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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回购协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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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国际成立于2003年,注册地为英属开曼群岛。日海国际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其中Allfine公司持有31.875%股权,Metrovision持有40%股权,Dotcom持有9.375%股权,IDGVCⅡ持有12.5%股权,IDGVCⅢ持有6.2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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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生先生、周展宏先生以及IDG于2003年7月26日签订《日海投资协议》,就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其中对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相关协议、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发行人成立之日起四年内若公司仍不能成功上市,其他股东均有权要求王文生先生为首的经营团队回购其持有的日海国际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价格为提出回购时相关股份所对应的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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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年11月14日,四年内上市的期限已满,股东之间未执行回购的约定,并就股份回购事宜做出新的承诺。承诺方放弃要求王文生为首的经营队伍回购日海国际的股权及相关权益的权利,《日海投资协议》中关于回购日海国际出资的相关约定亦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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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红筹架构的废止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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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结构调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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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日海通讯股权结构的透明性和稳定性,在保持日海通讯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不变的前提下,日海通讯的股权结构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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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8日,日海国际与海若技术、允公投资、IDGVC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日海国际将持有的日海通讯39.5%、25.5%和15%股份分别转让给海若技术、允公投资、IDGVC,转让价格以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基础。转让协议经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批复同意,并在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其实,本次股权调整的目的显然是将红筹架构拆除之后回归境内上市,但让小兵非常不解的是:为什么信息披露者如此讳莫如深。股权调整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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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取消了Allfine、Metrovision、Dotcom、日海国际等直接或间接的持股公司,境内自然人王文生、周展宏直接通过其境内公司持股日海通讯;IDGVCⅡ、IDGVCⅢ则通过其香港子公司IDGVC持股日海通讯。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后,日海通讯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均保持不变,公司的主营业务、董事、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保持不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更为透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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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调整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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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蛇口分局2004年3月4日出具的《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日海通讯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2004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9月,日海通讯经批准调整了股权结构,外资股权比例从80%变更为15%。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2008年10月8日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股权变更之日起停止享受未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但不追缴已经享受的减免税款,即无须补缴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股权变更前后,即自2004年起公司都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内生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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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80年8月26日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市1988年8月1日《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府(1988)第232号]、1999年9月24日《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1999)第171号]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特区内生产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均可依法申请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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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制权由自然人在海外设立的公司控制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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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海国际控制权由自然人在海外设立的公司控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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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由自然人在海外设立的公司控制,是海外红筹架构上市的通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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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外公司设立程序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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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具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合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Allfine、Metrovision、Dotcom公司以及日海国际的设立情况、法律地位、股东情况、经营范围等合法性出具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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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能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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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日海国际股权由自然人设立的海外公司控制,层级较多,若其中的股东变化,将导致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带来风险。为稳定股权结构,保障公司发展,王文生先生及其控制的Dotcom、Metrovision,周展宏先生及其控制的Allfine分别就股权的稳定性作出有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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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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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结构认为:Allfine、Metrovision、Dotcom、日海国际的设立合法,对于存在的股东结构变化风险,王文生先生、周展宏先生、Allfine、Metrovision 和Dotcom 已出具相关承诺,有效地保障了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王文生先生、周展宏先生和陈一丹女士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补办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符合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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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自然人海外设立公司出资的审批手续及外汇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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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6日,王文生先生和陈一丹女士共同出资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Dotcom;2003年1月8日,王文生先生与陈一丹女士共同出资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Metrovision;2003年1月28日,周展宏先生出资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Allfine。2003年9月24日,Dotcom、Metrovision、Allfine和IDGVC共同出资在英属西印度开曼群岛设立日海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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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1日,王文生等自然人的境外投资行为已根据汇发(2005)第75号文的有关规定补办“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日海国际返程投资行为于2004年1月14日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核准件,文件编号为544030020040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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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律师核查,王文生、陈一丹和周展宏已填写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提交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外汇局深圳分局于2006年4月11日在《外汇登记表》上加盖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专用章。律师认为,在75号文之前,鲜见专门规范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的具体规定。王文生、陈一丹和周展宏在境外上例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不违反其时有效的规定。在第75号文之后,已向外汇深圳分局补办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符合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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