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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所有这些要害问题,在石油工业部主要领导人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下,全部被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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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8个月之久的努力,《工人日报》终于将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的真相和石油工业部主要领导的错误态度和做法公布于众。1980年7月8日,《工人日报》发表了《“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说明了什么》的文章,对“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事故作了完整的报道,不仅报道“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还详细报道了翻沉的原因、经过,以及翻沉后的处理,揭露了某些官员欺上瞒下、推卸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锋芒直指政府高官的渎职和不作为,报道发出后,舆论大哗。随后,《人民日报》转载了这篇报道,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此后,《工人日报》还连续发表了六篇评论员文章,对不按经济规律办事,不尊重科学,冒险蛮干和瞎指挥的官僚主义进行了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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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8月,由全国总工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在“渤海二号”翻沉事故的调查结束时,认为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是由于海洋石油勘探局在接到石油工业部紧急转移钻井地点的指令后,采取了违反安全拖船操作规定的方法,异常降低平台拖船造成的结果。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重新整顿、改善石油工业状况,当月25日,中央书记处、国务院举行联席会议,康世恩列席会议,会议决定解除石油工业部部长宋振明的部长职务,给予主管工业的副总理康世恩记大过处分。不久天津市人民法院审判,对认定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石油工业部海洋勘探局局长、党委书记骥祥等四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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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舆论监督史上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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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二号”事件真相的揭露,以及后来产生的巨大的社会影响,第一次显示了新闻舆论监督的力量,其意义在于它不仅突破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新闻报道的“禁区”,把应该让人民知道的事告知了人民,而且更在于这是中国新闻媒体首次将新闻舆论监督的矛头直接指向较高层的决策机构,由此,在舆论监督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直接的意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三个“第一次”:由于领导失误,政府部长被解除职务是第一次;由于严重事故不能被及时正确处理,给国务院副总理记大过处分是第一次;由于对事故处理承担责任,国务院领导声明自己工作失误是第一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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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二号”事件也使中国的新闻报道逐渐从“党报为本位”一元化的新闻宣传向“新闻本位”的发展,并在20世纪80年代实现批评性新闻报道的三个突破:一是突破了对重大事故和重大决策性错误不公开报道的做法。国务院在关于处理“渤海二号”事故的决定中指出:一切重大事故均应及时如实报道,不得隐瞒和歪曲。从此,新闻媒体对后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均做了及时如实的报道。二是突破了对先进典型的缺点错误不公开批评的做法。一段时间以来,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先进典型被神化了,谁若是批评指出他们的缺点错误,谁就会被指责为“砍旗”、“抹黑”。“渤海二号”事件的报道率先冲破了这一“禁区”,为人们提供了正确对待先进典型的范例。三是突破了对高级领导干部的错误不公开批评报道的做法。“渤海二号”事故的报道就涉及不少高级干部。可以说,这是“渤海二号”事件报道真正的实践意义,对后来的新闻实践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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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世纪80年代一批震撼人民群众心灵的、颇具穿透力的重点报道相继问世,如关于大兴安岭火灾、关广梅现象等,我国的新闻报道逐渐摆脱了一元化的宣传模式,日益凸现了新闻的舆论监督功能。自1980年开始,从“农业学大寨”虚假性的曝光到“渤海二号”事件真相的披露以及双城堡火车站野蛮装卸事件、大兴安岭火灾等事件的调查报道,我国的新闻报道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冲破了一个又一个的“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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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性报道的发展,引起了新闻学界的注意并逐步展开了对它的研究。此后,大多数的相关讨论皆以“舆论监督”来称谓批评报道,并在舆论监督的框架下对之展开讨论,由此,为舆论监督概念的提出,作了相应的理论准备。从这个方面来说,称“渤海二号”事件的报道具有里程碑意义并不为过。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提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强对政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这就意味着在党的报告中不仅首次提出了“舆论监督”的概念,而且赋予舆论监督更加广泛的意义,使新闻媒介开展舆论监督有了政策上的依据,并且使得开展舆论监督成为党赋予新闻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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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理论根源,舆论监督特别是通过批评报道进行的舆论监督,是无产阶级政党报刊与生俱来的一个重要功能,并不是后天的附加。马克思曾经指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眼睛,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无处不在的喉舌。”〔3〕我国的新闻媒体既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同时也是群众的喉舌,是公民表达意见的公共领域。当然由于我国新闻媒体的事业性质,尤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新闻媒体的国家工具性表现得较为明显,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只强调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强调媒介代表党和政府实施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的职能,而忽略了公众的知情权。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拥有政治话语权力的新闻媒体——《工人日报》,能够走出意识形态的羁绊,在实践中勇敢地跨入禁区,针对高级官员的失误进行批评,显示出极大的胆略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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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勇气和胆略体现了新闻记者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职业精神。面对有关部门的领导抢先定下的调子“突遇大风,不可抗拒”,“领导指挥无误,大家英勇抢险”,《工人日报》的记者没有盲从,不唯官,不唯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和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顶着重大事故不能见报的禁令,突破了报道“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老规矩,经过8个月的深入采访,终于详细披露了“渤海二号”葬身海底的原因。这在极左思想还很有影响,媒体普遍遵行“报喜不报忧”,加之其他媒体普遍回避的情况下,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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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勇气和胆量来自于新闻记者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忠实地记录事实是记者的天职。天职,就是社会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必须在岗位,天职意味着责任,意味着公正。只有坚持正义,热爱真理的人,才敢深入灾情,才敢报道内幕,才敢揭示真相,发表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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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二号”事件的报道,不仅反映了在思想大解放的时代,新闻传媒记者角色本位的回归,而且更是一种职业意识的觉醒,正像当代记者卢跃刚分析当时的《中国青年报》舆论监督工作时所说的一样:“觉醒什么?我理解,就是记者要有起码的职业尊严,不能重蹈荒诞年代的假大空、人云亦云、指鹿为马、助纣为虐、落井下石的覆辙……就是以天下为己任,以推动天下为己任,以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无论出现什么情况,无论面临怎样的压力,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用自己的大脑思考,并作出写什么不写什么的选择。”〔4〕这种职业意识的觉醒促进了我国新闻职业精神的回归,翻开了我国舆论监督的新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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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体现了中国第一“揭黑记者”王克勤所言的:“记者的荣誉就在于深刻地关注和忠实地记录人类社会正在发生和形成的历史,不断地揭示历史进程中的瓶颈因素和问题所在,深刻地反映社会制度与政策的弊端,从而以新闻的力量推进社会的进步与文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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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丹矿难”:媒体首先撩起黑幕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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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事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由新闻记者揭露出来的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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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矿难真相的揭露,实现了中国新闻界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与政府高层的正确决策的良性互动,它已成为我国舆论监督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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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难事故:在追逐政治和经济利益下被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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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龙泉矿区的拉甲坡矿发生重大透水事件,导致井下作业的81名矿工遇难(最终发现80具尸体,失踪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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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发生的当日7时许,南丹矿总经理黎东明接到报告,但直到下午17时,黎东明才第一次把事故情况报告给当时分管南丹矿业的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县委书记万瑞忠和县长唐毓盛等深感事故重大,一是“弄不好大家都死定了”,二是“如果龙泉被查封,南丹县的财政收入受到极大影响”,于是从7月17日至18日,四名“县太爷”中竟没有任何人提议组织排险抢救,而是忙着和黎东明一起设计“里应外合”掩盖事实真相的计划,企图瞒天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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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由矿里出资安抚遇难矿工家属,另一方面严密封锁消息。同时矿主们对死难者的家属施加威胁。所有受难者家属都被警告:不许离家,不许与外人接触,不许对外透露任何与死难赔偿有关的消息。在“压下”的同时,他们还不断地“欺上”,不仅对河池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就连对中央,他们也隐瞒不报。从7月19日至8月1日这段时间里,包括自治区区委、区政府、河池地委、河池地区行署的有关部门的调查组、有关部门领导多次前往现场调查,都没有探明真相。8月1日,自治区的领导亲自到南丹调查时,在有地、县相关部门参加的汇报会上,汇报者仍然坚持“没有发现死人”的认定。在半个月中,南丹县面对全国闻讯赶来的新闻记者,面对自治区的一再追查,面对先期明察暗访的中央媒体,一再坚持没有发生重大透水事故,没有发现事故伤亡。在事故发生的16天后,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于8月2日传真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文件仍称“此传闻严重失实……没有发现重大透水伤亡事故的情况,矿区局势平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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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难真相:在媒体的艰难介入下被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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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矿难事故发生后,由于南丹当地政府和矿主们采取种种措施进行隐瞒,事故为外界所知,已是十几天以后的事情了。最早为媒体所知,也是在事发后的一周。网络媒体率先撩起了黑幕的面纱。7月22日,大洋网网站开始出现了一些零星的报道。而发表消息还只是使用“据传”、“据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提供”,以表示对该消息的不确定性。网上最早的简单报道称:“据传南丹拉甲坡矿和龙山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有重大矿工死难!”〔7〕7月25日前后,网上一个BBS里面一篇文章说“南丹可能发生了一起200余人遇难的特大矿难”,〔8〕但真相扑朔迷离,呼吁媒体调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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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获知消息的是广西本地的新闻媒体。大约在7月25日,广西电视台、《南国早报》、《八桂都市报》接到南丹发生特大矿难的举报电话,迅即派出记者前往采访证实。由于消息被封锁,记者无法了解更多的情况,只是拍到了拉甲坡矿透水窿口的画面。画面表明,后窿内没有人员进出,没有抽水设备和抢险设施。但此前捂得滴水不漏的“盖子”慢慢地被打开了,虽然受到威胁,但还是有一位矿工在被问及是否死人的时候,明确地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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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下午,新华社广西分社也接到南丹发生矿难事故的举报电话。广西分社组织了文字、摄影、网络和摄像记者等六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南丹矿难发生地。到拉甲坡矿后却被一些身穿迷彩服的护矿队员拦住,矿长黎家西矢口否认有事故发生。记者在矿区进行调查后,发现了若干疑点,但无法得到矿工们的证实和配合。后来,他们到宜州采访到4位遇难矿工的家属,并拍摄了录像,了解到厂方给了他们的赔款是5万元至6.5万元不等。至此,记者拿到了铁证,〔9〕南丹透水事故有大量人员伤亡的消息得到初步证实,此时越来越多的媒体参与调查。上海、广东、江苏、四川等地媒体如《上海青年报》、大洋网、《扬子晚报》、《天府早报》等先后开始涉及这一事件,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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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包括《人民日报》驻桂记者和新华社广西分社记者在内全国不少新闻媒体的记者聚集南丹,进行采访调查。最终的消息都是:南丹确实发生了特大透水矿难,只是遇难人数的多少一时难以确定。〔10〕因消息不确定,几乎没有媒体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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