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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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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译根据see和hear常用的意思将其分别译成“看见”和“听见”,结果整个译文意思不清楚。“见得着”还能勉强其说,“听不到”却叫人难以捉摸,是他们说话声音太小,还是他们很少对老百姓说话?其实这里的see和hear两个“小词”表示的是比较“大”的意思。可以推断出一位总统to be seen(“被见到”)是指他在公众场合露面的意思,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公众场合露面总要讲几句话,他还是可以be heard(“被听到”)的。所以这里的to be heard一定不是常规的意思。那么怎么理解呢?需要指出,这里“听到”的不是普通的说话,而是作为总统作出的决定或发出的命令。(汉语说的“发言权”指的也不是具体在什么地方发表讲话的权利,而是说话管用的决定权。)这样就可以推断出,一个总统to be heard(“被听到”)实际是指人们听到他作出决定,也就是说他掌握着实权。所以这一句的意思是说:尽管他经常在各种场合露面,但只是礼节性或象征性的,并没有多少实权,所以本句可译成:从传统上看,意大利的总统往往有名而无权。恐怕现在不少西方国家的君主都处于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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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常用“小词”tell也可表示很“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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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xt two hours will tell.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就能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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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on’t believe your theory of“money tells”.我不信你说的什么金钱万能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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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the man behind the gun that tells.决定战争胜负的(不是武器,而)是掌握武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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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辨误 89 side和“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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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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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illage is on the side of the mount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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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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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在山边上。/村庄在山那边。/村庄在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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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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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三句原译回译为英文(回译——back translation——是检查翻译是否正确的有效方法之一),分别应该是:The village is alongside the mountain(at the hill)./The village is beyond themountain(at the other side of the mountain)./The village is at the foot of the mountain.所以三个原译都不对。如译成“村庄在山坡上”似乎也不好,“山坡”总给人以倾斜的感觉,“一头羊在山坡上吃草”或“扬水站建在山坡上”完全可以被接受,但是一个村庄怎么也得有好几户人家吧,房子不可能都造在斜坡上。如果译成:村庄在半山腰,倒是讲得过去,这也是原句正确的译文。(半山腰一定有一块较大的平地,那里盖了许多房子。)一般汉英词典提供的“腰”英语是waist和the small of the back,,没有提到side一词。“半山腰”的英文是half way up the mountain,好像着重在一半的高度。而一般英汉词典的side词条下也只有“(身体的)侧边”和“胁”。但再好的词典也不可能包罗万象,词典上没有,并不等于side不能译成“腰”。等腰三角形的两个“腰”就是side(s)。又如He broke his sides with laughter.中的sides其实也指“腰”。(只不过译成汉语最好按习惯说法译成“他笑破了肚皮”,就好像“笑掉大牙”一般译成laugh one’s head off而不是laugh one’s teeth off。)可见翻译的时候选词一定要看上下文。还说这个“腰”字,“挺起腰”是straighten one’s back,“弯腰”只需说bend down就行,无须(也不能)加上waist(waist是很小的一部分,无法bend)或body的字样,而“扭伤了腰”中的“腰”指的是“腰肌”,其英文是lumbar muscles,或者源自拉丁文的psoas(不能说waist muscle)。至于“腰里无钱”中的“腰”实际上指“腰包”,英文应译做with no money in one’s purse/wal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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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辨误 90 “迟”和“晚”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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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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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 late than the 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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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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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比晚到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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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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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美国高速公路上的一条宣传安全的标语,提醒司机不要开快车,尤其不要抢行。从文字上看,使用了叫做parody(仿词,一译“仿拟”)的修辞手法,是由家喻户晓的谚语Better late than never..(迟到总比不到好。/迟做胜过不做。)改动而成,以达到幽默而令人难忘的效果。late是一个常用词,有很多意思,主要指时间上的“晚”或“迟”,如late spring(暮春),one’s late years(晚年),of late(近来),the latest issue(期刊的最近一期)等。原句中the late的含义不是“晚到”,而是“已故的”,如the late premier(已故总理),one’s late residence(故居),所以全句可译成:晚了总比完了好。或:迟到总比丧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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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比较,是对不同事物的同一个方面的特性进行比较,如长度、重量等,但是英语中的比较级常用来表示一种对比,即在两个相反的事物或特点中更趋向于一个方面,常译为“与其(说是)……还不如(说是)……”,如:Better to light the candle than to curse the darkness.(与其埋怨黑暗,不如点亮蜡烛。)又如:William is a better poet than a polemist.可译为“与其说威廉是个辩论家,还不如说是个诗人”,也可以译为“威廉是个诗人,但不是辩论家”,甚至可以译为“威廉的辩才远不如他的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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