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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讨论之前,请允许我先讲三个小故事:第一件事,前年春天在东京大学,有一学习很认真的日本学生信誓旦旦地对我们说,她一定要学好汉语,那样,她就可以看很多没有译成日文的原版的香港功夫片。第二件事,去年8月,从英国访学归来,飞机上见一英国小伙子,穿着印有中国功夫形象的T恤衫,很精神的,说是准备到少林寺学武。他向我们炫耀的“录取通知书”,当然不会是少林寺发的,而是来自嵩山脚下一所武术学校。第三件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几年前,一留学生刚到中国,上街时被抢,她大喊大叫,可没人帮忙。她很伤心,不只是因为钱包没了,更重要的是打破了她对中国人的美好想象。想象中国人个个会打斗,这是错误的;想象中国人个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更是不正确。后一个错误想象很美好,可也更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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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说文学是生活的反映,那未免过于简单化;今天说文学只是欲望的投射,恐怕也不尽然。中国的武侠/功夫电影很好看,数量也多,由此论证中国人特有正义感,或者反过来用以说明中国人的日常生活里缺乏安全感,我看都不太合适。不能说生活中有什么,文学艺术就表现什么;也不能说生活中缺什么,文学艺术就热衷什么。中国人之喜欢谈论或表现武侠,既有现实刺激(即柳亚子说的“乱世天教重侠游”,问题在于,何谓“乱世”,各人感觉大不相同),更有悠久的文化传统的制约。正因为“古典”与“今典”相互作用,谈论当代中国蔚为奇观的“游侠想象”,很难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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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很早就有关于游侠的文学想象,起码从司马迁撰《史记》开始,就不再像韩非子那样只是简单地抨击“侠以武犯禁”(《五蠹》),而是承认“且缓急,人之所时有也”,圣人尚且多有厄难,更何况“中材而涉乱世之末流”,更是需要游侠的帮助。此后,虽有不少政客或史家对游侠之“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很不以为然,但千古文人,对游侠的行为及精神气质极为欣赏的,毕竟占主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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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粗枝大叶地勾勒中国人对于游侠的想象,那么以下的叙述,不算太夸张:两千年前,中国人以史著或文章形式谈论游侠;一千八百年前,中国人以五言诗形式歌咏游侠;一千二百年前,讲述游侠故事的唐传奇盛极一时;七百年前,游侠在杂剧舞台上粉墨登场;五百年前,讲述游侠故事的章回小说异军突起。进入20世纪,原本就渊远流长的武侠小说得到现代出版业的支持,成为最为稳固的畅销书品种。武侠小说八十年前与新兴的电影结盟(最著名的莫过于胡蝶主演的《火烧红莲寺》),十年前与电子游戏合作,更是让年轻的观众如痴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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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稍为梳理,你就明白,中国人为何对各种表现形态的侠客如此痴迷。借助游侠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表达拯救或被拯救的愿望;借助游侠的不拘礼法,挑战任何现世的权威;借助游侠的“抚剑独行游”(陶潜《拟古》)、“负剑远行游”(鲍照《代结客少年场行》),体现一种特立独行的人格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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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手中的宝剑,就好像西部电影里的手枪一样,是一种标志性的兵器。不能想象西部牛仔端着冲锋枪上阵,同样也不能想象中国侠客扛着大刀或抡着斧头出游。兵器的功用,本来只求合手,威力大,能迅速置敌于死地,而在武侠小说和电影中,一流的侠客则必须用剑。我们知道,大约一千八百年前,适合于砍劈的环柄刀就已经取代擅长推刺的长剑,而成为军中大量装备的短兵器;可在武侠小说及电影中,拿刀的永远不如持剑的潇洒。不只是因为扛着大刀不便出游,看起来杀气腾腾,挺吓人的,而且因剑乃古代中国最有文化底蕴的冷兵器。两千年前的古籍中,就有众多关于宝剑的记载,说其如何如何神奇,甚至发生过因争夺宝剑而两国交兵,杀得“流血千里”的(《越绝书》)。古代冶炼技术不发达,宝剑铸造难度很大,故容易将宝剑神化。后来参合若干神话传说以及道教观念,宝剑不只可以刺杀,还能除恶去邪。再到后来,由于文人的再三渲染,宝剑成了“尚武精神”的象征。一直到今天,书房里挂把没有任何实战价值的宝剑,对于中国人来说,依旧是很风雅的。还有一点,如果不考虑杀伤力,舞剑最容易产生美感。宴会中或舞台上的舞剑,很早就演变成为一种娱乐项目。《列子·说符》中关于剑术表演的描写,说明两千年前中国人就有将舞剑杂技化的倾向。这点很重要,因为武侠小说或电影里的打斗,不只是惩恶扬善,还要打得好看,那样才能长时间吸引读者和观众。想想电影《卧虎藏龙》,如果少了那些精妙绝伦、看得你眼花缭乱的舞剑动作,还能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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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武侠小说作为学术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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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冬天,我在德国海德堡大学讲学,教授们告诉我一事。为了推广知识,海德堡大学汉学系图书馆向市民开放,可不久就发现全套的《金庸全集》丢了,贴布告要求归还,没有任何效果。大家于是猜,到底是谁偷走这大套书的?最后一致认定,是中国人干的好事。作出这一判断,并非基于种族歧视,而是因为德国学生的中文即便再好,也不会痴迷这种动辄四五卷两三百万字的武侠小说。为了维护中国人的声誉,当地开餐馆的中国老板出钱邮购了两套《金庸全集》送给大学。可新书到达不久,那神秘失踪的“金庸”又神秘地出现,真像侠客一样来无影去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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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走访过的欧美及东亚各大学的东亚系或汉学系图书馆,借阅这种大部头的武侠小说的,基本上都是中国人——留学生、访问学者,还有就是当地华侨。而且这种书流转极快,借阅率高,很快就被翻得破破烂烂的。可最近几年,开始出现转机,先后到北大来找我请教的,就有三位以武侠小说或电影为博士论文题目的美国学生。谈起为何以此为研究题目时,除了大众文化研究的潮流外,都提到他们很惊讶中国人这么喜欢议论游侠,而且他们自己也迷恋中国的功夫片或武侠电影。奇怪的是,反而是日本和韩国这两个目前翻译金庸小说最多的国家,我还没读到以此为题的博士论文。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孤陋寡闻。不过,我的《千古文人侠客梦——武侠小说类型研究》在欧美汉学界的影响明显比在东亚大,这点我能明显感受出来。这是因为,一直到今天,中、日、韩三国的文学教授,绝大多数依然看不起武侠小说,连带也就对以“武侠小说”为研究课题很不以为然。即便嘴上不说,心里也觉得此乃雕虫小技,甚至认为是曲学阿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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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秋天,我在北京大学开设研究武侠小说的专题课,并没有引起传媒的关注;1992年春天,我出版《千古文人侠客梦》,在中国学界也没引起多少争议,世人只是将其作为“奇书”来阅读,对其表示激赏的,多为专业以外的读者。所以,我曾自嘲为“名声在外”——即不大为本专业的学者认可。1994年10月,北京大学授予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先生名誉教授,则引起轩然大波。因为是“官方”/“校方”行为,加力炒作,一时间弄得沸沸扬扬。其中表扬的有,但更多的是批评。最为刻薄的嘲讽,并不见诸报端,而是在学界私下流传,那就是:北大背叛了新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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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于1898年的北京大学,本身便是新学之士变法图强的产物。百年中国,倘就知识分子介入社会而言,北大称得上“独领风骚”。从“五四”新文化运动起,历次知识者争取民主的运动,作为整体象征的北京大学,始终扛大旗唱主角。这种特殊地位,使得其任何“新动向”,都可能得到过分的关注与诠释。套用张爱玲的妙语:这是个夸张的地方,即便摔个跟斗,也比别的地方疼。北大在新文化运动中的作用举世皆知,而新文化运动的一个重要侧面,便是批判以上海为大本营的鸳鸯蝴蝶派。不管金庸小说地位如何提升,其与民国通俗小说渊源极深,这点无可否认。因而,北大与金庸,很容易被分别作为雅、俗文化的旗帜来阅读。正是这种不无偏差的理解,引发了以金庸为战场、以北大为目标的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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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仍一口咬定武侠小说不能成为学术课题的,当然不乏其人;可热衷于阅读、品味甚至研究武侠小说的,同样大有人在。长期以来,喜欢或不喜欢金庸(武侠小说),纯属个人爱好;学界也是各说各的,基本上相安无事。只是到了试图将其纳入正规的知识体系,希望得到社会普遍认可时,这才激活了本就存在着的根深蒂固的矛盾。“拒绝”还是“接纳”金庸,于是成了传媒最愿意操作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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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新文学以反抗“通俗小说”起家,沈雁冰、郑振铎等人之蔑视并有意排斥“文丐”,自有其历史的合理性。至于“中国现代文学”这门学科的缔造者们,为了渲染“五四”新文学的一路凯歌,故意抹杀与之异质的文言文、格律诗以及读者面甚广的“通俗小说”,近十年正不断受到学界的质疑。尽管教育部颁发的教学大纲仍维持旧说,但大学课堂刻意回避“通俗小说”的局面,在我看来,终将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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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从武侠小说到功夫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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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举金庸为例,因其在中国学界以及一般读者中影响最大。这有小说本身的原因,也与作家的个人魅力大有关系。金庸创办《明报》,撰写过大量影响极大的社论,也可以说是成功的企业家。正因为不只是小说家,更兼有新闻家的敏感、政治家的见识,以及企业家的经营能力,其作品的流通与转化非常成功。以前大家说到“新派武侠小说”,都说是金庸、古龙、梁羽生“三大家”。而现在呢,“三驾马车”几乎变成“一枝独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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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金庸与政界、学界、商界的良性互动,就以外文译本、卡通绘本、电影、电视、电子游戏的制作为例,就能明白其影响为何历久不衰。尤其是电影、电视的不断重拍,绝对与作者成功的经营之道有关。最近十年,几乎每年都有关于金庸的轰动性新闻。对于畅销书作家来说,“风起云涌”容易,“持之以恒”则很难,如何制造悬念,让观众对其保持长久的兴趣,绝对是门艺术。如此困难的事,金庸轻而易举地做到了,而且基本上不落痕迹。唯一失败之举,在我看来,乃评点本的处理失当。此事的是非曲直,作家与出版社,各说各的,莫衷一是。我的基本看法是,出版社钻了空子,但没违规;作家先考虑“名”,后才意识到“利”,转弯转得太急。因箭在弦上,金庸用近乎辱骂的口气批评那些热心参加评点的专家学者,引起很多人的反感,此举得不偿失。对于公众来说,学界的评价固然重要,影视的影响更大。对以往众多影视的改编表示不满意,并以一元钱的价格将《笑傲江湖》的拍摄权拱手出让给中央电视台,此举赢来巨大的社会名声以及长远的经济收益,实在是聪明绝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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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电视连续剧的形式改编金庸小说或其他作家所撰长篇武侠小说,比较容易获得成功。但如果改编成电影,那就很难说。因篇幅限制,不可能无限期地拖延,讲述那么多复杂的故事;加上电影导演一般比较有独立性,不愿意仅仅局限于诠释原作。我们都知道,徐克拍《笑傲江湖》和《东方不败》,拍得很好看,但与原作相去甚远,基本上只保留了人物名字及大的叙事框架,至于绝大部分细节乃至主要情节,都是编剧和导演的创作。这其实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要将一部两三百万字的武侠小说改编成电影,无论如何处理,都会被小说的热心读者斥责为“丢三落四”;与其这样,不如剪其中一小段,然后根据电影的特性随意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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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卧虎藏龙》,正是这么处理的。电影是根据王度庐创作的长篇小说改编的,但做了很大的改动。王度庐的《鹤惊昆仑》、《宝剑金钗》、《剑气珠光》、《卧虎藏龙》、《铁骑银瓶》是五部人物及情节互有关联而又相对独立的长篇小说。与电影有关的,主要是小说《宝剑金钗》和《卧虎藏龙》。电影中李慕白与俞秀莲为何压抑自己的爱情,说不清楚,必须回到小说《宝剑金钗》。李与俞相爱,可俞已许孟思昭,只好割断情缘。后来李与孟结为莫逆之交,强敌来临时,已经发现李、俞情感的孟,为保护朋友孤剑出击,不幸身亡。为感激挚友高谊,李、俞于是发誓终身不娶不嫁。至于小说《卧虎藏龙》,主要人物及情节线索本来是九门提督之女玉娇龙和沙漠大盗罗小虎的爱情悲剧。几年前,大陆曾有人将小说改编成《玉娇龙》,而且拍成电视连续剧,但并不成功。这回的电影编导,对小说大动干戈,将李、俞和玉、罗两条情节线扭合在一起,突出前者而淡化后者,最后甚至将李慕白置于死地,换来观众一掬同情之泪。所有这些改编,对于电影来说,都是必要的,而且大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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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点值得注意,这部在欧美影坛大获成功的电影,在中国本土却颇受冷落。因为是得大奖,大家都看,或进电影院,或看VCD/DVD。看过之后,批评家们意见分歧很大,总的来说,艺术上评价不高,只认可其商业操作。这是很有趣的现象,为什么如此东方色彩很浓的作品,在东方反而不太受欢迎——不是“否定”,而是“冷落”。必须回到当代中国的阅读环境,才能理解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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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打斗场面与特技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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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说过,武侠小说与电影的结盟,早在192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而且得到一般市民的欢迎,票房收入很可观。可在新文化人看来,此类作品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侠客身上,属于白日做梦,只能麻醉人们的心灵,绝对不利于思想启蒙与民族独立,于是展开猛烈的抨击,称其为“拜金主义”者或“文丐”制作的“迷魂汤”。随着“五四”新文化人占据思想界的主流地位,或者说掌握了话语权,“武侠小说(电影)趣味恶俗”这一观念日渐深入人心。中国共产党掌握政权以后,进一步强调文学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未能有效地传达“先进思想”的武侠小说(电影),于是销声匿迹。一直到改革开放的1980年代,文学艺术具有娱乐功能得到承认,这时候,武侠小说及电影方才重新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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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受众最多的电影为例,侠客的重新登场,马上得到一片喝彩声。当初万人空巷争看《少林寺》的景象,比今天世人之谈论好莱坞大片,要壮观得多。可从一开始,重新复出的武侠电影,就与中国人对于武术的热爱联系在一起。许多武侠电影迷,迷恋的是其中的武打场面乃至武术套路。除了1990年代中期的《双旗镇刀客》是个异数,绝大部分武侠电影的主角都是武术名家出演。这样“真刀实枪”的打斗(虽然明知这也只是表演),观众才觉得“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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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中国观众心目中的武侠电影,其实更接近李小龙、成龙那样的功夫片。1980年代后期,香港拍摄的《新龙门客栈》曾在内地掀起观赏的热潮,张曼玉、林青霞等受到影迷的热情追捧。但徐克等人所拍武侠片,过多倚重镜头的变幻以及特技表演,一旦熟悉那根将演员吊在半空中,以便表演各种高难动作的绳子,观众的好奇心大为减退。想到都是特技或电脑帮的忙,本来激动得热泪盈眶的观众,当即平静下来,开始挑剔演员的表演技巧,比如林青霞为何总是面无表情,像个“死美人”?相反,对于李连杰主演的黄飞鸿系列电影,观众普遍看好,不在于其中若隐若现的“爱国主义”主题,而是打得实在,打得好看。其打斗表演,虽也是花架子,但看得出来龙去脉,故可圈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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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虎藏龙》在商业上大获成功,在国际影坛上也获得好评,为何在国内不被看好?在中国人看来,这电影故事不新鲜,人物造型不新鲜,让外国人看得目瞪口呆的特技(比如竹梢打斗那一场)也不新鲜。类似的特技摄影,徐克几乎已经玩到头了。还有就是前面提到的,中国观众更愿意看到实在一点的打斗场面,而周润发此前的表演太成功了,以至观众很难适应剑侠“李慕白”这一需要舞剑(而不是弄枪)的新角色。分开来看,这电影确实没有一点是“前无古人”,可导演李安用一种外国人能够读懂的电影语言、能够欣赏的表达方式,诠释一个不太新鲜的侠客故事,依然是一种极大的本事。李安的成功之处在于,充分调动武侠小说及电影的各种元素,组合成一部有情有义、有文有武的“外语片”——在某种意义上说,无论对于美国人还是中国人,《卧虎藏龙》都是外语片。这种又“像”又“不像”,或许正是其畅行天下的最大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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