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551810
布莱克门还保存了民意测验专家乔治·盖洛普1972年6月就公众对堕胎的态度所作的一份民意调查。《华盛顿邮报》刊登这则报告时,所附标题是“堕胎是由女性、医生决定的”“每三个美国人中,就有两个人认为,堕胎应该是由女性和她的医生决定的事。”民意调查报告以这句话开头。报告说,数量“远远超过事先预想”的受调查者支持对“堕胎法进行完全自由化的改造”对于“堕胎是否应由女性和她的医生自己决定”这样的问题,64%的人赞成,31%的人反对,还有5%的人不置可否。男人与女人对这类问题的态度并无差别。受过大学教育者,支持堕胎权的占87%。罗马天主教徒中,也有56%的人支持堕胎权。所有受访族群中,只有那些只受过小学教育的人,才大部分反对合法堕胎。
1705551811
1705551812
1972年10月,新开庭期开始了,布莱克门感觉思路越来越清晰。他不知道其他大法官,尤其是两位新同事会怎么想,但自己已经有了明确的想法。在为10月11日的重新审议做准备时,他用自己特有的速记方式,在一张便签纸上写下了以下想法:
1705551813
1705551814
州政府有可能完全禁止堕胎么?
1705551815
1705551816
从逻辑上讲,如果推定胎儿有生命,是可能做到的。
1705551817
1705551818
但是,也存在相反的利益。
1705551819
1705551820
正反两种利益都需要衡量。
1705551821
1705551822
它们是:孕妇在生命、健康、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权利。
1705551823
1705551824
换言之,也就是宪法第九和第十四修正案。
1705551825
1705551826
德州的例外条件规定还成,但仍不够充分。
1705551827
1705551828
接着,他在旁边潦草写道:“人对自己的身体并没有绝对的权利。”
1705551829
1705551830
最后,他为德州案件的判决意见列了一个粗略提纲:
1705551831
1705551832
A.这里存在基本的个人自由——接受医生治疗的权利。当然,我们讨论的不是接受避孕建议的权利,而是怀孕之后的决定权。无论答案是什么,必定掺杂着基本权利问題。
1705551833
1705551834
B.许多判例与这一议题相关,如“格里斯沃尔德案”等。
1705551835
1705551836
C.州的目标
1705551837
1705551838
1.单身与已婚者并无区别
1705551839
1705551840
2.没有限制个人性行为的规则
1705551841
1705551842
3.没有立法会将怀孕视为对不当行为的惩罚
1705551843
1705551844
4.德州对胎儿问题的态度前后不一
1705551845
1705551846
a.女性并非犯罪帮凶
1705551847
1705551848
b.女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受罚
1705551849
1705551850
c.自发堕胎并非犯罪
1705551851
1705551852
d.杀死胎儿并非谋杀
1705551853
1705551854
e.胎儿无人权
1705551855
1705551856
5.即使从历史角度来看,州亦无传统利益牵涉在内
1705551857
1705551858
最后一处关于堕胎历史的论证,反映了布莱克门在梅奥诊所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使他坚信,将堕胎行为界定为犯罪,只是近些年才出现的现象,并不是源自英国的普通法传统。
1705551859
[
上一页 ]
[ :1.7055518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