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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21 四 菲尔麦论点的荒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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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23 首先,即使这就是“政府的最初的授予”,且亚当成了菲尔麦所希望那样的君主,很显然,上帝也不过是让亚当成为一个很可怜的君主。其可怜的程度,将使菲尔麦自己也不会认为这样的君位有什么大的特权。上帝命令亚当去做工以养活自己,似乎只是把一把锄头交到他手里,让他去征服土地,而不是交给他一个王权杖去治理地上的居民。上帝对他说:“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或许有人会争辩说,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那时他还没有臣民,还没有人替他做工。但是后来;亚当活了九百多岁之后,应该有不少人为他做工,听他指挥了。但是,上帝说:“不行,除了你的妻以外没有别人帮助你,而且只要你活在世上一天,就得靠自己的劳动生活一天。”“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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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25 也许又会有人替菲尔麦来争辩说,这些话不是对亚当一个人说的,而是对他所代表的全人类说的;这是上帝对人类的诅咒,因为他们堕落了。尽管我相信上帝讲的话更为确实更富于真理,但是,当他乐于对人类说话的时候,我以为他不会破坏人类惯用的语言规则,用与人类不一样的方法说话。如果有人硬是要把上帝在此处用单数对亚当说的话看做是对全人类说的,而把上帝用复数说的话(我在上一章第四部分中说到上帝的赐福时考察过的)看做是对亚当一个人说的,不包括其他一切人;把上帝对诺亚和他的儿子们一起说的,又看做是只对诺亚一个人说的,那么要理解上帝的话就很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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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27 其次,被菲尔麦称之为“政府的最初的授予”那些话,并不是对亚当说的,而是对夏娃说的,是对夏娃的一种责罚。《圣经》原文全节是这样的:“上帝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的丈夫,你的丈夫必管辖你。”我认为,除了菲尔麦之外,没有谁能够在这些话中找出许给“亚当以君主制政府”的授予,因为这话既不是对亚当说的,也没有说到他。即使我们把这些话理解为是对以夏娃为代表的一切女人说的,那也只与女性有关,其含义不外是,女人通常应当服从丈夫。试问,假如我们的玛丽女王或伊丽莎白女王同她们的任何一个臣民结婚,根据这段经文,她们在政治上就应当从属于丈夫,或者丈夫因此就对她们享有“君主的统治权”吗?在我看来,上帝在这段经文中并没有给予亚当对夏娃的支配权,也没有给予丈夫对妻子的支配权,而只是预言女人可能遭受的命运。上帝的旨意不过是想要作出规定,使女人必须服从她的丈夫,正如人类的法律和各国的习惯所规定的那样。我认为,人世间这种规定具有一种自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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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29 最后,如果一定要把那些对夏娃所讲的话,当做是一条束缚她和一切女人的法律的话,这种从属也不是别的,而只是每个妻子对于丈夫应有的从属。如果把这个就当做是“政府的最初的授予”和“君权的基础”,那么,世界上有多少丈夫就应该有多少君主了。因此,如果说这话给予了亚当以某种权力的话,那也只能是一种婚姻上的权力,而不能是政治权力。作为财物和土地的所有者,丈夫有权独立处理有关私人事务。在一切有关家庭的共同事务上,丈夫的意志优于妻子的意志。但是,这不是对妻子有生杀之权的政治权力,对其他的人就更谈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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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34 政府论 [:1703371605]
1703372035 政府论 第六章 论亚当由于父亲身份而享有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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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37 一 父亲身份与亚当统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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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39 菲尔麦还有一个论点,就是做父亲的由于是子女们的父亲,就具有一种统治其子女的自然权利。菲尔麦很喜欢这个“父亲身份”的权利,差不多每一页都提到它,而且特别指出:“不单是亚当,连以后的先祖们也由于父亲身份而具有对他们的子女的支配权。”在同一页上,他又强调:“子女的服从是一切君权的渊源”,等等。他那样屡屡提及这点,并以此为基础力图证明:“人一出生就是不自由的,便成为他父亲的属下。”这样一来,因为只有亚当是唯一由神创造出来的人,而以后一切人都是生出来的,所以没有一个人是生而自由的。如果我们问,亚当怎样获得对他的子女的支配权力?他就回答说,那是因为他生了他们。他还说,“亚当的这个自然统治权”还可以用格劳秀斯的话来证明。格劳秀斯教导说:“生育使父母获得对子女的权力。”的确,生育的行为能使一个人成为一个父亲。作为父亲,他对子女的权利,自然不能从父亲身份以外的其他事情上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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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41 格劳秀斯是荷兰政治思想家和法学家,是近代自然法理论和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他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但是,他说那句话时没有告诉我们,父母对于子女的权力范围到底有多大。然而,菲尔麦对这一点却是说得很肯定的,他向我们断定它是“最高权力”,恰如绝对君主对于他们的奴隶所享有的那种权力,是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如果有人问他,生一个孩子怎么和为什么会使父亲拥有对子女的绝对权力,而他却给不出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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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43 二 驳“父亲因生育子女而获得绝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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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45 由于“父亲因生育子女而获得绝对权力”这一论点,是主张君权神授者们的全部学说的基础。因此,为了尽量做到公平对待,在菲尔麦没有举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就让我们来看看其他人是怎样论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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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47 据我所知,他人对此观点的论证是这样的:“子女的生命和存在是从父亲那儿来的,所以父亲享有对于其子女的生命的权利。”这是他们可能做出的唯一论证。在他们看来,一个人对从未属于他自己的,而是得之于别人的慷慨赐予,因而权利属于他人的东西,当然没有理由提出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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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49 对此,我的回答是:首先,给了别人东西的人,不一定因此就总是拥有取回这东西的权利;其次,说父亲把生命给予子女的那些人,被君主制度冲昏了头脑,以致忘记了他们不应该忘记的一个事实,即上帝是“生命的创造者和授予者”,我们只有依靠上帝才能生活、行动和生存。一个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来自何方的人,怎么能说是他把生命给予了别人呢?哲学家们在经过孜孜不倦的研究后,对生命现象仍然感到茫然不解;解剖学家们尽管毕生从事解剖和研究人体的工作,但他们也承认,对于人体的许多部分的构造与功能以及整个生命的活动原理,他们一无所知。那么,我们要问:难道粗鲁的庄稼汉或是更愚昧的纨袴子弟倒会制造出像人这样一副奇妙的机器,然后给之以生命和意识吗?是否有人会说,他造成了他的孩子的生命所必需的各个部分呢?或者他是否会认为,自己虽给予生命,却不知道什么主体适于接受生命,也不知道哪些动作或器官对于接受或保持生命是不可或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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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51 把生命给予不存在的东西,就是要制造各种器官,让它们发挥各自的功能,各部分彼此相称;装配停当以后,再把一个活的灵魂放进去,只有万能的主才能创造活的灵魂,也只有他才能吹动生命的气息。难道有人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声称是他创造了万能的主所创造的那些不可思议的作品?如果有人以为自己就是这样一个良工,那就请他把他所造的孩子身体上的各部分数一数,把它们各自的功能告诉我。我还要请他说清楚:有生命和有理性的灵魂是在什么时候开始进入这个奇怪的构造之中的,感觉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所制成的这部机器是怎样进行思考和推理的。如果真是他所制造的话,在它坏了的时候,就请他去修理,或者至少要请他指出毛病出在什么地方!因此,我认为,上帝之所以是主,就在于他的确是我们一切人的创造者,而所有的父母不能以子女的创造者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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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53 实际上,人类之所以能够绵延不绝,是因为上帝以他的无限智慧,把强烈的性交欲望安置到人的体质之中,而人类在做这件事时却大都没有延续种族这项意图。试问,在生儿育女的时候,一千个父亲中,有哪一个除了满足他当时性欲外还有什么更长远的考虑呢?甚至于生儿育女还往往与生育者的愿望相左。即使有人愿意并计划生儿育女,他们对于创造儿女所费的力气,一点也不比希腊神话中杜卡力昂向后抛掷石子来造人所费的力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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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55 三 退一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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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57 退一步说,即使承认父母创造了子女,给了他们生命和存在,因此就有了绝对的权力,那也只能是给父亲与母亲共同支配子女的权力。因为母亲曾在自己体内用自己的血肉养育孩子,即使她没有更大的权利,但至少应与父亲有同样的权利。孩子在母亲体内成长,从她身上获得机体所需的物质和能力。很难想象,当父亲一经完成他的那个生育行为之后,有理性的灵魂就会立刻进入尚未成形的胚胎之内。如果我们一定要设想,孩子身上的某些东西来自父母,那就必须肯定,大部分是从母亲那里来的。无论如何,就生育子女而言,不能否认母亲与父亲有同样的功劳,所以父亲的绝对权力不会产生于生育子女这件事。菲尔麦却另有办法。他说:“我们知道,上帝在创造人类时,就给予男人统治女人的主权,因为男人在生育中是更高贵、更重要的参与者。”但是,《圣经》上并没有这样的话,只不过菲尔麦把自己的幻想当做确凿的神圣的真理对我们说出来。他所说的和上帝的启示之间常常有天壤之别,这在他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其实,上帝在《圣经》中是这样说的:“生他的是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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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59 四 罪恶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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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61 有些人以人类“遗弃或售卖”自己子女的行为为例,来证明人类对子女享有绝对权力。这些人与菲尔麦一样,是绝妙的辩论家。他们竟然把人性可能作出的最可耻的行动和最伤天害理的谋杀,拿来作为他们的意见的根据。就连狮子洞里和豺狼窝中,都不会有这样残忍的事情发生。这些在荒野上居住的野兽服从上帝和自然,对自己的后代慈爱关切。它们为了保存幼崽而去猎夺、警戒和争斗,甚至忍受饥饿。在幼崽能够自立以前,绝不离开或抛弃它们。难道人类所特有的权利,就是比最狂暴不驯的野兽更违反自然吗?难道上帝不是用死刑严禁我们(即使在被欺侮时)夺走任何人的生命吗?根据上帝的启示,保护幼儿是最强有力的原则,高于“自然”教导万物的一般原则——自我保存的原则。因此,我们看到,当幼儿需要保护的时候,懦弱者变得勇敢,野蛮者变得仁慈,贪婪者变得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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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63 如果曾经出现过的事例,都可以当成将来行动的准则,那么,历史将会向菲尔麦等人提供一些关于“绝对的父权”的最高最完整的例子。他们也完全可以将秘鲁人把孩子养肥了来吃的故事指给我们看。这个故事是如此特别,我不得不用作者的话表述如下。加西拉索·德·拉·维加在他所著《秘鲁印卡族历史》一书的第一卷中这样写道:“在有些地方,秘鲁的印卡人那么酷嗜人肉,他们甚至没有耐心等到垂死者完全断气,就去吮吸他伤口中流出的血。他们有公开的人肉屠宰场。他们丧心病狂到就连他们自己跟从战争中俘获的女人所生的孩子也不放过。他们娶女战俘做妾,把跟她们生出的儿女精心养育到13岁左右,就把他们杀死吃掉。当女俘们过了生育年龄,不再能为他们生产肉食的时候,他们也把她们杀死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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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65 理性使人的地位上升到几乎与天使相等的高度。当一个人抛开了他的理性,他那纷乱的心灵就会使他堕落得比野兽还要残暴。人类的思想比恒河的沙砾还要多,比浩瀚的海洋还要宽阔。要是没有理性这唯一的星星和罗盘为他导航,幻想和情感肯定会使他误入歧途。想象总是不停地活动着,从而产生出形形色色的思想来。理性一旦被弃置一旁,人的意志便随时可以使人做出种种无法无天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最走极端的人就会被众人视为最富领导才能的人,并且一定会得到最多的追随者。肇始于愚昧或者狡黠的事情一旦成为风尚,习惯就会把它神圣化,对它的怀疑或者否定就会被视为鲁莽或者疯狂。一个以公正无私的态度来考察世事的人必将发现,世界上一些国家中有那么多的宗教、政府和习俗就是以这种方式确立和延续下来的。因此,他也就不会对盛行于人世间的这些习俗表示多少尊敬。相反,他们倒是有理由认为,那些因顺从自然而生存得很好的非理性的和没有教养的动物们所在的山林,同那些在他人的榜样影响之下逾越常轨而自称文明和有理性的人们所居住的都市和宫殿比起来,更适合于为我们提供行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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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67 即使如菲尔麦所说的那样,“在古时”人们“时常”“出卖和阉割他们的孩子”。就算他们遗弃儿女,如果你愿意的话,还可以进一步说,他们生育儿女为的是把他们养肥了当饭吃,因为这是更大的权力啊!如果这些例子足以证明他们有权利这样做的话,那么,我们可以用同样的论据来证明奸淫、乱伦和鸡奸都是合理的,因为无论古今,都同样有这样的实例。我认为,罪恶的严重性主要在于他们妨碍了“自然”的重要意图:“自然”要求在高度完善的情况下使人类得以繁衍和延续,而在保障婚姻关系下的家庭界限就是达到以上要求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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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372069 五 蹩脚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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