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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40 我国抵质押实践中的押品大多为实物押品,相对于金融押品,实物押品缺乏活跃的交易市场,流动性相对较差,有些押品的价值还不容易认定,贷款存续期间押品的价值波动较大,特别是实物押品的持有成本、管理成本和处置成本都较高。因此,接受实物押品更要采取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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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42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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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44 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为:(1)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和车、船等特别动产,质物则以动产和财产权利为主。(2)抵押物可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3)抵押要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而质押除股票、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收费权等特殊质物需要登记外,往往直接占有就可达到对抗第三人的目的。(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权的实现不需要经过法院,多采取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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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46 抵质押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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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48 《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如土地所有权;以公益为目的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的设施设备;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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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50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物权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外,其他合法的动产均可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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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52 押品的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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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54 信贷调查和审查要关注押品权属是否清晰,审核押品清单、产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确保押品权属的完整、真实、有效。重点关注:(1)押品是否存在对外出租、欠缴税款、在先抵押、预告登记、查封、扣押、监管等影响债权实现的各种瑕疵,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能作为押品;(2)用于抵押的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拖欠建设工程款的情况,用于抵押的地上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否一并抵押,押品权属人的担保意思表示是否自愿、真实,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是否出具同意抵质押的书面文件;(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共同共有的财产抵押的,应有全体共有人同意以该财产设定抵押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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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56 押品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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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58 借款人违约时,押品只有最终变为货币资金才能抵偿债务。因此,信贷调查和审查应关注押品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押品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一般有两个衡量尺度,即时间尺度(变现的时间长短)和价值尺度(变现的折扣程度)。押品的变现的时间越短,变现折扣越低,则该押品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越强。押品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既与市场因素有关,也与自身特性有关。市场因素是指押品有无成熟的市场,交易是否活跃等,如土地、房产的市场非常成熟,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存货的市场成熟度较差,而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收费权、应收账款等市场很不成熟。押品自身特性包括押品的通用性、可分割性、单体价值大小和银行可控制性等。如土地、房产、债券、票据等的通用性、可分割性和银行可控制性都较强,而存货、机器设备等通用性和银行可控制性均较弱,土地、在建工程等单体价值通常较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容易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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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60 根据押品的上述特性,信贷调查和审查应重点关注:(1)尽可能不选择缺乏市场活跃度的新型押品,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以及古董、字画、瓷器等;(2)要慎重选择酒店、别墅、仓库、地下停车场、城市边缘的综合和商业用地、长期空置的商品房、长期闲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作为押品,对于单体价值大、难以分割处置的大幅土地、在建工程及商业大楼等也要非常谨慎;(3)除非第一还款来源非常可靠,否则原则上不宜采用机器设备、工业厂房、非上市公司股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作为唯一的风险缓释措施。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宁愿信用放款也不接受上述资产的抵质押,只要借款人同意,上述押品仍可作为辅助保障措施。事实上,在贷款出现风险后,任何原先约定的保障措施,都有利于提高债权人的话语权和主动性;(4)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应尽可能要求项目本身形成的资产一并抵押给银行,包括项目建设用地、厂房及办公用房、机器设备等。由于上述资产本身是由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形成的,原则上应抵押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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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62 押品价值和抵质率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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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64 押品价值应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银行应对评估机构进行准入管理。信贷调查和审查应根据外部评估报告(或初步意见),结合押品的种类、位置、面积、使用年限、历史成本、折旧程度、功能状况、变现能力、变现税费等因素以及评估机构的资质、信誉和评估方法等因素,判断押品评估价值是否合理。对有近期实际交易价格(指公允市场价格)的押品,应尽量以实际交易价格而不是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押品的抵质押价值。对未经外部中介机构评估的押品,应由行内具有相应资质的押品评估人员对押品价值进行评估。在对押品进行价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押品的变现能力,合理确定抵质押价值和设定抵质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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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69 目前国内银行房产抵押贷款的抵押率一般为70%左右。设定抵质押率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贷款风险、押品种类、押品估价的准确程度、贷款期限等因素。此外,当房地产市场价格处于下降趋势时,对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两类常见的抵押物更应谨慎地设定抵押率,防止贷款期内因价格大幅波动而产生抵押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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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71 对银行来说,押品变现价值还需扣除法定优先受偿权的支付金额与处置拍卖时的税费。(1)法定优先受偿权。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权人受偿的范围包括:已抵押其他债权人的金额;破产企业处置不动产时可能需要支付的国家税款、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划拨土地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建工程的工程欠款、应缴未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资源性收费。(2)各项税费。押品处置拍卖时的税费包括:司法诉讼环节的相关费用,如诉讼费、执行费和律师费;拍卖处置的相关费用,如评估和拍卖的费用;交易过户环节的费用,如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综合税等。法定优先受偿权的金额取决于实际情况,押品处置税费通常为押品处置时评估价值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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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73 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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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75 当前,企业采用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股权质押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况比较普遍,以下重点对上述三种质押方式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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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77 存货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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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79 存货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银行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银行委托具有合法保管存货资格的物流仓储企业等作为第三方,代为监管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存货质押融资是借款人利用与上下游企业真实的贸易活动形成的动产为质物从银行获得贷款,信贷调查和审查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1)质物产权界定,包括所有权审核和质权审核两个方面。所有权审核是指质物是否在法律上清晰地归出质人所有,而质权审核是指质物是否能够在法律上允许质押,是否被担保给多个债权人,是否存在重复担保的现象。要审查商品取得的合法性,严格审核商品的购销合同和付款凭证,对从国内采购的商品原则上应核验增值税发票,对进口商品还应审核海关报关单及缴税证明等文件,必要时还可通过借款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借款人是否确实未将商品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商品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质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等情况。(2)质物选择。存货是借款人获取银行贷款的担保物,既是价值载体,也是风险载体,因此银行要十分重视质押存货的选择。存货的形态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三种状态,应优先选择流动性相对较高的原材料、大宗商品等作为主要质物,质物的品类原则上应一致,且价值比较容易认定,对价值波动较大、不易保管、不易监测、不易变现或不易办理登记手续的质物应当从严掌握。(3)质物价值审核。要以市场价值为基础合理确定质押商品价值,可通过查询有关商品和期货交易所网站获取质押商品价格信息,对于价格上涨幅度过高和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要充分考虑商品跌价风险,审慎确定质押价值。(4)质物质量审核。要严格审查商品质量,认真审核客户提交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专门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商检证书等证明商品规格、质量、等级的文件。(5)质押率和平仓线。在前述环节的基础上,要谨慎确定质押率和平仓线,对于物理化学性质相对不稳定或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可适当下调质押率,提高警戒线和平仓线。(6)第三方监管责任。对采用第三方保管的质物,还应审核保管责任是否明确,是否能够确保质押物安全及可控,出质人、质权人、监管人的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注意质物的验收确认、出质、质物的置换和解除监管等关键环节的风险是否可控,还应制定第三方物流监管公司的准入名单,并关注其信用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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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81 应收账款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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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83 信贷调查和审查应重点关注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审核应收账款权属是否清楚无争议,且购销合同中未约定应收账款不得质押或转让等限制性条款、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设置质押权等任何第三方的优先权。可通过登录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查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情况,确认不存在质押、转让或异议登记等情形。在此基础上,要重点关注拟质押的应收账款质量(包括账龄结构、购销双方的合作关系、坏账率等),交易对手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付款能力和履约记录等,判断应收账款质押的可靠性。此外,还应特别关注以下几种应收账款:(1)以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质押的,要从严审核交易背景真实性、合理性和定价的公允性。(2)借款人以地市级(含)以上政府采购部门组织采购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的,还应对应收账款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以及政府财政(上级主管部门)向出质人核批的年度相关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核。(3)对因提供劳务咨询、承接工程、租赁等非销售货物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的,还应审慎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及定价的合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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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85 收费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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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87 目前关于收费权质押的规定多为行政规章和政府部门规定,立法层次不高。有明确法规依据的收费权仅包括公路收费权,农村电网电费收费权,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以及销售或供应水、电、气、暖产生的债权。信贷调查和审查的重点是要关注收费权是否已取得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出质人的特许经营证照是否齐全等。对于以供应水、电、气、暖产生的债权等应收账款设定质押的,应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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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657589 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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