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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文、捷克文、荷兰文、瑞典文、挪威文以及欧洲其他一些经过重大改革的文字体系比较接近于现代文学语言;这些文字改革曾经同宗教改革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联系在一起。不久前接受拉丁文的民族(如土耳其、印度尼西亚)的情况比较好些。这些民族的文字正字法的构成适应于他们的现代文学语言;但是在这里由于拉丁文的字母-音素成分的限制,也不得不采用大量的字母发音符号和多字母组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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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丁文基础上创制的各种文字体系的进一步发展,本应在三个方面进行。第一,拉丁文的26个字母结构应合理地补充几个为表达在不同语言中特别常见的语音所需要的新字母;例如,表达语音ы,ч,ш,可能还有щ的字母。表达这些现在用多字母组表示的语音的字母应当由相应的多字母组合体构成,把它们变成合体字母并包括在字母表内,或者从当前世界上通行的占第二位的俄文的字母-音素文字组中借用;除了文字的简化以外,后一种方法还会导致拉丁文和俄文的相互接近。第二,希望把以拉丁文为基础建立的各种文字中使用的字母发音符号以及许多情况下使用的合体字母的写法和用法加以科学的统一,以及把它们的写法和用法同以俄文为基础形成的文字中的类似字母和符号的写法和用法协调一致。第三,大多数以拉丁文为基础形成的文字的正字法应加以改革,使它接近于使用拉丁字母的各民族的现代文学语言。文字同语言的接近应科学地、深思熟虑地并且小心谨慎地加以实施,这是不言而喻的,不然,以往多少年积累的书籍知识财富便可能变成为后代不可理解的东西了。取消那些现在有语法意义的历史-传统的写法是不合理的(例如,法语复数名词和形容词的词末不发音的s的写法)。前两个方面的改革只有在国际范围的基础上才是可行的,这也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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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文字体系的字形(第110图)所受到的变化比字母成分的变化更大一些(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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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罗马帝国崩溃的时候,拉丁文有四种主要的字体类型,其中每一种都有特殊的使用范围:主要用在建筑(拱门、圆柱、石碑等)上铭文中的“大写”字体;“安色尔字体”(古大写字体)和“半安色尔字体”(向古小写字体过渡),这两种字体主要用于书籍;草写,斜写字体(既有古大写字体的,也有过渡到古小写字体的),这种字体用于公文、贸易和日常生活的书信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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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主义早期,由于文字使用范围的狭小,它的几种不同功能的字体类型便相互接近起来。除此以外,由于罗马帝国以及各省之间的联系减弱,在古典半安色尔字体的基础上发展了拉丁文字的各地方性的字形变体——墨洛温字体(在高卢,部分在德国),伦巴尔德字体(在意大利),西哥特字体(在西班牙),盎格鲁-撒克逊字体,爱尔兰字体。甚至在一些最大的修道院中也造出了特殊的书籍字体。在所有这些字体中(除了爱尔兰字体以外),字母的小写形式开始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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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世纪末,由于西欧大部分地方合并在查理曼帝国内,拉丁文才重新取得某种字形上的统一。789年的敕令规定,在整个查理曼帝国实行清楚整齐的、美观而呈圆形的新字体,这种字体称为“加洛林王朝古小写字体”(第110图,г)。这种字体由于字形本身的优点,也逐渐在意大利和英国(在诺曼人征服英国之后,即从11世纪起)流传开来。到9世纪,在加洛林王朝古小写字体中,经常用空格把词与词分开并(开始用点,后用破折号)表示词的移行的做法,已经固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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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特式流行时期——从12、13世纪起,拉丁文的字形有了显著的变化。由于新的艺术鉴赏和根据新的建筑风格,字母形状变得更加有棱有角而不自然,上下更拉长了;这种新字体被称为“哥特式古小写字体”(第110图,д)。这种字体在德国和法国出现之后,很快就几乎在整个西欧流传,除了爱尔兰(因为在爱尔兰仍继续使用爱尔兰古小写字体),某种程度上意大利和西班牙也除外,因为这两个地方还保留比较圆的字母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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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艺复兴时期起,即从14—15世纪起,拉丁文字又一次先在意大利、后在欧洲其他国家具有匀称的圆形,它接近于加洛林王朝古小写字体和罗马书籍安色尔字体的最好范例。这种以“人文主义文字”(第110图,e)这一名称而著称的文字已完全接近于现代的文字了。只有在德国还继续使用哥特式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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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艺复兴时期,全部字母分为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已最终确定下来(第114图)。与此同时,罗马大写文字的字母形状成为大写形式的范例,加洛林王朝古小写字体的字母形状成为小写形式的范例。基本上由于这一原因,在拉丁文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的标准形式中便产生了差异。例如,在现代俄文印刷字体中,33个字母中只有三个大写字母(А、Б、E)具有不同于小写字母的标准形式;在拉丁文印刷字体中,26个字母却有13个字母的大写形式不同于小写形式,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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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图 小写字母由4—8世纪拉丁文的大写字母形成(据О.А.多比阿什-罗杰斯特文斯卡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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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d e f g h 1 m n q r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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А В D E F G H L М N Q R 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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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艺复兴时期起,大写字母开始系统地用来突出一句(在句点之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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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面列举的书籍字体外,在外交公文和个人的书信来往中还使用这些字体的草体和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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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印刷术发明前拉丁文字形体结构中发生的主要变化。正如后来发生在印刷字体字形中的变化一样,字形的变化决定于文字使用范围的变化,决定于艺术鉴赏的进步和造型艺术中风格的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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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材料和书写工具的变化对文字字形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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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马帝国崩溃后的最初几个世纪中,欧洲南部使用当地制造的羊皮纸和从埃及输入的莎草纸作为书写的材料;欧洲北部几乎只用羊皮纸(第115图,a)。在阿拉伯人征服埃及之后不久(7世纪中叶),便停止了把莎草纸运往欧洲,几乎在欧洲所有的地方,羊皮纸把莎草纸排挤了出去,只有在意大利,莎草纸的使用一直保留到8—9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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