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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282 “经济人假定”要求对法律、权力、约束等政治限制进行新的诠释。布坎南认为,秩序、法律的起源不是人们愿意从道德角度遵循这些规范,而是因为人们在交往中认识到只有合作与秩序才能带给他们更大的好处。而在复杂的社会中,要获取恰当的秩序必然借助强权,政府的力量不可忽视。因此,公共选择理论寻求制度变革,以期对政治家、特殊利益集团的能力施加更大的限制,其目的实际在于遏制“经济人”行为模式的过度自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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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284 (3)社会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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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286 布坎南认为社会契约是一种观念上的协议。他将在社会契约基础上的政府与无政府状态看做是替代物。无政府状态是一种不存在个人权利、个人时时受到其同伴威胁的“霍布斯丛林”;而社会契约论能建立一种权利结构以保护个人不受他人威胁,人们可以进行资本积累、交换、分工和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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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288 布坎南设想,人们可以从社会契约状态回到无政府状态,然后在无政府状态重新谈判以签订社会契约,如果人们预期重新签约后所获收益与人们现有利益相当时,布坎南认为这就表现人们对现存的社会契约在观念上是同意的。在这一模型中,个人本身是可以辨认的,但是特定的规则不一定与特定的利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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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290 社会契约论认为人们一般愿意投入资源保护产权,而保护产权是种公共服务,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只有垄断经营才最有效率,这个垄断者就是政府。社会契约论基础上的政府比保护产权基础上的政府职能要扩展得多。因为政府的某项职能只要能够实现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就能够成为社会契约的一部分。而诺齐克的“最弱意义的政府”理论则对此加以限制。显然,把政治过程类比于市场交易必须以契约论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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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292 就订立社会契约的过程而言,布坎南认为除了一致同意规则外,所有规则都会在事后破坏政治平等。多数决定规则只能体现事前的政治平等,而不能保证事后的平等,而满足事前政治平等的规则并不只有多数规则一种,多数规则仅仅是一套可接受的决策规则中的一种。契约性协议产生的规则反映契约立约者方面的成本和效益计算的结果;不同种类的潜在集体行为体现出不同的预计成本和效益模式,所以可以有几个集体决策规则并存的情形。因此,布坎南认为,对于一些重要的法律的变更,不适用多数规则,而必须使用一致同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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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294 布坎南指出,集体行动具有三个层次。他还将契约论用于财政再分配的分析中,财政再分配可以视作体现在法制性契约中的保险的动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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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296 4.选举制度与政治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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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298 布坎南提出,在公共选择理论家看来,民主不过是一种集体选择的过程,而实际上无论何种选择制度,其基础都是个人选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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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00 (1)个人选择的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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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02 布坎南分析了三种不同环境中的个人选择行为:①作为私人角色的个人选择。这种选择行为的特点是个人不能控制买卖任何商品或劳务的交易条件;每个人的选择与行动只对他本人产生影响,对其他任何人的福利都不产生影响。②担任纯代理角色时的个人选择。在这种模式中,一个被挑选出来的人员负责作有关的即将导致行动的选择。这时,代理人的个人选择必然影响其他人的福利,同时,通过一定的安排完全可以将代理人的利益与他作出的选择相联系。③在充当集体决策角色中的个人选择行为。在这种模式中,个人的选择既不对别人的福利产生影响,也不对自己的利益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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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04 布坎南认为,市场是道德秩序的体现,它只要求互相尊重保证实现权利和执行契约的法律。在这层意义上,理想的市场中的个人在道德上是独立的。他认为,上述集体决策模式与代理模式都没有市场中个人地位所具有的真实的道德独立性。在集体决策的结构中存在着对他人整体行为的直接依赖,这使得个人更容易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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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06 (2)集体选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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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08 在霍布斯无政府主义【3】的“自然状态”中,个人之间可能存在相互侵犯的行为,通过长期的交往,人们感觉到可能通过心照不宣的或正式的协议进行,只要合作的费用低于所带来的收益即可。合作相对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是帕累托改进。就整个社会而言,促成这种移动的协议是某种形式的旨在建立每个人财产权和行为约束的“宪法契约”。布坎南认为,这些由“宪法契约”所确定的财产权和行为约束是以后组成自愿交易体系(市场)的“后宪法契约”的创立所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布坎南的这一思想实际上表明宪法约束高于市场行为原则。随着离开霍布斯的无政府状态,集体选择的问题就提了出来,因此,政府的产生相对于无政府状态是一种帕累托改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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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10 政府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在供给上具有不可分性,在消费上不具备排斥性,这一特性使得公共物品的收益必须以全部社会成员参与为条件,在供给上来说,纯自愿的公共物品供给是不可能的。这使得公共物品的供给和消费必须通过集体进行选择。因此,公共物品的特征构成了集体选择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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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12 一般而言,总有人不愿意支付合作的费用而享受合作的好处,即“搭便车”行为;或者总有人破坏协议以获得好处。当参与博弈的人数众多的时候,“搭便车”行为或违约行为不易察觉,或者对之进行监督和惩罚的成本过高以至于在实际上无法进行监督。因此,布坎南认为,自愿服从行为准则或自愿提供公共物品,在小社会比在大社会更容易做到。在大社会或大团体中如果完全依赖于自愿服从,可能导致公共物品无人供给。而违约又具有不断强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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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14 5.政府失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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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16 公共选择理论从经济人假设出发对政府表现出了极度的不信任,对于政府在经济领域的作用,公共选择学派表示质疑,认为政府在经济领域中的干涉行为更多是降低了经济的效率而非提高经济的效率。公共选择理论主要从官僚主义模型和制度原因两个方面提供对政府失灵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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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18 布坎南认为政府失灵是制度设计的必然结果,因此,为了克服政府失灵,应该提供一种制度阻止特殊利益集团对公共利益的侵蚀。为此,布坎南提出了具体的制度建设和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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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20 (1)主张宪法民主和宪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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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22 布坎南认为,应当用宪法对集体选择过程中政治权力的范围进行限制,只有这样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民主。因此要进行宪法改革,约束政府过分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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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24 (2)在公共部门引入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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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26 布坎南认为,政府失灵和政府低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政府是公共服务的垄断提供商,因此不具有改进自身服务的压力和动力。为了提高政府效率,布坎南认为应该在公共部门内引入竞争,如让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为政府提供一个竞争者,促使其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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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28 (3)将尽可能多的政府职责让与或转交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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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73330 多个政府的存在可以提供类似于竞争的环境。当民众可以低成本迁徙的时候,就会出现人民用脚投票的现象,低效率的地方政府将会被抛弃,从而促使政府提高效率,约束自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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