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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40 伯格用一份正式备忘录回绝了众人的提议。他在附言中说:“我不打算按照哈里的建议,改变第H部分的措辞,这纯粹是我的个人风格,虽然更好,或者更糟——很可能是后者!但我就是坚持自己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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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42 布莱克门感觉受到了冒犯,他回信说:“我猜测,您在5月27日那封信中的附言,无非意味着对我的建议‘不予理睬’,而我只能表示接受。但是,在我看来,H部分根本不是什么风格问题。如果真是那样,我不会表示反对。你说这起案件具有‘艰难性和敏感性’,我承认这些案件‘敏感’,但一点儿也不‘艰难’。”布莱克门最后总结说,这也是他当时反对重议这起案件的原因。他随信附上一份协同意见,这份意见提醒公众注意最高法院的内部争议。”今日宣判的这起案件,在1982年2月前已开庭审议,并经全体大法官讨论。”协同意见草稿写道。”重议本来就毫无必要,只是进一步延长了国会那些合宪性受质疑的联邦法律的不确定状态,最高法院本来可以用判决直接修正这些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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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44 伯格次日回复:“我很迷惑,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我说案件经过‘两次审议’,只是简单陈述一项历史事实,好让后来的读者明白,比如,1993年的人们读到这些时,会觉得我们对于这么重要的案件,不是‘仓促下判’的。”不过,他最终还是选择让步,将“艰难性和敏感性”替换为“重要性”最后形成的文本是:“各方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见书,已证明这起案件的重要性,最高法院也已两次审议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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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46 布莱克门这下满意了。6月13日,他收回了自己的多数意见,加入了伯格的多数意见。1983年6月23日,此案宣判时,伯格在审判席上表示,他要补充几句。最后,他对法庭内所有听众说:“我们一致同意,这是一起非常艰难,也非常重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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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48 伯格变得越来越暴躁易怒,甚至爱发无名之火。就连伦奎斯特这样在意识形态上与他相近的大法官,也和他逐渐疏远。1984年开庭期伊始,最高法院受理了一起来自俄克拉荷马州的案件。这起案件的争议点是:患有精神疾病的贫困刑事被告,到底有没有权利得到精神病专家协助,帮助他们将精神失常作为抗辩理由。大法官们以8票对1票,支持了刑事被告方,只有伦奎斯特提出异议意见。1985年2月26日,此案宣判时,诡异的事情出现了,伯格拒绝加入瑟古德·马歇尔起草的协同意见,单独发布了协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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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50 这起名为“艾克诉俄克拉荷马州案”(Ake v.Oklahoma)的案件其实是桩死刑上诉案,被告葛兰·伯顿·艾克已经因双重谋杀被判处死刑。但是,马歇尔希望通过这个判决,建立起一项原则,使贫困被告免费获得精神病专家援助成为宪法正当程序的应有之义。马歇尔的意见交付传阅后,伯格建议他将援助范围限定在死刑案件上。马歇尔回应:“我慎重考虑过您的提议,但实在看不出修改本人意见的必要。”他随即征求多数方其他六位大法官的意见,所有人都说,无论马歇尔如何选择,大家都会站在他这边。“随你怎么做,我都没问题。”怀特告诉他。布莱克门说:“一切您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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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52 马歇尔代表七位大法官写好意见后,伯格却单独发表了两段意见。他宣布:“最高法院的意见与死刑之外的案件无关。”问题是,在投票中,大家已经认为判决涵盖了死刑之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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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54 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死刑案件给大法官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对布莱克门更是如此。自最高法院1976年在“格雷格诉佐治亚州案”中同意恢复死刑以来,这类案子又陆续进人最高法院。布莱克门再次陷人内心纠结:站在个人立场上,他当然反对死刑。但是,他也明白,宪法并不禁止死刑,作为法官,他无权宣布死刑违宪。最高法院恢复死刑6年来,全美每年被执行死刑者从未超过两人,大法官们逐步将特定类型的犯罪排除于死刑之外。1977年,最高法院在“库克诉佐治亚州案”(Coker v.Georgia)中,以7票对2票宣布,处决强奸成年女性者是违宪行为。布莱克门早就认为处决强奸犯是不合适的,但伯格与伦奎斯特表示异议,伯格在异议意见中,直接引用了布莱克门5年前在“弗曼诉佐治亚州案”中发表的异议意见。当时,布莱克门表达了司法克制的观点,反对大法官们仅凭个人立场,就违背宪法原意,仓促废止死刑。他说:“我们不能允许的是,仅仅根据自己对国会立法的个人好恶,就随意作出判决。”这一次,伯格在“库克案”的异议意见中,故意援引布莱克门当年的话,并特意注明这是布莱克门原创,存心让原作者难堪。伯格还专门加上一段自己的评价:“这些睿智评论,虽然是几年前的话,仍值得在此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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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56 1980年代初期,司法风向开始转变。37个州恢复执行死刑,到1983年,全国已有1200名死囚等待执行。这年有5人被处决,第二年又增至21人,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死刑案亦络绎不绝。许多案件要求最高法院在死刑执行前,紧急下达暂缓执行命令,这完全是最高法院正常诉讼程序之外的请求。光是1983年开庭期,这类紧急申请就达到86起,有些由辩护律师提起,目的是在穷尽上诉手段后,为客户寻求一线生机。有些案子可归咎于草率下判的法院,他们甚至连向最高法院上诉的机会都不给被告,就仓促定下了死刑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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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58 作为最高法院负责督导第八巡回上诉法院的大法官,布莱克门自己也身处“一线’九位大法官每人负责1-2个巡回上诉法院的行政事务,包括处理辖区内的紧急暂缓执行死刑申请。第八巡回上诉法院辖区内,密苏里州最高法院的态度最为激进,经常在宣判后几天内,就定下死刑执行日期,完全无视联邦最高法院关于终审判决之后,应预留90天给被告,以便其提起调卷复审令申请的要求。密苏里州在押死囚的暂缓执行申请,往往会被送到布莱克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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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60 布莱克门又陷人过去那种两难处境。几年前,最高法院审理“弗曼案”等死刑案时,布莱克门曾坐在打字机前,从1948年的“黑利诉俄亥俄州案”(Hakyv.Ohb)判决中摘录出几段话。”黑利案”的判决意见,由布莱克门当年读法学院时的老师,菲利克斯·法兰克福特大法官撰写。法兰克福特在这起案件中投下决定性的一票,推翻了对一名15岁男孩的死刑判决。这名男孩之所以招供,完全是因为受到一整夜的秘密审讯。法兰克福特强调,考虑到本案事实不清,为慎重起见,不能判处被告死刑。”我对死刑持怀疑态度,”法兰克福特写道,“但是,我是一名法官,我不能以‘正当程序’为由,要求所有州都像个别州那样废除死刑。”布莱克门特地为自己摘引的这句话加了个小标题:“参考:死刑”并在下面签上自己姓名的首写字母,这么做不是要标明作者身份,而是为表明支持态度。布莱克门非常钦佩法兰克福特,毕业后还曾与其保持通信联系。后者那段话也启发了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确保正义体现在每起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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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62 1983年,布莱克门批准暂缓对一名死囚执行死刑,这么做也是对密苏里州最高法院释放了一个信息:他不支持仓促排定死刑执行日期。但是,密苏里州最高法院毫不理会上述信息,继续我行我素。1984年1月,布莱克门一次批准了4起来自密苏里州的暂缓执行死刑申请,这些死刑原本都安排在1月6日执行。布莱克门据此发布了一份直言不讳的声明:“在本国各州法院中,无论一名被告犯下多么恶劣的罪行,在他被处极刑之前,都有权申请复审。否则,复审权的存在将毫无意义。”他说,只要密苏里州的死囚仍被剥夺向最高法院上诉的机会,自己会批准更多的暂缓执行死刑申请。”有些责任应当由州法院履行,既然你们在其位,而不谋其政,还是由我来履行职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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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64 为回应布莱克门的声明,密苏里州法院不得不作出调整,虽然幅度非常轻微。他们不再在最高法院预留的90天申请复审期内执行死刑,但死囚提交复审申请后,密苏里州法院会很快安排执行时间,根本不给大法官处理复审案件的机会。”在某种程度上,这比他们以前的政策还要糟糕。”1984年末,布莱克门在一份送其他大法官传阅的备忘录上,向同僚们描述自己与密苏里州法院的“拉锯战”“他们指望所有责任都由我一个人来扛,既然如此,只要他们坚持使用这样的策略,我就会一直批准暂缓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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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66 最高法院内部有一个基本共识,州最高法院终审维持死刑判决后,被告有权向联邦最高法院申请“直接复审”但是,大法官们对如何处理“间接复审”存在很大分歧。所谓“间接复审”是指死囚在穷尽所有直接上诉手段后,请联邦法院裁定州法院对自己的定罪量刑违宪。从技术层面讲,这类挑战并非刑事上诉,而是申请“人身保护令状”(writ of habeas corpus),藉此寻求联邦法院保护,得到新的聆讯、量刑听证或重获自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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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68 “人身保护令状”其实是为司法制度设下的一道安全阀,一旦州法院的刑事司法机制失灵,联邦法院即可介入。不过,各州检控部门与法院都把“人身保护令状”当作对他们工作的粗暴干涉,部分最高法院大法官也开始关注这类令状在死刑程序中日益凸显的作用。1983年,最高法院在“贝尔富特诉埃丝特尔案”(Barefoot v.Estelle)中裁定,死囚的“人身保护令状”申请被联邦地区法院驳回后,联邦上诉法院不得再批准这类申请,布莱克门、布伦南、马歇尔表示异议。拜伦·怀特在多数意见中表示:“联邦法院不是复审各州案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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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70 刘易斯·鲍威尔负责督导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的案件,下辖佛罗里达、佐治亚与阿拉巴马三州,他与布莱克门同样身居“一线”佛州算是美国的死刑“大户”死囚牢内人满为患。鲍威尔十分厌烦律师们赶在最后时刻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的大量“人身保护令状”申请,认为这已经完全沦为“一种诉讼策略‘1985年6月,他提议最高法院改变规则,“除非被告能在申请中提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并举证证明,否则,如果联邦地区法院、上诉法院、最髙法院不认为特别必要,可以拒绝受理‘人身保护令状’申请”他建议,律师若想提出这类申请,必须在宣誓之后,“提出让人信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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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72 本开庭期结束时,其他大法官并未回应鲍威尔的提议,但是,最高法院内部很快就因刑前紧急暂缓执行申请陷入争议。1985年开庭期一个月前,大法官们正准备享受劳工节周末,一个暂缓执行死刑申请被送至最高法院。申请人是一个名叫威利·达登的黑人,大法官们对他已相当熟悉。按预定计划,达登应该于9月4日,周三晚上7点坐上电椅。此人为抢劫15美元,杀死了一位家具店老板,并当场强迫被害者的妻子为自己口交,随后,他又枪击了凑巧走人店内的一名邻家少年。由于达登是在从监狱请假外出期间作案,加上寡妇与少年的出庭指认,1974年,法院判处达登死刑,联邦下级法院驳回了他的“人身保护令状”申请。他的律师随即提起上诉,希望最高法院能暂缓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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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74 大法官们之所以熟悉达登,是因为在1976年11月,这起案件曾以“直接复审”的形式到达过最高法院。四个月前,最高法院刚刚支持了佛州新通过的死刑法律。达登认为检察官的结辩陈词太具煽动性,剥夺了他公平受审的权利。检察官在庭上称达登为“畜生”还说“除非拿皮带拴着,否则根本不该把这家伙从监狱里放出来”1977年3月,最高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大法官会议上,大家一致认为检察官的言词确实很不得体,但并不违宪。伯格认为检察官的表现像个“跳梁小丑”但是,既然证据确凿,即使中间有些偏差,也是无害的。布莱克门也认同这个看法。他在审前备忘录中写道,检察官“非常不适当”的评价的确“违反了司法伦理”但“推翻不了大量有罪证据”1977年4月19日,最高法院以“不当受理”为由,驳回了达登的诉讼请求。所谓“不当受理”包括以下两种情况:调卷复审令申请中的申诉理由不成立,或出现了让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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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79 ▲1984年10月《时代》杂志封面上的伯格法院大法官群像。前排左至右依次为:马歇尔、布伦南、伯格、怀特、布莱克门;后排左至右依次为:斯蒂文斯。鲍威尔。伦奎斯特、奥康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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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81 现在,达登的宪法质疑又被提交到最高法院。自他上次上诉之后,最高法院裁判的几起死刑案件都对他有利。这一*次,他做的是无罪申辩。他说,他根本不是凶手,当时,他正好驾车撞上了离凶案现场不远的一个电话亭。而且,两名指认他的白人受害者,根本分不清黑人的长相。鲍威尔认为此案已经过充分讨论,建议再次驳回他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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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83 但是,布莱克门的法官助理帕梅拉·卡拉朗却建议他批准暂缓执行申请。她在一份16页的备忘录中指出,“问题的重点不在于达登滥用诉权,而是法院处理这起案件太过草率,佛州最高法院根本未尽到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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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85 1985年9月3日,周二,布莱克门、斯蒂文斯、布伦南和马歇尔投票赞成批准暂缓执行死刑的申请。4票只够受理申请,但是,若真想暂缓死刑,必须凑够5票。晚上6点零5分,最高法院通知达登的律师,暂缓执行令未被批准。伯格发布一份协同意见,说“这项申请提出的议题早已经过认真考虑,已被州法院与联邦法院解决”布莱克门在异议意见中强调,达登这次申请的是“人身保护令状”上一次则是申请“直接复审”二者根本没有关系。”1976年以来,最高法院对死刑案件已达成明确共识,那就是,尽管死刑符合宪法,但考虑到它与其他刑罚的差异,应当对当事人给予特别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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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87 达登的律师得知有四位大法官支持暂缓死刑,迅速寄来一封信,希望最髙法院无论如何,先受理此案再说,四位大法官随即批准了这一申请。当然,这就意味着,待秋天过后,最高法院将审理一起由死人提起的上诉案,因为那个时候,达登肯定已被处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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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552289 9月3日午夜前,鲍威尔终于妥协了,他决定投出第5票,支持暂缓执行死刑。他在备忘录中愤愤不平地埋怨道:“我压根没发现被告人的申请中有什么有力的论点。考虑到这是一起死刑案,大家分散各处,无法凑齐讨论,我决定批准暂缓执行死刑。”拜伦·怀特反对鲍威尔的做法。伯格也提交了异议意见,他说:“回顾此案历史后,我认为这起案件根本不值得再由全体大法官复审。几个小时前我们才驳回了他的申请,现在却批准暂缓执行,这是滥用我们的裁量权。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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