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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65 但问题是,多收多少,国家并没有固定的标准。这是因为各州县经济条件不同,实际支出各异。即使同一个地方,每年的收入和支出也会有所波动。黄仁宇说,传统中国的一大弊病是“不能在数目字儿上管理”,朝廷没心思替他们差异化细算每一个地方每一级政府的具体支出需要,因此也就没法为各地制定附加税标准,监督各地方政府的征收幅度。因此基层政府对此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征收多少,实际上是地方官的“良心账”。既然如此,大多数地方官员自然就“不讲良心”,尽可能将征收额扩大,以所余部分肥己。本来应该在正税之外多收百分之十,最后可能变成百分之二十、五十,乃至百分之百甚至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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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67 所以,这种“附加税”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合理”的,也就是地方政府运转所必不可少的。一是用于幕友师爷、衙役书吏的工资;二是用于修理办公房舍、购买办公用品等衙门日常花费;三是用于抚恤地方孤贫、发给秀才们(廪生)津贴等地方公益事业;四是建立小金库,以便公款吃喝,迎来送往,给同部门的人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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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69 另一部分是“不合理”的,也就是纳入私囊的部分。这部分成了地方官员们致富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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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71 因此,张仲礼在《中国绅士的收入》中将州县官员的附加税直接列入其私人收入,无疑是错误的。他说:“御史胡家玉在1873年指出,朝廷在南昌县的土地税额为每年四万八千多两银子,而知县按惯例在每征收一两正税时可收取零点二四两附加税,因而该知县每年可获得一万两千两银子的额外收入。”〔116〕其实,这一万两千两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用于公共事务。剩余部分,还要拿出许多,来分润上司和其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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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73 因为其他衙门特别是上级衙门不可能听任那些有税收权的官员独享这巨大的好处。一方面,上级衙门同样需要解决行政经费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上级怎么可以听任自己不如下级富裕呢?这实在既不合天理,也不近人情。所以自然而然,“附加税”还要进行“再分配”。“再分配”的方式就形成了“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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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75 “陋规”之“规”都来自那些有钱有权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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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77 “钱粮平头银”来自负责征收田赋的州、县官,各州县会拿出相当多的附加税送到布政使衙门,名义上是作为布政使衙门的办公经费。布政使衙门再分一部分送给总督,就是“钱粮平头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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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79 “漕规”来自漕运管理部门,也即粮道衙门。所谓漕运,就是由南方征收大米,运送到北京供京师食用。漕运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数额之外,每年要加征各种“漕项”。这笔好处要在整个官场上分肥,其中就包括送给总督的“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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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81 再说“盐规”。盐商因为政府特许他们垄断经营的权力,皆获厚利,所以每年要集体给官员们送上好处。同理,“关规”则是各税关把多收的附加税分肥给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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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83 “规”实际上涵盖了所有有油水的部门。不管这油水来自哪,都要给上级进贡一部分。因为如果不这样,上级就没有让这个油水来源存在的必要。所以除了这几项主要的陋规之外,有些省还有些特殊的项目,比如“香规”,是向到山东泰山和湖北太和山(武当山)进香的香客征收的,康熙、雍正年间的山东巡抚每年可以分到“香规”银两千五百两。鸦片战争之前,广东有“土规”,来源是鸦片(土烟)走私贩子送给海关官吏和水师官兵的贿赂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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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87 至于“礼”,则是所有官员,不管肥缺瘦缺,官大官小,都要送的,因为这是代表官员个人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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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89 之所以说“陋规”是有中国特色的一种财政分配方式,就是因为这种分配是在“礼”的面纱下进行的。它不光能解决地方财政资金不足以及官员薪水过低的问题,还能够在官员之间建立起情感上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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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91 清代官场的基层官员需要向上级致送的礼金异常繁重复杂,以至于他要建立一个专门的账簿来进行统计。顺治、康熙时代的吏科给事中林起龙曾经这样概括一个州县官员需要送的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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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93 参谒上司,则备见面礼;凡遇年节,则备节礼;生辰喜庆,则备贺礼;题授保荐,则备谢礼;升转去任,则备别礼。〔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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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95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林起龙所说的这五种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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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97 一是“见面礼”。上司刚刚到任,下属要前往参拜,要送“见面礼”,也叫“贽礼”或“贽见礼”,或是称“上任礼”或“到任规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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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399 “见面礼”的标准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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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401 康熙五十六年(1717),两江总督长鼐报告,他到两江地区后,安徽布政使、按察使,江苏按察使、江安粮道、驿盐道、常镇(常州、镇江)道,徽州、江宁(南京)、扬州、镇江、松江(上海)等府知府前来参见,每人送银一百二十两到五百两不等,总共有三千八百两。按已送的标准估算,加上尚未见面的下属将要送来的数目,此项礼银大概有一万多两。而刘愚《醒予山房文存》卷十中说道,晚清四川总督的到任礼大约有二万两银子。此例也许可以说明,晚清官场礼金标准照康熙时大为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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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403 二是“节礼”。也就是逢年过节送的礼。三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即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时,下属是一定要向上司送礼的。据广西巡抚高其倬说,广西省内各衙门每年向巡抚送节礼一万两千四百两。广西是老少边穷地区,送礼标准也相对较低。而山东巡抚的节礼收入,据交代高达六万两银子。其他各省的巡抚,河南是四万两,江西是五万两,贵州最少,是七千两。最多的是广东。康熙五十六年,广东巡抚向皇帝汇报说,广东巡抚的节礼,一年至少十万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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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405 三是“贺礼”,就是上司家红白喜事及生日时送的礼金,官员的妻子、父母做寿,官员生儿子、生孙子,都要送礼。雍正元年(1723)博尔多代理山东布政使,“济南府的官员做备围屏、杯、缎、银如意、调羹送来上寿”,具体价值不详。第二年出任安徽布政使,“收受各属寿礼,金银、绸缎、玉器等项共计银七千余两”〔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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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407 四是“谢礼”,是为了感谢上司提拔而送的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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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409 五是与“上任礼”相对应的是“离任礼”,即林起龙所说的“别礼”,它在上司升迁、调动离任时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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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912411 除了上述五种主要的“礼金”之外,还有其他许多名堂的礼。比如上级到下级单位巡视和检查工作,也会收到礼金。其中有一项叫“盘库礼”,就是上司到下级衙门盘查银库、粮库时下级送上的礼金,其目的当然包括让上级少挑毛病的意思。咸丰九年(1859),张集馨回答道光皇帝的询问时,说四川总督每年春、秋两次到布政司衙门盘库,每次可得银子一千两。〔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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