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439341
1705439342
从彩礼向嫁妆的转移之另一有趣的指标反映在订亲钱——新郎家给新娘家提供的现金礼物——的地方称谓上。如前所述,村民们把这种礼物称为礼钱,字面上的意思是“仪式性的钱”。礼这个字意味着“礼节”和伦理观念的仪式性表达(参见我在第3章对中国人“礼物”的讨论)。因此,“礼钱”一词表明,订亲钱是一种文化规则的反映。婚姻交换的规则之一是新娘的父母应当用收到的订亲钱为他们的女儿准备嫁妆,并且,理想地说,他们还应当掏出自己的积蓄准备额外的礼物。然而,由于在50、60年代,大多数村民将订亲钱中的一大部分扣作他用,他们便把这种礼金称为“养钱”。在这一用语中,第一个字“养”意思是“抚育一个孩子”,与第二个字结合起来,意思一目了然:订亲钱是用于支付新娘父母抚养新娘的费用。通过调整对订亲钱的称呼,贫穷的村民们——如高家——似乎在为他们不能给女儿提供足够间接嫁妆之事而辩解。然而,养钱这种用语,现在已不再为人所用,50、60年代也只是在谈话时用到,绝不会出现在礼单上——这是它缺乏文化合法性的显而易见的标志。
1705439343
1705439344
这个观点得到几个老年妇女的进一步证实。当我问及为什么要叫养钱而不叫礼钱时,一个人答道:“这是我哺育我女儿、把她拉扯大的钱,所以应当叫奶水钱。”另一个妇女补充道:“可惜,我们自己用不到奶水钱,只能用它来养别的孩子或者娶进一个儿媳妇。”然而,最有趣的说法是一个乡村女教师说出的;她家境较好,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告诉我:“别被她们的说法给骗了,养钱根本用得不对,它不过是那些怕被人说成‘卖女儿的’父母造出来的词,为什么今天没人说养钱了?因为父母现在给得起女儿钱或者能给她买东西了。所以礼钱才是合适的叫法。”
1705439345
1705439346
近年来,女儿们的要求成为豪华嫁妆增多的主要原因。表10显示出,80年代中期后,直接嫁妆与折合彩礼(干折)同时出现。如前所述,在新的折合彩礼实践中,新娘的父母无利可图,因此,无论他们拿什么给女儿作陪嫁都是直接嫁妆。现在,新娘向自己的父母讨要一份高额的嫁妆已经是很平常的事了;在许多情况下,新娘把折合彩礼的部分交给她的父母,以便他们为她购买嫁妆物品。此外,一些姑娘用自己的积蓄帮助父母为自己准备嫁妆。最近的发展是,到1993年,已经有20多个姑娘离家进城打工,希望能赚钱置备豪华嫁妆。许多父母认识到他们无论如何要为女儿置办体面的嫁妆,所以现在都鼓励女儿们外出工作,允许她们把收入的一部分存起来。这转而又加剧了高额嫁妆(直接和间接的都一样)的攀比。
1705439347
1705439348
简而言之,最近无论是彩礼上还是嫁妆上的变化都表明新娘在婚姻协商乃至财物交换上地位的上升。因为在下岬的婚姻交涉中彩礼总是比嫁妆重要得多,所以下面的分析集中讨论在安排彩礼和直接资助问题上新婚夫妇与新郎家庭的互动。
1705439349
1705439350
1705439351
1705439352
1705439354
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 新娘和新郎:婚姻交换中新的能动者
1705439355
1705439356
在讨论反映在婚姻交换中的妇女财产时,华若碧(Rubie Watson)发现广东农村的妇女十分重视其嫁妆,因为嫁妆确立了她们作为法定妻子的地位(1991:239-41)。在中国,多数情况下,嫁妆的一大部分源于彩礼,因此妇女们也对彩礼十分重视。因为“通过与其同伴们的比较,一个女人可以靠订亲礼和婚庆宴的质量与规模来体现自己”(Ocko 1991:321)。下岬的民族志论据的确表明,新娘和她们的母亲总是试图抬高彩礼的数额。
1705439357
1705439358
在50、60年代,订婚的姑娘并不直接参与购买婚事礼品的过程,但在婚期前,她们通过监督实物性礼物的置办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她们采用种种方法去打探新郎家是否为她们着想,比如在结婚前日派人去核査礼物,或者她们亲自去挑选物品。如果新郎家置办物品的花费太少,新娘可能会拒绝参加婚礼。
1705439359
1705439360
在“照订婚像”这个地方习俗兴起后,新娘的角色变得更活跃了。从70年代早期起,订了婚的姑娘开始参与购买订亲礼物的过程。新娘和新郎到附近的城市(或者是县城或者是省会哈尔滨市)购买礼单上写好的衣服和其他私人用品;他们还到照相馆里去照订婚相,更重要的是,许多订婚男女还到旅馆里去过一两夜。村办(70年代是生产队)发给他们一份官方的介绍信,准许他们以夫妇的身份在旅馆里开一个单间。旅行过后,年轻情侣之间的互访仍一如既往。在探访期间,他们都能从对方的家中得到一些小礼物(一年至少几次)。
1705439361
1705439362
这个习俗对新郎家的影响是双重的。首先,它制造了一个新郎家巩固婚约的机会,因为订婚了的年轻人在旅馆的房间里共度夜晚,暗示着发生了性关系。在公众眼中,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已经确立:正如村民们所说,“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其次,共同生活几天使年轻人产生了夫妻结发的感情,自然促使他们为婚礼后的未来生活做打算。据信,这种有点浪漫的经历会激发他们之间的相互眷恋和情感联系。一个村民回忆说:“旅行(照订婚相的旅行)之后,我儿子的心就被(新娘)偷走了。我们怪他们在旅行中花了太多钱时,他总是为那姑娘辩解。让他们那么早住在一起,不是件好事。”显然,订婚后青年男女的情感联系可能会发展成夫妇间强烈的共同体感,这一般又会导致与新郎家庭利益的对抗,尤其是与新郎母亲利益的对抗。[1]
1705439363
1705439364
随着照订婚相这一习俗的兴起,当新娘们参与到婚姻交换的讨价还价过程中时,她们逐渐开始把未来的家庭生活纳入考虑。在1975年的一桩婚事中——当时我也在送亲队伍里,新娘在婚礼开始时大闹了一番。她向所有的客人和围观者抱怨,她被她的公婆给骗了,因为他们买给她的床上用品和家具比礼单上写的要少。当我问她,在收受物品上为什么如此计较时,她答道:“你不懂,那是我最好的机会,结婚之后,没有人会允许一个儿媳妇用家里的钱买任何东西。”前面曾提及,床上用品和家具属于直接资助的款项(新郎家内部转移的财产),共属于新娘和她丈夫。所以新娘实际上是为新的小家庭而不仅仅是她个人而抗争,因此她的举动不会影响和她丈夫的关系。
1705439365
1705439366
自从80年代后期,干折这种新的款项出现后,新娘和新郎掌握了绝大部分婚姻开支。1991年6月我目睹的一个例子中,在订婚桌上最有力的发话人就是未来的新娘。尽管新郎家原先只拿得出4000元钱,她却坚持索要价值5500元的干折礼物。结果,双方最后达成的协议是5000元,外加500元作为她在婚礼上点烟倒酒的仪式服务报偿。当她从订婚仪式上回来时,口袋里已经有了3000块钱,并将会在婚礼前拿到其余的钱。
1705439367
1705439368
非常有趣的是,新娘从婚姻操办中得到的钱越多,她在自己的私人用品上的花销就越少。我被告知,自从干折制度出现后,妇女们在索要高额彩礼上更大胆了,但她们买的衣服却更少。这与70年代形成鲜明的对比,那时不仅仅是物品的数量,甚至衣服料子的质量也要特别写明(参见表9)。当我问一个新婚的女人,为什么她不买齐婚约上写好的所有物品时,她说:“时装变得太快,我可不想浪费钱买太多转眼就过时的东西。而且,钱能生钱,我干吗要傻乎乎地浪费它?”她提到的第二条理由是纯经济的,而非从审美出发的。在这个例子中,她从她的订亲礼中省下2200元钱,并以较高的利息借给了别人。[2]
1705439369
1705439370
1993年,订了婚的女青年拥有好几千块钱现金已经不足为奇了。据受访者说,一大半的下岬村家庭都得借钱办儿子的婚事,而且,富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家庭中又有一多半要从订了婚的姑娘那里借钱。显然,在下岬村,订婚了的女青年在彩礼的置办和安排上扮演着一个积极的角色。不过,这仅仅是事情的一部分,女人追求高额聘礼的深层动机在于想把她未来的家庭建设得更美满。而这又不仅仅涉及她本人,还关乎新郎。
1705439371
1705439372
我对婚姻交换中新郎的角色的兴趣,最初是被1989年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所激发的。那时,一个年轻人鼓励他想娶的那个姑娘向他自己家里索要一大笔彩礼。据一些受访者说,那个年轻人告诉那位姑娘:“尽管强硬些,要4000块钱干折,不还价。否则,你不会从我妈口袋里搞到钱。”同时,他又坚称非那个姑娘莫娶。可以预料,那个姑娘得到了她想得到的一切。婚礼后的几个月,这对夫妇离开了新郎父母家,建立了自己的家。一些村民议论纷纷,说他早在订婚前就已蓄谋分家。
1705439373
1705439374
村民们告诉我,这个例子不像乍看起来的那么突出,因为近年来许多年轻人都是同样行事,只不过没有公开宣讲他们的意图。我的一个老朋友抱怨说,1989年他辛辛苦苦地为长子操办婚事,包括送给新娘3000元钱的干折礼。但仅在结婚三个月后,他儿子就要求单过,用干折礼作本钱和新娘一起去哈尔滨市做生意。这些例子中反映出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年轻的村民们可能早在订婚期间就已开始谋划他们自己的小家庭。
1705439375
1705439376
与其他因素相比,我发现,分家的新形式是促使年轻的村民们(无论男女)产生索要高额彩礼强烈愿望的一个重要原因。分家的主要特征就是,当所有的儿子都结了婚,家父把家产平均分配给儿子们,然后要么与一个儿子,要么与妻子单独生活。理想地说,分家的时间拖得越晚越好,通常是到父亲死时或他从家长的位置上退下来时。像中国农村的许多其他地区一样,分家的传统形式在下岬村好几代人中实践着。
1705439377
1705439378
然而,60年代后期以来,一种新的分家方式出现了,在这种方式中,第一个结婚的儿子(通常是老大)在结婚后不久就与妻子建立了自己独立的家庭,把父母和没结婚的兄弟姐妹们留在原来的家中。第二个结婚的儿子如是效法,这个过程一直延续到所有的儿子都结了婚。下岬村民把第二种分家方式与第一种区别开来,将它称作“单过”,而不是“分家”。家庭财产仍然原封不动地留在父母家,因为还有没结婚的兄弟姐妹们仍需要家里的资助。通常一对想单过的年轻夫妇只能得到他们的口粮、柴草和他们个人的财产。对这种形式的分家,另一个地方性的术语是“净身出户”,意思是不携家产。[3]
1705439379
1705439380
单过这种分家形式在70年代时受到年轻人的欢迎,80年代已成为主要形式。1983年大包干改革后,分家的时间急剧前移。据受访者说,下岬近三分之一的新婚夫妇在孩子出生前就建立了他们自己的家,40%以上在第一个孩子出生后不久单过。据说最早的例子是举行婚礼后第七天就单过了。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只在穷户中才有,因为他们没钱为他们结了婚的儿子盖新房子。[4]
1705439381
1705439382
“单过”在两方面对婚姻交换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它鼓励了女方(新娘的父母,最近还包括新娘本人)在婚事交涉中索要一份丰厚的彩礼,因为彩礼是年轻夫妇置办他们自己的家当的主要来源。所有的实物件礼物,从床上用品到大件物品,都属于新婚的夫妇单元。自然,新娘想尽可能地抬高这些资助,而这种企图当然要由其未来的丈夫支持。此外,由于在单过形式下儿子们从家产中所得甚少,新郎们鼓励他们的新娘在商议彩礼时索要他们的家产份额。上面提到的那个年轻人唆使他女朋友搜刮他妈妈钱的情况即是典型的例子。在1990年另一个令人瞩目的例子中,新娘想要新郎家的谷物加工厂作为彩礼。这个例子中的新郎有一个没结婚的弟弟,最后,工厂被一分为二,一个儿子得一半。
1705439383
1705439384
在早期的婚姻模式中,一个家庭给另一个家庭彩礼是为了资助新娘,而新娘的(间接)嫁妆最终又资助了她丈夫和她自己的小家庭。然而,直到家庭发展周期的终结,也就是分家之时,这个小家庭不会得到独立的地位。的确,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妇女们能在婚前婚后控制其嫁妆。妇女们的“私房钱”受到了学者们广泛的关注(参见C.Chen 1985;Cohen 1976;Ebrey 1991;McCreery 1976;Ocko 1991;R.Watson 1981a,1984)。不过,因为订亲礼(以彩礼的形式)是通过新娘的父母给新娘的,所以实际上是新娘的父母决定收到的彩礼中有多大部分要用作新娘的间接嫁妆。相反,在下岬,从90年代起,婚事的礼物由新郎家直接以干折的形式送给新娘。新娘,在新郎的配合下,从婚事协商的最初就全权支配着订亲礼,并且,在婚后不久进行“单过”形式的分家时,用它们来建立自己独立的小家庭。这两种模式的基本不同在于,在前一种模式中,无论对于老一辈还是年轻一代,夫妻关系都不是目的,新娘和新郎的独立性被父母的权力和家庭的利益遮蔽了;而在后者中,夫妻的独立性已成为年轻人索要高昂彩礼和嫁妆的动力,新娘和新郎(潜藏在后)在婚姻交换中已成为积极的行动者。因此,家庭内部的权力平衡被重新界定了。
1705439385
1705439386
个体性和夫妻关系(individuality and conjugality)的上升,自然地显示出了父权制的衰落。这是中国社会中的一个结构性变迁。费孝通曾指出:“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Fei 1947:42)而在一个“单过”型的家庭中,夫妻关系就必然构成了主轴。个体性和夫妻关系在下岬的发展已在其他地方有过讨论(Yan 1992c);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年轻村民渴求夫妻独立,可能是高昂的彩礼持续升温的最重要原因。
1705439387
1705439388
有趣的是,新郎们尽管与新娘一样有着夫妻独立的渴求,却不敢牵头在婚姻交换上讨价还价,也不敢率先提出从父母家中分出去单过。如前所示,为争取高额彩礼和直接资助,通常是代表这对新人的新娘扮演着“自私”、强悍的抗争者形象。这种策略性的举措仍是源于家庭组织中纵向轴线的残余影响。它仍支撑着父母对儿子们的权力和威严。事实上,这也是中国人代代相传的一种古老策略的延续——即,在一个大家庭中,男人从幕后鼓动妻子为了夫妻共同的利益而斗争(参见Cohen 1976;Freedman 1966)。
1705439389
1705439390
因此,如果把新娘在彩礼和间接资助上的主动权视为妇女财产权方面的一个革命性变化,就是误入歧途了。相反,下岬村的情况表明,追求夫妻独立成为婚姻交换中的主题之后,妇女们对私人财物的需求反而下降了。对此,典型的例证就是,在“干折”出现后,新娘们不再为她们自己购买、积攒私人物品,相反,为了扩大夫妻共同的财富,她们把钱省下来,并投入到生意中去。可以认为,新娘们自己在婚姻交易中从来没有真正为她们自己的私人利益时抗争过:当她们不能控制自己婚姻开支的主要部分时,她们不得不索要更多的嫁妆和仪式性服务的付费,以期为将来的夫妻单元买更多的东西——因此,70年代这两个款项出现增长;80年代后期以后,当新娘能直接收到折合彩礼时,这样一种策略就不必要了。不管新娘要什么——70年代的私人嫁妆还是90年代的干折礼——她们,在其丈夫的支持下,是为其夫妇共同体这样做的。这可能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新郎的父母对干折礼的出现很少持反对态度,因为所有的财物最后都直接或间接地流入新婚夫妇的家里——而在他们的眼中,那是儿子的家。村民们用一句流传甚广的民谚来形容这种心态:“肥水不流外人田”。
[
上一页 ]
[ :1.70543934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