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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汉语语句的“主观性”强,“移情”的成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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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主观性”(subjectivity)是指说话人在语句中留下“自我”的印记,包括态度、立场、情感等。从语言类型学上讲,有的语言属于主观性较强的语言,例如日语,发达的敬语系统表明说日语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用明确的形式来表达说话人对所说内容和对听话人的态度或感情。许多东亚语言(包括汉语)的被动句带有一种“不如意”的遭受义,这也是主观性强的一种表现。汉语里的虚词大多能表达各种主观意义,比如“就”和“才”这一对副词,“吃了三碗就不吃了”,“就”表示“三碗”是个主观上的小量,“吃了三碗才不吃”,“才”表示“三碗”是个主观上的大量。近年来对虚词的主观性的研究有许多新的进展,特别是在一些语气词和所谓“话语标记”的研究方面。这个方面我今天暂且不讲,我想讲一讲句式如何表达主观性,集中讲三种表达主观性的句式——主观处置句、主观得失句、主观认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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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观处置句——“怎么把个晴雯姐姐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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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字句也叫处置句,“我把他打了一顿”是我对他的处置,那么有人要问,“我打了他一顿”难道就不是对他的处置了?通常说把字句的宾语应该是有定指对象的,比如代词“他”,那么“怎么把个晴雯姐姐也没了”,专有名词“晴雯姐姐”自然是个定指对象,为什么它的前头还要加上“(一)个”?还有“没(mò)”在这里是个不及物动词,怎么能用在把字句表示处置呢?通常说把字句的谓语动词应该是复杂的形式,比如不说“我把他打”要说“我把他打了一顿”,但是研究近代汉语的人发现,把字句最初形成的时候谓语动词却都是简单形式,这又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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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区分两种互有联系又性质不同的“处置”,一种是“客观处置”,一种是“主观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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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处置:甲(施事)有意识地对乙(受事)做某种实在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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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处置:说话人认定甲(不一定是施事)对乙(不一定是受事)做某种处置(不一定是有意识的和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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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地叙述甲对乙进行了处置是一回事,说话人主观上认定甲对乙进行了处置又是另一回事,虽然两者之间不是没有联系。我在《如何处置“处置式”?》一文中论证,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表达“主观处置”,传递说话人对处置对象的“移情”,“怎么把个晴雯姐姐也没了”表达了说这句话的人对晴雯姐姐的强烈感情。再举一个《红楼梦》里的例子,第24回里贾芸对凤姐说的一段话,里面有把字句也有一般的动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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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这个派了我罢,果然这个办得好,再派我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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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这个派了我罢”是把字句,“再派我那个”是一般的动宾句。贾芸想方设法求凤姐,一心想得到在大观园里种花种树的“这个”差事,凤姐却拿明年还有烟火灯烛的“那个”差事来搪塞他。贾芸知道那个烟火灯烛虽然是个大宗美差,却可望而不可即,因此一心想得到的还是眼前“这个”差使。“这个”是说话人贾芸钟情的对象,因此用在把字句里做宾语,“那个”不是钟情的对象,因此用在一般的动宾句里做宾语。如果把这样的配置调个个儿,情形就大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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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派我这个罢,果然这个办得好,再把那个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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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的意味是,贾芸好像是无可奈何地接受“这个”,一心想得到的是“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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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处置”才好解释为什么“晴雯姐姐”前面会加“(一)个”,因为“(一)个”经常用来表达主观小量,比如“看把个大小伙子愁的!”,表达说话人对自己心目中的弱小者的同情。把字句刚形成的时候谓语动词是简单形式,后来才变为复杂形式,这个问题也能得到相应的解释,把字句用得多了,功能磨损,主观处置义的力度就减弱了,谓语动词的复杂化可以重新恢复主观处置义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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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观得失句——“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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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句子的动词“死”是一个公认的不及物动词,只能带一个名词性成分,句子怎么会一前一后出现“王冕”和“父亲”两个名词性成分呢?比如英语就不会说“John died his father”,这样说不合英语的语法。“王冕死了父亲”能说,“王冕病了父亲”不能说,有人说这是因为“死”和“病”分别属于不及物动词的两个小类,所属的句法范畴性质不一样。但是“王冕家病了一个人”或者“王冕病了一个工人”却能说——如果王冕是个工头的话。“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很好,“王冕七十岁死了父亲”就不好,这都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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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两篇文章里论证,这类句子可以叫做“主观得失句”,能说不能说虽然跟客观上的得失大小有关系,但是归根结底取决于说话人是否认为得失的大小值得计较。这种句式的意义与其说是“计量得失”,不如说是“计较得失”。“计量”是客观的,“计较”是主观的。“王冕病了工人”不能说,“工人”前加上数量词“一个”后就能说了,正是表明说话人在那儿计较得失。也请诸位不要误会,我并不否认汉语里“死”和“病”可以分属两类,我的意思是这种句法类别对汉语来说相对不重要,汉语里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可以压倒这种区别,“王冕家病了一个人”和“王冕病了一个工人”的说法都是说话人在计较得失,并且表达对王冕家和工头王冕的移情。属于“病”一类的不及物动词进入这种句式的例子多得很,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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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一开口,我们仨就笑了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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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人哭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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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七点,我们宿舍就睡了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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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这台跑步机一连跑过三个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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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办公室接连感冒了三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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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毕业了一批又一批,同学结婚了一个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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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观认同句——“我是去年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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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去年生的”叫做“准定语”或“伪定语”,形式上是定语,但是语义上不起修饰“孩子”的作用。汉语里这种定性为“形义错配”的句子多得很,对于这类句子的生成有人提出“宾语挪后说”,原句是“我是去年生孩子的”,宾语“孩子”移到了“的”字后头,有人提出“后置主语说”,原句是“我孩子是去年生的”,主语“孩子”移到了“生的”后头。跟学生灌输这些不同的移位说不解决问题,为什么要这么移呀?移和不移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我在《“移位”还是“移情”?》一文里论证,这类句子表达了说话人的一种移情和主观认同。请诸位比较下面的a句和b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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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是去年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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