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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们只举一个实例说明,我们晓得,人自身的甲骨文形象是,而小一号的“小人”则可用稀疏的头顶黄毛来表现,这就是“子”字,,今天的漫画、卡通小小孩造型也还是这样子,(这里一定要大家看一个“子”的金文字,出自利簋,是我个人所见过最可爱的字,,如何?是不是可爱翻了?)但更小一号的,初生不久的婴儿怎么办?于是,我们便看到甲骨文被逼出一个准确美丽的字来(我个人非常非常喜欢),那就是“兒(儿)”字,,这是眼睛不可见的实像摹写,其特色所有负责任的为人父母者都晓得,那就是初生小儿头颅骨的囟门部分未合拢,生物学者说那是因为人类演化出的巨脑,在胎儿出生后仍未停止生长,因此颅骨相对地开放,留着铜板大的空隙,在头皮顶下,软软的,可感觉出血脉的舒张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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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儿”字,事实上已到达象形字的边界了,用中国的老文字分类概念来说,是暧昧立于象形和会意的边界,再往前一步,人的肉眼便再不能依赖了,得更倚靠人的思维,也就是说,对人们共同记忆的部分得更苛求更讲究了,这是文字发展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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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们应该这么解释好些:文字的日益艰深,其实是因为使用文字的人们,总有一部分人不想停留下来,他们试图扮演思维的探险家,想知道得更多更精致,于是,像个忠心耿耿、打死不跑好伙伴的文字也被拉动向前,舍命相陪,并不惜抛下那些不持续堆叠更多记忆的不思不看之人,好负责传递更多更精致更不易解码的新讯息;但也在此发展同时,文字自身逐步理出秩序,建构成系统,并开始大量在这个系统内自己堆积意象和符号的记忆,形成一个个文字自己的掌故。因此,对置身此一文字系统之中,熟稔这系统发展及其游戏规则的人而言,原先既成的文字成品又变成新的共同记忆,变成新造文字的材料和解码的新线索,文字遂可以利用这些“多出来且持续增加”的文字共同记忆,对造型即线索一步一步再简化,就像云不必再画那么完整那么传神拟真,大家就都看懂了,雷也不必再费神仔细重现,也就够了,只要小心别和田地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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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文字并不耽美,它是很务实的实用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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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便构成文字发展的“里外不一”的有趣特质——就内在讯息层面看,文字一路朝更难处走;就符号外形而言,文字的长相又一路简化。有关文字的简化,我们留到本书稍后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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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奈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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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尚曾如此赞叹过印象派绘画大师莫奈:“莫奈就那对眼睛,但那是多么无以伦比的一对眼睛!”——我个人常觉得好玩的是,有关印象派挑战古典绘画那一堆绘画史的革命性(当时)理论,好像整个可以移过来解释象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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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骨文的世界之中,我个人最喜欢的是带着睁大眼睛符号的字(也因此这本书才从登高望远的字开始),视觉不只是人最清晰、最普遍、最直接的感官,而且应该就是感官之始(概念意义上),还是我们思维材料的最大供应商。我总是好奇彼时造字的人们那对贪婪的、因造字启动而发现新视角新用途且惊喜于原来这么好用的眼睛究竟看到些什么,扫描到什么?更好的是,彼时文字的高度象形存留(不只在纯粹的象形字中),又相当忠实地、有些甚至如印象派准确捕捉那一瞬地把眼睛看到的东西刻下来传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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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激莫名,无以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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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以伦比的莫奈眼睛,这当然不会是眼科医生对1.5、2.0视力的健康式赞叹(事实上我们晓得莫奈晚年白内障,严重到需要标示好的颜料签条来选颜色),我在想,也可能不仅仅是莫奈对空间中构图的选择和最美好视觉焦点的捕捉而已,而是这对眼睛神奇地望向时间,准确地在连续的、绵密的、不分割的、从不为任何人犹豫过任一弹指任一刹那的时间之流中抓一个数学点,让它硬是停顿下来保存下来——如此接近奇迹的时间之眼才值得赞叹,才能抗衡并让《圣经》中上帝耶和华的夸夸大话“除了我,谁能令日头停止?”成为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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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皆知,莫奈的印象派不是静态无意见的写生,不是“自其不变者而观之”的恒定风景摹写,他们强调光影变化,强调事物之一瞬,在广漠的时间长河之中他们只取那惊心动魄的一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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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和时间的英勇搏斗企图,才是印象派最坚实深沉的哲学基础,借由最短、最不稳定的光影捕捉,这不仅顺利联结上人类思维乃至于一切文学艺术驻止流光存留美好的终极渴望,而且还进一步通过具体而尖锐的实践予以彰显。然而,也就在这尖锐的交锋之处,一个文学艺术的亘久时间矛盾也同时被放大了出来:你如何耗时地去抓住那几乎不占时间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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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意念才动,尚来不及提笔蘸好颜料,炫目的光影已离开了,云层再次舒卷了,风也止息了,河里的渡船又向下游移了两分。这个“说时迟那时快”的两种时间矛盾,我记得小说鬼才张大春曾认真思索并专文论述过(收在他《小说稗类》一书中,但不记得哪一辑,他实在写太快太多了),然而,在小说之中也许不易察觉得如此矛盾,到印象派手上却不得不浮现到人皆可见的迫切地步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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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印象派强调当下眼睛所见的真实(以抵抗画想像式的《圣经》历史人物肖像),但他们真正画的只能是记忆——记忆是时光列车的第一个停靠站,乘客由此才能转车到诗到小说到历史到绘画雕刻。也因此,印象派的画家不一定要晒得很黑很小麦色肌肤,有资格当耐克球鞋或某运动饮料广告代言人的健美型人物,他们好生守护住心中那幅光影明迷的瞬间之画像,小心保护一个不能熄灭的火种一般,还是可以回家到自己画室里,再一笔一画好整以暇并从容修改地在夜间灯下画出来。要不然你想,以秀拉那种不调色的点画法要搞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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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奈的眼睛,于是正如生理学家告诉我们的,仍有神经联结到了大脑,以及哲学家所相信的,联结到至今谁都还不晓得在哪里的所谓心灵——一方面,他的眼睛表现极称职,是个好的材料供应商,但真正厉害的是指引着眼睛的脑子和心灵,还有,我们最不可及变魔术一样的双手,有些记忆画面,老实讲我们也有也惊异过也难忘过,但一不小心就画成更“进步”的抽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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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是从眼睛直接通到双手,这两站之间没直达车,一定要绕道脑子和心灵,在那里积淀成为记忆整补成最美好的图像,这个必要的转车就是黄锦树讲的转喻过程,眼睛输送来的原始浑然材料在此挑挑拣拣(有时自动化到几不可察知),舍去一些多余、重复、无关紧要的,对其中最好最有加工增值潜质的好好琢磨。非常喜欢绘画且对绘画技艺情有独钟的列维–斯特劳斯也这么讲,他相信即便是技艺,重要的仍是脑子,其次才轮到双手(“人手比起人脑,仍是个拙劣的工具”);他也强调“逼真画”绝不是眼睛所见实物的单纯摹写,而是画家和绘画对象的“主体客体的合一”,通过这个必要的合一(在记忆里),单纯扁平的风景遂有了焦点有了意志,从而深邃起来,可以用二次元的画布传递三次元的画面,以及四次元的思维讯息,是这样才完成了一幅好画,观者眼睛看到一幅画,也同时察觉、感受甚至心领神会存在画中的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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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实之物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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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我们或许就更理解了“雷”字和“虹”字何以打开始就以这怪异长相出来,也让造字之始的所谓“象形字”意义深沉起来正确起来——生物学者告诉我们,人眼的物理构造没变,不一样的地方源自于人的内心深处脑子和心灵,当然它不是唯心的,而是眼前客体和内心思维记忆的叠合,眼睛所投射的干净素朴线条遂有了变化,开始模糊起来,摇曳生姿起来,甚至冒犯我们地扭曲变形起来。这样的不尽忠于眼前实像当然是有意的,在摹画者的知觉之中的,就像最初摹写彩虹那个人不可能不晓得他其实添加了不在眼前的两端龙头,但对摹画者而言,这样的选择变形添加却极可能是“很自然”的,他认为这才对,才完整,才负责忠实,他从头到尾没讲一句他要象形,讲他只使用他知觉中只占一小部分的视觉而已,象形是我们事后方便贴给他们的,既非造字原则也不是美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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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象形”这个标签有问题,会误导我们的认知,会因小失大,我个人建议我们当下就可以取消它丢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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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碰到“真实”和“实在”的麻烦认识论问题了。这里我们只再说一次,造字之始,是艰辛且开天辟地性的创造大事,造字的人心中有事不能解,不只是想当个拍照留念的悠哉游客而已——这不足以驱动他们,他们的想望和野心明显要比这大多了——他们就连物象之外那些没形没状的,眼睛功能不足看不到的,甚至一闪而逝的东西也想一并给抓下来,而在他们所身处那样一个万物俱灵的现实里,这些满天飞舞却肉眼“几乎”不可得见的东西,的确远比今天我们所相信的要多,也要“真实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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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结果好了,看结果出来的成品有时也是个情非得已的好办法:你喜欢科幻电影片头那种典型的仿照相繁星画面呢?还是凡·高星光古怪旋动流转的《星夜》呢?老实说哪个更“真实”且淋漓地抓住我们和抬头满天亘古星图的心悸感受的无可言喻命运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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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眼睛是很好的,是无上恩赐,但除此而外,我们也还有其他有意义而且精致的知觉,没必要让两只眼睛单独得胜而遂行专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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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马尔克斯又是另一个好结果,他同时也是“眼睛和我们长不一样”的人——据他自己回忆,他眼睛的改变从最早的童年时光就开始了。他诞生在外祖父母所居的阿拉卡塔卡镇大宅之中,跟内战英雄的上校外祖父和满脑子鬼神迷信的外祖母长大。外祖父跟他讲哥伦比亚乃至于整个拉丁美洲的无止无休革命暨内战传奇,让他浸泡在真实的死人之中;外祖母则为了让她这位日后拿诺贝尔奖的小外孙乖乖坐椅子上不乱跑,不断用形形色色的鬼故事吓他,各种鬼魂,各种凶兆,在茉莉花香气和蟋蟀鸣叫声中,小马尔克斯看过带着死亡信息的黑蝴蝶飞进屋里,看过做弥撒途中忽然腾空而起的神父,看过和活人一般无二地住屋、起居、活动的安安静静死人,以及黑夜一到,便满空气中来来往往的阴魂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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