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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20 (6)当时的城市规模远较今天为小,五十人已是“一个小城市一半的人口”。《研读版圣经》,环球圣经公会有限公司,2008,p.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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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22 (7)[法]涂尔干《自杀论》,冯韵文译,商务印书馆,2001,pp.16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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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24 (8)参见[罗马尼亚]米尔恰·伊利亚德《神圣与世俗》,王建光译,华夏出版社,2002,pp.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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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26 (9)一般来说,任何教派在发展初期总是非常虔诚的,对信仰与戒律采取一丝不苟的态度。房龙以极有文学色彩的笔调这样描写过再洗礼派的信徒:“耶稣曾告诉过追随者,遭敌人打时,要把另半边脸也转过去让他打,持剑者必死于剑下。对再洗礼教徒来说,这意味着绝对的命令,不许使用暴力。……他们拒绝应征,拒绝扛枪。当他们因为主张和平主义而被捕时,他们总是心甘情愿地接受命运,背诵《马太福音》第31章第52节,直到以死亡结束他们的苦难。……耶稣教导说,上帝的王国和凯撒的王国大相径庭,彼此不能也不应该融合。很好,说得一清二楚。据此,所有的好的再洗礼教徒都小心地避开了国家的公职,拒绝当官,把别人浪费在政治上的时间用来研究《圣经》。耶稣告诫他的信徒不要丧失体面去争吵,再洗礼教徒便宁可丧失财产所有权,也不向法庭提出异议。”[美]房龙《宽容》,迮卫、靳翠微译,三联书店,1998,pp.24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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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28 (10)可以参考《研读版圣经》的注释内容:虽然他许了愿,但大多数解经学者仍然认为耶弗他的行为不当。这问题很复杂。律法书(利18:21,20:2)和先知书(耶19:5;结20:30~31,23:37~39)都谴责把儿童献为祭之举,特别是在拜偶像的背景下进行。的确,这种应该谴责的习俗,正是耶弗他的敌人敬拜假神基抹时的可怕仪式(见21节)。不过,以色列人的律法也要求人把每个头生的孩子和牲畜都献给神。大多数头生的牲畜会被献为祭,但头生的孩子则要被赎出来(出13:2,12~15)。为孩子献上救赎之祭时可以用替代品,显示这种做法的背后有童祭的观念。神接受献人为祭这个观念,最清楚的例子莫过于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耶弗他的行为,一定要用律法对许愿的规限来判断。除了少数例外的情况,轻率的许愿(民30章),甚至在受蒙骗之下所许的愿(书9章)都要兑现。我们难以准确知道耶弗他有什么选择。或者他可用另一种祭品来赎回他的女儿,但他这样做显然会受到指摘。不过,如果不这样,他不智的许愿,就会令他处于两难的情况:或是献上有问题的祭;或是违反向神许的愿……有些解经学者认为,耶弗他没有将女儿献为祭,只是把她奉献给耶和华。这段经文虽然写得巧妙,但最好的解释仍然是:耶弗他把女儿当做燔祭献上。问题不在于守独身,而是成为牺牲。《研读版圣经》,环球圣经公会有限公司,2008,pp.36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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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30 (11)[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6,p.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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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32 (12)[丹麦]克尔凯郭尔《恐惧与颤栗》,刘继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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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37 我们为什么离正义越来越远 [:1703341129]
1703342138 我们为什么离正义越来越远 第五章 从奥米拉斯的孩子到巴厘岛的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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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40 许多人吃肉,不觉得这有什么不道德的。即便是宣扬三世因果、六道轮回的佛教徒,也只会说吃肉是你在造恶业,会使你在轮回之中饱尝恶果——这关乎你的切身利益,但无关于你的道德。而诺齐克为我们设想过这样一种境况:有某些比我们高级得多的外星人(譬如他们和我们的差别至少不小于我们和猪的差别),为了自身利益准备杀掉我们,这是否也不存在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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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44 1973年,勒昆发表了一部幻想题材的短篇小说《走出奥米拉斯的人》,描述了一个叫做奥米拉斯的乌托邦,每个人在那里都过着人间天堂的日子,也都会在懂事之后被告知这座城市里的一个不太光彩的秘密:奥米拉斯所有生活福祉的存在(甚至包括清澈的蓝天和清新的空气),都有赖于一个被藏匿起来的孩子。这孩子被封闭在城里一个肮脏污秽的角落,饱受虐待和忽视,整日见不到一丝阳光。但如果我们把这孩子带到阳光之下,爱护他,关照他,那么奥米拉斯所有的福祉都会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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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46 桑德尔的《正义》引述了勒昆的这个故事,把它作为反对功利主义的一则生动鲜活的例证,认为反对边沁式的功利主义的人们会诉诸基本人权(fundamental human rights)以拒绝奥米拉斯的幸福生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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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48 事实上,在勒昆的小说里,的确有一些人默默地离开了奥米拉斯,没有人知道他们走向了哪里。但是,不管他们最后去了哪里,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再也找不到一个像奥米拉斯这样的人间天堂。他们也许根本就走投无路,但勒昆写到,这些离开了奥米拉斯的人“很清楚自己走向何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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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50 面对奥米拉斯的问题,也许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开,尽管每个人都很清楚,自己的离开不会对那个可怜的孩子有任何的帮助,对奥米拉斯的居民们也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唯一的实际后果就是使自己的生活变差。自己的离开只是一种表态,一种代价惨痛的表态,这就是原则主义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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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52 在小说里,勒昆对那个无辜孩子的生活处境的不惜篇幅的描绘足以使任何一颗善良的心抑郁许久,但如果我们抛开艺术的感染力不谈,假定那孩子仅仅忍耐着轻微的痛楚,故事的结局又会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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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54 可想而知的是,会有更多的人心安理得地继续在奥米拉斯生活下去,他们或许仍然会认识到,加诸那个无辜孩子身上的不幸,无论是惨绝人寰的悲剧还是微不足道的小小不适,都使自己的生活在道德上有了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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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56 就小说的艺术而言,勒昆的这个故事属于典型的观念先行的作品,或许会使那些怀有纯文学兴趣的读者感到不快。其先行之观念取自实用主义哲学家威廉·詹姆士,后者在1891年向耶鲁哲学俱乐部的一篇致辞里谈道:“假若给我们这样一个世界,足以胜过傅里叶、贝拉米和莫里斯所描述的乌托邦的世界,所有人都可以永远过上幸福生活,但是有一个很简单的条件,那就是必须要有某个人作出牺牲,自己去世界的边缘独自忍受孤独的折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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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58 这的确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它不仅挑战了边沁式的功利主义,甚至还可以拿来对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发出质疑:威廉·詹姆士所设计的这个条件,任何一个理性的人在“无知之幕”之下都应该投票选择的,虽然自己有可能成为那个不幸的牺牲品,但理性人(或许康德除外)不应该考虑小概率事件,换句话说,这个风险是值得冒的。只是,这样一个世界,难道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着道德瑕疵的吗?如果让康德来看,这算不算“以人为手段”的不道德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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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60 然而更加耐人寻味的是,奥米拉斯的居民是因为“发现”了这个残忍的事实而良心不安,而在无知之幕下签订一个缔结奥米拉斯社会的契约却可以使人们心安理得地享受奥米拉斯的幸福生活,再也不会对那个牺牲者怀有任何的愧疚——因为他只是“中了彩票”,而每个人事前都自愿地投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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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62 这看上去相当公平,但是,我们可以说每个人基于这一契约而享有的幸福生活是道德的吗?——公平,但未必道德,甚至并不是真正的幸福,因为至少在康德看来,奥米拉斯居民所享有的幸福并不与他们的德性匹配,而任何不基于德性的幸福都是毫无价值的。当然,奥米拉斯的幸福新居民们想来不会有太多人在意康德这种过苛的幸福标准,只是径自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不幸福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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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66 在历史上,确实有一个人的身世像极了奥米拉斯那个可怜的孩子,他就是六世达赖仓央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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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42168 1702年6月,年届弱冠的仓央嘉措在浩浩荡荡的僧团护送下离开拉萨,前往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按照计划,他将在那里为全寺的僧众讲经,然后将由五世班禅罗桑意希为他授比丘戒。这是一个按部就班的仪式,没有人想过会出什么岔子,然而,就在所有人最最期待的目光之下,仓央嘉措先是拒绝讲经,随后甚至连受戒都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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