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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32 白族新娘进洞房前,来帮忙的小伙子拦在门前掐新娘,可以掐新娘的脸、手和身子,新娘被掐得“啊哟”、“啊哟”直叫唤,媒婆这时往往是一边拦着不让别人掐新娘,一边也伸手掐新娘。“掐一把喜洋洋,掐两把幸福长,掐掐扭扭闹洞房”,直到把新娘子掐红掐紫,掐得越狠表明对新人祝福越深。因为白族话中的“啊哟”这一叹词,与白语“一夜”的语音相同,正好构成谐音双关——祝福新娘能与新郎在新婚这一夜就受孕,并且多子多福。这一习俗的出现是因白族地区受儒家道德思想影响,在各种场合都讳言“性”,所以在婚礼中就借助白语谐音双关反映和表现出白族先民的生殖崇拜心理[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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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34 在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农业社会,在物质财富、娱乐设施相对匮乏的条件下,白族自己为“闹”寻找到不同的物件以烘托热闹场面,尽情渲染欢乐气氛,让人们在笑声中化解个人身心紧张、平时人际间的矛盾,也反映出白族先民在实现民族和谐发展方面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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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36 (四)情景交融,乐中陶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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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38 白族婚俗是语言、艺术、民间信仰杂糅的多元文化体,它集中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的全面刺激和感受,使白族传统的价值理念和文化心理,由具体的场景设计、蕴含的内容和道德元素共同作用于人,通过美的形式形成。白族婚俗反映了白族的文化追求,除了像汉族那样重规则、典雅,更注重浪漫、幽默,表明白族在人生价值观上更重视歌舞升平,享受生活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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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40 白族传统婚姻的达成都是在男女双方的家中进行的,农耕文化的中心是“家”,在“家”这个婚姻的外在象征地,围绕婚姻家庭生活展开一系列婚俗活动,孝文化、家居文化、禁忌文化、家规等思想,通过结婚当事人全身心投入而习得,成为内化于心的知识。这种知识在文字遗失的白族社会得以代代传承。一次次仪式的进行,对当事人双方及参与者都是具体的道德体验教育,从而使民族长期形成的婚姻道德情感培养、道德意识的确立、道德原则的坚守,能够做到知行合一、情景交融,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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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42 (五)总体相同与差异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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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44 历史上,我国以汉族为主体的统治集团曾经对少数民族有过程度不同的歧视和压迫,一些民族为了生存发展,远走山林,并逐渐形成了对外封闭、戒备的民族意识。与这种对异族的排斥和戒备心理不同的是,白族在失去地域性统治地位后,依然保持开放包容的民族文化心态,使之不断吐故纳新、不断发展。体现在民族婚俗中,虽以本民族内部缔结婚姻为主,但与其他民族亦可通婚,婚姻普遍有同姓同宗不可通婚的习俗。[38]这与彝族有严格的同族内婚、等级内婚的婚俗不同,像彝族的尼查玛婚(永胜彝族他留人的非正式婚姻关系)、配婚(彝族奴隶制社会奴隶主掌握自己奴隶的婚配权)、节食禁水、迎亲泼水抹锅灰[39]等都是白族婚俗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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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46 大理白族婚俗的地域差异也明显存在,呈现一定的区域特色。如在挖色订婚交礼一次完成,[40]大理市经济开发区满江村等地则是多次,而剑川一带凡逢年过节都得向女方家送礼,否则视为废婚。[41]祥云的“试姑爷”、以数合婚,剑川石龙村白族的辩斗娶亲,洱源凤羽的新媳妇赶新街等[42],都有一定区域性。聘礼物品的种类也不尽相同,但糖、茶是必备的。不同地方的禁忌也不相同,如大多数白族都喜欢姨表开亲,认为这是“山同海不同、山不转水转”,海、水代表母亲,山代表父亲,父系这边不结亲。而剑川就忌讳姨表开亲。紧邻的村庄也有一些习俗的不同,如喜洲镇的村庄,有些人家办婚礼有请吹鼓手的传统,有些就没有。居住在山区的白族与汉族的关系不如坝区密切,经济文化相对比较落后,其婚俗也逐渐融合了当地其他民族的元素。这种善于吸收并融合其他杂居民族的习俗,正是白族兼容并蓄民族文化的表现。尽管如此,大理白族婚俗的地域差异没有彝族婚俗表现得那么突出,有差别但总体来说是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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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48 从白族传统婚俗及其特点看,白族是一个富有谋略的民族。在长期与汉文化的接触中常常能做到“融而不化”——兼收并蓄又保留民族特色,使本民族文化的血脉得以长久传承。作为农耕文明时代产物的白族婚俗,也时时处处反映出中国小农经济与宗法制度条件下的天人和人伦思想及其“乐感文化”的特点。既具有中华民族婚俗中共同的元素,也有自己独特的民族元素,充分反映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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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50 大理白族传统婚俗文化变迁研究 [:1705443848]
1705444451 第二节 大理白族传统婚俗文化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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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53 大理白族传统婚俗的形成,大致可概括为4个时期。在古代社会经历了从血缘婚到对偶婚的嬗变,到南诏大理国时期逐渐形成一夫一妻制,元明清时期白族婚俗受汉文化影响更加深刻,近代白族的婚俗受商品经济影响发生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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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55 一 古代社会的白族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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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57 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使用简陋的石器、木器和骨器改造自然。为了生存,人们自发地群居共处,人的意识还处在纯粹动物状态,人际关系完全处于天然状态,原始本能的杂乱性交关系是普遍形式。根据经典作家关于人类社会婚姻发展的线索分析,母系氏族时代血缘婚、普那路亚婚(群婚)和对偶婚是人类最早的婚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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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59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群落分裂成若干个血缘小集团。距今二三十万年前,在旧石器时代中期,产生了人类的第一种家庭形态,即血缘家庭。这意味着男女交配逐渐排除了杂乱的性交关系。在血缘集团内部,不同辈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不能婚配,只有同辈之间的异性可以成为夫妻。这就是血缘群婚或集团内婚制。这种远古时代的同辈血缘婚,可以从白族民间故事中找到依据。如《人类和万物的起源》、《鹤拓》[43]、《氏族来源的传说》[44]关于兄妹成婚、繁衍后代的神话故事传说。《人类起源》讲述了洪水过后,人类兄妹只得婚配,繁衍后代,发展至今。《鹤拓》讲述了大理坝子原来是一片汪洋,水退后白鹤引导一对兄妹从苍山顶上迁下来。为了繁衍子孙后代,由白鹤撮合,兄妹成婚。一家变成千万家,越来越繁荣兴旺。广泛流传于大理州鹤庆、剑川等地,白族群众中古老的“打歌”体创世史诗《创世歌》(又名《刀薄劳苔与刀薄劳谷》,是白语女始祖、男始祖之意),讲述了人类始祖十对儿女结为夫妻的故事,就是人类血缘婚的缩影。血缘家庭是家庭的最初阶段,这个阶段的婚姻集团是按照辈分作区分的。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在家庭范围以内所有的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而他们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和曾孙女们,又构成第四个圈子。这样,这一家庭形式仅仅排斥了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用现代的说法)。同胞兄弟姊妹、从(表)兄弟姊妹、再从(表)兄弟姊妹和血统更远一些的从表姊妹,都互为兄弟姊妹,正因为如此,也一概互为夫妻。兄弟姊妹的关系,在家庭的这一阶段上,也包括相互的性交关系,并把这种关系看作自然而然的事。这种家庭的典型形式,应该是一对配偶的子孙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姊妹,正因如此,也互为夫妻。”[45]这种典型的血缘家庭在白族中虽已绝迹,但亚血缘婚的残余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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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61 考古学分析显示,旧石器时代初期向旧石器时代中期过渡之际,也是人类社会由血缘群婚向氏族外婚转变的时期。但婚姻形态的转变并非整齐划一而且十分缓慢、滞后,许多残余在一些地方一直保留至20世纪50年代初期。长期的血缘内婚,自然给后代和本氏族的繁衍发展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人类经过漫长的婚姻、生育实践经验的总结,才认识到其危害。在排除、限制血亲婚配之后,人类逐渐转变为普那路亚婚——群婚的最高发展阶段。其特点是,一个氏族集团内部,同辈男女之间不能通婚。这种禁忌约束的出现,说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已经逐渐认识到血缘相近会影响种的繁衍,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这种婚姻形态源自夏威夷的习俗,“若干数目的姊妹同胞的或血统较远的即从(表)姊妹,再从(表)姊妹或更远一些的姊妹——是她们共同丈夫们的共同的妻子,但是在这些共同丈夫之中,排除了她们的兄弟;这些丈夫彼此不再互称为兄弟,他们也不必再成为兄弟了,而是互称为普那路亚,即亲密的同伴,即所谓associé(伙伴)。同样,一列兄弟——同胞的或血统较远的——则跟若干数目的女子(只是自己的姊妹)共同结婚”。[46]这种婚俗在白族中曾有过,并遗留了与之相联的风俗。白族传统的歌舞盛会,如大理的“绕三灵”、剑川的“耍海会”和“石宝会”、鹤庆的“扫火塘会”、云龙的“澡塘会”等,都有普那路亚婚的遗迹。在白族“绕三灵”的三天活动中,白天行路、歌舞;夜晚老人们祭神,来自不同村寨的青年男女情歌对唱,唱中意就双双结偶野合,多数为临时偶合。这种偶合关系在白族语中叫“架尼”或“活嗯”,意为亲密的情婚伴侣。“架尼”或“活嗯”一经交上,两人可以每年都相约相会。这种“架尼”的关系在白族地区比较多,尤其是在文化较滞后的山区。白族的“绕三灵”活动是穿着宗教外衣,“从广泛流行的群婚到对偶婚的过渡形式”,[47]也是一种氏族外群婚方式。目前学者都认同“绕三灵”习俗表明白族对古代先民的群婚还保存着朦胧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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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63 “与继续存在的群婚并行,并且在它的范围以内,又产生了一种排斥他人的关系”,这就是对偶婚。恩格斯指出:“某种或长或短时期内的成对配偶制,在群婚制度下,或者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还不能称为爱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在对偶婚期间,婚姻关系比较松散,“婚姻可以根据夫妇任何一方的意愿而解除”。[48]对偶婚产生于母系氏族的全盛时期,因而带有若干母系家庭的遗迹,子女只属于母亲。这种习俗到20世纪50年代初,在大理州洱源县西山区的白族之中还有遗留。[49]据学者调查发现,在西山白族村落,一般以一个姓氏家族聚居的较多。青年男女到婚嫁年龄,虽然结成对偶夫妻,在一个家庭里生活,但已婚夫妇却很少一室同居。婚后男女双方都可以去寻找自己称心如意的情人。男子有帮助情妻发展家庭经济的义务,同时创建家业。但男子不能享受妻子的财产继承权,更不能享受所生子女的孝敬义务,赡养父母还是要靠配妻所生的子女来担负。[50]对此,白语称为“都板活”,汉译为“采百花”。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白族智慧的增长,“采百花”这种具有主夫主妻性质的对偶家庭制度,在大多数地区也被一夫一妻制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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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65 地下考古发掘表明,距今2350年前的春秋末至战国初期,云南洱海地区的原始社会已经解体,过渡到奴隶社会初期。中原文化早在战国末期就开始影响云南地区的土著文化。明朝李浩《三迤随笔》中的《洱河说源》记载,公元前279年庄蹻入滇,因道阻难返。历六载,知滇池温和,诸蛮无恶意,娶土人为妻,散居于云南。定居下来之后,变服从俗,也把先进的文化和技术带到了这里,促进了当地的发展。此后,迁入云南各地的汉族移民,为了生存也逐渐“变服从俗”,走上了“夷化”的道路。战国末期以后,迁来云南的汉族人口主要融合于居住在内地坝区的白族先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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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67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开始经略西南夷地区。下令开凿了一条由四川宜宾到云南曲靖的五尺道,使云南与内地开始了频繁的货物交易,促进了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汉武帝时代加强了对西南的开拓和控制,使大理与内地的文化交流有了新的发展。公元前109年,汉武帝开始在云南设置郡县,包括洱海西边的叶榆县,有力地促进了大理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由海门口到石寨山的滇文化基本上是云南土著民族的文化,其中既吸收了中原的氐、羌、巴蜀、荆楚和百越文化成分,又吸收了东南亚和南亚文化成分。汉晋时期入滇的汉人,大多融合于爨氏,即后来的“西爨白蛮”之中,同时也促进了“西爨白蛮”的汉化。西晋太安二年(公元303年)前后的宁州战乱,引起滇东包括叟人在内的编户屯民大量迁往滇西,西爨势力也随之向洱海地区发展。在秦汉至隋时期,有关云南大理的史料,对婚俗的记载很少。目前仅能从这些间接材料分析出白族在这一时期不断吸收各种文化元素,以滋养本民族婚俗文化的孕育、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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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69 大理被誉为“亚洲文化十字路口的古都”,远在两千多年前的西汉时期,从大理往北经丽江、迪庆、中甸到达印度,往南经临沧、思茅到达老挝、越南、泰国,往西经保山、德宏到达缅甸,是古代西南丝绸之路的咽喉要道,史称“蜀身毒道”,是我国对外交往最早的国际通道,成为中央王朝与东南亚各国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门户。另外,具有悠久历史的“茶马古道”也在大理交汇,大理一直是这两条古老商道的重要物资集散地。由于天高皇帝远,民间商贸往来,商人和百姓都从中受惠,所以受到当地统治阶级的保护而绵延不断。正史以外的《西京杂记》记载:“宣帝被收系郡邸狱……系身毒宝镜一枚,大如八铢钱。旧传此镜见妖魅,得佩之者为天神所福,故宣帝从危获济。”这一记载表明,可能在两汉三国时期印度的镜子就传入大理,并因其神话色彩而被运用到白族婚俗中。两晋南北朝时期,印度传来的佛教已经在民间得到普及,佛教的一些观念也渗透到白族民间的婚姻礼俗中。最突出的就是因缘说,即男女双方的婚姻是否合适,要看双方是否有缘。而且今生因缘前世定的观点,为宿命论婚姻观提供了宗教理论上的支持,对白族民间婚姻的稳定有明显的作用。[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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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71 二 南诏大理国的白族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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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73 历史上的南诏省(大理省)由现在云南省大理州、保山市、临沧地区、德宏州、怒江州组成,省会在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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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75 唐代天宝年间南诏崛起,势力向东发展,西爨统治区域相对缩小。公元746年南诏兼并滇池地区的西爨白蛮后,又迁徙二十万户白蛮到滇西,充实其直接统治的十赕,使云南政治经济中心西移,大理进入了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的奴隶社会。南诏以武力在短期内征服了六诏,并实现了对其政治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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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77 为了在思想上、心理上取得其他部落的认同,就需要消除宗教观念上的离心力,用一套新的神系来取代各部落原有的祖先神灵崇拜。[52]南诏统治阶级有意识地学习外部先进文化,摆脱自身的原始文化习性,从内容到形式逐渐孕育出一种雍容温雅的文化范式,在行为上追求从容闲定的道德境界,在仪式上构筑一套浑厚庄重的人生礼仪,昭示着之后白族礼仪文化的形成。据《民家源说》记载:“民家善歌,每年夏初而结集,起点古本主圣源寺,即天女降世地,止于叶榆城东海神庙。日夜作歌,无老少之忌。多男女间事,父母知而不管,曰神赐天婚,亦曰‘三灵神会’。入夜,巫者裸身舞火塘,踩刀而足不伤。据曰,此俗一传数千年,先主示意人源如此,方能延续万世。此行本婚嫁之始,古人本无六证三媒。古今男人皆好战,蒙氏建国多争战。天宝之战,民家子十五以上皆为丁,十人七死三生,故有此俗。那时四女共一夫,而靠‘三灵’之俗延之。洪武平滇,民家男丁减三停,古任之,渐以礼义人伦教之,而婚娶渐兴。”[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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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444479 在南诏时期,贵族统治集团实行等级内婚和王室婚盟。如王室与河蛮一直有婚盟关系,磨些蛮与南诏世为婚姻,乌蛮与南诏亦是婚姻世家。而普通百姓中未婚处女和寡妇为选择恋人,在性关系上仍不受约束,结婚之后则禁止男女再犯。所谓“俗法处子孀妇不禁。少年子弟暮夜游行闾巷,吹葫芦笙,或吹树叶声韵之中,皆寄情言,用相呼召。嫁娶之夕,私夫悉来相送。既嫁有犯,男子格杀勿论,妇人亦死”。这个时期,白族婚俗仍然留有民族原始的特性,还属于“形华而心夷”。[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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