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48005e+09
1704800500 17世纪以后,英国经历了许多剧烈的社会变革和革命,许多英国报刊都是英国政党政治斗争的产物,其中不少在政治上倾向平民,富有自由主义色彩,作者们不少是古典学者。17、18世纪初的英国文学正处在以古典为师的时期,生活在美洲殖民地的人们,许多除了《圣经》外根本没有读过什么书,但却也能从那些来自英国的报刊文章里感知作者们的古典情怀和共和价值观,虽然当时未必能完全明白其中的个里,但也受到了陶冶和影响。对18世纪初的美洲殖民地人民来说,公共演说也是极有吸引力的,那既是一种信息传播方式,也是一种少不了的公共娱乐。演说家在演说中显一显自己的学问,也是常有的事。例如,1781年3月5日,美国爱国者道维斯(Thomas Dawes Jr.)在纪念波士顿屠杀的集会上发表演说,从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和罗马作家塞内加、罗马诗人奥维德,谈到18世纪英国诗人蒲柏(Alexander Pope)和评论随笔家和剧作家艾迪生,旁征博引地讲述共和的历史。不只是公共演说,大陪审团对犯罪者的控词也对民众有很大的影响,常常成为散播政治和治国之道的言论机会。《联邦党人文集》三作者之一的杰伊(John Jay)就喜欢用大陪审团的指控词(公诉)传播共和价值。13美国民众在公共生活中接受关于共和的知识,以及通过报刊阅读和大众文化接受共和知识,这些都是在社会而不是学校中发生的教育。这样的教育有一个基本的特征,那就是借助美国生活方式中已有的民主因素,并把它们融合到新的共和理念中去。
1704800501
1704800502 三、共和教育与美国“民情”
1704800503
1704800504 共和主义能够成功地融合美国原有的民主因素,并渗透到普通美国民众的政治意识中去,这与美国有着特殊的“民情”是分不开的。托克维尔认为“民情是使美国得以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重大原因之一”。他所使用的民情(moeurs)一词,“其含意与其拉丁文词源mores一样。它不仅指通常所说的心理习惯方面的东西,而且包括人们拥有的各种见解和社会上流行的不同观点,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所遵循的全部思想”。托克维尔同时指出,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之所以能够稳定、有效,在主要因素中,地理条件不如制度,而制度则又不如民情。共和是一种人为制定的制度,民情是使这一制度在最大程度上起到预期作用的民众素质和行为习惯,“墨西哥所处的地理位置,其有利性不亚于美国,而且墨西哥还采用了与美国相同的法律,但墨西哥没有促使自己建立民主政府的民情”。14
1704800505
1704800506 单有共和的宪法制度,并不能确保共和的民主政治,更不用说是民主社会的日常生活秩序了,“任何国家的宪法,不管它的性质如何,都要求立法者必须依靠公民的良知和德行。这一点,在共和国比较容易实行和被人看到,而在君主国则比较难于实行,并且总是被精心掩盖起来。但是,这一点一定只是存在于某一方面。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预先定出一切,没有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够代替理性和民情”。在美国民情中,最重要的是基督教的影响,“英属美洲的大部分地区,是由一些先是反对教皇的权威而后又不承认宗教至高无上的人开发的。因此,他们把一种我除了把它称为民主的和共和的基督教之外,再无法用其他词汇称呼的基督教,带到了新大陆”。正是这种“民主的和共和的基督教”大大帮助了美国人在政治活动中确立共和和民主制度,“在这里,政治和宗教一开始就协调一致,而且以后从未中断这种关系”。15
1704800507
1704800508 托克维尔称美国天主教徒从神那里得到自由探索政治真理的力量,“因此,美国的天主教徒既是最驯服的教徒,又是最独立的公民”。16他特别赞扬爱尔兰天主教移民的共和和民主素质,这和他自己是天主教徒也许有些关系,但他并没有排斥新教徒,“美国没有对民主共和制度怀有敌意的宗教学说。那里的所有神职人员均有共同的语言,他们的见解同法律一致,可以说统治人们灵魂的只有一个思想”。托克维尔指出,基督教对美国民众的政治影响主要还是间接的,“别看它不谈自由,但它却很好地教导美国人掌握行使自由的技巧”。与干涉国家政治、破坏共和制度的中世纪僧侣不同,美国的神职人员们“都一致主张公民自由,甚至那些不同意信教自由的人也不例外。但是,他们并不支持任何一个特定的政治派系。他们不关心政治,也不参与党派的钩心斗角。因此,不能说宗教在美国对法律和政治见解的细节有所影响,但它却在引导民情,而且通过约束家庭对国家发生约束作用”。17
1704800509
1704800510 在美国,宗教起到的只是“引导民情”的作用,并不涉及国家政治、法律、制度的细节,更不为政治势力服务,所以它起到的公共政治教育只是道德方面的,这与党派教义的灌输有根本的不同。由于基督教的“民情引导”,在早期美国的民众中,形成了两种大众化的共和意识形态,麦克唐纳将之分别称作“清教共和主义”和“农业共和主义”。在18世纪的美国,“清教徒”和“农夫”这两种最广大的普通人群,可以说是把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包括了进去。
1704800511
1704800512 这两种大众化的共和观有一个最重要的共同之处,那就是“特别重视共和的德性”,这和1789年以后,美国订立了宪法,用制度的力量来保证共和的稳定,因而事实上淡化了个人德行的作用,是有所区别的。传统共和与现代自由民主对美德在公共生活中作用的不同理解,也可以归结为对美德和制度的不同侧重和强调。美德一直是古典共和所强调的,从古希腊、古罗马到中世纪和早期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城邦共和,可以说是一脉相承。
1704800513
1704800514 古典共和几乎没有例外地因公民的美德而具有活力,相反,共和的衰败都是由腐败而起。共和所要求于公民的美德一般是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服从权威和法律、爱国、勇敢和自我克制。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布鲁尼(Leonardo Bruni,约1370-1444)把佛罗伦萨共和国看作是罗马共和的直接继承者,他这样解释共和主义者的德行,“他们只考虑幸福所需要的条件。监禁、折磨、痛苦、贫困、流放并不能成为幸福的障碍。智慧而勇敢的人们——在真正意义上是智慧而勇敢的人们——有伟大、不屈的精神。他们只依靠自己,而不为凡人的不幸或命运沉浮而胆怯”。18从人文主义出发,布鲁尼把共和的德行看成是一种“习惯”,必须依靠教育和培养才能获得。他说:“所有的德行都是一种心灵禀性,常常称作为习惯。”例如,马天生就能飞奔,载负骑士,但是,如果不训练,就不能成为好马。同样,人不经过训练,就不能养成正义、节制和别的美德习惯,“因此,天生不完善的,可以通过长期的实行而完善。我们可以认为,每一种美德都是一种习惯,由训练和心智约束而获得,由经验和知识而臻于完善”。美德有两种:“德行美德引导人的行为和禀性;智性美德帮助人懂得真理”,布鲁尼列举了五种智性美德:智慧、知识、审慎、理解、艺术。至于德行美德,则是指遏制人的种种天生的不良欲望和情欲,如肉欲、贪婪、怒气等。19
1704800515
1704800516 四、美国早期的两种民间共和观
1704800517
1704800518 美国早期的民间共和观包括“清教共和主义”和“农业共和主义”。清教共和主义(Puritanical Republicanism)以基督教德行价值为核心,基督教德行与布鲁尼所倡导的那种人文主义共和德行有所区别,但并不矛盾。基督教价值对人的要求是:谦卑、敬畏、博爱、节制、自由(只服从神,但不能由他人奴役)。这些美德不少是人文主义共和的美德所要求的,如坚韧、勇敢、勤劳、节俭、独立、负责。而且,基督教和人文主义共和价值都与“自由个人主义”不同,都要求对共同群体的充分认同和参与。而且,共和的美德所要求的高尚克制与基督教要求的敬畏和节制也互相吻合。共和美德注重精神素质,这与基督教的灵魂说也可相互贯通。尽管基督教徒的“谦卑”也许与共和的勇气(男子气概,manliness)不尽相合,但基督徒是在上帝面前保持谦卑,这种谦卑不是被强迫的,而是人自由选择的,这种“自由”本身就可以说是共和所崇尚的一种勇敢,布鲁尼所说的共和德行(不害怕监禁、折磨、痛苦、贫困)便是这样一种包含自由承担的勇敢。
1704800519
1704800520 清教共和主义同时包含个人的和社群的因素。清教强调个人独立,把经济独立看成是其他独立形式的基础,有了经济独立,才能在政治上不依附于他人。那些在经济、政治上依附别人而不能独立的个人,很难指望他们成为公共生活中的可靠成员。清教的社群观认为,个人完全属于群体。这种群体主义甚至消除了社会生活的公域和私域的区别,例如,一个人思想异端,那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而是群体必须干涉、限制,甚至予以严厉惩罚的。就连一个人的喜好,也都可能被别人以社群关爱的名义横加干涉。社群的一致对个人自由具有不容置疑的、压倒性的优先考量,这种集体主义也使清教共和主义本身包含着一种潜在威权主义倾向。20
1704800521
1704800522 与清教共和观同时存在的另一种早期美国大众共和观是“农业共和主义”(Agrarian Republicanism)。当时美国的大部分人口都与农业有关。农业共和主义比清教共和主义更强调制度而不是德行的作用,尽管那主要是指一种人民拥有土地的制度。清教共和主义认为,有了公民美德就能保证共和的健康存在,而公共道德下降则必然导致共和的衰落,如果公共道德下降太甚,甚至堕落,共和便会死亡。更为可怕的是,公民腐败堕落,共和便会没有纲纪,社会失序,而且乱世出魔王,接踵而至的必然是专制强人和强权暴政。农业共和主义则更强调自由的作用,它认为,自由是共和的灵魂,凡是存在奴役和奴隶的地方,一定不可能有共和,单单依靠公民的个人美德,难以维持共和的稳定存在。公民的自由是共和稳定的根本条件,公民自由必须有经济和政治制度的保障,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保障个人能够拥有土地,有了土地,公民才能够真正独立与自由。农业共和主义在农业种植发达的南方尤其有影响。这种公民自由思想受到英国作家约翰·特伦查德(John Trenchard)和托马斯·高尔顿(Thomas Gordon)所著的《加图书信集》(于1720-1723年发表,有144篇文章)很大影响,他们写道:“安全、幸福、独立地生活,这是自由的目的,也是自由的效果。……真实的或想象的不得不(依附他人),都会把人变成奴仆、随从和彼此依附的生物。因此……所有人都竭力想获取的财产是独立的最佳保障。”21
1704800523
1704800524 农业共和主义与清教共和观一样强调人的经济独立,但更具体地强调土地的公平分配。农业共和主义同时对权力保持更大的戒心,因此不把对共和的希望寄托在政治人物的个人德性上。农业共和主义的一位代表人物泰勒(John Taylor)说:“一个国家越是把它的自由寄托在个人的品格之上,就越难以保全自由。如果我们希望从个人私德产生公共的善,那么个人的恶也一样会变成公共的恶,那时候,我们就什么防护也没有了。”22因此,泰勒主张用制度结构的力量,而不是以期待出现政治贤人来保障共和的自由。清教共和主义的影响主要是在北方,而农业共和主义的影响则主要是在南方,当时的南方还是农业社会,土地制度是最根本的,人只有拥有土地才能独立,只有独立才会有美德,而只有美德才能保障共和的自由。
1704800525
1704800526 一直到今天,共和的健康存在需要依靠美德还是体制,仍然是一个备受关注和富有争议的问题。这直接关系到共和公民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目的。共和公民教育需要借助和依靠什么力量来进行呢?是个人品格培养还是民主法治制度?总的共识趋势是,与美国建国时期相比,今天人们对美德的可靠性,尤其是清教共和主义的那种美德观,有了更多的怀疑,至少不再是信心满满。这样也就更多地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对权力分配和限制以及对权力过分集中也更为警惕。人们更多地认识到,没有自由民主制度来支持的共和美德甚至会具有极权倾向,就连“共和的自由”也不例外。麦克唐纳就此写道:“共和的自由是极权式的:人们所拥有的是做某件事,只是做那件事的自由,这件事是符合公共利益的,个人的自由被完全包含到了政治群体的自由之中。”23这就像我们在美国作家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描写早年美国(1642-1649)清教社群生活的《红字》中看到的那样。
1704800527
1704800528 什么才是“公共利益”呢?当这个是由专制权力来强行决定的时候,“公共利益”也就变成了“权力利益”的代名词。这种极权式的共和把每一个发生在公民个人头脑中的想法、宗教信仰和政治观点,每一件发生在他家里的事情,都当作与群体公共利益相关的事情,都予以监督、干涉和惩罚,这时候,就会制造出许许多多的“思想犯”。在奥威尔的《一九八四》中的那种子女监视父母、公民互相监视、相互揭发、随时打小报告向政府和组织秘密汇报,就会成为表现政治觉悟、思想正确的事情。在一个名为共和实为极权的国家里,不管是心甘情愿还是迫不得已,这类事情是人人都会去做的,也是不得不去做的。
1704800529
1704800530 五、美国共和的危机和君主制的诱惑
1704800531
1704800532 1786年美国宪法的制定标志着美国共和观念的一个重大转折,从此以后,共和的重心从美德转向制度。美国人在制宪前后的共和观念变化,对我们今天重新认识共和仍然具有启发意义。这个时期,许多美国人对共和的信念曾经发生过动摇,甚至有建议用君主制来代替共和的。这种动摇与彷徨并不奇怪,它让我们看到,共和是一种多么脆弱的体制,而且,它还提醒我们,可以用哪些制度设计来克服这种脆弱性。美国成功地渡过了这个共和初生期的危机,并在制度上有效地稳定和发展了共和制度。这个经验对于整个现代世界都是宝贵的历史先例。从此以后,那些从专制走向共和的国家,不必像建国时期的美国人那样到古代的罗马共和寻找先例和楷模,而是可以直接从美国这个现代民主共和国家汲取经验和教训。例如,中国共和理想的“三民主义”便是从美国而不再是从古代的罗马借鉴理念和政治表述的。未来的世界也许会出现比美国更好的民主共和实践,因此也为人类提供新的、更好的共和楷模。即使到了那一天,人们仍然不会忘记美国共和对人类曾经具有的普遍意义。
1704800533
1704800534 美国早期共和遭遇过的危机和考验曾经是非常严重的,这些危机和考验对美国人的共和观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对早期美国人共和观变化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个事件就是1786年至1787年冬发生在马萨诸塞州的谢司起义。马州是清教共和主义影响最大的地区,而以武装暴力而不是法治程序来解决民间怨愤的谢司起义却偏偏发生在这个地区。在一个号称共和的国家发生这种与共和精神背道而驰的“造反”事件,而国家居然没有能力去加以控制,这使得许多美国人对共和制度的政府治理能力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共和理念也因此陷入了危机。这就像民国初期军阀混战和后来的内战使得许多中国人对共和彻底失望和幻灭是同样的道理,而这种失望和幻灭后来是付出了代价的。
1704800535
1704800536 谢司起义因抗税而起,1786年9月,武装的民众聚结起来,不让法院开庭,起义者后来结成军事组织并进行军事训练,他们想干什么,历史学家们到今天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谢司起义还没有来得及有任何具体行动,就在1787年1月被波士顿地区招募的志愿军剿平了。但是,事情却并非如此简单,因为据当时报纸广为传播的消息说,谢司的军队计划抢劫银行,扩充队伍,一路南下,平分财产。对当时的美国人来说,这是非常可怕的消息。凡是有家有业的人都害怕造反会连累到自己。他们这么害怕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农民起义,或别的造反,往往都是打着正义的旗号,怀有利己的动机,也免不了利用人天性中的贪欲和残暴。只有正义理想而没有实际的好处(抢劫财物、财产和土地)是不可能招募到广大入伙者的,而首先入伙的必是那些贪欲最强、最无法无天的残暴之徒。
1704800537
1704800538 谢司起义并没有对美国社会造成太大的实质破坏,这和中国饱受内战之苦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但是,这个事件对于美国人的心理冲击却是非常巨大的,他们认真地从中吸取教训,修补共和的缺陷,这样的教训在中国恰恰一直被忽视。谢司事件的影响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麦迪逊对共和的定义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共和一直是以君主制的对立面来定义的,但麦迪逊却从它与“民主政体”的不同来定义共和的政体:共和是“代议制的政体”,它不允许个人自行其是(包括“造反”),“纯粹的民主政体……造成了动乱和争论的图景,同个人安全或财产权是不相容的”。24美国13个州在谢司事件后马上决定召开制宪会议,以解决联邦政府不拥有实际权力的问题。
1704800539
1704800540 建立联邦的中央政府,固然是因为当时的美国联邦既不能征税又没有军队,无法在实际上起到国家政府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家建立政府权威,是因为国家群体不能没有约束人性恶的制度力量。人们对这种人性恶有多害怕,他们要求建立政府的需要就有多迫切。正是因为人性恶,因为人的美德并不可靠,所以才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保护人们的自由和财产。麦迪逊在制宪会议上说,团伙越松弛,就越容易有恃强凌弱的事发生,制定法律约束,不仅是因为害怕别人干坏事,也是因为害怕自己干坏事。他在《联邦党人文集》第五十一篇中,更是把“政府”看成是“对人性的最大耻辱”,需要政府完全是因为人性有天生的缺陷,“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毫无疑问,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经验教导人们,必须有辅助性的预防措施”。25
1704800541
1704800542 在美国革命发生前不久的时候,美国人想的还只是如何防止政府的压迫,而在制宪的时候,他们想得更多的已经是政府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政府如何成为约束人性恶所必需的制度力量。美国建国之父之一的拉什当时是宾夕法尼亚州的代表,他在制宪会议上说:“我们在反对君主制的时候,忘记了暴政的殿堂有两扇门,我们用有力的限制闩上了一道门,却让另一道门依然敞开,我们疏忽了看管我们自己的愚昧和无法无天。”26在拉什看来,农民造反往往就是这样的“愚昧和无法无天”行为,政客或“革命家”以眼前的物质利益蛊惑他们,把他们挟持到群众运动的洪流之中,破坏共和的基本民主法治秩序,最后没有能革命成一个更好的国家,反倒是造就了与共和背道而驰的专制独裁。
1704800543
1704800544 美国人害怕发生这样的革命,在他们看来,保护现有的个人自由和财产要比实现革命允诺的美好新世界更为现实,也更为重要。他们期待有一个能维持和保护自由和财产秩序的权威,这个权威必须具有与“神圣”的某种关联,具有某种不容置疑的合法性,这才不至于人人都可以通过造反或暴力去取得这一权威。因此,在新英格兰地区,有许多人认为,与其信赖共和制度,还不如回到以前质朴的清教秩序。清教秩序能够让人们判断是非,确认什么是合法或不法的行为,如果国家要拥有权威,那么也必须具有这种确认是非与是否合法的功能。只要一个政府拥有这样的功能与权威,它是共和制还是君主制,那并不重要。
1704800545
1704800546 君主制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权威政体,统治者的权威合法性来自只有帝王才具备的血统,再强悍的政治强人,除非自己当上君王,否则不可能获得这种“合法”权威,在这个意义上说,君主制要比共和稳定。千百年来人类习惯了君主权威,对君王有一种习惯性的崇敬,美国人当然也不例外。在他们对共和体制失望的时候,他们对君主制也变得怀念起来。麦克唐纳对当时美国重要政治人物在这方面的表现提供了许多具体的例子。271783年,美国人民经过独立战争,打败了英国,摆脱了英国国王对他们的君臣统治,成为新国家的公民。美国独立战争时,法国和美国签订过一个同盟条约,在美国与英国的战争中法国站在美国的一边,当时的法国国王是路易十六(1789年法国革命后,1793年被处死)。1777年,美国的第二次大陆会议通过一套条款,就是治理国家的各种法律,叫“邦联条款”(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那还是路易十六在位的时候。1786年以后,因谢司起义和别的因素,美国共和出现危机,这时候,已经当了十几年共和公民的美国人,有的居然像以前庆祝英王乔治三世生日一样,每年庆祝起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生日来,还有以法国王室的姓“波旁”来为郡县命名的。美国的邦联国会甚至还把路易十六和王后玛丽·安托涅特的肖像挂在议会厅里,当路易十六新添王子的时候,美国到处都举行了庆典活动。美国人自己没有国王,因为与君主制的法国关系很好,就拿法国国王来过国王崇拜的瘾,这还不够,还不断有人劝华盛顿总统坐上王位,当然华盛顿每次都拒绝了。
1704800547
1704800548 新英格兰有许多人,有的还是很有社会地位的,甚至开始提议美国舍弃共和而另行建立君主立宪制度。迈诺特(George Richards Minot)于1788年出版了《公元1776年马萨诸塞州起义的历史及以后的反叛》一书,成为第一位记录谢司起义的历史学家,他记述道:“有些知书达理、颇有家产的体面人”开始“酝酿组党”来拥护君主制,引起那些仍然赞同共和者的“严重忧虑”。一位法国人在写给友人的信中提到了他在新英格兰见到的情况:“新英格兰四个州的人民对政府极为担忧……签名要求君主制。”28亨利·诺克斯(Henry Knox,1750-1806,曾任美国陆军部长和战争部长)写信给华盛顿说,马萨诸塞州有“七分之三的人民”赞成建立一个“类似于英国的(君主)立宪政府”。
1704800549
[ 上一页 ]  [ :1.704800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