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059688
专家小组触及的两个主要问题,是市场质量和利益冲突,这对投资界及市民利益至为重要。该小组的研究结果和分析不仅公正客观,其建议也是解决港交所当前问题的最佳方法。然而,若与财团的利益相比,这些问题根本无足轻重。巨商日后如要把业务部门分拆上市,需要获得上市批准,港交所保持上市审批职能,至少对这些财团有利。
1704059689
1704059690
〔1〕南海泡沫:英国在1720年发生的一次经济泡沫,它与密西西比泡沫事件及郁金香狂热并称欧洲早期的三大经济泡沫。
1704059691
1704059692
〔2〕香港地产建设商会:香港地产建设商会是地产业内最高调的压力团体,会员包括所有蓝筹地产股的代表,由长江实业、新鸿基地产、恒基兆业地产、太古、九龙仓/会德丰集团、新世界发展、恒隆地产、信和置业、合和实业、希慎兴业、鹰君及信德集团的行政总裁/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1704059693
1704059694
〔3〕“仙股”事件:2002年7月25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港交所)提出改革上市公司素质的建议,拟将30天平均价低于港币5角的公司从主板市场中除牌。因为香港主板上市的近800家企业中近半数为股价低于港币5角的公司,这些股票被称为“仙股”,而且在近半数的仙股中,还有不少一两角、甚至几分钱的股票。港交所的建议本来是想引进优胜劣汰的机制,但导致的结果是第二天香港主板市场上的“仙股”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跌。交易所受到指责,不得不放弃这个方案。
1704059695
1704059696
1704059697
1704059698
1704059700
地产霸权 第六章 反垄断刻不容缓
1704059701
1704059702
1704059703
1704059704
1704059705
1704059706
1704059707
1704059708
地产霸权 香港号称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其实徒具虚名,这个城市无法实践自由市场的目标——促进竞争和消费者权益,在各行各业维持公平竞争,为市民创造公平和平等的机会等。由于香港缺乏竞争法及法定执行机构,加上主要行业经常出现寡头垄断或少数经营商割据的情况,香港与真正自由经济体系的标准,仍相距甚远。
1704059709
1704059710
不论是被迫支付不合理价格、缺乏产品选择及议价能力的消费者,还是在不公平竞争环境及高门槛的市场里经营的小企业和新加入市场的经营商,以至因行业及经济集中而要面对就业机会减少的求职者,都是不公平制度的受害者。
1704059711
1704059712
也许无人敢说有灵丹妙药可根治香港正在面对的社会和经济弊病。不过,香港若要复元,应马上对症下药,这是不争的事实。香港的大多数弊病都与土地和物业有关,在营商和生活成本高昂的环境下表露无遗。在过去和现在的土地制度之下,大地产商通过垄断土地和空间,压榨消费者。因此,彻底改革土地制度及改变政府的土地和房屋政策,减轻大财团垄断土地和空间的局面,才是根治弊病的良方。
1704059713
1704059714
1704059715
1704059716
1704059717
1704059718
地产霸权
1704059719
1704059721
政府应减少对土地的依赖
1704059722
1704059723
香港目前的土地制度,承袭前港英政府,政府拥有全部土地的所有权。政府通过公开拍卖或招标,以批出租赁权的方式出售土地。土地公开拍卖/招标,都根据预定计划进行,而年度卖地计划会于每年2或3月公布。发展项目的条件,包括地积比率及规定的土地用途,全都载列在新的批地文件(称为“卖地章程”)内。除了符合这些发展项目的条件外,地产商亦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条例》分区计划的规定。
1704059724
1704059725
除了每年举行的土地拍卖/投标外,政府也可透过两家公营机构出售土地:市区重建局(前身是“土地发展公司”)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前身是“九广铁路公司”和“地铁有限公司”)。市建局负责确定需要重建的市区地皮,并邀请私人地产商递交有关地皮的发展建议书。市建局也有权收回市区的残破旧楼重建,并与业主商讨赔偿。港铁有权出售获批土地(邻近铁路的土地或地铁站上盖物业)的发展权,为兴建铁路提供资金。
1704059726
1704059727
市建局和港铁地皮的招标,以半公开方式进行,虽然邀请竞投兴趣表达书是公开进行的,但是否入选完全由上述机构闭门决定。
1704059728
1704059729
在初选过程中,竞投者必须在两个方面符合基本标准:(一)财政实力;(二)开发方面的往绩。中标者必须向政府支付规定的补地价,并提供一个有关机构可以接受的盈利摊分安排。相比政府一般的土地拍卖,这些土地投标,往往涉及庞大的可建楼面面积及应付补地价金额。过去20年以来,长江实业和新鸿基地产一直都在竞投这类地皮方面取得优势。
1704059730
1704059731
第三种政府土地来源,就是修订契约。地产商根据规定用途的地契而持有的土地,可向地政总署申请改变用途,将该幅土地开发或重建作其他用途。这种申请名为“修订契约申请”,需要向政府缴付补地价。
1704059732
1704059733
前港英政府不惜以沉重代价坚持高地价政策,现今的特区政府不应再受这一束缚。若香港经济可以成功转型,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减低对卖地收入的依赖,并增加与地产商土地交易的透明度,时刻牢记公共利益。
1704059734
1704059735
为平衡土地收入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至少应原则上视自己为土地守护者,而非地主,只有重新定位,才可看到低地价政策的好处。政府应尽可能避免楼市上涨然后泡沫爆破,而唯一可能的预防方法,就是真正促进竞争,降低入场门槛,通过供应充裕的商住用途土地,把地价维持在较低水平。低地价未必表示政府收入减少,因为供应量增加可弥补价格的跌幅。地价下跌,物业价格和租金也会随之下跌,住宅市场交投会趋活跃。而租金下跌又可吸引自雇人士创业,对大量被裁而难以觅得新工作的中年人士来说,是一条出路。
1704059736
1704059737
前任特首董建华在2003年1月的施政报告中,强调经济转型应取决于私营机构,而政府会专注于发展基础设施的软硬件。该份施政报告明确界定了政府在促进经济转型中担当的角色,现节录如下:
[
上一页 ]
[ :1.70405968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