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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博弈中,存在看起来不合情理然而却满足要求5的精炼贝叶斯均衡。博弈论的最新研究中,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便涉及到如下两个相关问题:(i)在什么情况下,一个精炼贝叶斯均衡是不合理的;(ii)在对均衡的定义中还能够再加上哪些要求,以剔除这些不合理的精炼贝叶斯均衡。赵和克雷普斯(1987)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中作出了早期开创性的并有广泛影响的贡献。在本节的最后,我们讨论他们论文中三个方面的问题:(1)“啤酒或热狗”(Beer&Quiche)信号博弈,它说明了明显不合理的精炼贝叶斯均衡也可以满足信号要求5;(2)对信号要求5的一个强化要求(但绝非可能的最强条件的要求),称为 直观标准 (3)直观标准在斯彭斯的就业市场信号博弈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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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啤酒或热狗”信号博弈中,发送者有两种可能的类型t1=软弱型(wimpy)(以0.1的概率),t2=粗暴型(surly)(以0.9的概率)。发送者的信号是早餐选择啤酒还是热狗;接收者的行动是决定是否与发送者挑起冲突。各方收益情况表现出如下特征:软弱类型偏好选择热狗作早餐,粗暴类型偏好啤酒,两种类型都不愿意同接收者相冲突(并与早餐吃什么相比,更关心这一点);接收者则偏好与软弱类型挑起冲突,但不希望与粗暴类型挑起冲突(可以看出,如果将这一博弈中类型、信号和行动的名称稍作更换,就可以成为进入壁垒模型,与在米尔格龙和罗伯茨(1982)中的分析相似)。在图4.4.3的扩展式表述中,享用自己所偏好的早餐给两种类型带来的收益都是1,而避免冲突给两种类型带来的额外收益为2。接收者通过与软弱类型(粗暴类型)冲突获得的收益分别为1(-1);所有其他情况的收益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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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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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博弈中,[(热狗,热狗),(不冲突,冲突),p=0.1,q]对任意q≥1/2构成一个混同精炼贝叶斯均衡。而且这一均衡满足信号要求5,因为啤酒对两种类型的发送者都不是劣信号。具体地说,软弱类型并不能保证选择热狗(最低的收益为1)一定比选择啤酒(最高收益为2)要好。但另一方面,接收者均衡路径之外的推断的确令人可疑:如果接收者意料之外地观测到啤酒,则他推测发送者与粗暴型至少有同样的可能性是软弱型(即q≥1/2),即使(a)软弱型选择啤酒并不能提高他选择热狗时的均衡收益;(b)粗暴型可能将其收益从均衡条件的2提高到3,只要接收者持有的推断q<1/2。给定(a)和(b),可以期望粗暴类型在选择啤酒之后作出如下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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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选择了啤酒,你应该相信我属于粗暴类型:选择啤酒无法提高软弱类型的收益,理由如(a);并且如果选择啤酒将使你确信我是粗暴类型的,则这样做将提高我的收益,理由如(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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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样的表白被相信了,就可得到q=0,它与上面的混同精炼贝叶斯均衡是互不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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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把这一论证推广到第4.2.A节定义的信号博弈类型,由此得到信号要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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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给定信号博弈中的一个精炼贝叶斯均衡,M中的信号mj称为T中类型ti的均衡劣信号(equilibrium-dominated for type ti),如果ti的均衡收益,用U*(ti)表示,大于ti选择mj时最大的可能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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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要求6 (“直观标准”,赵和克雷普斯,1987):如果mj之后的信息集处于均衡路径之外,且mj为类型ti的均衡劣信号,则(在可能的情况下)接收者的推断μ(ti|mj)中分配给类型ti的概率应该等于0(如果mj不对T中所有的类型都是均衡劣信号,即属要求中的“可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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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或热狗”证明了一个信号mj可以是ti的均衡劣信号,即使它非ti的劣信号。不过,如果mj为ti的劣信号,则mj一定为ti的均衡劣信号,于是信号要求6的限定使得信号要求5成为多余。赵和克雷普斯运用科尔伯格和默滕斯(Kohlberg&Mertens,1986)发展出的更强的结论,证明所有第4.2.A节定义的信号博弈类型都存在满足信号要求6的精炼贝叶斯均衡。这里的论证运用的逻辑方法有时称为“前向归纳法”(forward induction)。因为在解释背离行为时——即在形成推断μ(ti|mj)时——接收者要考虑发送者过去的行为是不是理性的,而逆向归纳法则假定将来的行为应该是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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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说明信号要求6,我们用它来分析第4.2.B节中就业市场信号模型存在嫉妒的情况。前面已讲到,在这一模型中存在大量的混同,分离以及杂合精炼贝叶斯均衡。但出人意料的是,这些均衡中只有一个分离均衡可以通过信号要求6的检验——在此分离均衡中,低能力的工人选择自己完全信息集条件下的教育水平,高能力工人选择的教育水平较高,并恰好使低能力工人模仿高能力工人不会带来更高的收益,如图4.4.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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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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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意的精炼贝叶斯均衡中,如果工人选择教育水平e,且企业据此推断工人是高能力的概率为μ(H|e),则工人的工资将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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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μ(H|e)·y(H,e)+[l-μ(H|e)·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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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低能力工人选择e*(L)的效用至少等于y[L,e*(L)]-c[L,e*(L)],它大于工人选择任何e>es时的效用,不论企业在观测到e之后所持有的推断如何。用信号要求5的话来说,就是对低能力类型的工人,任何大于es的教育水平e都是劣信号。简要地说,信号要求5限定对e>es的推断μ(H|e)=l,它又意味着高能力工人选择ê>es的分离均衡不能满足要求5,因为在这样一个均衡中企业必须对es和ê之间的教育水平推断μ(H|e)<1。(精确的表述为:信号要求5限定了对e>es,由于e不是高能力类型的劣信号,应该有μ(H|e)=1;但如果存在一个分离均衡,其中高能力工人选择的教育水平ê>e,则es到ê之间的信号不是高能力类型的劣信号,于是论证通过。)因此,惟一满足信号要求5的分离均衡就是图4.4.4中所示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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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论证中还可以得到另一个结论:在满足信号要求5的任何均衡中,高能力工人的效用一定至少等于y(H,es)-c(H,es),下面我们证明这一点意味着一些混同及杂合均衡不能满足信号要求5。根据工人是高能力的概率(q)是否足够低,使得工资函数w=q·y(H,e)+(1-q)·y(L,e)处于高能力工人通过点[es,y(H,es)]的无差异曲线的下方,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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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假设q值很低,如图4.4.5所示。在这种情况中,没有混同均衡可以满足信号要求5,因为在这样的均衡中高能力工人的效用水平无法达到y(H,es)-c(H,es)。类似地,高能力工人随机选择信号的杂合均衡也不能满足信号要求5,因为在这样的均衡中,混同发生的(教育,工资)点处于工资函数w=q·y(H,e)+(l-q)·y(L,e)的下方。最后,低能力工人随机选择信号的杂合均衡也不能满足信号要求5,因为在这样的均衡中,混同发生的(教育,工资)点一定处于低能力工人通过点[e*(L),w*(L)]的无差异曲线之上,如图4.2.9所示,从而就位于高能力工人通过点[es,y(H,es)]的无差异曲线之下。综上,在图4.4.5所示的情况下,惟一满足信号要求5的精炼贝叶斯均衡就是图4.4.4所表示的分离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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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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