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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笔者所访谈的贫困女性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很多女性为了节约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日常的开销。不得不将已经电器化的家务劳动还原为个人的手工劳动,这使家务劳动的负担又进一步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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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J说:“我家电冰箱、微波炉、洗衣机都有,都是我姐家淘汰给我的。但都不怎么用。电冰箱从来不插电,菜都是现买现吃。微波炉根本没用过,太费电。洗衣机偶尔用用,就是洗被罩什么的,大件用,平时的衣服都用手洗,这样又省水又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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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ZY说:“你像我家刷墙的活儿,都是我自己买点灰啥的,就自己瞎弄。你说要是雇人的话,也得几十块钱,能吃好多天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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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劳动本身也是社会劳动,家务劳动也在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但我们在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时候从来不将其计算在内。而且作为女性自身她们也没有把家务劳动当作社会劳动。BLL患有脑瘤,经常感觉头脑不清楚。她多年照顾奶奶、父亲,而且几乎承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劳动。但由于不挣钱,不能养活自己,更不用说养家,因而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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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女士说:“女的干家务不是应该的吗,干家务又不挣钱。你说你有病又不能工作,吃喝全靠别人养着,花别人的钱,你说即使别人不说什么,你感觉也不自在啊,自从下岗以后,我就有被社会遗弃的感觉,特别是看病又花了那么多的钱。没有经济地位就没有社会地位,我觉得自己活着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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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贫困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过多的成员照顾和家务劳动,这极大地限制了她们就业时的职业和工作时间的选择,进而影响了女性的就业机会和收入。WXH离异后,与17岁的儿子共同生活,目前在一家招待所打工。她的最大愿望就是能找一份更好的工作,既干着工作,还能照顾家、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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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女士说:“一天光轱辘这个家,晚上你得给孩子准备饭,到点你就得让孩子吃上热乎的饭。找工作你说要干一天,能挣1000多,可这个家怎么办,还得洗衣服,收拾屋子,这时间就没了。其实只要你能干,那一天一天的那种活也好找,关键咱还不要照顾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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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Q现在与人合开了一间拉面馆,早上9点钟开门,下午3点多钟就关门了。当笔者问起为何营业时间这么短时,L女士是这样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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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女士说:“这不回家还得给孩子做饭吗!我家是土暖气,得自己烧。煤好买,板子没地方买去,我还得经常去动迁的地方去买人家不要的破家具,回来劈开做板子。冬天舍不得使煤气罐,现在一个煤气罐都七八十元了。早点儿回家这样可以点上炉子。哪块都得算啊,得省着点儿使煤气罐。能点炉子就用炉子,不用煤气罐。家务都洗洗涮涮吧,现在比孩子小的时候好过点儿了,现在衣服也不像以前那么脏了,知道干净了,不用洗那么勤了。孩子小时可不行,一天一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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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C下岗后和丈夫在正顺社区内卖饼干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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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女士说:“一般的照顾孩子,接送孩子,家里面做饭,做家务,一般都我。只要我在家,都是我做。基本我早上做的饭,也吃不了多少,到了中午炒两菜,我一般都下午才出,上午在家干家务活,收拾收拾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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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访谈中了解到城市贫困女性在选择工作时,都会首先把家庭放到第一位。DLY的一席话可以说是道出了这些女性的共同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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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女士说:“女的一般都是,收银员之类的,太累了,早上10点到晚上10点,干这活儿本市的少,都是农村的,供吃供住,那家里这摊怎么办?你像咱们市里人愿意干什么?愿意做饭,中午一顿饭,晚上一顿饭,400块钱,其他不耽误,你愿意干什么干什么。现在不少公司都这样,这样凝聚力也增加了,中午的时间能开会什么的。但得做得像样点儿,我嫂子现在就干这样的,九十点钟到那就行,他让你买菜也行,你自己买也行,这样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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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改革环境下的中国,城市妇女家庭角色变化反映在就业动机的转变上。一些妇女就业问题调查表明,目前妇女就业的主要动机是为了维持家庭和自己的生活,改善家庭生活的质量,希望在经济上自立、为社会做贡献和发挥自己才能的目的,居次要地位。[58]简言之,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是影响她们就业的社会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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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社会和文化根据性别不同而强加给人们的不同意义和角色,是人类社会建构秩序、分配资源、组织社会地位和结构的一个重要方式。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是导致家庭时间配置性别化的根源。女性的时间配置被规范在家庭内部,家庭劳动被规范成为女性的责任。[59]现在传统的社会性别规范正在改变,越来越多的男性参与了家务劳动,并不同程度地承担了家庭成员照顾的责任。随着家务劳动和照料家庭成员社会化的发展,在理家、养育子女和照顾老人等方面,很多城市家庭已经实现了社会化。但是对于城市贫困女性来说,由于经济困难,她们无力承担家务劳动和照顾家庭成员的社会化开销,因而仍然不得不依靠自己来完成琐碎、劳神、无止境的家务劳动和照顾家庭成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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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行动者所度过的一生是一种“向死而生”,具有一种有限性。单凭这一点,时间对个体行动者来说也成了一种稀缺资源。[60]正是由于家庭的分工制度使家务劳动占有妇女的生活时间,每一件琐事都用掉了女性可用于任何一种事业的时间。妇女的日常生活是平凡的事情,但像世界的运转一样,很难停止。[61]波伏瓦曾经说过,几乎没有什么工作能比永远重复的家务劳动更像西西弗斯所受的折磨了:干净的东西变脏,脏的东西又被搞干净,周而复始,日复一日。家庭主妇在原地踏步中消耗自己:她没有任何进展,永远只是在维持现状。她永远不会感到在获取积极的善,而总是在与消极的恶做无休止的斗争。女人在家里的工作并没有给她带来自主性,它对社会没有直接用途,既不能开拓未来,也不能生产产品。它只有在与超越自我的、在生产和活动中走向与社会的生存者相联系时,才具有意义和尊严。她的工作远没有让她获得自由,而是让她依附于丈夫和孩子们。[62]笔者在正顺社区的调查显示:在家庭中,贫困女性的时间资源被家务劳动和照顾家庭成员等工作所剥夺,贫困女性就业时间的冲突性也很难迅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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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业制度排斥下,有的城市女性由社会中有稳定收入的变成低收入、无稳定收入或者无收入贫困者时,家庭分工制度使城市贫困女性承担了过多家务劳动和家庭成员照顾责任,使许多有就业能力的贫困女性不能充分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或者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因而不能就业或处于非正规就业。同时,家庭分工制度强化了女性做家务和成员照顾的女性的社会角色,限制了女性就业的领域。家庭分工制度使就业制度对城市贫困女性排斥的程度进一步加深了。时间是一种稀缺的个人资源,时间配置是个人权利的体现。由于城市贫困女性不能像非贫困女性、男性一样有充足的时间就业,参与社区活动和社会生活,因而家庭分工制度之下的贫困女性与非贫困女性、男性相比,在社会资源占有、机会获取、社会权利要求等方面明显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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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如何制造不平等:一个北方城市贫困女性社会排斥的制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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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与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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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是通过一系列彼此间具有特殊联系的复杂的制度构成的政治—经济体制体现出来的,而这种政治—经济体制又取决于国家的制度安排,诚如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C.North)所言:“构成经济组织的契约关系形式主要是由国家决定的。”[63]毫无疑问,国家在社会不平等中的作用不会因为市场力量的崛起而消失得无影无踪,社会转型对社会不平等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受到国家的制约。当然,国家对社会不平等发生作用绝不是历史的倒退和复归,更不是没有限度的,而是与社会转型后的其他因素一起形成一种相互交织的合力,进而对中国的社会不平等结构发生作用。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始从城镇国家(单位)保障体制转向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制面临诸多挑战、困难、难题,是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在相应发展阶段未曾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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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一直是受到质疑的,因为这一制度把大部分农村人口排斥在外,即使在城市人口中,相当比例的“非正规就业”人员也被排斥在外。2002年城镇居民生活调查和农村进入城市的暂住户生活调查[64]显示,拥有本地城市户籍的人口中,从事非正规就业比例最高的3个年龄组:36—40岁、40—45岁、46—50岁——正好与本书研究主体城市下岗失业贫困女性的年龄相吻合。在拥有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者中,女性占53.1%,男性占46.9%。可见,非正规就业的人口中女性要多于男性。本章将在分析了城市贫困女性被就业制度排斥的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贫困女性在家庭中承担家务劳动和成员照顾的基础上,探讨国家社会保障是减轻还是加剧了城市贫困女性所遭受到的社会排斥和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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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转型前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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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如何制造不平等:一个北方城市贫困女性社会排斥的制度分析 经济制度转型前,中国城镇建立了养老、医疗、生育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195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试行)》出台,1953年政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正。修订后的条例,覆盖范围由最初的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职工扩大到城镇企业全体职工。这一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社会保障体制,具有国家负责、单位包办等特征。在“国家—单位保障”[65]或“铁饭碗”[66]制度下,企业工人得到了一种全面的保护,这种保护来自于“单位”,只要有工作,就可以从工作单位获取各项福利保障。“单位”是社会组织的一种特殊形式,实际上是政府的延伸,其功能和活动方式、范围都是国家分配的结果。[67]“单位”表现为一种“组织化”的统治形式和工具,是国家实现统治的一个重要的中介环节。[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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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里,每个人都挣着一份工资,个人及家庭的绝大部分福利由单位提供。与此同时,职工的工资变动和工作调动也由国家统一安排。在安排过程中并无明显的性别歧视。作为国家组织的“单位”既受国家的全面直接控制,又受国家的全面直接保障。这一保障是资源性保障,即经济性资源、政治性资源和保障性资源的保障。经济性资源指工作岗位及与此相关的有工种的技术成分和收入级别。政治性资源指与权利有关的利益及与此相关的入党、授予荣誉、晋升职位。保障性资源指劳动保护、养老福利以及福利性稀缺资源,如提供住房等。[69]“企业保障”为工人可能面临的生活事件,尤其是就业,提供了综合福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的工作一旦由政府安排,就形成了终身劳动关系,不存在失业的风险。在养老方面,工人达到规定年龄即可退休,由原单位发给退休金。在医疗方面,企业通过自办的诊所、医院为工人提供免费的服务和药品,或者作为第三方,支付工人在各级政府办的医院看病所发生的医药费。企业退休人员也享受同样的医疗待遇。在住房方面,单位通常为工人提供租金低廉的住房。此外,企业还为工人提供食堂、子女入托等方面的福利。当工人及其家庭遇到特殊困难时,企业通过一些临时措施提供帮助,例如发放困难补助金、优先安排困难工人子女就业等。企业对困难工人提供的特别帮助,起到了最终保障作用,可以弥补制度体系可能存在的缺陷,从而有效地避免困难工人及其家庭出现社会排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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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人特别是国有企业工人充分享受着由国家基本制度及各种政策通过单位提供给他们的资源,成为一个具有优越身份(城市居民身份、全民或集体所有制身份、单位身份、体制身份)和具有主人翁地位和意识的优势群体。为了换取这些资源,他们别无选择地全面服从和依赖单位,进而依赖国家。在这种依赖中,体现出一个基本全面的交换关系,即资源和依赖性之间的交换关系。企业工人之所以对企业保持着依赖性关系,是因为工人可以通过这种依赖获取和占有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源,这种保障在预防社会排斥方面十分有效。在笔者的访谈中,很多贫困女性都表达了对“企业保障”时期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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