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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70 我在上一章提出的原则实际运用起来效果如何?我们能制定出反映这些原则而又切实可行的法规吗?运用这些法规来治理,世界经济是否会陷入一片混乱?这些法规又如何面对世界经济现在面临的种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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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72 这是本书的最后一章了,重点会放在面临挑战最多的4个关键地方。我首先将我的原则应用到世界贸易体系,看一下根据这些原则设计出来的法规和贸易谈判专家们这些年来苦苦追求的有何不同。接着,我将注意力转到全球金融,我在这里提出的方案允许各国监管条文并存,不会互相拆台。第三个方面是劳动力的迁移,我在本书中对这个现象讨论不多,但是,如果管理得当,这是一个好处多多的事情。最后,我谈到的问题是未来几年世界经济最关注的问题:中国在全球经济中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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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74 对国际贸易制度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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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76 我们现行贸易策略的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打开市场上,这让我们浪费了大量的政治和谈判资本,所得的经济回报却寥寥无几。更糟的是,这个体系的主要缺陷是没有得到普通百姓的广泛支持,它对这一点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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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78 当前的挑战不再是要建立贸易制度,这个战役在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就打完了,贸易开放大获全胜。当很多国家背弃了世界经济时,世界就会陷入一片混乱,20世纪30年代发生的臭名昭著的斯穆特-霍利关税就是这种情况的代表。保护主义成了一句骂人的脏话。关税之低,以及其他政府对国际贸易实施的管制之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虽然,在某些领域管制和补贴还是挺重要的,尤其是在某些农业产品上(比如说大米、糖和奶制品),但贸易还是非常开放的。因此,我们从铲除保护主义的残余中获得的好处微不足道,比那些所谓的权威和金融媒体上宣传的要小得多。最新的研究表明从这些好处中得到的GDP增长不会多于全球GDP的0.33%,而且这还是整整十年达到的增长率。大部分可信的估计跟这个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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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80 自由贸易的吹鼓手,其中包括一些经济学家,经常故意混淆这一点,散布言论说自由贸易会创造出多少个千亿的贸易额。但是,这样的贸易并不能让收入高一些,创造更多好职位和带来更大的经济发展。把一件T恤和一台电脑运出国,并不能让我们变得富裕一些。让我们变得更富裕的,是这些商品的价格低了,我们能够消费更多这样的商品,还有就是我们能将我们自己的产品在国外卖个好价钱。这就是我们要消除人造贸易障碍的理由。但是,目前的障碍已经很低,能够从中得到的利益也就很小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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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82 我们现在面对的挑战是如何让现有的开放状态持续发展下去,而且和广泛意义上的社会目标更为一致。这就需要我们坚决改变多国谈判的重点。当贸易部长们共聚一堂时,他们应该讨论的是如何给每个国家更大的活动空间,而不是把贸易壁垒和补贴降得更低,进一步缩小这个活动空间。每个国家内都要保护自己的社会保障措施和监管制度、更新国内社会契约以及为本国经济增长量身定做政策,这些部长们应该为这一切提供活动空间。他们应该为政策空间讨价还价,而不是再为市场开放而争执。这种方向性的改变对富裕国家和贫困国家都有利。扩大实现国内目标的空间并不是对开放的贸易制度的否定,而是开放贸易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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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84 现在的世界贸易规则已经允许国家在进口商品突然增加,对本国企业造成困难时,采取提高入口关税等保护措施。[2]我希望我们能重写世界贸易组织的保护措施协议(这是从关税及贸易总协定那里保留下来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在更多方面扩大政策空间。能在更多领域运用保护措施,就是承认即使没有外来竞争威胁到工业发展时,国家也有权限制贸易或者是暂停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的责任,也就是行使“退出”条款。分配问题、冲突与国内规范以及社会的安排、避免国内法规被腐蚀、发展重点都可以成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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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86 具体来说,当世界贸易组织法规有降低国内劳工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危险时,或者是不利于落实国内稳健发展的政策时,国家就可以“违法”。这样,这个协议其实就是要重新改写成一个《发展和社会保障协议》。想要实施这一协议的国家要满足一个关键的程序要求:它要证明它的保护措施对公众有利,这个结论是根据民主程序得出的。具体的要求可能包括:透明度、问责制、包容度,以事实为根据的商议过程等。这一条款就代替了现有协议中的“严重伤害”条款,它的着眼点在于国内企业的财政盈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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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88 这个决定权还是在世界贸易组织专家小组手上,只不过它现在要做的决定是程序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他们要看民主要求的落实程度。所有有关方的观点都充分体现出来了吗?包括消费者的、公共利益团体的、进口商和出口商的、民间社会组织的观点。最终决定是否考虑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科学证据和经济证据?要行使的“退出条款”或者是保护措施的行动是否得到国内的广泛支持?专家小组可能拒绝一个国家的申请,因为在商议过程中,有关一方被排除在外,或者是相关的科学证据没有被考虑在内。但是,他们不能就申请的本质做出裁决,也就是保护措施对国内公共利益是否有利,是否促进了国内社会目标的达成或者是推动了国内经济的发展。这样也附和了现行的保护措施协议中对程序的重视,虽然它大大扩大了程序的应用范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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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90 一定要对国内人民说明经济开放的好处,并得到他们的支持。要一个贸易制度持续发展,最终依靠的是国内政治支持而不是国外的限制。这里提出的程序会迫使大家进行更深一层的,更具代表性的公开辩论,就贸易法规的合理性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暂停实施进行讨论。防止滥用退出条款最有效的保障是在了解情况后在国家层面进行商议。收入受到退出条款影响的各个团体,不管是进口商还是出口商,都应参与商议。国内程序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平衡了利益有冲突的各个团体的利益,避免了牺牲社会上多数人的利益来让少数几个工业获利的保护主义措施。如果对自由贸易的反对是有道理的话,我们应该允许,这样就为保护主义的蒸汽提供了一个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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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92 虽然国内利益很可能在商议过程中占主导地位,但是对外国的影响也不会被完全忽略。比如说,当社会保护措施对贫困国家构成严重威胁时,非政府机构和其他团体就会行动起来反对这个要运用退出条款的国家,这些因素很可能比国内不满还重要。当工会会员的竞争对手是国外深受剥削的工人时,他们很可能得到保护措施的保护。如果国外的工作条件反映了生产效率低下而不是人权问题,在和国内其他反对势力的斗争中,他们获胜的机会就会小得多。法律学者罗伯特·豪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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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94 国内商议过程要能够区别合情合理的国内监管条例和保护主义的作弊行为,如果大家对这个能力很有信心的话,对国内措施纯粹是保护主义行为的担心自然就减轻了。“在一个公开商议的场合对监管条例做出理性的辩护,能够提高这种信心,同时也促进了,而不是阻碍了,民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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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96 将保护措施延伸到环境保护、劳工标准、消费者安全标准以及国内发展重点上,只会增强世界贸易体系的合理性,让它对发展更有利。当然了,防止滥用的各种程序限制也应到位。当贸易损害了国内深受欢迎的做法时,每个国家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标准,必要时还可以通过禁止市场进入和暂停履行世界贸易组织义务来达到此目的,这样做就给这个原则注入了新生命。当从劳工法执行不力的国家来的进口商品破坏了本国的工作条件时,发达国家也可以申请暂时的保护。当补贴对大家都支持的发展策略有帮助,又能刺激到科技发展时,我们也可以允许贫困国家对工业活动进行补贴(这样就间接地补贴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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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898 现有的保护措施要求出口必须享受最惠国待遇,只允许暂时退出,采取保护措施的国家要支付赔偿。我提出的协议适用的范围更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现有的协议就要重新考虑了。最惠国待遇在很多情况下并不适用。如果保护措施是针对某个国家剥削工人而采取的,就应该针对从那个国家来的进口商品。同样的,如果剥削是长期行为,也就应该长期实施保护措施。保护措施可以不是暂时的,可以是定期检讨的,或者是设立一个自动到期条款,但如果问题没有好转,我们也可以取消这个条款。这样妨碍到其他国家利益的贸易限制和监管条例就不会长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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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900 补偿的问题就比较棘手。一个国家在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协议上给予别的国家某些贸易优惠,当它采用保护措施时,逻辑上,它收回了这些优惠。其他国家有权得到同等的优惠,不然它们也可以收回自己给出的优惠。在一个变化无穷的动态世界,我们事先并不完全了解一个国家到底给了另一个国家什么优惠。这种不确定性使得国际贸易协议成了“不完整的合同”。当意料之外的情况改变了贸易往来的价值和成本时,这些往来应该由谁来控制呢?新的科技发展(比如说基因工程),新的价值观(比如说环保意识),或者是新知识(比如说可取的发展策略)都属于意料之外的情况。补偿的要求就把这些权力都交给了国际贸易制度。根据原来的条款,出口国可以继续要求进口国向它开放市场。如果我们说,原有优惠的价值是根据当时的情况提供的,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我们这样理解的话,进口国根本就不曾将这个优惠授予出口国,出口国自然就不能就此进行索偿,在签订协议时进口国没有想到会遭受这样的损失,现在它也不应该被迫承受这些损失。这样,控制权就向民族国家靠拢了,出口国可以得到的补偿也就大大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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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902 如果独裁国家要行使退出条款,它们就要满足其他更加严格的要求。为了说明采取保护措施的必要性,这些国家就要解释这些措施在社会和发展方面产生的影响。它们必须证明这些保护措施能够达到某个具体的公共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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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904 当独裁国家的出口品给民主国家带来负面影响时,要对独裁国家实施退出条款会容易些。比如说,某些劳工惯例可以解释得通,有些则不然。最低工资比富裕国家的要低得多,这种现象的合理解释可以是劳动生产效率低很多,生活水平也低很多。童工监管条例不严的解释通常是,要在一个贫困交加的国家把童工赶出劳动力市场既不可行,也不可取。在其他情况下,这样的辩解就没什么说服力。像不歧视、结社自由、劳资双方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禁止强制劳动这样的基本人权是没有负面效应的。对这些权利的尊重不会妨碍经济发展,对经济发展可能还有推动作用。如果严重违反了这些人权,就是对劳动力的剥削,进口商品带来了不公平的分配成本,进口国就可以以此为理由采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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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906 以这种方式来扩大保护措施的应用范围也有风险。反对者为此不安的理由是缩小了补偿的范围就降低了贸易协议的价值。他们担心这套新程序会让我们逐渐陷入保护主义的泥沼。如果我们考虑到现有制度下存在的滥用现象,我们就不会这么担心,因为新程序对整个系统的负面影响不是很大。像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反倾销规则等措施是为了便于设置保护主义壁垒而定的,这些年来,这样的措施都没将多边贸易制度毁掉,精心设计的退出条款对多边贸易制度的影响怎么会比那些措施更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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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908 灵活性低的规则不一定就是好规则。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应该采取行动,但是这样的规则让它们动弹不得。这些规则其实是降低了,而不是提高了贸易协议的价值,挫伤了大家签订协议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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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910 如果我们沿着老路走下去,会发生什么结果呢?现在,全世界的贸易官员们一定满脑子都是多哈回合的贸易谈判,想着怎么把最后剩下的一点贸易壁垒,尤其是农业壁垒消除掉。谈判在2001年就开始了,之后谈崩了很多次。虽然这些谈判大张旗鼓的,我还是觉得就算多哈回合胜利完成了,从中取得的效益还是微不足道的,大家估计贸易完全开放能使世界收入增加0.33%,多哈回合的效益一定比这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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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912 当然了,多哈谈判的议题对某些国家帮助还是很大的。因为多哈回合要美国取消对棉花的补贴,在西非种植棉花的农民就真是受益匪浅,他们的收入增加可高达6%,对于挣扎在贫困线的农民来说可真不是个小数目。从另一方面来看,逐步取消富裕国家的农业补贴会引起世界农产品价格上涨,伤害住在城里,自己不能生产粮食的贫困消费者,还有依靠进口粮食的贫困国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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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914 总的来说,多哈回合真是不值一提。在过去几十年,贸易壁垒比现在的要高得多,出口主导的东亚国家还是取得了这么大的成就,没有一个经济学家会真的认为现在对市场准入仅有的那点限制会严重影响贫困国家的发展前景。推动多哈回合的政治动力不强,其中一部分原因应该是获取重大经济效益的前景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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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916 国界确实给贸易造成了很大的交易成本。但是,大多数成本不是保护主义引起的,不同的标准、货币、法律制度、社会关系是成本提高的主要原因。想要从现有的贸易制度中榨出大量的利益,我们就要对上层建筑动大手术,不能只停留在传统的贸易开放措施上,要跨越国界协调各国的标准和监管条例。这样就牺牲了上层建筑的多元化和政策空间,得到的利益应该也是短暂的。大家都怀疑这样一个策略是否行得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最后一个回合(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也挺令人失望的,这使得大家推行这个策略的意愿都不大,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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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524918 多哈回合的困境也是整个贸易制度的写照,它集中体现了我们现在采用的高成本、低回报的策略所面临的问题,它给世界经济的两个选择都很难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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