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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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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权益日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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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楼市暴跌后,市民怨声载道,不满与日俱增,许多阶层,包括通常较沉默的中产阶层,都站出来抗议政府亲商。然而,社会上大部分市民的怨气,比在地产市场上损失惨重的中产阶级更甚。市民的不满一方面源于被迫支付不合理的高价,以购买生活必需品,如煤气、电力、交通、超市商品等,这种不满在经济低迷时尤其严重。他们认为自己辛苦工作所得的血汗钱,不知怎的就流入了少数大财团的口袋。另一方面,市民不满政府不公平的政策和措施,保障了强权,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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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教授刘兆佳表示:“我们有精英主义的政府。香港人都知道我们需要改革,但较为弱势的社群认为必须上街,因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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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 com)的一篇文章,把香港目前的社会面貌刻划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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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逐步出现更多社会冲突及不安。失业率高达7.4%,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大多数香港人没有上街,是因为他们在政治上还可以逆来顺受。虽然许多私营、公营机构裁员,但他们凭着储蓄还可以过糊口的生活……从政府高官低落的民望评分,可见社会怨气深重。另一个社会和经济问题是阶级分化加剧。愈来愈多贫苦大众妒忌拥有经济和政治权力的富商……或威胁政府官员,这些都是香港特区政府目前遇到的社会现象。除非政府能当机立断,立刻解决收入差距的问题,否则社会动荡祸至无日。讽刺的是,面对庞大的财政赤字,政府仍然不愿开罪富商增加利得税,反而扩大税网,意味着更多中产及低层市民会沦为无产阶级。自亚洲经济危机以来,楼市大跌,许多中产阶层变成负资产人士,他们的不满令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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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集中除了导致社会不和谐外,也令经济萎缩。大财团不断收购,获得更多经济收益,权力圈外的中小型企业能分享的经济收益自然减少。由于营商成本高,这些企业长期经营艰难,加上其业务扩张已经饱和,财政脆弱,经营难上加难。在水深火热之时,业主加租,蚕食他们的盈利率,有些中小型企业只能以结业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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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小型企业的产品定价无法与大财团竞争,正如杂货店难敌超市,最终在市场上绝迹。愈来愈多这些企业被市场淘汰,雇主数目下降,意味着就业机会减少。最后,经济集中抑制了整体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也会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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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力雄厚的经济霸主透过政治影响力,往往能左右公共政策,残民以自肥。这样的例子早已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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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产建设商会〔2〕曾利用其影响力,左右新《城市规划条例草案》的立法程序。新草案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令规划制度更加公开及向市民负责,但这并非地产商所愿。香港地产建设商会1999年11月26日向当时的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萧炯柱提交函件,函中“就规划申请提出意见”(Public Comment on Planning Applications)部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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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布规划申请的建议至关重要。政府建议,刊登选定用途一览表,以限定须予公布的申请。由于文件没有指示用途的类型,以及制定一览表的基准,各界似乎没有机会反对一览表内所载的用途。这项公布规定必会拖延发展过程及公开申请人的资料,而目前这些资料正确地被视为私人资料,因此我们相信该一览表应只在特殊情况下才适用……此外,这可能会增加公众的期望,让市民以为在私人发展过程中有更大的发言权,甚至高于法律合理赋予的水平,令市民对整个过程失望,因而可能会导致社会干预及抗议,远超目前视为合理的水平。因此,我们认为整个公布过程,需要非常谨慎的处理,或者不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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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该新草案由委员会审议。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在2000年3月21日提交了一份19页的正式意见书,当中重申它在“公众参与规划申请”(Public Participation in Planning Application)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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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观点是,在现行的规划制度下,公众参与机制不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建议,在规划研究及制定规划阶段上向公众咨询,并刊登选定用途一览表,以规定须予公布的申请。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全力支特,在规划研究及计划制定阶段上咨询公众的建议,此举能在早期考虑及响应市民的意见。然而,在不知道须予公布的建议用途下,香港地产建设商会非常关注这项公布及评论若干规定发展申请的建议。由于这一公布及评论规定,必会拖延发展过程和披露申请人的资料,而目前这些数据被视为私人数据,因此我们相信,该一览表应只在特殊情况(如厌恶性用途)下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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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未能在当届立法会任内完成审议《城市规划条例草案》。此后,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决定,由于对一些复杂的政策事项的意见分歧很大,他们需要进一步咨询主要利益相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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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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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把持监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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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经济霸主会通过任职大型机构的盟友施加政治影响力。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效率高、公平及有效监管的证券和期货市场上,拥有既得利益。然而,有一宗事件再次证明,政府照顾私人商业的利益,冷待普罗市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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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下半年的“仙股”事件〔3〕以来,前财政司司长委任三人专家小组,检讨规管架构,并提出改革建议。该小组在2003年3月21日发表报告,表示如要保持香港作为亚太区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信誉,香港须改弦易辙,刻不容缓。该份报告的核心,是建议撤除港交所的上市职能,并交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即证监会)负责。事实上,根据目前的架构,港交所本身是上市公司,却同时担任监管的角色,专家小组认为“本身就是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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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前主席李业广于2003年3月24日与改革派的评论员大卫·韦伯会面,表示支持小组的建议,并愿意与政府合作,但四天后他又改变主意,致函财经事务局局长,表示港交所反对有关建议。因此,财政司司长宣布,该专家小组的报告搁置一年,等待更广泛的公众咨询结果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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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在2003年3月31日的《损害公众利益》(“Disserving the Public Interest”)一文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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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否会兑现落实报告建议的承诺,其实决定权最终在香港行政长官手中,从他未来两个星期的行动,自有分晓”。“目前十五名董事中,有八名由政府委任,包括须经行政长官批准的港交所主席。股东周年大会后,这个比例减少至十三名董事中有六名由政府委任,其余六名由选举产生,而港交所行政总裁,须咨询财政司司长后由证监会批准。政府尚未公布六名获委任董事(包括主席)的名单,因此当时政府最有权力决定获委任的董事(以及行政总裁)是改革派还是反改革派。包括李业广在内的反改革派,不应重新获得委任,但若是如此,我们便会知道政府支持哪一个阵营。政府对董事、主席及行政总裁的人选,将会是试金石,究竟他偏重富商的既得利益,还是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长远利益,届时自有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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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5日,港交所举行股东周年大会,由政府委任的董事及主席均获任命。除了一位新来者——一家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顾问,其余五人再获任命,包括李业广为港交所主席,而创业板前主席罗嘉瑞为董事。但没有料到的是,韦伯和另外两个属改革派阵营的人也当选为董事。李业广、罗嘉瑞和另外一名重新委任的董事,任期为一年,其余三人的任期为两年。新董事会仍然由既得利益者主导,改革派要推动改革,绝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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