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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牧师职务的终极评鉴指标乃是他到底拯救了多少灵魂。我们如何评判地方教区的牧师之优劣呢?一个就是看他“个人魅力”的多寡,看他能动员多少教友参加有名的巡回牧师带来的动人心弦的讲道;[12]第二种很讽刺,以“星级”打分来评断牧师,比我们评价电影的方式还早。当福音运动越发流行后,对于牧师的甄拔与训练就开始采用奋兴派的标准。往昔清教徒将牧师视为智识与教育领导者,现在这样的看法正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福音派将牧师视为能在宗教上鼓舞说服群众的人。牧师的神学教育不再重要,只要具备基本的教义知识即可。往昔教会与世俗间在智识上的联结大幅减弱了,人们不再将宗教视为智识生活的一部分,而且往往不注重理性学习,认为它只属于科学的范畴。1853年,有一位牧师抱怨道:“现在有一种流行的看法,就是如果牧师太有学问,就必然不够虔敬,而一位卓越的牧师必然欠缺智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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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福音运动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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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只是非常概括的陈述,拿来作为对美国宗教的定论是有危险的,因为各区域的状况不同,而且美国宗教的现实情况复杂多样。但是我认为以上的概括大致能够描述美国普遍的教派分立以及福音派的发展。当然,某些保守的教会并未受到福音运动的影响,像是天主教或是路德宗,除了些微表面形态上的部分,其余部分皆未受福音运动冲击;圣公会则是依各地情况而受影响程度不一;至于长老会与公理会,则因福音运动而产生了内部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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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比较美国刚独立时与1850年时的社会——前者只占有现在东部的区域,而后者幅员辽阔且教派分立之势已经形成——则会发现福音运动的扩展很是蓬勃迅速。在刚独立时,改革宗之中,圣公会、长老会与公理会是三个最大的教派。前两个是欧洲传来的,最后一个则是美国所特有。但到了1850年时,改变非常明显。当时全国最大的单一教派是天主教,但在新教内部,最大的现在是卫理公会与浸信会了——它们之前不过是非主流教派——其后才是长老会、公理会与路德宗。圣公会落至第八名,身为一个上层保守教会,它已无法在美国社会中维持自身的地位。[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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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上来说,改革宗在广大西部与新兴城镇的发展,都是靠较贴近大众的福音派而非传统教会。像卫理公会与浸信会的大肆发展,就是它们能够适应美国当时状况的明证。而福音派成功进入公理会与长老会内部,也说明它有改变传统教会结构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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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派是传播改革宗基督教的主要力量,而宗教奋兴则是它营造热烈氛围的方式。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奋兴派的浪潮横扫美国各地。第一波大约是从1795年到1835年,尤其盛行于田纳西州与肯塔基州这两个新边区,然后发展到纽约州西部与中西部各州。隔了没多久,大约在1840年左右,新一波浪潮又出现了,席卷大小城市,证明奋兴派绝不只是在乡间有市场,奋兴派牧师穆迪、比利·森戴(Billy Sunday)与葛培理稍后也明白了这一点。在1757年与1758年,奋兴运动达到高峰,但带来了许多纷扰。纽约、费城、波士顿、辛辛那提(Cincinnati)、匹兹堡(Pittsburgh)、罗切斯特(Rochester)、宾厄姆顿(Binghamton)以及一些较小的城市都可以见到奋兴派的身影。[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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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福音运动的成功不是只靠奋兴派。到19世纪30年代时,福音运动已经成立了一些社团,例如圣经学会、基督教教育学会、主日学校联盟与禁酒组织等,大多是跨宗派成立的。这些组织成立的目的是在整个密西西比河流域宣教,使其不再对宗教冷漠、不信神,或使其脱离天主教信仰,当然最终是要让整个美国甚至全世界都变成福音信仰的地方。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新教内部的差异都在这共同目标下暂时化解了,大家合力克服无信仰者的消极、怀疑态度,或是对抗天主教。在教派合作没那么密切的地方,则由上述社团为有意从事公共事业的人提供机会,而当牧师不想参加或介入某些活动时,社团会给某些积极的教友参与领导的机会。总之福音派在1795年到1835年间维持互相合作的态势,但到了1837年时合作的势头开始变弱,一方面是由于教派间的纷争扩大或是教派内的分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福音运动已达成其基本目标了。[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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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迹象显示,福音运动怎么看都是成功的。从数字可看出,福音派在艰难的环境中开展了了不起的皈依运动。18世纪中叶,美国国内的基督徒比例是所有基督教国家中最低的。虽然美国关于宗教的统计数字是出了名的不准,但是据估计,在1800年左右,每十五人中只有一人上教堂,但到了1850年,每七人中就有一人。在1885年时,两千七百万人中有超过四百万人上教堂。在20世纪的美国,因为大多数人都上教堂,所以这些统计数字看起来不怎样;但是我们要知道,今天的所谓“上教堂”宽泛到几乎不再有什么特别意义,但是当年的定义却是非常严谨的,所有的福音教派都要求信仰者有皈依的个人体验,并严格遵守宗教纪律。“上教堂”的人远多于教会成员,因为在1860年时,全美有人口约三千一百万,而教堂则足以容纳两千六百万人。[17]成就最辉煌的是卫理公会与浸信会,在所有领受圣餐的新教徒中,它们合起来占到将近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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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长老会的芬尼福音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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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首先席卷了西部荒野地区,继而进驻较繁荣的城镇,美国的福音主义与奋兴派宗教版图于是显出三足鼎立之势:卫理公会、长老会与浸信会。想要了解美国的福音文化,就得看看这三个教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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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福音教派中,对智识最感兴趣的应算是长老会教友了,他们把新英格兰的公理会与殖民时期的长老会传统带到了西部。长老会与公理会在1801年签署联盟计划(Plan of Union),但这次结盟却使得公理会日后难以在新英格兰以外的地区顺利发展,这是因为联盟计划采用了加尔文派所理解的“两个教会”[*]理论;而马萨诸塞以外,尤其是纽约州及中南西部各州的所有公理会都不反对长老会的组织方式,所以它们就慢慢地被纳入长老会中了。但公理会的特殊文化与新英格兰式风格无疑还是在这些中西部的长老会中留下了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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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老会通常很执着于它的教义。因为它乐意吸收商界企业人士,所以成为非传统教派中的精英教会。[18]长老会教友乐意于资助高等教育,期望能对他们的教会事业有所帮助,但是终究还是会因为执着于教义而与高等教育学府起了冲突。由于受到公理会的影响,部分长老会牧师开始宣讲“纽黑文神学”(New Haven theology),这是一种相当自由化的加尔文宗教义,宣讲神对大部分人类赐予的恩宠,采用福音派奋兴运动的精神与做法来传教。但是一些较老派的加尔文宗教徒,尤其是以普林斯顿大学及其神学院为基地的苏格兰或苏格兰——爱尔兰传统的教会成员,不接受这种新的观点。从1828年到1837年,好些争议及异端事件困扰着整个教会。长老会中的福音派领袖,例如巴恩斯、莱曼·比彻(Lyman Beecher)、阿萨·马汉(Asa Mahan)及比彻之子爱德华·比彻(Edward Beecher)等都被指控为异端。到了1837年时,新派被守旧派驱逐出去,从此全国的长老会教友就必须选边站,决定依从新派还是旧派。旧派认为新派除了在教义上与其有分歧外,还太过于同情和接纳那些跨教派宣教团体,又不积极反对在教会中日渐茁壮的反教权主义之同情者或煽动者。耶鲁大学、奥伯林学院与辛辛那提的莱恩神学院是新派福音主义的大本营。其中最重要的是查尔斯·格蓝迪森·芬尼(Charles Grandison Finney),他是介于穆迪与怀特腓德两人所处时期之间美国最有名的奋兴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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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尼可算是说明“长老公理会福音主义(“Presbygational” evangelism)这个词意义之含混不清,或是让人难以对“宗教反智”遽下定论的好例子了。芬尼与他的同伴是新英格兰智识传统的继承者,所以很关切教育。奥伯林学院与卡尔顿学院都可被视为新英格兰传统被移植到中西部的产物,说明这个传统在此有多么受重视。其他的福音派团体中很难找到像芬尼、马汉与比彻这样知书达礼的人,毕竟在内战后还有什么人写得出芬尼的《回忆录》(Memoirs)这种水准的书呢?这些人的心由于不断咀嚼加尔文神学要义而变得坚毅,也由于需要发展出个人的神学理论而变得睿智善思考。可惜他们的文化观非常狭隘,他们对于教育也只是注重其工具性,所以他们不但没有把所继承的智识传统扩大,反而把它限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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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今日只有对美国宗教史特别有兴趣的人才知道芬尼,但不管怎么说他都应算是美国历史上的伟人之一。他是康涅狄格州一个西部拓荒家庭的子弟,童年在纽约州中部度过,接着又向西移居到安大略湖(Lake Ontario)畔。他曾在新泽西州短暂做过老师,后来通过律师考试而在纽约州中部的小镇做执业律师。他直到二十九岁时才信教。他回忆道,当时他是在一间阴暗的律师办公室内因为寻求精神指引而进行祷告时,“受到了圣灵的洗礼”。他在一生中曾数次经历这种神秘体验,这是第一次。第二天早上他告诉一位客户:“主耶稣刚成为我的新客户,所以我无法接你的案子了。”[19]自此以后,他全力投入布道生涯。1824年,他成为长老会牧师,从1825年到1835年间,他发起了数次有名的奋兴运动,使他在当时福音派牧师中声名大噪,也使他成为美国宗教史上最出名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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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尼天生有一副大嗓门,并且善于在讲坛上进行唱作俱佳的表演。但是他最宝贵的天赋是那双电眼,凝视人时充满无比热情与先知式的指引意味,这对令人难忘的眼睛在美国19世纪的肖像画中除了约翰·C. 卡尔霍恩(John C. Calhoun)外无人能比。他的讲道对于教会会友来说充满震撼——兼具理性与感性、批判与柔情。“上帝要我以巧妙的方式让他们打开心房”,他回顾早年一次最成功的奋兴式讲道时说:“信友们纷纷从椅子上东倒西歪跌下,哭喊乞求着上帝的慈悲……几乎整个教会的人不是跪着就是俯伏在地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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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尼创造了他自己的神学思想,犹如一个充满个人风格的乡野民间哲学家,尝试着去实践一些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后果如何的观念或想法,这一点被法国的托克维尔赞赏为“美国式的勇敢”。他为了成为长老会牧师,婉拒了传统教会一些资深牧师打算送他去普林斯顿神学院进修的提议。他回顾说:“我明白地告诉他们我不会像他们一样遵循传统,我相信他们受的训练与教育是不对的,他们不符合我心目中一个宣扬基督福音的牧师应有的风貌。”虽然自称是神学门外汉,但是芬尼并不接受与他意见不一致的常见神学观点。“对于神学著作,我除了《圣经》外什么也没读过,所以在神学问题上,我用研读法律书籍的态度来从《圣经》中寻找依据。”此外,“我无法因为某人是神学权威就接受他的观点……我只信从《圣经》,也只相信由我的心灵所生的哲学与知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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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主义与奋兴派的芬尼借助法律素养把清教徒注重理性与思辨的精神带入了讲坛(他曾说他会用说服陪审团的态度来对教会信众讲道),他在面对受过教育的中产阶级信众时尤其如此。但即使他布道时有着无比充沛的感情,很快还是被某些福音派牧师认为太过理性,他们提醒他,有人担心“他有成为一个智识派分子的危险”[22]。可是芬尼却为自己讲道时诉诸感性的程度而自豪,他在乡村布道时充分强调感情,而在较有文化的城镇时就稍微加一点儿理性思辨。他说:“由于我的布道,法官、律师与受过教育的人们纷纷归主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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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芬尼并没有“变成一个智识主义者”的危险。大体来说,他讲道的方式与对布道者一职的理解都是忠于奋兴运动的。虽然他并不认同牧师缺乏知识这种状况,却很赞同只要能争取到信友,无论用什么方式都行。他对于书面的讲道词嗤之以鼻,因为这样不能启发信友产生自发性的感动情怀,他同时也把世俗文化看成心灵救赎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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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尼并不依靠他所受的牧师养成训练,也不采用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牧师所用的布道方式。他说他“从不利用高等教育学来的知识”,当然也就非常了解自己会被许多同行看成业余的角色,玷污了牧师这种职业。芬尼在刚担任牧师时就知道,大家都认为如果他这样的做法能成功,学校及教育机构就会瓦解。做了一阵子牧师后,他开始相信“学校的训练基本摧毁了许多原本可以成为好牧师的人”,因为他们大量学习有关于《圣经》的知识与神学,却不知如何运用它们使人归主。其实最重要的是经验:“一个人只有在实际布道中才能学会如何布道。”那些神学院训练出来的牧师的讲道词“简直就像是文学作品……叫人阅读这么优美的文学作品怎能算是布道?这对文学爱好者而言是很大的享受,却没有教化功能”[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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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文学或其他事物,芬尼对于任何形式的优雅都不以为然。例如华丽的衣饰或是家具、生活品位与方式,在他看来都与抽烟、喝酒、打牌或看戏一样是不好的倾向。至于文学,他说:“我不相信一个爱上帝的人会喜好世俗的小说。”他扬言道:“让我看看你的书房与阅读的地方,看看里面有什么书。拜伦、司各特、莎士比亚,这堆人都是些轻慢和亵渎上帝之徒。”即使是一般被认为牧师需要懂的古典语言,如希腊文、拉丁文等,他也认为没什么用。他说学生在神学院内“花了四年读很多古典作品[†],但是这些作品里并没有上帝”。这些学生从神学院毕业时“也许学富五车,通晓拉丁文,纵使他们学到了使几百人信上帝的技巧,心里却可能看不起那些无知的教友”[25]。他把智识视为与虔敬对立之物,因此认为这些刚从神学院出来的年轻牧师们“心中有如学院门墙一般高傲”。神学院教育的问题在于“它让年轻人掌握智识,却没能培养他们的道德感”。“学院里进行的是智识竞赛。兴奋、热情,都是针对智识的。年轻人……失去了精神性的坚定格调……他们的智识长进了,心灵却荒废了。”[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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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难判断芬尼对于美国神学院教育的描述是否正确,但是他的看法代表了主流福音派牧师的立场。不论神学院训练出来的牧师们在智识上多么充足,他都反对这样的训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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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卫理公会的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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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详细地介绍芬尼,是因为他是长老会内福音运动的代表人物,他在长老会牧师中既不是最博学也不是最无知的。福音运动作为一种宣教与使人信主的新方式,让长老会及公理会抛弃了长久以来追求智识与教育的传统。至于卫理公会,身为美国招募信友最多的教会,它的历史恰恰相反。卫理公会开始时对于智识并不热衷,也不注重教育或是牧师的学院式训练。可是随着时间流逝与教会发展,他们慢慢变成主流大教会,不再是以往那样的非主流激进教派,吸收进来的新成员也渐渐变得重视起教育来。到了19世纪,卫理公会内部时有发生不同立场间的争辩,也就是怀旧派与中产阶级信友间的争执,前者赞成没受多少教育的巡回牧师那种激情招募信友的方式,而后者希望牧师接受正规的神学训练。卫理公会与浸信会的历史,就是体现美国宗教史上这两种路线矛盾冲突的最好例子。一方面,有许多信友支持反智的福音运动;而另一方面,规模较大的主流教会中,一定有期待以文雅而正式的神学来宣道的声音。所以美国的宗教早已出现后来菲利普·拉夫(Philip Rahv)所谓的与美国文学史一样的“粗鄙与优雅路线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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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本人出身于牛津大学,是一位博览群书的牧师,他兼具智识上的严谨与易让人信赖依靠的风格。他为卫理公会立下了相当好的智识标准,但是之后美国的卫理公会信友却没兴趣维系这些标准。福音运动的本质无疑使得奋兴运动倾向于反智,但使反智风潮尤为壮大的则是美国特殊的社会环境。[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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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斯理自己与美国卫理公会的创立者之一弗朗西斯·阿斯伯里(Francis Asbury)都是巡回牧师出身,但是他们这样宣教不是因为方便,而是另有原因。他们相信牧师(就像许多英国的教区牧师一般)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一定会逐渐颓废,失去冲劲,而巡回布道则能够为宗教事业注入新的生命。在美国这块土地上,卫理公会的巡回布道是特别适合于吸收流动移民与拓荒者的宣教方式。早期美国卫理公会很为他们的巡回牧师引以为傲,这些牧师展现出了当初受训练时未曾被教导过的能动性、韧性、勇气、勤奋与奉献精神,愿意放下身段去服务教友。他们以自己牺牲奉献、将福音传给民众为荣。他们待遇微薄,超负荷工作,在各种天候与艰难的旅行环境下宣教。在暴风雪尤为猛烈的时候,人们会说一句谚语:“今晚没有人会在外面,除了牛与卫理公会牧师以外。”他们能够忍受辛劳足以证明他们的虔诚,[28]而他们在把原本不去教堂的人争取成为信友这件事上取得了非凡的辉煌成绩。因为他们的努力,美国的卫理公会从阿斯伯里来美四年后的1775年只有区区三千人的小教派,经过八十年的发展,成长为最大的新教宗派,有超过一百五十万名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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