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063729
1704063730
(2)在服务和操作数量上的增加;
1704063731
1704063732
(3)为保证其真实价值而对收益或服务进行的价值评估调整。
1704063733
1704063734
第二款 本条的条款适用于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系统,包括对公用服务人员、军事人员、在职人员、离职人员、退休人员的保障。
1704063735
1704063736
第五章 自愿转移支付
1704063737
1704063738
第二十五条 在本补充法律中,自愿转移支付是指:以合作、支援或经济协助形式进行的对联邦成员进行的现金或资本的转移,该转移并非由巴西宪法或其他法律规定或由统一卫生健康系统规定的转移支付。
1704063739
1704063740
第一款 除了预算指示法中规定的条件外,自愿转移支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704063741
1704063742
(1)存在特殊财政分配;
1704063743
1704063744
(2)(被否决)
1704063745
1704063746
(3)符合巴西宪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十项的规定;
1704063747
1704063748
(4)由受益人证明:
1704063749
1704063750
①接受转移方没有未收税款或者到期未支付债务,并且之前得到的资金已经被合理正确地使用;
1704063751
1704063752
②符合巴西宪法关于教育和医疗方面的规定;
1704063753
1704063754
③符合对于债务以及信贷操作限制的要求,包括预期收益,有记录的未完成的承诺以及个人支出总额的限制;
1704063755
1704063756
④对转移支付相应金额的财政评估。
1704063757
1704063758
第二款 禁止将转移支付的资源用于非允许的目的;
1704063759
1704063760
第三款 对教育、医疗和社会救济系统的自愿转移支付不受本补充法律中提到的暂停自愿转移支付的条例的限制。
1704063761
1704063762
第六章 将公共基金配置到私营部门
1704063763
1704063764
第二十六条 如果要直接或间接将资金用于个人需求或者弥补公司损失,则必须有法律的支持,必须满足预算指示法中列出的条件,并且必须在财政预算中列出或者用其他的信用担保。
1704063765
1704063766
第一款 以上条款对所有国家间接管理的公司的活动均有效,这些公司包括公共基金会和州属公司(除了巴西中央银行下属的金融机构)。
1704063767
1704063768
第二款 这些条款对于贷款、融资和再融资操作的批准同样有效,这些操作包括个别债务的延期、批准补贴、参与构建资本结构或参与使得资本增加。
1704063769
1704063770
第二十七条 由联邦成员批准给个人或非政府控制公司(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与债务相关的金融费用或相似的支出,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金额或者不得低于筹集资金的成本。
1704063771
1704063772
单立款 不符合上述条款的通过信贷手段进行的债务延期或者债务重组,以及不符合上述条款的贷款和融资手段,必须有法律支持或者在年度预算法中有相应的补贴。
1704063773
1704063774
第二十八条 除非在法律中说明,公共资金(包括由信贷操作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救助国家金融系统中的机构,这包括不得进行救助贷款,不得融资进行股权的转移。
1704063775
1704063776
第一款 在现有法律中,由国家金融系统中机构建立的基金或者其他机制将会防止破产或者其他风险。
1704063777
1704063778
第二款 上述条款并不禁止巴西中央银行进行贴现操作以及对金融机构发放期限小于三百六十天的贷款。
[
上一页 ]
[ :1.70406372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