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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Bobo到了南宁,辗转做了几份工,做过玩具厂职工、餐馆服务员、钟点工,然后到了广州做美容技师,又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进了夜总会当起了小姐,年纪大了就出来当了发廊小姐。Bobo离开家乡后几年,阿静也出来了,她们都向往城市生活。有趣的是,两个人讲到目前的工作和状态,都用了“吃青春饭”来形容。Bobo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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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28岁了,其实做发廊的话这个年纪都已经太大了。所有女孩子都是二十二三岁的样子。夜总会要求还更高。我比起来的话就有经验一点咯。我现在就是吃青春饭嘛,也没办法的了。又不想在农村种地,过得那么穷。我也想穿得漂漂亮亮的,住得好一点。所以青春饭也是要吃的,趁现在还年轻,还能做得动,难道要等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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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叙述是关于贫困的第二种表述。美惠、阿静和Bobo没有明确谈及贫困和贫穷的体验,但她们都认为农村的生活方式不适合自己,都讲到要趁年轻出去尝试新的生活,希望有更多的社会接触和经验,而贫困阻隔了她们对外面世界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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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冲突:该存还是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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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和兰兰讲到农村生活的时候提到的是和父母两代人之间的冲突。两个女孩都爱花钱,喜欢买“各种小东西”,过得“时尚一点”。但当她们对城市生活方式的渴望具化并固化成仅仅是消费行为时,就不可避免地与持有不同意见的父母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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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和父母之间的不和不只是在因父母再婚重组家庭而引起的家庭矛盾上面,还在于大家不同的生活方式。她父母在贵州安顺当地做点小生意,家庭年收入能过万,相比起村子里年收入几千的人家来说条件还算好的,但小红主观上还是认为家里居住条件太差,比如,房子太小,小红形容“一楼放粮食杂物,乱七八糟的,二楼住人,四个人就很挤”,“冬天又冷又湿”,那时候家里还烧煤,“整个房子感觉黑乎乎的”,房间里“就一个灯泡,暗暗的,不过白天看起来更破烂”,家里没什么电器,“就一台彩电,一个冰箱,还有一辆摩托车”。她在家时常跟父母说家里太旧,住得不舒服,但父母说她不懂事,“太挑剔,不知道生活艰辛”。十来岁的时候跟朋友一起玩,她想问父母要零花钱买点零食和玩具,父母觉得不必要,没同意,小红就很生气,和他们顶嘴,还被妈妈打了一个耳光,说小孩子应该听话,不能乱花钱,“要想花钱先自己学会挣钱”。平常他们就经常因为这些小事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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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的时候小红交了个男友,男友有个堂姐在珠海做小姐。那年春节她回贵州,就去找自己的堂弟和小红玩,初十的时候是小红一个同学生日,他们打算一起去给她庆祝。小红想买件新衣服穿去参加生日会,就从继父抽屉里拿了100块钱,除了买衣服,她还买了一个电子表,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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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知怎的钱就用完了,觉得特别爽!但很快就害怕了,我继父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嘛,都不知道怎么跟他说,怕被骂嘛,肯定被骂的,因为这些东西他看起来肯定觉得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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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发现后果然大发雷霆。他责骂小红“败家”,也不应该在他不在家的时候不说一声就拿他的钱,说不加管教的话小红“以后偷东西都不知道”。一气之下他让小红“走开,不要在这个家再待下去了”,这让小红很伤心。她觉得继父伤了她的自尊心,而且“只是100块钱,就觉得很不可理解”。她觉得继父太凶,而妈妈又不闻不问,对于她要被赶出家门这件事好像没有太大的反应。小红期待妈妈能为她说说情,但妈妈什么都没说,而且也责怪她拿了爸爸的钱,“尽买些不顶使的东西”。小红觉得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和爸妈的完全不同,虽然他们花销节俭,但并未带来生活上的改善,没有因此变得更有钱,她觉得赚钱就是用来花的,“钱不去不来”,这种一味节省本身并没有太大意义。这时,男友的堂姐就劝小红跟她一起到广东去“做工”,说她这样待在家里没意思,还不如出去自己赚点钱,就可以过得更自由些。小红也认为自己这么年轻,应该出去试试看,赚自己的,花自己的。男友对她准备去广东做小姐没什么反应,没有出言挽留,小红觉得挺伤心的,这些都促使她下定决心出去,于是就跟他堂姐一起离开了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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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广东后大概一年的样子,小红被一个客人包养,七个月里赚了两万块钱,这令她感觉非常兴奋,再不久,更是有一个客人在一个半月里给了她5万多,这使她养成了大手笔花钱的习惯。开始的时候她跟男友的堂姐和另一个女孩一起租房,每个月的房租1000多块和每天的吃喝花销都是她负责,她们买衣服、买东西也都是她掏钱。结果5万块钱一下就用光了。她平时喜欢逛街,买衣服、化妆品,有时候还会去美容,在这方面花销不小,有时候寄一点钱回家。小红说自己是攒不了钱的,虽然后来生意不如以前容易,赚钱也越来越少了,有很多时候甚至吃了上顿就没下顿,但也改变不了她的用钱方式。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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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是积不住钱,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有钱了非要把它花完心里才舒服,存不到钱的,我从小就是存不到钱的。而且我又不贪心,有那几百块钱,够活,我就不会再出去……也许钱来得辛苦一点会珍惜很多。那时候给别人包起来 50000多块钱两个月一下子就花完了,一点都不心疼,掉了3000多块钱也不觉得心疼,如果是辛苦赚的肯定心疼的,自己一分一分赚的肯定不一样的。钱来得容易,去也容易。我现在花钱像流水,大手大脚一点,所以如果回家的话,肯定不习惯原来的生活了。始终那样的生活嘛,钱来得太容易了,那一下子转不过来,钱花完了,就又出来了。反正习惯了那样的生活,吃不了什么苦,也不知该做什么,反过来做其他的事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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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赚得多的时候花得就快,赚得少的时候就只得出去站街,有了钱就又不干了,所以小红一直都积攒不到钱,她“想有了几万块钱就不做”的愿望一直无法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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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兰的父母自她小时候起就在城里打工,他们年节时期回家的时候会带回一些家电,比如电饭煲、电扇、录音机、电视机等,她从小就体会过城市生活的便利与时尚。电饭煲是他们家第一个家电,就在买它的前三年他们家还穷得连电费几乎都交不起。父母外出打工三年,就改善了家里的条件,煮饭都用上了电,都自动了,兰兰觉得“不可思议”,她兴高采烈了好久。这个电饭煲从此激起了她对城市生活的好奇。又过了两年,父母买回了一台厨房用的排气扇,他们家的厨房就开启了“电器化时代”,不再充满油烟,也不再黑乎乎了。兰兰有了电视机和录音机,听上了音乐,认识了卡通小伙伴。她从这些电器上看到了城市生活的影子,梦想着能到县城去看看,甚至到大家口里说的成都、北京、上海去。她觉得现代化生活就是一种“花钱消费”的生活,比如,要把家里布置得更现代,就要买电器、家具,重新装修;要把自己打扮得更时尚,就要买衣服、鞋子、化妆品;要过得更便利,就要买手机、电脑、电视等;要过得更健康,就要买营养品、吃得更好、去健身;要跟得上时代步伐,就要多出去看看、多认识人。而所有这些,都是消费。直到她自己到城里做了小姐,她才体会到原来父母买那些东西改善家里生活所要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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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常责怪我父母,说为什么人家赚那么多,你们就赚那么少。我就是不满足,说过一些挺伤他们的话,我说他们打工浪费时间,说人家都好多万好多万回来,一回来就买摩托车,就买什么买什么。我妈说,我们家不是有摩托车吗?我说已经过时了。我妈说,家里建了三层楼,多好啊,但是我又说过时了!那些家具我也说过时了,我妈说过时了你去买嘛,你那么有本事你去买嘛,我就那么点本事。就好像手机一样,今年一个黑白的,明年又兴彩屏,电视机也一样,兴什么买什么,他们做父母的只有这么点本事,要他们兴什么买什么,他们都是打工而已,又不是偷钱抢钱。我妈那时被我气得够呛,他们总是说赚钱不是这么花的,是要用来盖房、留给我结婚、用来养老的,但我就不喜欢这种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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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关系因消费观念的差异受到了影响,兰兰为了证明自己有本事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因为渴望到城市去,不到19岁就到了成都,从歌厅开始做起,到休闲中心、夜总会,再到了广东、香港,最后“过南洋”去了新加坡。这样不平凡的经历令兰兰从头到脚散发着自信,也成了她对客户最大的一个“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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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一辈来说,储蓄是最重要的,工作赚钱的终极目标就在于盖房子、嫁娶和养儿育女,其他都要为这些重要计划让步,因此生活中任何一切花销都要有计划。但对于年青一代,消费是凸显自我情感与个人风格的方式,他们重视的是当下的满足感和对某种生活方式的追求,不会想得那么长远。这两种观念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而结果就可能导致下一代离开家乡,向城市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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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包子”到“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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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受访者们在决定外出来到城市的时候很多都经历过思想的转变,她们是如何从农村的环境中脱离出来,从传统的生活中走出来,接受现在的这一份“工”,逐渐转变成时尚、现代、开放的女性的呢?从上述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转变往往是一个持续和流动的过程,她们的生活经历促使她们体验和思考,同时,朋辈和同乡的影响也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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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娟说她还小的时候,大概是1989年或1990年,就已经知道同村的女人们“有出去干这个的”,她们常常寄钱回家,同村都知道“不干这个赚不了那么多钱”。“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阿娟说村子当时的环境如此,大家都习惯了,逐渐越来越多年轻男女外出打工,在工厂上班,也有些女孩子做小姐,挣到了不少钱,她们回家的时候就住不惯也吃不惯了。原来看到人家做这个还觉得很困惑,后来看到比自己稍大一点的女孩赚到了钱,原来“就算打死也不会去挣这种钱”的想法就开始动摇了。因为觉得读书在农村没有用,就想出来,到了县城里的面粉厂上班,可是厂子效益不好,常拿不到工钱,她就去做了保姆,觉得“帮别人刷刷碗筷啊、打扫卫生呀,还有钱挣,还能买衣服”。主人家的女儿年纪跟她差不多大,阿娟每天要做饭给她吃,接送她上学,老板和老板娘在家的时候,她“要看人家的脸色”,“菜也会少夹一点,话也少说一点,有种不好意思、低微的感觉”,心里感到“生活有点不公平,人家本来就有自由,就有条件”。后来她回到面粉厂上班,但年纪太小,又不懂技术,“换了部机器就不懂做”,很是辛苦,就通过朋友介绍去了成都一家火锅店做服务员,包吃住有300块工资。工作虽然辛苦,但阿娟说自己农村出身能吃苦,只要工资高就好,但不久以后火锅店生意不好,她被炒鱿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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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大城市里非常渺茫的,真是不知道怎么办,回去农村吧又不习惯,就是你从农村出来就再也不能回到农村了,在农村的话反正没钱,一个月就吃一点点肉啊,每天顶着太阳出来又晒得要命,但是你出来一个月再怎么样也有钱挣,又是在屋檐下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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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回家,于是她去了当地的一个劳务市场,看中了一家卡拉OK店服务员的工作。那里有县里的人去唱歌,她就开始陪唱陪玩,一个小时10块钱,就这样做了一两个月,心里还是觉得有点疙瘩,毕竟陪唱陪玩这种“小姐”的工作不是那么光彩。那时候有几个女孩子一起,刚开始的时候总是不安心,就想跑,但老板很凶,想她们留在那里接客不要走,她们害怕会被打,就不敢跑。几个人一起总比一个人好,几个月后,阿娟逐渐习惯了,老板对她们也没管得那么严了。闲聊的时候阿娟听别人说“广东遍地是黄金,广东工资好高”,就决定离开,到广东打工。开始的时候她在一个餐厅做服务员,认识了常去吃饭的一个男人,每次他去吃饭和打麻将,就叫阿娟服务,慢慢地就跟他混熟了,后来他叫她不要再干了,“单独出来”,其实就是把她包养了。就这样,阿娟正式开始了小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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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的决定过程相比起阿娟显得更直接一些。她从江西萍乡家乡出来到深圳一个港口附近的夜总会做啤酒销售,梦想着靠自己的努力干一段时间,赚到第一桶金,然后一步步做到夜总会最大的销售,最终做地区的总代理。为了这个梦想她一直绷着,天天必到,房房必进,陪喝陪唱,连那里的妈咪都觉得她“太拼了”。她们看她长得白净,有一米六几的身高,劝她不如做小姐,说小姐都不用那样喝酒,而且和客人的关系更好,卖酒只是消费前的一个过程,“卖完了客人就不理你了”,但小姐如果做得好,会一直保持和客人的关系。重要的是,做小姐比做啤酒销售赚钱更快更多,卖一瓶啤酒拿10%的提成,成本低廉,卖一箱也只是赚几块钱,还常会喝多,很不舒服,所以“挣的都是实打实的辛苦钱”。她说自己考虑了三天要不要做小姐,最终令她下定决心的是,做小姐可以和更多客人有更紧密的接触与联系,不仅赚钱多,也能使她有更多机会。卖啤酒一年半后,她用短短三天完成了从啤酒销售到小姐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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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不愉快的婚姻和恋爱、与父母的冲突、童年时对城市的想象等都可以是这群女性流动到城市的诱因。值得提出的是,她们没有被动接受不公命运或贫穷际遇,很多时候都是主动出击,打有准备的仗,做有准备的决定。血汗工厂的负面印象太深,已经不是她们心目中能通往现代生活的一个必然道路和良好选择。她们中有一些人没有打过别的工就直接做了小姐,因为她们看不到在工厂打工有什么光明美好的未来,有一些人已经尝过了在工厂做工的苦,也感到前途渺茫。她们说服自己做小姐在很多情况下是可取的选择,它只是多条道路中的其中一条,而且它只关乎不同的生活方式,并无道德高下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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