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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25 第二种解释可能是,颜色连续统是由以参照点为导向的系统来构建的。而且,人类学家Brent Berlin和Paul Kay(1969)的确找到了证据,证明在颜色的范畴化中我们依靠的是所谓的焦点色(focal colours)。Berlin和Kay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一个可以看作是具有普遍性的焦点色层级来反驳相对主义的假设。为了支持普遍主义的观点,他们调查了98种语言,其中对20种进行口语测试,对其他语言的调查则以语法和其他书面材料为基础。回过头来看,他们的实际上并非总是无懈可击的在类型学上的发现,已经失去了一些魅力。然而,焦点色这个从实验中来的概念,现在看来是通向范畴化原型模型之路的最重要的一步。所以我们将只把对Berlin和Kay所做工作的说明限于与原型模型有关的一些方面,而舍弃类型学上的详细论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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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27 焦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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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29 像他们之前的研究者一样,Berlin和Kay是用Munsell公司提供的所谓的Munsell色卡进行研究的。这些色卡从与我们对不同颜色感知有关的三个维度进行标准化,这三个维度是色度、亮度和饱和度,其中主要对前二者进行测试。不使用染色布片,而使用这种标准化的颜色样本,其好处在于,人类学和心理学的试验变得更加客观,因为别的学者也可以重复他们的试验,而且可以比较不同试验的结果。Berlin和Kay所使用的色卡组由329片色卡组成,其中320片代表40种不同的颜色,或更确切地说,是40种色度,每一种色度分为8个层次的亮度。剩下的9片色卡是白色、黑色和7个层次的灰色。这些色卡以图1.1所示的方式排列在一张卡片上。图中纵轴排列了同一色度的不同亮度。横轴上的色卡则以这样的方式有序排列:色度从红开始,通过黄-红向黄、绿-黄到绿和别的色度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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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34 图1.1 Berlin和Kay所使用的Munsell色卡的排列(数字与文字是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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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36 依靠色卡的帮助,Berlin和Kay着手试验所选20种语言的说话人是如何对颜色进行范畴化的。在试验中,他们对总的颜色词汇不是太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符合如下标准的一组特别的颜色词语:这些词语应该只包含源自母语的一个词(与绿蓝(greenish-blue)和青绿(turquoise)这种词相反);这些词语不应该只用于非常有限的一类事物(如与英语、德语中的金黄(blond)相反);这些词应该很容易地出现在脑子里并为所有或至少是某种语言的大多数使用者所熟悉(比如,与朱红(vermilion)、洋红(magenta)或靛蓝(indigo)相反)。满足了这些标准的颜色词语被称为基本颜色词语(basic colour terms)。在实验的第一步中,Berlin和Kay收集了这20种语言的基本颜色词语。这是通过一种叫“口头诱导试验”的方法而取得的,也就是要求各种语言的说话人对颜色进行命名,“口头诱导试验”只是一种更复杂的说法而已。实验的第二步是,向这些说话人出示色卡,并要他们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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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38 1.所有在任何条件下[他们]都称之为x的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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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40 2.x最好的,最典型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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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42 (Berlin和Kay 1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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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44 他们所提的问题表明,与他们之前的Lenneberg和其他人类学家不同,Berlin和Kay不仅对颜色范畴的外延感兴趣,而且对它们的最好样本也感兴趣。人们也许甚至可以说,后来所称为“原型”的东西在他们第二个问题的措辞中已露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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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46 Berlin和Kay发现的结果是什么?在对颜色进行范畴化时,人们依靠颜色空间中的某些点来定位。例如,当操英语的人被问到“红”色的最好样本时,他们一致指向标为“红”色的较低,也就是较暗区域中的色卡(图1.1中的f3和g3,当然,在试验中,色卡上是不给出颜色词语的)。至于黄色,被试一致选择了在“黄色”标签之下的第二等亮度的色卡(图1.1中的b9)。这些被全部或大多数操英语的人认为是一些最好的样本的色卡(或者颜色空间中的区域),被Berlin和Kay称为“焦点”(fo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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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48 他们也为其他19种语言找到了焦点(foci)或焦点颜色。当对这些不同语言中的焦点颜色进行对比的时候,结果令人大吃一惊。不但说同一种语言的人拥有同样的焦点色,而且说不同语言的人拥有的焦点色也非常一致。只要是一种具有与英语的颜色词语大致相应的颜色词语的语言,它们的焦点都处于同样的区域。而且,甚至那些基本颜色词的数量比英语少的语言,这些数量上较少的范畴的最好样本也与像英语这样“更丰富”的语言中的各个焦点颜色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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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50 总之,有非常确凿的证据表明,颜色范畴不是任意的,而是固定在焦点颜色上的。颜色范畴的边界在不同的语言之间,甚至在一种语言的不同的说话人之间发生变化,而焦点颜色则为不同的说话人,甚至是不同的语言社团所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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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52 大凡重要的科学发现总是这样,焦点色的发现不仅帮助解决了一个问题,而且提出许多新的问题。焦点色将被看作是语言现象还是心理现象?如果假定它是后者,那么它们的心理学地位又是怎样的?最后,“焦点”(foci,聚焦之点)是只限于颜色还是在其他领域中也能找到?这些问题都将在以下各小节中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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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54 焦点颜色的心理学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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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56 从心理学的立场上看,对自然现象的范畴化是相当复杂的操作,它包括如下过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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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58 (1)刺激的选择 在大量的为我们的感官系统(视、听、触、嗅)所感知的刺激中,只有很少的刺激为我们的认知处理所选择,也就是说,这些刺激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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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60 (2)鉴别和分类 这是通过对比所选择的刺激和储存于我们的记忆中的相关知识来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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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62 (3)命名 大部分认知范畴都被给予名称,尽管还有一些范畴没有贴上标签,如“节食中吃的东西”,“装入手提箱中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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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64 (Barslou 198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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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66 Eleanor Rosch调查了这些方面的大部分,她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开始探讨焦点颜色的心理学背景(5)。作为一个心理学家,她首要的目标是去发现焦点色是植根于语言还是植根于前语言认知。她的想法是,如果可以证明焦点色在范畴化的认知过程中是凸显的,那么也就能确定焦点色的认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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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68 从三个最基本的认知过程出发,Rosch首先检验了焦点色在感知上是不是显著的。为了消除纯粹基于语言的范畴化的影响,她要求被试尽可能少拥有已经储存的颜色名称和有关的颜色范畴的知识。所以她决定以学前儿童和其文化未西化的巴布亚新几内亚的Dani人作为实验对象。先前的研究已经表明,相对于说英语的人可以有的11个基本颜色词语,Dugum Dani这种Dani人说的语言只有两个基本颜色词语(Heider 1971)。像儿童一样,Dani人也就特别适合于作为颜色范畴化的实验中未被污染的被试。操英语的成人,被认为已经具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整个基本颜色词语系统,这些人只在一些试验中用作对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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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70 Rosch的第一个实验(Heider 1971),是用来试验注意力的激起(或刺激选择)的,被伪装成一个叫做“给我看颜色”的游戏。她给3岁的孩子一排色卡,这排色卡包括一种(像Berlin和Kay发现的)焦点色和同一色度但不同亮度层次的7个其他色卡。孩子们被告知,他们应该给实验者出示他们喜欢的任何颜色。这个实验背后的道理是,焦点色比其他颜色更易于吸引孩子的注意。事实上,其结果是孩子们选取焦点色卡的频率的确比选取非焦点色卡的频率高得多。焦点色卡中黄、橙、绿占有特别强的优势;在24个孩子中,分别有22、21、11个从颜色排列中选取那种焦点色卡。对另外5个色度,数目虽然小些,但统计学上仍然是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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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72 Rosch以儿童做的第二个实验是颜色匹配实验。这次的被试是4岁的孩子,每次以随机的顺序给一块焦点和非焦点色卡,要求指出在一排色卡中的同一颜色,这种色卡的排列与那些以前实验中使用的是相同的。正像实验的假设所预期的那样,焦点颜色的匹配比非焦点颜色的匹配要准确得多,这又一次证明了焦点色感知上的显著性。就认知过程而言,这第二个试验包含了鉴别与分类;试验的色卡和一个或几个可能的目标色卡必须得到鉴别和分类,这样才能对它们进行对比。对比的前提是,收集起来的关于色卡的资料被临时储存于某处,而这就是记忆起作用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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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233174 匹配操作的情境中,试验项目和目标项目都同时被展现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应该算是例外。一般来说,我们面对一个项目(也就是必须得到鉴别和分类的颜色)却必须完全依靠储存于记忆中的资料来进行对比。这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焦点颜色是否在记忆中也是显著的,它们是否比别的颜色更准确地得到识别、更易于学得、更易于回想起来。Rosch用特别的记忆试验来调查这几个方面:识别任务用于试验短时记忆,学习任务的目的则在于试验长期记忆(Heider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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