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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61 奈保尔写过一个人物,绰号“鲍嘉”。电影史上的亨弗莱·鲍嘉,获得奥斯卡影帝,硬汉派演员代表性人物,被美国电影学院评为电影诞生百年以来最伟大的男演员。从文化意义看,鲍嘉不只是一个男演员,他还是一种符号,一个时代的审美趣味。在电影《卡萨布兰卡》里,鲍嘉饰演的男主角,因为冷硬的姿态,引得全世界的小伙子们纷纷仿效,印度人也不例外。奈保尔写的这个“鲍嘉”什么样呢?让人忍俊不禁,“他眼睛很小,总是睡意蒙眬,脸很胖,头发黝黑发亮,手臂圆润丰满。可他并不滑稽。他做什么事情都不慌不忙,即使洗牌时舔一下大拇指的动作也十分优雅”。“他是我见过的最百无聊赖的人”,小说里这样总结。这个并不滑稽的百无聊赖的优雅角色,在小说里极具性格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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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63 和作家做朋友,你随时可能被写进作品里,如果你有缺点,碰巧缺点群众又喜闻乐见的话,那躲避流芳千古的办法就是远离作家。当然,如果有奉献精神,想为文学提供活生生的资源,主动献身,也是功德无量。从文学形象史来看,讨人喜欢的文学形象多是野心家、缺德鬼、小心眼、二流子和有故事的女同学,正人君子多不受待见,读者自己看着办。复杂的坏人和单纯的好人,缪斯更钟情于前者,在这一点上,读者跟缪斯站在一起。奇特比正常有戏,复杂比单纯深刻。《米格尔大街》由十七个短篇小说构成,每个故事写一个人,每个能够独立成篇,又彼此连接交叉,撑起来就是一幅立体的生活图像。这个写法,看上去容易,但其实很难,因为没有谁能叫停生活。人物都是动态的,别人既活在你的生活里,你也活在别人的生活里。一群动态的人,写起来很考验功力,都得兼顾,所谓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来的都是客,都怠慢不得,厚待了这个,轻慢了那个,都是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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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65 这种写法让不少人上了当,乍一看这种写法简单,不就是一个一个人物串起来,然后织成生活的网吗?加上一些贫嘴和幽默的词语。后来者多是东施效颦。殊不知拆开的《米格尔大街》,篇篇都是精品,每一个人物身上都闪耀着光。不乏作者写得来沮丧,写得出失望,但没有几个人可以在沮丧失望之后,还能像奈保尔那样写得出社会背后那些个荒唐和绝望。《米格尔大街》的好,别致的结构形式是一部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奈保尔写的那些人,那些千奇百怪而性格饱满的人,一群富有生机的衰人们,一群正在被遗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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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67 想起和一个青年小说家聊天,他说想学《米格尔大街》来写他自己成长的镇,写成一个系列,然后串成长篇小说。我自己不写小说,并不理解写作的难处,就自以为是地鼓励了他,说既然想学那就试试呗,不成到时候再换思路。现在想来,我应该说清楚,泼点冷水或许更好。学形容易,学意难。当然,鼓励和否定都是武断。看似善意的鼓励,其实是无意的唆使,唆使他去撞南墙,还可能一直撞,再也回不了头。鼓励有时候是有害的,且这种害处在受害者那里还会被认为是善意的。人人都爱听鼓励的话,写作者也一样。老实告诉他,别写了,反而会引发抵触,还以为小瞧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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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69 泼冷水的理由就是,奈保尔说他是在写那些被遗忘的人。这是奈保尔创作《米格尔大街》的钥匙。唯有紧握这把钥匙,才可能开启记忆之门,不然只能在门口打转,不得其门而入。记忆,创作之源,尤其是那些被锁在心底洗刷无数遍的记忆,那些被历史和人们遗忘的事与人,唤醒他们,召回他们,以文字为他们塑形,正是作家的价值所在。有一种声音,说用文学对抗遗忘,这显得太过悲壮,也不免有些妄自菲薄。遗忘不仅仅是组织行为,我们个人也参与了其中。遗忘是某种不可逆的自然,甚至对抗遗忘的对抗也可能被遗忘,组织人们铭记的组织也可能淹没于遗忘。书写就是一种个人行为,所谓存在,就是对自己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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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74 未被摧毁的生活 [:1704856516]
1704857275 未被摧毁的生活 特立独行的温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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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77 英国女作家珍妮特·温特森的特立独行是出了名的,在网络上随便搜索下,就有不少她无厘头的故事和传说,比如被问到谁是在世的英语文体家,她斩钉截铁地说,当然是我珍妮特·温特森了。对于别人的评论,温特森对抗起来也毫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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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79 有人说她是当代最好也是最有争议性的作家之一。对于争议性这个说法,我们不妨这样解读,不仅她的小说内容和风格具有争议性,她的人生同样具有争议性,除了带着别人的老婆私奔,她干过的不靠谱的事儿可不少。据说她年轻时,有个书评人撰文批评了她的小说,她对此非常生气,认为对方误读了她,于是气冲冲找上门去,要与他理论,把对方吓得不轻。如此强悍的性格,给温特森的写作生涯涂上了神秘的色彩,尽管读者在她的小说中找不到正儿八经的故事,但在小说之外,温特森本人的生活就充满了各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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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81 温特森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人,她本人的生活相当具有戏剧性。在《写在身体上》的后记中,译者周嘉宁介绍说,温特森曾爱上过一个别人的妻子,并成功带着她私奔,展开了一段爱的旅途。私奔一事,在我们的历史传统中,主角多是男人,比如司马相如带着卓文君,李靖带着红拂。作为一个女人,温特森能够带着别人家的媳妇以爱的名义跑路,勇气不可谓不大。也许在英国,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作家尤其是女作家,不干出点出格的事来,不足以引起关注和争议,也不足以表明她的独特性。读者似乎也更容易宽容小说家的这种行径,不认为有违道德,反誉之为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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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85 相比于珍妮特·温特森更具思辨力度的小说《守望灯塔》,国内读者似乎对《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写在身体上》更感兴趣一点。这大概与小说中所写的同性恋爱情题材有关,也和文艺青年们非重即轻的阅读口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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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87 温特森非常清楚自己能干什么,她总是不断地告诫读者,她不屑于写完整的故事,她唯一在意的就是语言,如何穿花绕步,如何玩到极致,玩到读者迷迷糊糊。读者可不要被她骗到,其实,温特森一点儿都不轻视故事,只不过她追求独特的个性让她不乐意编织平庸而又老套的结构,只不过是温特森在故事的追求上更为极致罢了。如果她真醉心于语言游戏,她完全可以去写诗而不是小说。有心的读者完全可以在她的小说中发现,这个口口声声说不在乎故事的酷儿作家,是如何偷偷使劲并将故事讲述得缠绵悱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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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89 《写在身体上》的题材火辣深情:一个女生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露易丝。你可以理解为作者的自传体小说,因为作者干过这事儿。这是一个老套的故事外壳,但温特森化腐朽为神奇,她要干的就是让你忽略这个结构。这个聪明的娘儿们好几次提到,她有一个女朋友,激情过后没多久就分道扬镳了。然后她不断对婚姻表示异见,“令人困惑的婚姻,向公众展示,并且免收门票,暗地里却早已被秘密的私通和不贞的勾当占据”。小说里的主角更愿意相信身体,她总是在寻找完美的结合,寻找从不休眠、永不停止的高潮和狂喜,又总是伤心地结束一段段多少又让她留恋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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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91 后来她遇见了露易丝,小说真正开始了,温特森的文字欲望开始爆发了。露易丝是一个幸福的已婚女人,有一个规规矩矩的医生丈夫,她聪明伶俐、美丽大方,让小说主角疯狂地爱上了她,以至于看见她在喝汤,都能这样想:“当她把汤勺举到她的嘴唇边时,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变成那片无邪的不锈钢铁片。我愿意把我身体里的血液换成蔬菜,让我变成胡萝卜,让我变成通心粉细面条,这样你就能把我送进你的嘴里。”不用说了,这是一个恋爱中女人的思维,对于温特森而言,对语言文字的敏感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在灼热的爱情中间,作者表现得像一个诗人,如痴如醉,佳句迭出。当然,故事没有这样顺利,露易丝的老公发现了她们之间的私通,于是她们私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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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93 私奔,一个多么魅惑人心的词语,热恋中的人因为对抗既有的生活和道德秩序,愤然携手出走,寻求爱的自由。但无论是生活还是小说,总有偶然和意外,露易丝生病了,还可能是癌症,于是私奔结束了。露易丝的医生丈夫以露易丝回家更有利于治病的借口,让小说主角自愿放弃,痛苦,绝望,无能为力,束手无策,这也让小说闯进了一个新的路口,一个完全展示温特森智慧和创造力的玫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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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95 这个玫瑰园就是由思念铺陈而成的独特情书,当思念如潮水般涌上来时,天才的温特森创造出了别具一格的思念叙事。她对着记忆中露易丝的身体说话,从细胞、组织和系统,到皮肤、骨骼、听觉、鼻子、味觉和眼睛,温特森肆意地毫无保留地展现了灼热的爱,喃喃自语,用诗一样的迷人语言,以歌颂般的态度,诉说欲望和衷肠,忧伤而又狂热,迷离而又焦灼。她就像一个画家,用语言这个画笔,细致地描绘了露易丝身体的每个细节和私密的角落,甚至毫不掩饰来自腿间的味道,展示她们之间疯狂的情欲,这些散发出情欲味的文字让人血脉偾张。倘若独立出来,也是极为美妙的诗篇。这几十页关于身体的情书,是全本书的精华,完全展现了一个敏感的小说家对身体接触的细微感觉如此准确,对语言的召唤如此得心应手,这也是此书为何叫作《写在身体上》的缘故吧!不得不提到译者周嘉宁的功劳,这个毕业于复旦大学与温特森有着相似内在精神气质的青年小说家,将这部分内容传达得如此准确到位,成功地译出了温特森文字中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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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297 温特森让我相信,有些天赋与生俱来,她对小说故事的理解,对爱的另类表达,对女人与女人之间情感的捕捉,对语言的驾驭,都显示出她的独特气质。爱情需要表达,恰到好处的爱情需要恰到好处的表达,哪怕温特森的爱情浓烈、决绝,甚至稍带病态,都不应该保持静止、沉默,不仅应该被看见,还应该被听见,任何躲避爱情的途径,都得感到羞耻。或许温特森不是一个合格的恋人,爱到浓时,恨不得吞骨扒皮,恨到深处,恨不能将之碎尸万段。她的每一次受伤,对文学界都是善事,伤得越深,她留给我们的作品就越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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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301 读过《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的读者,想必对温特森独特甚至离奇的叙事方式保有印象,她大胆地使用了童话寓言和圣经故事,来修饰调整小说的结构,顺便也增加小说的思想含量。在小说中植入这些元素,本不是什么新鲜的做派,但温特森的插入方式显得随意而又充满创意。就我仅有的阅读经验而言,温特森就是故意这样干的,就是忍不住嘚瑟了两下。炫技就是她的标签,是她的嗜好。自信和才华让她无所畏惧,操纵文字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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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303 在《激情》里,温特森自然也不会放弃她摆弄小说技巧的嗜好,她技痒难耐,就像一个足球狂人,看见了足球,不颠几下简直就受不了。温特森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向读者展示她对小说结构、人物以及叙述时空的理解。她也理所当然地认为,有素养的读者应当对这些充满期待。如果说,小说技术方面还难以举例子论证的话,那温特森脑子中噼里啪啦蹦出来的小想法,折射的就是她自己的思想见识。如果你是段子控的话,你会很幸福,温特森就像织微博似的,将她的思想编成很多段子,比如“什么是敌人?就是不跟你站在一边的人”“一旦你成了征服者,就没人再跟你站在一边了。你的敌人要比你的朋友占据更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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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305 对于文学评论家们的批评,她同样秉持批评态度,更别说去讨好他们。她要的是自由,不但包括无视小说陈规自由地表达,不顾他人非议地结构故事,也包括对自身写作的自信。根本上,她并不认为评论家比小说作家更为高明,温特森的这份自信当然不是盲目的自大,而是对当下写作形式的了解,她很清楚她的写作对文学具有怎样的重要性。至于小说语言,更是温特森安身立命的利器,读过她小说的读者,感受最为直接的便是温特森的语言,像诗一样干脆纯粹,像音乐一般充满律动,又有跳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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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307 在《激情》里,温特森就玩大了,她不但将法国历史搬进了小说,还把主人公设置成了拿破仑——嗜鸡肉如命的拿破仑。开篇便让读者陷入异样的现场,烧热水,准备鸡肉。荒谬、突兀、扯淡?是的,有这种感觉不奇怪!可是你面对的是温特森,那你就得相信她的写法,她肯定是有所用意,但凡伟大人物总有一些奇怪的嗜好,拿破仑无休止地喜欢鸡肉,这就是激情的一种。温特森甚至不忘就历史也发表一下看法,她告诉读者,任何将拿破仑的失败归结于天气或者傲慢的说法都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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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857309 说话要负责,她用小说人物的思想变化来证明这一点——拿破仑是被人民抛弃的,而不是被天气灭掉的,崇拜他的子民原以为拿破仑会让所有的战争结束,继而开创和平盛世,但持续八年多的战争让士兵们开始感到绝望,从而认为发动战争只是为了实现拿破仑个人的荣耀,而士兵仅仅是为了生命而战斗。至于为何愿意跟随拿破仑发动战争,那是因为“我们是一群淡漠的人,我们对自由的渴望就是对爱的渴望,如果我们有足够的勇气去爱,就不会如此看重战争”。这句话非常重要,是理解这部小说的一把钥匙,对自由的渴望就是对爱的渴望,归根到底,一切都是爱惹的祸,这就是温特森式的历史观,也是她爱的思想和生命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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