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4240260
1704240261
1704240262
产品创新的开支
1704240263
1704240264
在家庭部门中,个人项目通常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相对来说最适度、最“量入为出”的开支。表2–4中可见,在6个国家中,个人创新者花费在其最新的创新项目的开支(时间上的和物质上的投入)从几百美元到1 000美元不等。(时间投入按照当地每小时的平均工资转换成金钱来计算。)受访者的项目开支门类多样,从几乎无成本(用手头材料快速完成)到远高于平均成本的投入。针对其他创新样本所做的研究发现,创新开支明显超出平均水平的个人很可能是领先用户(指在重要市场趋势中起到引领作用的个人,通常对创新有很强需求。领先用户会比普通用户更能够开发出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产品)。
1704240265
1704240266
表2–4 用户最新的创新项目中的个人开支
1704240267
1704240268
1704240269
1704240270
1704240271
资料来源: von Hippel,Ogawa,and de Jong 2011,table 1。开支总额包括为特殊开发的自费开支加上按照每个国家平均工资计算的时间投入。
1704240272
1704240273
由于参与创新的家庭数量很多,每个个人创新项目的小规模开支加到一起的总数非常可观。就英国、美国和日本的调研而言,我和我的同事可以估算出一年内家庭部门在产品开发方面的开支总和。在这三个国家发放的问卷中,受访者都被问到每年他们开展多少个创新项目。这个信息再加上我们搜集的关于创新者在最新创新项目上的投入成本,以及每个国家的创新总数,我们就可以做出计算。
1704240274
1704240275
从表2–5中可以看到,英国、美国和日本的家庭部门的创新者每年开销总和高达数十亿美元。有趣的是,从表2–5中还可以看出这一开支水平与这些国家的消费品生产企业用于开发消费产品的开支差别不大。这再次说明家庭部门开展的产品开发活动规模巨大。
1704240276
1704240277
表2–5 个人在为自己使用的产品进行的创新开支年度总额
1704240278
1704240279
1704240280
1704240281
1704240282
a.总开支中包含为特殊项目开发的自费开支加上按照每个国家的平均工资计算的时间投入。
1704240283
1704240284
b.根据国家收入产出表中数据计算。
1704240285
1704240286
资料来源:von Hippel,Ogawa and de Jong 2011,table 1。
1704240287
1704240288
单独创新还是合作创新
1704240289
1704240290
在第一章我们曾提到过,创新者可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开发创新成果。在针对6个国家的调研中,大部分的个人表示自己单独完成了最新的创新开发。10%–28%的人表示是与他人合作开发(见表2–6)。我将在第三章讨论这种模式的经济意义。在较大的开发项目中,合作开发可以通过分担成本的方式为每个参与者节省成本。对于较小的项目,例如我们文中记录的典型家庭部门的开发项目,单独创新会更高效,同时也可以节约和别人共同开发的协调成本。
1704240291
1704240292
表2–6 创新模式
1704240293
1704240294
1704240295
1704240296
1704240297
大众免费创新的标准
1704240298
1704240299
在第一章中,我对免费创新进行定义的时候确定它有两个特征。第一,没有人为免费创新者的创新工作支付任何费用,他们是利用自己没有酬劳的自由支配时间进行创新的;第二,创新开发者并不对创新设计积极实施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获得创新设计。在对6个国家进行的调研中,我们可以直接得出结论,90%被调研的创新者都符合上面的两个标准。就第一个标准来说,所有调研中的受访者都被问到他们是否运用自己无偿的、自由支配的时间进行创新,所包含的数据也只是属于这种情况的创新者。至于第二个标准,在对6个国家进行的调研中,我们都提供了可能实施的阻碍其他人免费获得创新设计的保护措施列表——从保密措施到申请专利,并且询问受访者是否采用了任何相关措施保护他们的创新。从表2–7可以看出,采取保密措施、知识产权或类似方式对创新进行保护的情况很少见。
1704240300
1704240301
当然,普遍缺乏对创新的保护投入也意味着,在家庭部门的创新者看来,为保护创新所做的努力既不实用也比较昂贵。如果情况属实,假如有低成本保护创新的方式可供选择,那些创新者也许希望能够保护他们的创新成果(比如花费不多就可以申请专利)。但是这种情况会促使免费创新成为一种脆弱的现象,如果有便宜的创新保护方式出现,免费创新就有消失的风险。
1704240302
1704240303
表2–7 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家庭部门创新
1704240304
1704240305
1704240306
1704240307
1704240308
为了检验这种可能性,我和我的同事在芬兰和加拿大进行的调研中就询问了受访者关于他们将创新品免费公开的意愿,84%的受访者愿意将创新品至少与一些人分享。其中44%的受访者愿意将创新品公开给任何人或每个人,另外40%的人愿意将创新品有选择性地免费分享给朋友或其他和自己有交集的人。在加拿大的调研中,德·容发现,受访者中愿意免费分享的人占比达到88%,其中66%的受访者愿意免费分享给任何人,另外22%的人愿意有选择地分享给自己关系网中的人。也就是说,在芬兰和加拿大,免费分享不是简单地由保护成本高造成的,实际上,占很大比重的家庭部门的创新者本身就愿意将他们的创新成果与一些人或所有人分享。
1704240309
[
上一页 ]
[ :1.7042402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