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919213
1705919214
适——心境两闲,无营无待,柳记欧跋,得大自在。”
1705919215
1705919216
(乙丑正月二十二日)
1705919217
1705919218
曾公在评论诗文时,虽然偶尔夹有主观见解,但常常也能作出客观的评价。欲作客观的评价,需要先有一定的评价标准。曾公在《重刻茗柯文编序》中写道:“盖文章之变多矣。高才者好异不已,往往造为瑰玮奇丽之辞,仿效汉人赋颂,繁声僻字,号为复古。曾无才力气势以驱使之,有若附赘悬疣,施胶漆于深衣之上,但觉其不类耳。叙述朋旧,状其事迹,动称卓绝,若合古来名德至行备于一身。譬之画师写真,众美毕具,伟则伟矣,而于其所图之人固不肖也。吾尝执此二者以衡近世之文,能免于二者之讥实鲜,蹈之者多矣!”(《文集》卷四)由此可见,曾公在评价文学作品时,确实有客观的的评价标准。
1705919219
1705919220
莫尔顿(Moulton)曾云:“批评如一判官:彼下判词,以判别艺术之工拙,及其较优较劣之处;彼先定下正确之原理而指其瑕疵;彼所坚持之标准,能使彼作数种艺术品之较量。如是,则常被人称为有价值之批评。”(见莫尔顿所著《文学之近代研究》)若按照莫尔顿所说,可知曾公的文学评论属于有价值的评论。
1705919221
1705919222
曾公在评论古文时,以具备才力气势与叙述描写真切为评判标准,与近来所谓“判断的批评”十分相合,同时与近来所提倡的“力的文学”与“描写个性的文学”亦有相似之处,我们应当对此加以仔细体会。至于曾公在评论古诗时,认为有声有色才算满意之作,即是说,文学作品应当兼具音乐之美与图画之美,文学创作不但是“心的艺术”,而且是“耳的艺术”与“眼的艺术”。曾公曾云:
1705919223
1705919224
“四言诗最难有声响、有光芒。虽《文选》、韦、孟以后诸作,亦复尔雅有余,精光不足。杨子云之《州箴》《百官箴》诸四言,刻意摹古,亦乏作作之光、渊渊之声。余生平于古人四言,最好韩公之作。如《祭柳子厚文》《祭张署文》《进学解》《送穷文》诸四言,固皆光如皎日,响如春霆;即其他凡墓志之铭词,及集中如《淮西碑》《元和圣德》各四言诗,亦皆于奇崛之中迸出声光。其要不外意义层出,笔仗雄拔而已。自韩公而外,则班孟坚《汉书叙传》一篇,亦四言中之最隽雅者。”(《家训》卷上——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四日)
1705919225
1705919226
曾公不仅注意古诗的声色,而且注意文章的声色。比如在致吴子序的信函中写道:“退之论文,先贵‘沉浸浓郁,含英咀华’。陆士衡、刘舍人辈,皆以骨肉停匀为上。姬传先生亦以格律声色与神理气味四者并称。阁下之文,有骨无肉,似宜于声色二字,少加讲求。”(《书札》卷九)
1705919227
1705919228
就古诗的形式而言,曾公注重声色;就古诗的意境而言,曾公仍重视闲适之趣。曾公在致李眉生的信函中云:“诗中有一种闲适之境,专从胸襟着工夫,读之但觉天机与百物相弄相悦,天宇奇宽,日月奇闲。如陶渊明之五古、杜工部之五律、陆放翁之七绝,往往得闲中之真乐。白香山之闲适古调、东坡过岭后之五古,亦能将胸中坦荡之怀,曲曲写出。”(《书札》卷二十六)
1705919229
1705919230
在回复吴南屏的信函中亦云:“国藩好读陶公及韦、白、苏、陆闲适之诗,观其博揽物态,逸趣横生,栩栩焉神愉而体轻,令人欲弃百事而从之游。而惜古文家少此恬适之一种。独柳子厚山水记,破空而游,并物我而纳诸大适之域,非他家所可及。”(《书札》卷二十七)
1705919231
1705919232
在评论诗文时能够注意作品的闲适意境与格律声色,可知曾公既不是载道派文人,亦不是载道派批评家。曾公总是以美学原则来衡量文艺作品的价值,与近来所谓审美的批评家略有相似。
1705919233
1705919234
审美的批评,在于用美学原则来说明文艺价值;判断的批评,在于用设定的文学原则来衡量文学价值。二者之间其实存在相通之处。“昔姚鼐先生论古文之途,有得于阳与刚之美者,有得于阴与柔之美者,二端判分,画然不谋。余尝数阳刚者,约得四家:曰庄子,曰杨雄,曰韩愈,曰柳宗元。阴柔者约得四家:曰司马迁,曰刘向,曰欧阳修,曰曾巩。然柔和渊懿之中,必有坚劲之质、雄直之气运乎其中,乃有以自立。”(《书札》卷八)
1705919235
1705919236
因此,将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作为品衡文人及其文艺作品的标准,此种文艺批评方式,既可以称为审美的批评,亦可以称为判断的批评。
1705919237
1705919238
阳刚之美偏重气势,阴柔之美偏重趣味,对此前文已有言及。曾公在评论诗文时,固然重视气势与趣味,但并非仅重视此两方面。曾公在寄曾纪泽的信函中写道:“前所示有气则有势、有识则有度、有情则有韵、有趣则有味,古人极好文字,大约于此四者之中,必有一长。”(《家训》卷下——同治四年六月初一日)由此可见,曾公在评论诗文时,常常以气势、识度、情韵、趣味四方面作为评价标准。
1705919239
1705919240
曾公在《日记》中亦写道:“余昔年钞古文,分气势、识度、情韵、趣味为四属;拟再钞古近体诗,亦分为四属,而别增一机神之属。机者,无心遇之,偶然触之。姚惜抱谓:‘文王、周公系《易》《彖辞》《爻辞》,其取象亦偶触于其机。假令易一日而为之,其机之所触少变,则其辞之取象亦少异矣。’余尝叹为知言。神者,人功与天机相凑泊。如卜筮之有繇辞,如《左传》诸史之有童谣,如佛书之有偈语,其义在可解不可解之间。古人有所托讽,如阮嗣宗之类,故作神语以乱其辞。唐人如太白之豪、少陵之雄、龙标之逸、昌谷之奇,及元、白、张、王之乐府,亦往往多神到机到之语。即宋世名家之诗,亦皆人巧极而天工错,径路绝而风云通。盖必可与言机,可与言神,而后极诗之能事。余钞诗,拟增此一种,与古文微有异同。”(戊辰四月三十日)此亦为曾公将气势、识度、情韵、趣味作为诗文评价标准的明证,只不过在评诗时,又增添机神一项标准,所以与评价文章时稍有不同。
1705919241
1705919242
曾公所谓的“机神”,与王渔洋所谓的“神韵”十分相似,与近来所谓的“灵感”亦有相同之处,大概是指作品内容来自创作者的直觉,充满创作者的情感,同时具有言外之意、弦外之音。
1705919243
1705919244
曾公云:“五言古诗有二种最高之境。一种比兴之体,始终不说出正意。始知《硕人》但颂庄姜之美盛,而无子兆乱已在言外;太叔于田,但夸叔段之雄武,而耦国兆乱已在言外。曹、阮、陈、张、李、杜往往有之。一种盛气喷薄而出,跌高淋漓,曲折如意,不复知为有韵之文。曹、鲍、杜、韩往往有之。”(《日记》——甲子二月)
1705919245
1705919246
所谓“最高之境”,即是指“机神”而言。近来欧洲文坛上兴起的所谓暧昧派或达达主义者,其文学创作的原则有两点:一为亲切(Intimacy),即文字表述生动形象;一为暗示(Revelation),即文字表述充满弦外之音。与“机神”之说十分相似。
1705919247
1705919248
曾公评论文章时,对气势、识度、情韵、趣味等四点特别重视,曾经编纂有《古文四象》一书。其在寄曾纪泽、曾纪鸿的信函中云:“气势、识度、情韵、趣味四者,偶思邵子四象之说,可以分配。”(《家训》卷下——同治四年六月十九日)
1705919249
1705919250
又在寄曾国荃的信函中云:“《古文四象》目录,钞付查收。所谓四象者,识度即太阴之属;气势即太阳之属;情韵,少阴之属;趣味,少阳之属。其中所选之文,颇失之过于高古。弟若依此四门而另选稍低者、平日所嗜者,钞读之,必有进益。但趣味一门,除我所钞者外,难再多选耳。”(《家书》卷十——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二日)
1705919251
1705919252
对《古文四象》一书,王蘧常在所作的《曾文正公著述考》中有十分详细的考订。王氏对此书的评价是:“盖以古文境诣立论,非傅会于《易》说,更非宋儒所谓太极之说。学者不察,驯至索隐行怪,则堕魔阵矣。”(见《归纳》第二期)此言深有见地。同时,王氏认为,曾公“于四属中各析为二属:太阳气势,分为二属,曰喷薄之势、跌宕之势;少阳趣味,曰诙诡之趣、闲适之趣;太阴识度,曰闳括之度、含蓄之度;少阴情韵,曰沉雄之韵、凄恻之韵”。可见曾公在评论文章时,所采用的标准非常细密,远非姚鼐仅用阳刚、阴柔两个标准所可比。
1705919253
1705919254
前面说曾公在评诗时,重在考察气势、识度、情韵、趣味、机神等五方面。然而,后来曾公对此说法有所改动。比如其在《日记》中云:“夜分气势、识度、情韵、机趣、工律五者,选钞各体诗,将曹、阮二家选毕。”(戊辰六月二十日)
1705919255
1705919256
将“机神”改为“机趣”,用“工律”替代“趣味”,究其原因,或许是曾公感觉沈德潜的格律之说要胜过王渔洋的神韵之说吧。神韵飘逸,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诗人的天分;而格律工整,则主要依靠后天的努力。评诗时,既认同神韵之说,亦采用格律之说,由此可见曾公兼容并包的胸怀。
1705919257
1705919258
曾公的《十八家诗钞》,其五言古诗部分,于书页下方印有四类红字,分别是从气势,识度,情韵,工律等四方面所做的评论,而没有关于机神的评价。王蘧常认为,此是曾公早年的观点。对王氏的论断,我感觉似乎还有待商榷。因为曾公将“工律”列为评诗标准的时间并不早,上面从曾公《日记》中所摘录的一段话即是证据。所以我认为,曾公是将“机神”归并入“情韵”之中,从而使原来的五条标准变为四条。王渔洋论诗时,以“神韵”为主,可见“机神”与“情韵”本来就有相通之处。王蘧常根据曾公的说法,又从《十八家诗钞》中编出《古诗四象》一书,并谓:“先生书名未定,姑著之云尔。”(见《归纳》第二期)其认真踏实的治学态度,十分可赞!
1705919259
1705919260
其实,王渔洋的神韵之说、赵秋谷的声调之说、沈归愚的格律之说,以及袁简斋的性灵之说,均可以作为评诗标准,只不过每人都坚持自己的主张,而不愿接纳他人的观点。曾公在评论诗文时,却不拘泥于一家之言,而是广泛借鉴。其兼容并包的治学态度,远非王、赵、沈、袁四人所能及。曾公不仅在哲学思想上属于综合学派,在文学批评上,亦属于综合学派,的确是一有趣的现象。若非博学多识,怎会如此呢?王君琛在其所作的《曾文正公论文粹语辑要》一文中认为,曾公的“古文四象”“古诗四象”之说,为曾公本人“独有之创作”(见湖大《文学期刊·创刊号》)。确实如此!曾公的学问,虽然源自许多前人的成果,但博采众长,最后融合成自己的东西,在综合性之中,自然包含有曾公本人的创造性。
1705919261
1705919262
我们在阅读名家作品时,固然应当持一定的评价标准,但更需要有作品内容有深刻的认识。如果没有深刻的认识,则不但不能了解作家本人,而且对作品的评价亦多是自欺欺人之论。曾公在寄曾纪泽的信函中写道:“凡大家名家之作,必有一种面貌、一种神态,与他人迥不相同。譬之书家,羲、献、欧、虞、褚、李、颜、柳,一点一画,其面貌既截然不同,其神气亦全无似处。本朝张得天、何义门,虽称书家,而未能尽变古人之貌。故必如刘石庵之貌异神异,乃可推为大家。诗文亦然,若非其貌其神迥绝群伦,不足以当大家之目。渠既迥绝群伦矣,而后人读之,不能辨识其貌、领取其神,是读者之见解未到,非作者之咎也。尔以后读古文、古诗,惟当先认其貌,后观其神,久之自能分别蹊径。令人动指某人学某家,大抵多道途说,扣槃扪烛之类,不足信也。君子贵于自知,不必随众口附和也。”(《家训》卷下——同治五年十月十一日)
[
上一页 ]
[ :1.70591921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