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531861e+09
1705318610 曾经有人沉思:“如果把拉链安装到睡衣上取代纽扣,我每天就能节约20秒钟,那就是每周超过两分钟,一年好几个小时,一生有3~4天。”谬误在于你无法把每次穿睡衣时用拉拉链取代系纽扣而节约的几秒钟收集起来并保存。
1705318611
1705318612 该谬误的一个变式发生在人们试图重新分配某事物时,声称“只要最终结果一样,一切都好”。一位管理者对足球教练说:“你不能从周一到周四每天都有90分钟来进行足球训练。不过别担心,你什么也不会失去,周五时你可以从中午训练到晚上6点。”
1705318613
1705318614 问题在于足球队每天都需要时间训练,它的进步是渐进和积累而成的。管理者错误地推断6小时就是6小时,无论它如何分配,一个6小时时段和4个90分钟时段的训练会让球队达到同样的效果。管理者忽略了效益递减定律:事实就是,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后,再训练就没有任何效果了。
1705318615
1705318616 类似的谬误发生在机构告诉委托人几个月之内无法提供资金,但过后会提供双倍资金补偿时。比如,福利机构说4月份无法签发任何支票,但5月份可以签发双倍金额的支票。这些机构所忘记的是,民众不可能在4月份停止进食,然后在5月份吃双份数量来补偿。
1705318617
1705318618 因为共同特征而下定义。你认为某人或某物是某一特定团体的成员之一,只因为此人或此物与该团体的其他成员具有同一种特性。“所有的共产主义者都不相信资本主义。哈里特不相信资本主义,所以,哈里特是共产主义者。”此结论未必为真。哈里特不相信资本主义并不能让她自动变成共产主义者。除共产主义者之外的人也有不相信资本主义的。这种谬误的专业名称是中项不周延谬误。此后我们还会看到更深入的这种例子。
1705318619
1705318620 意见、推论、推测和态度通常被混淆为事实。这种误解通常以谣传的形式展示自己。大卫告诉菲利普,自己对工作不满意;菲利普告诉琳达,大卫正考虑辞职;琳达告诉山姆,大卫正在辞职;故事就此传开。人们经常自言自语,当这样做时,他们偶尔会表达出自己并未完全投入的情绪。转述这种情绪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1705318621
1705318622 一个电视节目正在做一期有关美国人体验阿根廷生活方式的专题。专题结束的时候,一位受访者被问到类似这样的问题:“如果在此地的美国人可以选择留下或者离开,你认为他们会怎么选择?”这个人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回答:“我认为他们会离开。”现在假设布朗夫妇正在观看这期访谈节目。布朗先生的公司已经要求他前去阿根廷,然而布朗夫人完全反对这次出行。很自然地,她会说:“看啊,乔治,我和你说过什么!我们不会喜欢待在那里的,别把我的话不当回事——刚才就是证明,那里的美国人现在就想离开。”布朗夫人听到了自己想听的内容。她听到一个人的意见,然后把它当成事实。接受访问的人也许正确也许错误,但没有理由把意见当成事实。
1705318623
1705318624 有种非常危险的谬误,发生在人们把所有与有些混淆,或者把一个与大多数混淆时。许多人如此推定,因为有些公民有特定的感受,所以这就是所有公民或者大多数公民的感受。更糟糕的是,许多人将一家之言投射为整体的想法:因为一个人有这种感受,所以每个人都有这种感受。上一段引用的例证就是一个典型。布朗夫人把一个人的意见作为生活在阿根廷的全体美国人的代表意见。这是合成谬误的一个变式,但是,合成谬误假定若对各部分而言是真实的,那么对整体而言也是真实的,而所有/有些或者一个/大多数谬误则假定若对有些部分而言是真实的,那么对所有部分而言也是真实的,或者若对其中一个而言是真实的,则对大多数或者所有而言也是真实的。
1705318625
1705318626 这个过程可运用于独立的偶发事件。一位女同性恋者行窃被捕。“我一直就知道,人不应该相信女同性恋。”傻瓜这样评论,将一个人的行为投射到整个群体,仅仅用偶发事件来支持一种偏见。有人因为挡风玻璃的裂缝爆裂而陷入车祸,于是有些政客立即启动立法,无论如何只要开挡风玻璃出现裂缝的车即违法。市政府有两到三位成员被发现有贪污行为:“整个政府都是一伙恶棍。”有人会这样评论。
1705318627
1705318628 所有这些例证都是典型案例:过度反应、轻率归纳、过度简单化、假定对某一部分而言是真实的则对其他部分而言也是真实的。所有/有些谬误很狡猾,然而却非常常见,它导致墨守成规,导致偏执与偏见,并导致大错特错的结论。
1705318629
1705318630 [1]crude 还有粗鲁、原始、质朴、率直的意思。——译者注
1705318631
1705318632
1705318633
1705318634
1705318635 有毒的逻辑:为何有说服力的话反而不可信 [:1705317378]
1705318636 有毒的逻辑:为何有说服力的话反而不可信 第10章 因果关系的混淆
1705318637
1705318638 “你站在这个街角,
1705318639
1705318640 大张双臂呼喊什么呢?”
1705318641
1705318642 “我在驱逐大象。”
1705318643
1705318644 “可是这里没有大象啊。”
1705318645
1705318646 “当然了:幸亏有我在这儿。”
1705318647
1705318648 ——传说
1705318649
1705318650 因果关系的研究可以很复杂。出于写作本章的目的,我们将讨论混淆的一些常见类型,它们源自错误的因果关系推理。
1705318651
1705318652 首先,我们要确认三种类型的原因,或者条件。必要原因或必要条件:除非X存在,否则Y无法发生,那么X就是Y的一个必要原因或必要条件。认识钢琴的键盘是演奏钢琴的必要条件:除非你认识钢琴的键盘,否则你无法演奏钢琴。获得氧气是生存的必要条件:人没有氧气则无法生存。
1705318653
1705318654 充分原因或充分条件:如果当X存在的时候,Y总是会发生,那么X就是Y的一个充分条件(或充分原因)。手握发烫的铁片是被烫伤的充分条件。它不是必要条件,因为一个人被烫伤的原因有无数种:
1705318655
1705318656
1705318657
1705318658
1705318659 五种条件任选其一(以及无数其他条件)都足以导致一个人被烫伤。
[ 上一页 ]  [ :1.7053186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