的这个突厥语词、或者是来源于突厥语的波斯语词汇,它所代表的却是源自蒙古人的某种制度或其观念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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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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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因朱在波斯语中是一个源于突厥语的外来词,但它却是随同蒙古的征服而被引入波斯语的。吉洪诺夫相当肯定地指出,该词为波斯人所知晓,那是在蒙古入侵之后[13]。所以它也完全可能是代表了蒙古名物制度的符号。这在当时绝不是个别的现象,正如舒尔曼敏锐地指出过的:“这个时期波斯文史料中有关蒙古制度的外来词,绝大多数是突厥语词而不是蒙古语词。……当考虑到有关蒙古制度的那些词汇的词源学问题时,我们必须记住上述这个两重性:在东方使用的蒙古语的术语,多有它们相应的突厥语术语使用于西方”[14]。蒙古征服者和波斯—阿拉伯语居民双方,都觉得以突厥语为中介相互沟通较为便利,这无疑是此前阶段已有一系列突厥王朝确立于中亚的历史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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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用因朱来对译的那个蒙古语原词又是什么呢?依照拉施都丁提供的线索,要回答这个问题也许还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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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史集》的记载,在察合台后王八剌向伊利汗朝要求巴忒吉思草原时,阿巴哈答复说:“这个地方是由父亲转归于我的遗产[份额],是我们的因朱(īn mulk az pidar ba-man mayarāth rasid wa īnjū-yī māst)”[15]。在上面这段话里,因朱的意思,就是作为伊利汗的家族成员所分得的那一份产业[份额];广义地理解起来,它确是阿巴哈从其前辈那儿取得的某种遗产(mayarā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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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集》通过同位语形式间接地给予因朱的这个解释,很自然地令人联想起同时代蒙古语中的“忽必”(qubi)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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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这个词,在其最普遍的意义上适用于平等身份者之间的财产(例如作战虏获物,包括人口)分配观念;在家产分配的意义上,则有只应分予亲族成员的性质。在近代鄂尔多斯方言中,长大成婚的儿子在另立门户时带走的那份分割出来的家产(主要由牲畜构成),就叫做“奄出忽必”(emchü qubi,译言梯己分子),或者迳称奄出[16]。成吉思汗国家建立以后,对于按千户百户制度组织起来的蒙古编民的统治权,包括对固定给他们使用的游牧草场的支配权在内,正是像家产一样,在成吉思汗家族的成员之间实施分配的。《元朝秘史》记载这件事说,成吉思汗委托失吉忽秃忽划分全体编民,“普百姓行母行、咱的行、弟行、子每行忽必亦儿坚……分着与”[17]。这样的份民(qubi irgen)与份地,都称作忽必。成吉思汗原欲依照“弟的每忽必”分一份给义弟失吉忽秃忽。后者却拒绝说:“我的般晚生的弟,同共、齐等忽必怎生要”[18]?这件事清楚地表明,分民分地的对象,只限于大汗的直系亲属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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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蒙古观念,在蒙元时代西域文献,包括波斯语文献及畏兀儿语文献中都相当少见[19]。据此似乎就有理由推论,在西域应当存在着某一个用以对译该词的专名。这个专名,看来正是突厥语词inchü,以及经过突厥语的中介而进入波斯语的īnjū(injū)。近代突厥、蒙古方言中的某些证据,也有利于上述推论。吉尔吉斯方言中有enshi,译言儿子离开父亲时分到手上的牲畜及财物的份额。蒙古语卫拉特方言里有öntši,译言份额、遗产继承的份额[20]。这两个词大概都是从突厥语词inchü衍生而来的。它们的含义与蒙语忽必最一般的意思相当,足证忽必与因朱乃是不同语言中意义相似,因而可以对译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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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指出,只是到了蒙古时代,inchü才被赋予与蒙古语qubi相应的意思。学者们一般都认为,在8至10世纪塞语文献中以imjuwa、ijūwa,imjū等形式出现的突厥语借词,与后世出现的inchü是同一词汇。它的意思是部落联盟集团中属于首领家族或其个人的部族,乃至其他产业[21]。此种意义,与作为黄金家族各成员“份子”的产业这一层含义实在相当接近。inchü或许就是最先在这一层含义上被用以对译忽必,后来才由这一层含义在波斯语和突厥语中衍生出其他各种相关词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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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在inchü被用以对译蒙古语词忽必后,它原先的词意并没有全然消失。这一点也反映在波斯文献当中。《史集》提到,由诸异密们选送的子女及其伴当,组成了阿巴哈汗的īnjū。此处的īnjū,当是在突厥语词inchü原来的含义,即首领个人的诸色侍从的意义上被使用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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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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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因朱制度在西域的起源有一个被称为忽必的蒙古旧制背景,对西域文献中的因朱一词,恐怕就不能墨守过于笼统、单一的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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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彼特罗舍夫斯基等人指出的,因朱确实被用于指称伊利汗及其家族成员私人所有的地产,以及被束缚在这些地产上的依附劳动者。此种因朱地产的数量很大,不过它并不涵盖伊利汗朝的全部私有土地。毋宁说,它们与更一般意义上的私有地产、国有地产、以其收入供给宗教活动的瓦各夫地产等等一样,构成当时土地所有制的一个重要类别。波斯语文献有amlāk-i īnjū,译言因朱地产(amlāk系malk的复数,译言土地),亦即王室地产;man īnjū-yi tu am,译言“我是你的因朱领民”;dīwān-i īnjū,或者还有huqūmat-i īnjū,意谓管理因朱地产的部门[23]。恰恰是从这一类的因朱中,我们可以看到蒙古忽必观念在与波斯原有的王室土地所有制之间所发生的互相调适现象。这种现象,与忽必制度在华北汉地逐渐演变为中原王朝传统的“衣食租税”制度,道理颇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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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元代畏兀儿法律文书中出现的inchüler-din inchü borlugh-qa(译言“从因朱葡萄园方面的诸因朱领民中间”)的说法,可以知道这个时代突厥语中的inchü,亦指某种形式的土地所有制以及此种土地上的直接生产者。后者由于受因朱地产所有者的支配,原则上便不再承担国家征取的qalan、qurut、tüdün、qabin等等赋役[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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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畏兀儿文书中透露的有关因朱的消息过于零碎而稀少,使得想利用这些消息构勒出该地区因朱制度完整面貌的种种努力,都难免留下深文周纳的遗憾。吉洪诺夫主张畏兀儿地区的因朱即一般的封建所有制土地。他的依据有两条。其一,他断言蒙古的征服并没有改变畏兀儿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关系。其二则出于他对马洛夫、拉德洛夫所刊布的第14号畏兀儿语文书的释读与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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