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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普兰想提早结束这折磨。那名莫霍克俘虏没犯罪,也未拥有有用情报,按照欧洲做法,根本不该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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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做这种残忍事,”尚普兰语气坚定地说,“我们杀人很干脆。你们如果希望我用火绳枪射死他,我会很乐意。”然后他昂首阔步走开,明确表露自己的不悦。他的土著盟友很苦恼,为了让他高兴,于是请他回来解决那个莫霍克人。事情最后如他所愿,而那不是因为土著人认同他的说法,认为他的做法是对、自己是错,而是因为礼仪要他们主随客便。或许他们认为用火绳枪射杀,乃是法国人执行胜利献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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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年夏天,奥夏斯特甘和尚普兰再度联手,第二次痛击莫霍克人。1611年夏,他们第三次相见时,奥查斯特奎思带了休伦联盟的其他几个酋长同行。双方想协商扩大直接贸易的规模。休伦酋长们给了尚普兰四串贝壳珠,作为信守承诺的保证。这种贝壳串珠,就是今日所谓的贝壳念珠,在土著文化里,既充当货币,也作为合约信物。四串贝壳珠绑在一块,表明休伦联盟四部族的酋长保证与法国人站在同一边。这就是今日所知的休伦结盟带(Huron Alliance Belt),至今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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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贝壳串珠,诸休伦酋长还送上尚普兰最想要的东西:五十张海狸毛皮。休伦人只知道在他们自己的文化里,海狸皮是很值钱的东西,但或许不知道法国人为何对海狸毛皮的需求永不满足。法国人需要海狸毛皮,不是像土著人那样,为了拿它富有光泽的上层毛皮来给衣服衬里或镶边。法国人想要的乃是下层绒毛,这是制作毛毡的原料。海狸毛具独特的倒钩特性,放在含有醋酸亚铜和加汞阿拉伯胶的有毒溶剂里焖煮时,很易于牢牢缠结(制帽匠以易精神错乱而著称,那是因为他们在工作时吸入有毒的气体)。如此焖煮过的毛皮,一旦经过捶打、晒干,就成为制造上等帽子的绝佳毛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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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世纪之前,欧洲制帽匠用欧洲的海狸毛皮,作为制造帽子所需的毛毡材料,但因为过度捕捉,海狸数量减少了十之八九,而北欧开垦荒地又摧毁了它们天然栖息地。然后毛皮贸易转移到北方的斯堪的纳维亚,但过度捕捉又使斯堪的纳维亚的海狸灭绝,海狸毛皮帽的生产随之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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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6世纪,制帽匠不得不用绵羊毛制作毛毡。羊毛毡不是理想的制帽材料,因为毛质较粗,且没有海狸毛那种如茅草般蓬松的天然特性。毛毡制造者可加进兔毛,用以促成这种覆顶效果,但成品仍不如海狸帽结实。碰到下雨,羊毛毡往往吸水而不排水,一旦变湿,马上就会变形。羊毛也因为颜色灰扑扑而不讨人喜欢。羊毛可以染色,但毛毡匠所用的天然染料,固着不牢,特别是碰到下雨时。羊毛毡也没有海狸毛皮那种强度和柔韧。荷兰穷人的标准帽子——连帽——就是用羊毛毡制成,因此会下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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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末,出现海狸毛皮的两个新来源。第一个是西伯利亚。俄罗斯设陷阱捕兽的猎人进入西伯利亚,寻找更理想的猎捕地点。陆路运送遥远,而荷兰人虽试图掌控波罗的海贸易,确保毛皮稳定输入欧洲,但俄罗斯货源不稳定。另一个新辟的来源是加拿大,开辟的时间约略相同。在圣劳伦斯河注入大西洋处的北美东海岸捕鱼的欧洲人,发现东部林地里海狸众多,且人设陷阱捕兽的土著猎人乐于高价卖出海狸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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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海狸毛皮于1580年代开始小量出现在欧洲市场,随后需求暴增。海狸帽重新大为流行。这个时尚首先在商人圈流行,但又过了几十年,就扩延到宫廷、军方的上层人士。不久,凡是讲究派头的人,必然有顶海狸帽。1610年代,海狸帽的价格涨到羊毛毡帽的十倍之高,使帽子市场一分为二:一种是买得起海狸帽的人,另一种是买不起的人。价格分割的结果之一,是出现繁荣的二手市场,供应那些买不起新海狸帽而又不想将就羊毛帽的顾客需求。欧洲诸国政府担心通过虱子传染的疾病散播,严格规范二手帽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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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得起海狸帽的人比派头、比身份,制作海狸帽的商人争夺市场占有率,两者合在一起使制帽匠竞相制作出更为稀奇古怪的帽子,以领先竞争对手。海狸帽开始讲究颜色和表面绒毛的细微差异,这场时尚热潮持久不消。帽顶抬高、压低,变窄、变宽,拱起、下陷。帽檐于1610时开始变宽,随时尚而翻起或垂下,但整体趋势是愈来愈大。帽子加上彩色帽带,以标榜真正的时髦,帽带上则嵌入酷炫的装饰。《军官与面带笑容的女子》中那位军官,在帽带上嵌入什么装饰,我们看不出来,但他的帽子乃是当时最时髦的男用毛帽——不过这种时尚也正步入尾声,约十年内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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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供应的海狸毛皮刺激了帽子的需求,进而推高帽子价格和毛毡贩子的利润。对当时正欲在圣劳伦斯河谷建立第一批小殖民地的法国人而言,价格、利润的飙升是一大利好,因为这给了他们意想不到的收入来源,可借以支持勘察、殖民的开销。在巴黎值一里弗(Livre)[7]的商品,运到北美洲换海狸毛皮,再运回巴黎,价值升为两百里弗。这一买卖也使土著人和欧洲人的关系更为紧密。早年,土著人认为他们在占贸易伙伴的便宜。“拿海狸来做什么都很好用,”某位蒙塔涅族设阱捕兽者暗笑着对一位法国传教士说,“它可以用来制茶壶、轻便斧、剑、小刀、面包;简而言之,做什么都可以。”他认为买他毛皮的欧洲人,特别是新英格兰地区的英格兰人很好骗。“英格兰人没脑筋,拿二十把这样的小刀跟我们换一张海狸毛皮。”法国人付的价码稍低于英格兰人。在土著人的经济里,海狸皮的价值远没有欧洲人所付的那么高。双方都认为对方吃了亏,而在某个方面来看,双方的看法也都没错,这桩买卖因此得以如此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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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尚普兰而言,1609年是毛皮贸易关键的一年。按照规定,他的商业集团所享有的十年垄断期在前一年就要到期,而巴黎的制帽公司极力主张结束垄断,好让价格下降。尚普兰极力反对,担心没有垄断权之后,他的计划将因资金短缺而无以为继。垄断期满之前,他恳请国王亨利延长期限。请求得到获准,但只延长一年。因此,1609年时,海狸毛皮市场全面开放。竞争对手立即抢进,使海狸毛皮价格下滑了六成。尚普兰唯一的希望,就是利用个人与土著人的友好关系,在没有竞争对手涉足的更上游处做买卖。为了不让休伦市场落入对手之手,尚普兰拿义子(他晚婚,膝下无子)交换给奥查斯特奎恩,以示双方友好,永无异心。因此,失去国王给的垄断权,反倒促使尚普兰往北美大陆更深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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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普兰往西推进,除了寻找毛皮,还为了找别的东西:中国。他向亨利解释为何需要继续拥有垄断权时指出,他不只想造福他的生意伙伴。他买下毛皮,乃是为了支付更重要活动所需的开销,而那个更重要的活动就是“找出不受北方冰山干扰或酷热区热气折磨的通往中国的通道。目前,我们的海员前往中国时要经过那酷热区两次,回程又要经过两次,艰苦、危险难以置信”。对尚普兰而言,毛皮在巴黎维持高价,才能从中赚取高额利润,支付寻找前往中国道路的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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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并非是这时才有的想法。1603年,他一开始接下亨利交付的任务时,合约中就已言明这点:他应“以沿着海岸和取道大陆的方式,努力找出可轻易穿越这国度,抵达中国、东印度诸国或尽可能遥远之其他地方的路径”。因此,他原来的任务就是寻找“一条有助于和东方人通商的通道”。那个念头一直在鼓舞他往西深入北美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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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已知欧洲前往中国的路线有两条,分别绕经非洲、南美洲的最南端。这两条路线距离长而又艰苦,时时有葡萄牙人、西班牙人严密巡逻防守,不让外人染指。然后还有西北航道、东北航道,一条绕过美洲,另一条走过俄罗斯上方。这时,荷兰人、英格兰人已证明绕经俄罗斯、加拿大的北极圈路线不可行,但仍有些人希望亨利·哈德逊(Henry Hudson)找到进入哈德逊湾的通道能连接抵达太平洋的路径。法国人想在没有冰山或其他欧洲强权的阻挠之下,抵达传说中的东方,而要一遂此愿,唯一的寄望就是找出横越北美大陆的通道。尚普兰需要土著人的知识来找出这条隐藏的通道,他还需要和土著人做买卖,以取得利润丰厚的商品,足以支持他探勘开销。他无意为征服而征服或是为殖民而殖民,也就是说,他若征服或殖民,也是为了实现他唯一的梦想:找到前往中国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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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尚普兰之前,雅克·卡蒂埃(Jacques Cartier)已经勘察过圣劳伦斯河口,让·阿方斯·德·圣通日(Jean Alfonse de Saintonge)则已在1540年代航行过拉布拉多半岛沿岸,但都未能找到通往中国的路径。那成为他们和他们之后的其他人探索那些海域的动机。尚普兰第一次来到美洲期间,英格兰人乔治·韦茅斯(George Weymouth)航入北极区,当时他带了一封伊丽莎白一世写给中国皇帝的信,并附上拉丁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的译文,以备中国境内的耶稣会传教士万一不懂英文,也可透过其中一种译文转译成中文。韦茅斯未能抵达目的地,未能将伊丽莎白女王的亲笔信交给中国皇帝,但那是他此行所欲达成的目标。尚普兰同样受到这目标的激励,但他认定通往中国之路不在绕经大陆,而在贯穿大陆。他希望溯圣劳伦斯河而上,最终可抵达中国。1603年尚普兰来到圣劳伦斯河源头附近的索圣路易(Sault St. Louis)急流群而不得不折返时,那梦想仍在脑海里徘徊不去。十五年后,尚普兰提议,一旦打通通往中国之路,就在那里设立河畔海关,课征行经此地的货物税。那地方如今叫拉辛纳(Lachine),意即“中国”[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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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欧洲努力摆脱孤立、进入更广阔的世界的时期,憧憬抵达中国,乃是贯穿这段时期的一个富有想象的主题。这一主题始于14世纪末,一名游历过中国的威尼斯商人返回家乡之时。那商人讲述东方的新奇国度和惊人财富,让每个愿意听他讲故事的人听得津津有味。他就是马可·波罗,威尼斯人叫他Il Milione,意为“百万趣闻先生”。他引人入胜的《马可·波罗游记》是15世纪的畅销书,由他在狱中时一位写通俗传奇文学的牢友替他执笔写下。马可波罗眼中的蒙古人忽必烈汗治下的中国叫人着迷,纯粹是因为在14世纪的欧洲,没有哪个国家有那么气派的宫廷、那么辽阔的土地、那么庞大的经济、那么壮观的城市。那个被称作中国的地方,乃是无法抵达的欧亚世界另一端财富与权势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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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世纪后的1492年,哥伦布带着一本《马可·波罗游记》,率领三艘小船往西横越大西洋,那时他已经知道世界是圆的,往西航行会抵达亚洲。他对世界的了解够深,已经知道会先抵达日本、紧接着再抵达中国,但他不知道亚洲与欧洲相隔究竟多远,他也未预料到它们之间隔着一个大陆。回到西班牙后,他向国王费尔南多二世报告,抵达伊斯帕尼奥拉岛(Hispaniola,现在属于多米尼加共和国)时,“我认为那可能是陆地,是中国的一省”。其实并不是,因此哥伦布才必须说服国王,第一次西航几乎已经抵达目的地,第二次西航一定会达成目标。就算那岛不是中国或日本,也必然是日本东岸之外的岛屿,传说中富裕的中国也就不远了。同时,他向费尔南多二世保证,只要他的水手动身寻找,必能在他所发现的那座岛找到黄金。借此,他把一把必输的牌——伊斯帕尼奥拉不是日本或中国——反而打成一手好牌。但他深信,下一座岛会是日本,再过去就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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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对中国传说中的富裕深信不疑,因此费尔南多二世才会同意资助哥伦布第二次西航。随着欧洲人更了解全球地理,欲抵达中国的热情更为强烈,这心愿更可能成真。在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中,培尼狄克宣称,宁可去“从蒙古大可汗的脸上拔下一根胡须”,也不愿跟她讲话,借此拒斥与贝特丽丝为伍。伦敦观众懂得莎士比亚要表达的意思。若说那句话大概是男人所能许下最难办到的誓言,他们大概会同意,但那并非办不到。16、17世纪之交,这一传说中的国度在欧洲人的脑海中非常鲜活,让希望到中国发财致富的憧憬变得更为强烈。当时一则有关中国的谚语称,中国人有两只眼,欧洲人有一只眼,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是盲人[9]——明褒暗贬那些执著于单一看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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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尚普兰才会溯圣劳伦斯河而上:他要找出横越大陆抵达中国的水路。这是当时人已然深信的想法,因为安特卫普的制图大师亚拉伯罕·奥特里斯(Abraham Ortelius),在印制于1570年的一张地图中,以红色标出这样一条水道。甚至在尚普兰之后,这看法仍存在于1634年《环宇水道测量图》(Carte Universelle Hydrographique)中的北美地图上。这张地图是法国的地图绘制员让·盖拉尔(Jean Guérard)所绘,他在五大湖西边的空白处加注指出,“据信从这里可通往日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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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普兰问了土著人可以走哪条路前往中国,但是得不到答案,于是转而问他们哪里有咸水。1603年夏,在圣劳伦斯河上游,有位土著人告诉他,从注入下一座湖(今天的安大略湖)的那座湖(伊利湖)再往上的那座湖(休伦湖),湖水是咸的。这正是尚普兰所企盼的消息,但那个地区的其他阿尔贡昆人的说法与此相反。他仍继续问人。有个阿尔贡昆族青年说,他第一个会碰到的那座湖(今天的安大略湖)最西端的湖水微咸。尚普兰就需要这个叫人振奋的消息。他保证会回来亲自尝尝那湖水,但最后,他深入内陆,已是几年后的事。1613年,埃蒂安·布赫雷(Étienne Brûlé)——也就尚普兰用来当人质交换奥查斯特奎思的义子——告诉他,休伦湖不是咸的。又过了两个夏季,尚普兰才亲自造访这座湖。他尝了湖水,发觉douce,意即“甘甜”,证实一个令人气馁的事实:休伦湖并未与太平洋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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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普兰是地图绘制员,第一次航行时,他就靠地图绘制本事,首次得到上司的注意。他一生替当时称作新法兰西(la Nouvelle-France)的那个地方绘了好些张详细地图。他的第三张地图绘于1616年,是史上第一张描绘休伦湖的地图。他把那湖称作Mer Douce,意为“甜水海”,一方面确认那个新发现的事实,同时可能在提醒自己,探寻之路还未结束。在这张地图上,尚普兰有一个含糊不清之处,还有一个夸大之处。含糊之处在甜水海的尽头:他让那湖延伸到地图左侧之外,做法叫人费解,难道是因为没人知道它通往何处?夸大之处在北侧:他把北冰洋的海岸线画成往南延伸,非常逼近休伦湖——那里某处必然有通往海洋的通道。他想要表达什么?无非就是:只需锲而不舍的探查,法国人(他)就会找到那条横越大陆、连接法国与中国的隐藏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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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后,尚普兰出版他最后一张描绘新法兰西的地图。这张地图更完整描绘了五大湖区,但伊利湖、密歇根湖仍然未出现。这时候,尚普兰已知甜水海并未往西一直延伸到太平洋,而是有尽头的(不久之后,甜水海这名称就会式微,为休伦湖一名所取代)。但在这淡水湖的尽头之后,还有一大片水域,大小、面积都不详的大湖(今天的苏必略湖),靠一连串急流与其相接:有朝一日,这个位于系列湖泊中的另一座湖,说不定就被证明是通往中国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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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普兰从未踏足苏必略湖,但让·尼克雷(Jean Nicollet)却曾经去过。尚普兰旗下有好几名负责深入林区搜集皮货的皮货商(coureur de bois),让·尼克雷就是其中之一。尚普兰出版1633年地图的一两年前,尼克雷碰到一个欧洲人从没碰过的部族,他或其他人就将那部族称作皮安人(Puants),意为“发恶臭的人”。在最后一张地图上,尚普兰标出那个部族,指出有个“皮安族”,即“臭人族”,住在最终注入甜水海的湖泊边。法语的“臭人”一词乃是对阿尔贡昆语“脏水”一词的讹译,而阿尔贡昆族用“脏水”形容微咸的水,也就是尝起来带咸味的水。这个部族不自称皮安人。他们是威尼皮古人(Ouinipigous),也就是今日所称的温尼贝戈人(Winnebagoes)[11]。但是因为一番曲折复杂的推理,欧洲人始终坚称地平线另一头的下一个水域必定是咸的,必定是“臭的”——必定是太平洋——的推理,于是,这个名称就冠在他们头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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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尼贝戈族酋长邀让·尼克雷前来做客。尼克雷知道绝不能失礼,因此出席这场为他而办的盛宴,出现在数千名远道而来的宾客面前时,他穿上他行李里最体面的衣服:绣了花鸟的中国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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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尼克雷这种活跃于内陆的代理商,不可能自己弄到这件衣服。他不可能有机会接触这种东西,更别提有钱买。那件袍服想必是尚普兰的。但尚普兰如何弄到那东西?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直到17世纪初才从中国流入欧洲北部。这件衣服今已不复存在,我们无从追查它的来处。它很可能来自中国的某个耶稣会传教士,那传教士把它带回或寄回欧洲,以证明他是为那个有教养的文明国家奉献一生。英格兰旅行家约翰·伊弗林(John Evelyn)在巴黎见到一批中国袍服,大为惊艳。它们是“非常漂亮的长袍,缝制、绣制在金布上,但色彩非常鲜艳,那种光彩、艳丽是我们欧洲人做不出来的”。尚普兰待在加拿大的头几年,在巴黎不可能弄到像尼克雷所穿袍服那样的东西,因此他想必是在1624至1626年这两年赋闲时,以高于行情的价钱买来,因为他深信这东西对他在加拿大的冒险事业很有用。他知道耶稣会士上朝时一身中国官服打扮,而如果他本人没有机会穿那件中国袍,他的使者可能会有。毕竟要上朝,穿着就要得体。结果,得以见到这华服的不是中国人,而是温尼贝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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