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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34 别的不多说,举几个大公司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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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36 1. Facebook(脸谱网)最初几年,媒体采访扎克伯格的时候,他说Facebook就是面向学生的一个平台,我们的目标是要让世界上的学生们都加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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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38 2. 百度刚成立的时候,是给各大门户网站和企业提供搜索技术来赚钱的,面向大众的时候也没有竞价排名系统,后来才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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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40 3. 360成立的时候,方向是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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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42 4. QQ刚成立的时候,问马化腾赢利模式是什么,他估计会说“我还想问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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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44 说上面的例子只是想说明,并不是所有的公司刚创建的时候都有清晰的赢利模式,或者说前期可能有,但后期经常会变。我们成功的原因有几个共同点,第一是虽然不赚钱但积累了一些用户,而且艰苦或者不艰苦地活了下来,然后在后面的摸索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赢利模式。所以我觉得跟VC谈的时候,说自己现在没有赢利模式,但是你能做到1、2、3点也是可以的,VC会帮助你找赢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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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46 之前参加百度主管培训的时候,培训讲师有一句话我一直觉得是很正确的:互联网的公司都是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前进,直到找到那个对的。不过大多数的人们没那么好的运气,试了几次错之后,就没有再试错的机会和资本了。所以创业成功还是个低概率的事件,找对同伴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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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48 知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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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50 在创业的大潮中,有些创业者站着就把钱挣了;有些创业者跪着把钱挣了;有些创业者还没挣到钱就已经生存不下去了。对于一个创业公司来说,你最终能不能赚到钱,以怎样的姿态赚钱,这都和你采用的商业模式有关。商业模式有固定的模样供你参照,可是什么才是适合你的,你只有不断试错、不断寻找才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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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52 用户体验是什么东西?如何评价用户体验好坏?怎样描述用户体验评价方法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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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54 随着互联网发展到现在,用户体验(User Experience)已经成了几乎所有互联网产品开发过程中的绝对关键词。“用户体验”这个词被使用得如此泛滥,那么它在大家的眼里应该是个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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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56 ■ 用户体验的目标是达到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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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58 张小龙[56]对用户体验的目标是,做到“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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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60 我观察3岁的小孩发现,他们用iPhone手机很容易上手。比如,iPhone手机的开锁,小孩甚至不用学就会用。因为触摸是人的天性,同时iPhone手机通过箭头图标,向右滑动的文字条(小孩看不懂文字),来暗示手指触摸向右滑动来解锁。自然和人的天性是一致的。大人因为成年后受污染较多,反而不一定立即学会iPhone手机解锁,可能需要看文字解释来理解。所以不识字的小孩可能比成年人更快学会使用iPhone手机。需要用文字来解释的交互不是好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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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62 Apple(苹果)公司在“自然”体验上做了很多尝试。比如,通常PC(个人电脑)下的“文件夹”(甚至“文件”)是不太自然的电脑概念,被从其操作系统iOS里取消(文件只有和能解释它的应用关联才有意义)。而苹果电脑上的操作系统Mac OS尝试改变触控板的传统滚动方向,将手指滑动改为和内容一致的方向,并称之为“自然”模式,即以前的触控板的滑动方向是“不自然”的。这样的改变很需要勇气,但也许Apple觉得,长远来看,更自然的模式才更有生命力,哪怕暂时会因改变用户习惯而让用户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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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64 自然往往和人的本性相关。微信的摇一摇是个以“自然”为目标的设计。“抓握”、“摇晃”,是人在远古时代没有工具时必须具备的本能。手机提供了激发人类这项远古本能的条件。设计“摇一摇”时,目标是和人的“自然”或者说“本能”动作体验做到一致。摇一摇的体验包括:动作——摇动;视觉——屏幕裂开并合上来响应动作;听觉——有吸引力的声音(男性是来福枪,女性是铃铛)来响应动作;结果——从屏幕中央滑下的一张名片。整个界面没有菜单和按钮。但几乎没有比它更简单的交互体验了。感谢手机,让人们从远古时代通过投掷石头来“连接”到其他人,进化到摇动手机来虚拟地“连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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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66 摇一摇上线后,很快就达到每天一亿次以上的摇一摇使用次数。“简单而自然”的体验人人都会用,并且因为“自然”,而“自然而然”地去用它。它也没有高端和低端人群之分。摇一摇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一种通过肢体而非鼠标(甚至触屏)来完成的交互,也许代表了未来移动设备的交互方向(bump这一应用在这方面做得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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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68 马化腾三年前曾经送给很多人一本书,《点石成金》(Don’t make me think),光从字面理解,也是这个意思。自然的体验是不需要用户去思考的。我个人也欣赏原研哉等设计师的设计理念,设计应当挖掘人的本原的体验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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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70 “自然”并不只是在交互等体验上体现,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程序员都知道面向对象的方法的核心,是更“自然”的对复杂事物的建模方法,“分类”是其核心之一。同样,产品经理在面对一个复杂问题时,需要有一种符合“自然”原则的建模方法,来通过产品结构模块以及模块之间的联系,映射和解决问题。没有开发训练的人同样可以建立“自然”思维方式,事实上,“分类”是人类模式化和识别外部世界的本能方式,如果有意识地对任何问题都从“分类是否合理”的角度来考察,时间长了,会建立起直觉式的分类感觉,而避免形成“大杂烩”式的结果。而对任何一个界面和交互,同样可以用“don’t make me think”或者“是否自然到人人都能自然而然地使用”来反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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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72 比如,我们会鼓励每个界面尽可能有且只有一个突出的按钮,作为用户不用思考就默认去点的操作点。当思考过一千个界面的交互后,对哪些交互是自然的、哪些是不自然的,就会很容易判断。即便对于司空见惯的体验点,加以反思也会发现改进余地,比如,对一个列表,需要显示总的条目数吗?(比如通讯录有多少人,用户需要这个数字吗?)一个进度条,需要显示百分比吗?数字对于用户而言是自然能接受的反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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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74 “自然”可能容易导致玄学,因此这里想强调的是,“自然”的思维方式一般是需要长期的、非常理性的训练才能获得,而不是突然幻想自己获得了一种使用“自然原则”的能力。记得知乎上有个问题问“乔布斯为什么能凭直觉知道该怎么做”。我认为,没有任何人有天生的可重复的直觉,来立即成为一个领域的专业人员。比如,对于复杂事物,如何将其“抽象”为一个简单模型,是需要大量案例锻炼的。但是,如果经过10 000小时的有意识地朝某个方向的训练(比如对“自然”的反复思考和实际工作练习),并且是极为理性的思维和实践训练,是可以获得一些直觉的。大量的理性训练有助于形成一种对同类事物的识别模式,这种模式形成直觉。比如大部分中国人其实是没有经受过“简单是美”的训练的,表现在现实中,很多人其实是很难接受一套极简主义的装修风格的居室的。只有当对“极简”有反复体验和思考,才能将“简单是美”变成骨子里的审美观,并体现在设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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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79 以赚钱为唯一目标的创业者很验证在创业中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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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333881 知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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