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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及归还股东借款。如果借款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即使借款人未优先清偿全体贷款人的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仍有权归还部分股东贷款,惟借款人应在归还部分股东贷款日前15个营业日内给予各贷款人书面通知:(1)扣除借款人计划归还之部分股东贷款,剩余之股东贷款余额不得低于2亿美元,且仍继续从属于本项目贷款(但股东贷款直接转为注入借款人的等额资本金的情况除外);(2)借款人在各贷款人处已开立的偿债储备专户内余额不低于两期偿债储备资金;(3)借款人归还股东贷款的资金须非来源于借款人与贷款人以外的其他任何银行所签署的任何贷款协议所借贷之资金。在借款人已经发生累计盈利(即已经弥补往年所有亏损且有盈余)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已在各贷款人处开立的偿债储备专户内存入两期偿债储备资金,则借款人可以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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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限制条款。(1)抵押人同意,将房地产抵押给各债权人,作为对主债权的担保;抵押人同意,将设备抵押给债权人,作为对主债权的担保。“设备”指抵押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拥有所有权的所有设备,以及抵押人拥有所有权的任何其他设备。(2)借款人应保证自己及其各子公司不会在其全部或任何资产上设置或允许存续除许可的优先权益之外的任何优先权益。(3)除非本协议签署后全部债权人另行书面同意,否则,仅当各债权人的主债权已经完全得到满足以及抵押代理行和各债权人为设定和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抵押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得以全部清偿,并经抵押代理行(按照各贷款人的指示)书面认可后,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方可解除。(4)本次提款拟提取的贷款金额加上已提取但尚未归还的贷款金额与在担保文件项下已经办妥抵押登记的房地产和设备的价值的比例小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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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外投资限制条款。借款人不得做出除本项目以外的任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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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保证人的财务约定和非财务约定。(1)财务约定。①合并有形资产净值不低于10亿美元。②合并借款净额对合并有形资产净值之比在2007年6月30日前并包括该日的期间不超过50%,在2007年6月30日后不超过40%;③合并借款净额对前4个季度的EBITDA之比在2007年6月30日前并包括该日的期间不超过1.50,在2007年6月30日后不超过1.30。(2)非财务约定。①担保人承诺维持对借款人的100%的股权。②在没有获得多数贷款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担保人不应该抵押或分配任何资产和股份。③在担保人没有事先得到大多数贷款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会计年度不应该出售、转移或处置超过净资产价值5%的资产。④在贷款期间,如没有获得大多数贷款人的同意,担保人不应合并。⑤担保人应该维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地位。⑥担保人应该在其经营范围方面不做任何实质性的改变。⑦担保人应该保证借款人为收到销售额账单的实体(独立核算)直到经营期满;⑧担保人应该为它的交易和资产向保险公司投保。⑨担保人应该遵守所有的相关法律。⑩担保人应该在5个营业日内通报代理行任何现在的或潜在的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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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该项目银团贷款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财务及非财务情况做出了诸多限制,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国内由于银行自身的产能过剩、过度竞争、优质客户的融资渠道众多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往往很难约定类似严格的财务限制条款和保护性条款。因而,借款人在借款后做出一些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往往并未得到有效约束;借款人出现风险苗头的一些早期预警信号,往往也未引起银行重视,从而加大了债权人的风险,或错失了早期处置风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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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的逻辑与常识 第七部分 融资方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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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在综合权衡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应明确提出贷与不贷的意见。经调查审查同意的贷款,应提出最终的融资方案。完整的融资方案一般包括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贷款方式(担保条件)和还款安排等贷款要素,以及提款前提条件和合同约束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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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重点讨论银行该如何确定融资方案的问题。由于用途、担保、财务限制条款和保护性条款等已在前面章节进行过讨论,本部分将主要探讨设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安排等贷款要素时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合理的融资方案既要有利于提升本行的竞争力,又要有利于控制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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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的逻辑与常识 第25章 好苹果吃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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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一般是在借款人申请借款额度的基础上,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参考担保条件和同业竞争状况等因素确定的。但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并购贷款等不同的贷款品种,确定贷款金额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又有所不同。对于单一客户或单笔业务而言,小微企业或小额贷款可不考虑同业占比,但要考虑贷款额度的合理性;对大型客户、集团客户或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言,“好苹果吃一半”,控制好贷款总量及同业占比,就显得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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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好苹果吃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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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好”和“坏”是辩证的。任何“坏苹果”都是从“好苹果”演变而来的,现在好并不代表未来好,一时好并不代表永远好。当前市场变化太快,现在的“好苹果”,随着市场变化将来有可能变成“坏苹果”。如2010年前后光伏、煤炭、钢铁等行业中很多企业都是“好苹果”,但现在都变成了“坏苹果”。二是收益和风险是对称的。当你获得了全部利益时,也意味着承担了全部风险。一旦“好苹果”变成“坏苹果”,过去的收益就变成现在的风险。三是有些项目自己拿不太准时,多看看别人的态度是有帮助的。在当前国内银行同业竞争激烈,且风险偏好严重趋同的背景下,好客户和好项目一般难以做到由一家银行全额承贷。如果一个客户或一个项目,其他银行均未介入,则要反过来思考本行的客户和项目选择是否有问题。一些拿不太准的业务,多看看其他银行的态度、介入意愿以及分析问题的角度,也有助于自己进行风险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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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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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通常按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银监会明确要求银行“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一般而言,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现金、应收应付账款和预收预付账款等及其周转速度。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测算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参考公式,在定量测算的基础上,考虑借款人所属行业、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同时关注借款人本次借款金额与其经营规模是否匹配、与对应购销合同(订单)确定的货物品种、数量和价格是否匹配等,判断借款人借款额度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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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测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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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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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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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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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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