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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490 除了上述方法,民间还流传不少关于鉴别女子是否是处女的方法,如看眉毛,若女子的眉毛紧贴眉骨而长,便是处女;若眉毛竖立而长,便非处女。看走路,若女子走路时大腿紧贴,便是处女;若大腿间有明显缝隙,便非处女。当然,诸如此类的方法,均属“偏方”,不仅判断时很难掌握,其有效性亦颇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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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492 在刘达临的《世界古代性文化》中,也介绍了不少外国人用来检验处女的方法,我们不妨一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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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494 古来婚前验贞、鉴别处女有许多方法,许多都是荒谬而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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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496 例如,匈牙利的齐格纳人的新郎要在新婚之夜叫新娘赤脚踏菩提树制的小圆板。这圆板两面都有图画:一面的外圈画着锁状,表示妻为丈夫所锁的意思;两个十字塔表示不幸,中间的圆圈象征肉欲,下面的蛇象征诱惑者,最下方的塔,表示丈夫在塔上监视妻子的贞操。另一面画的花象征爱,下面的两根棒则象征对于忘爱负义者的惩罚。他们相信失了贞操的少女踏上这块木板,就马上会有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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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498 还有一部分齐格纳人,新郎于新婚之夜将黄杨树枝穿着三只剥皮的喜鹊的头,藏在新娘的枕下,认为如果妻子是纯洁的就可安眠,否则就会在呓语中坦白过去的不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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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00 《圣经》中的验贞方法,是“叫那妇人蓬头散发,站在耶和华面前”,让她手里拿着大麦面等物品做成的“素餐”起誓;以后,再命她喝下“致诅咒的苦水”,这是一种加进了祭司所在“帐幕的地上”的尘土的“圣水”。《旧约·民数记》第五章说:“她若受污,喝了这苦水,肚腹要发胀,大腿要消瘦。”这是利用人们的迷信与愚昧无知,进行心理上的恫吓。(刘达临:《世界古代性文化》,第203~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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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02 上述方法均是通过某种手段给新婚妻子以心理压力,希望她在这些压力面前说出真话,告诉人们自己是否是处女。因此,其方法在路径上与中国古人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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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04 中国古代性学报告(增补版) [:1703170412]
1703171505 (2)对女性婚前性行为的现代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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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07 在中国古代,新婚妻子必须是处女,若非处女,则或被丈夫休掉,或婚前男女两家协商,由女方给男方以某种补偿。当然,事情也不是绝对的,当某女子貌美如花时,即使知道她并非处女,一些好色的男子也会毫不犹豫地娶她为妻。在清代小说《姑妄言》中,魏卯儿听说边家女儿并非处女,但有十分姿色,便决定娶她,而“不论这些甚么真女儿假女儿”。(见《姑妄言》,第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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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09 到了现代,不论“真女儿假女儿”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蔚成风气。如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一份对大学生的调查中,有57%的大学生认为,若发现对方婚前有性行为,不会影响未来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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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11 我们对大学生的贞操观念的调查,是通过设置“如果发现未婚配偶过去曾和他人发生过性交关系,你的态度如何”来进行的,从他们的自我报告看来,对此持开明态度的还是大多数。在全部调查对象中,主张“立即断交”的占17.0%,主张“勉强结婚,留有创伤”的占14.0%,认为“不影响将来关系的”占57.0%,未答或不详占11.5%。(刘达临:《中国历代房内考》,第9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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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13 不在乎对方婚前是否有性行为,也就是对婚前性行为持开放或赞成的态度。在现代社会,持这种态度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越来越多。据《性学总览》,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社会约有一半的女性有婚前性行为,到了20世纪60年代,该数字上升到了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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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15 金赛发现,1900年至1910年出生的女性,有一半人在结婚时已不是处女……到了60年代末,这一比例从约50%上升到了70%~75%。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60年代末这50年里,主要的变化还不是未婚先孕的妇女的比例增加,而是妇女和男子对婚前性关系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在这半个世纪中……进行性交的对象增加了,要性交就应该结婚的要求减少了。(莫尼等:《性学总览》,第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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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17 但是,这种对婚前性行为的开放态度并不说明人们对女子是否是处女已彻底不在乎。平心而论,在很多男子的内心深处,仍然希望自己的恋人或新婚妻子是处女,只是因为处女实在难觅,才不得不退而求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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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19 因为无论如何,处女都是贞洁、干净、安全的一种象征,虽然我们对于贞洁的态度可以更加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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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21 中国古代性学报告(增补版) [:1703170413]
1703171522 2.节妇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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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24 所谓节妇,指的是丈夫死后坚决不改嫁的女子,亦即俗称的守寡。中国古人提倡“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因此,节妇常常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称赞。鼓励女子守节的观念古已有之,在《周易·恒》卦的小象传中,即有“‘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之语,意即女子能从一而终,所以占问预示吉祥,把“从一而终”作为一种美德。然而,美德只是人们追求的目标,并不是必须遵循的规则,因此,至少在两宋之前,中国社会并没有无女子必须守节的要求。无论在汉代还是在唐代,女子在丈夫死后,都是可以自由改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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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26 然而,到了两宋时期,随着程朱理学的产生,尤其是朱子思想成为官方正统思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在社会上普遍流行,对寡妇再嫁的限制也越来越厉害。尤其是在明清时期,统治者大肆表彰节妇,为守贞节的女子立贞节牌坊,设烈女祠。如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元年(1368年)下诏:“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明正德年间又对守贞烈女立贞烈碑。帝王并督令巡官每年上报贞节烈女事例,大行表彰。据《清实录》记载,仅康熙五十五年皇帝就亲自褒奖“拒奸殒命”9名烈女。雍正年间,更是下诏各地,在偏僻山乡,贫寒之家,加意搜罗贞节烈女。同治之后,各地又兴办贞节祠,鼓励妇女守寡持节。(参见《中国性科学百科全书》,第4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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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28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一方面由于守节能得到朝廷表彰,获得家族荣耀;一方面守节本身一直被视为一种美德,因此,在明清时期,守节的妇女极多,以至于不少地方贞节牌坊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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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33 明清时期的贞节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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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35 妇女守节,固然值得尊敬,然而,从今天的眼光来看,更多的则是值得同情。因为,在一个个贞节牌坊的背后,隐藏的是众多妇女压抑、痛苦的一生。有许多妇女守节,其实是出于无奈,因为她们一旦在夫死后改嫁,面临的将会是十分可怕的局面:家人或会与你断绝亲情,族人或会把你视为异类,周围的邻居都会用鄙夷的眼光看你。这样的局面,会让你生不如死。因此,那些可怜的死了丈夫的女子,只好按照世俗观念的要求,压抑自己的人性欲望,去做一个循规蹈矩的节妇。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节妇守节都是出于无奈,中国古代确实不乏凛若冰霜、坚贞守节的节烈之妇,但说半数以上的节妇守节是出于无奈,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此,在本节中,我将努力凭借各种资料,重现中国古代特别是明清时期女子守节的真实状况,包括社会环境、世俗观念、守节者的心理状态及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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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71537 中国古代性学报告(增补版) [:1703170414]
1703171538 (1)守节应出于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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