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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祐七年还有一件事值得注意。七月,“回回太医进药曰打里牙,给钞十五万贯”。按波斯语taryāk(tiryāk)译言牛黄石、解毒剂,或者鸦片。元代回回药方中应已有以鸦片入方剂者。打里牙在这里是否指鸦片?如果确是鸦片,那么除了入药之用,元廷内是否已有吸食鸦片的风气?对这一点尚有深考的意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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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治二年答己、铁木迭儿之死,对英宗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时机。假如他不是那样偏执,那样狂躁,也许他可以对业已陷入涣散状态的太后余党先示宽恩,用释其疑,然后再找寻合适的机会各个击破。英宗非但没有这样做,反而自以为对立面已经完全瓦解,竟毫无节制地把郁积了几年的愤懑一齐发泄出来。太后一死,他就下令罢“徽政院断事官、江淮财赋之属六十余署”[61]。由于此举被迫赋闲而仇视当局者,不知几许人也。与此同时,一两年前案发但不克上闻的“诳取官币”案又被提了出来,其所惩治的对象更直接涉及太后集团的核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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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诳取官币”案的缘起,是浙民吴机(一作吴机孙)自谓宋高宗吴皇后为其族祖姑,愿以祖传的旧赐浙西汤沐田献朝。司徒刘夔上其事,又与铁木迭儿、铁失等串通,奏赐官币十二万五千锭偿其值,得逞后将这笔巨款暗中瓜分。待朝廷命专人“驰驿至浙西疆其田,则皆编户恒产。连数十万户,户有田皆当夺入官。浙西大骇”[62]。“新政”时复鞫此案,以田归原主;刘夔、囊加台坐死。因为铁木迭儿已不在世,遂仆其父祖碑,追夺其官爵、封赠制书;其子、宣政院使八里吉思似与案情没有直接牵连,也被处死[63]。他的另一个儿子锁南则被黜职。惟铁失得免于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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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失的妹妹是英宗皇后,所以他被时人认为与英宗“情过骨肉”。这是屠寄的一项重要发现[64]。因为只有这一事实,才能解释为什么铁失会像木华黎后人拜住一样,成为英宗最深信不疑的两个蒙古人之一。答己死后,英宗以拜住为中书右丞相,虚左丞相之位不授,表示对他信任之专。而后又以铁失独署御史大夫事,用意与专任拜住同。拜住兼领左、右钦察卫和宗仁卫事,铁失则兼领左、右阿速卫和忠翊卫事。军政权力这样高度集中,隐约反映出英宗身边堪受信用的蒙古人为数极少。这两个人,一个与英宗同样歆慕儒学,但迂阔而不谙世情;另一个虽然“妹为君配”,却同时又是权相铁木迭儿的“义子”[65],实际上是答己集团的一名核心成员。英宗曾因担心皇位不稳而杀死了自己的弟弟。但他居然又迷信裙带关系而对铁失毫无戒心,真有点令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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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失虽然事涉诳取官币案,但并没有因此而立即失宠。他独署御史大夫事,就发表在结案的两个月后。危机的高潮看来已经过去。可是形势在紧接着的几十天里又发生了新的转折。由于拜住等人把铁木迭儿的“过恶”一再陈述,英宗对这个死去已近一年的权臣的憎恶,竟会发展到不能自抑的程度。他决定再次整肃铁木迭儿的“奸党”。现在已很难知悉,铁失是否真被列入了即将受惩治的朝臣名单中。但是英宗喜怒无常的性格特点,肯定使铁失即使身为他的妻舅,仍感到安危莫测。至治三年八月,英宗从上都返回大都,途中驻跸南坡。铁失终于下决心孤注一掷,以所领阿速卫宿卫亲军为外应,先杀拜住,再入行幄刺杀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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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桥山泪成血”。英宗已经沿着挟忿用刑的轨道滑得过远,乃至招致杀身之祸。仁宗开始的儒治,也就随英宗之死而戛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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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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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英二朝的儒治,给元代政治留下若干不容忽视的成果。用驸马、疏族总兵朔漠,朝着割断镇北宗王与嗣君地位的传统联系走出一大步,因而开始削弱草原势力干预皇位继承和君权的压力。仁宗时编就、英宗朝颁定的《大元通制》,是元朝第一部具有法典性质的行政、刑事、民事等法规总集。科举制的推行则赋予这个王朝更多的正统性。理学也从那时起成为官方意识形态。元成宗以来官僚机构大幅度膨胀和升格的趋势有所抑制。御史台督察朝政的功能在儒治风气激发下显著加强。延祐经理的结果和英宗的“助役法”[66],也在部分地区发生一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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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看到,围绕儒治问题反复较量的双方,都不只是抽象地代表了某种政治理念而活动着的角色符号,却是同时夹缠着各自活生生的私欲、情感体验或性格特征等等个人因素,一齐卷入当日纷争中去的。所有这些个人因素都很具体地影响到有关过程的各个细节;但对较长时段的演变趋势来说,它们又往往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仁宗必须向太后集团妥协,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私念;英宗在反对派的两大头目死后仍夭折于危机的余波。在他们徇情退让或一意孤行的个人抉择背后,还有一个更基本的因素在支配着当时的形势发展:仅仅依靠儒治派所动员的儒家政治资源,尚不足以按其预期程度来改变当日制度体系及权力结构各部分之间的既有制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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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自1270年代后,始终以“大元”、“大蒙古国”的汉、蒙双重国号并用。列帝的纪年和庙号,也都是汉式、蒙古式两种规格并列行用[67]。怯薛不予官阶,而与宿卫亲军各司所守。这样两套符号体系长时期并行不衰,揭示出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大汗在他的蒙古同族中的角色,与他君临于汉族臣民的皇帝角色判然有别。大汗依草原旧制约束诸王、那颜的权威,远不如汉法中的专制君主那样大[68]元朝制度体系中“大汗—皇帝”的双重角色结构,使元政权与金、清等北族王朝相比,带有更多的贵族制色彩。尽管蒙古上层长期受汉文化影响而有“仁渐义摩”的可能性[69],他们对专制君主官僚制的感知和接受仍很难与儒家传统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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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体现在儒治时期诸多政令里的一个重要意图,正是用儒家的君臣名分去重新规范大汗和蒙古上层的相互关系。仁宗和英宗都没有亲劳鞍马的业绩,又不屑讲求“惟和”来加强自身及其政治主张的合法性与上层集团内部的认同感[70]。在这种情势下,儒家政治作为一种纯粹的外来资源,就很难在改塑蒙古内部关系方面取得多少实效。元仁宗因为别有所求,后来退到“待宗戚勋旧,始终以礼”的立场,从而避免了政治上的大变故。英宗锐气过盛,终于把差不多全部“迤南诸王大臣”都逼到与自己相对立的一边。《元史·英宗纪》开列出一长串参与南坡之变的宗王及高级官僚名单。《元史·泰定纪》更明确地说,当日“宗戚之中,能自拔逆党、尽忠朝廷者,惟有买奴”。因此,即使没有铁失弑宫的突发事件,对“新政”的结局恐怕也不容有太多的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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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内陆亚洲历史文化研究:韩儒林先生纪念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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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宗朝在形式上中书、尚书二省并设,实际上政柄全归尚书省,“中书之署,仅同闲局”(虞集:《曾益初〈小轩集〉序》,《道园学古录》卷34)。爱育黎拔力八达本来要将尚书省臣“尽按诛之”。因杨朵儿只之谏,才“特诛其尤者”脱虎脱、三宝奴等五人,忙哥帖木儿杖流海南。见《元史》卷179,《杨朵儿只传》;卷24,《仁宗纪》一。又据《高丽史》卷34,《忠宣王世家》二,当时还有“平章迷里不花”,以“三宝奴之傥”,见流于高丽乌安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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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欧阳玄:《曲阜重修宣圣庙碑》,《圭斋集》卷9;危素:《桧亭集序》,《危太朴文集》续集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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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惟和”一词见张伯淳《大德改元贺表》,《养蒙集》卷1。贺表说“惟和”的对象是“小民”和“下士”,当然只能是脱离实际的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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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马祖常:《赵思恭神道碑》,《石田集》卷12;刘敏中:《九事》,《中庵集》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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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溥从宽大”一语,见《至大改元诏》,《元史》卷22,《武宗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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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揭傒斯:《送程叔永南归序》,《揭傒斯集》卷8;张养浩:《上时政书》,《归田类稿》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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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前田直典:《元朝纸币的价值变动》,《元朝史的研究》,东京,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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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李则芬:《元史新讲》,台北,1978年,第3册,页347—366。扩大海运的收效至为显著,因为“河漕视陆运之费,省什三四,海道视陆运之费,省什七八”(丘浚:《大学衍义补》卷34,《漕挽之宜》下)。以铜钱与楮币相权行用也是可取之策,所以杨朵儿只曾以铜钱“未可遽废”谏仁宗(《元史》本传)。惟外任官改颁禄米的标准,远低于相同品秩的官员原来可以获得的职田租额,且又阻断了他们对职田租户的额外勒索,因而受到大部分官僚的强烈反对。见沈仁国:《元代的俸禄制度》,《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12、13辑合刊本(1989-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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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许有壬:《谨正堂记》,《至正集》卷36。又《元史》卷146,《耶律楚材传》记其政见曰:“兴一利不如除一害,多一事不如省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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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尚书省诸臣中,最受人痛恨的似为三宝奴。当时人在诗歌里骂他“受尽君恩弄尽权,富倾御府贵熏天”,“富贵转头成鬼扑,奸谀到死带奴颜”。见刘埙:《三宝奴伏诛》,《水云村泯稿》卷5;尹廷高:《三宝奴丞相故宅,今为法藏寺》,《玉井樵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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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见刘敏中:《皇庆改元岁奏议》引,《中庵集》卷15。姚燧所撰仁宗即位诏,见《国朝文类》卷9、《元典章》卷1、《元史》卷24。惟对附于诏文之后的“拯民急者”诸条画,诸书或略写或删削,未若刘敏中引述之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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