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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美楼也是鲁迅喜欢的“八大楼”之一,原名致美斋,坐落在北京繁华的前门外煤市街。鲁迅到北京的第一场饭局,即1912年5月8日,就“夜饮于致美斋,国亲作主”。同一年的8月31日,“晚董恂士招饮于致美斋,同席者汤哲存、夏穗卿、何燮侯、张协和、钱稻孙、许季黻”。此楼开业于明末清初,原是一家姑苏风味菜馆,后来,乾隆皇帝御厨景启应聘任首席厨师,使致美斋的菜点集南北烹调之精、汇御膳民食之粹而名噪一时。其著名菜品有“四吃活鱼”,就是一条活鱼做出4种吃法:头尾红烧改清煮做汤;中段鱼身,从中间鱼骨劈成两片,一片糖醋,一片糟熘;鲤鱼的鱼籽营养丰富,可单另红烧。清同光时人魏元旷著《都门琐记》谈到致美斋名肴时说:“致美斋以四做鱼名,盖一鱼而四做之,子名‘万鱼’,与头尾皆红烧,酱炙中段,余或炸炒,或醋熘、糟熘。”此楼所制萝卜丝小饼及焖炉小烧饼以油和面烧成,其酥无比。秋季月饼与其他处不同,既大且厚,其馅丰腴,至少有十三种之多。张元善的《我与二百年老店》中说道:“致美斋尤擅面点,雪花龙须面、烩杠头、萝卜丝饼、银丝卷都为大众所称道,这些菜点至今都有所保留。”民国学者刘叶秋对致美斋的服务态度热情赞扬:“致美斋不仅肴馔精美,服务态度也非常好。无论掌柜、伙计都很和气,总以笑面相迎,殷勤相待。入座之后,先沏一壶茶,容你喝茶休息一下,然后来请点菜。饭罢,伙友又提来开水冲茶,仍可品茗闲谈。如果还有余兴,可以向伙友要一把胡琴来,唱唱京戏,人家也不厌烦。三十年代,致美斋的一位老掌柜(已不忆其姓名),谈吐不俗,很有风趣,喜欢给人相面。我不信星相,却喜欢听他清谈,遇到熟人,只要他不忙,必来陪坐,还要上一道‘敬菜’,如烩乌鱼蛋之类,以示亲热,这是不收钱的。所以‘吃致美斋’,真有宾至如归之感。”(《致美斋话旧》)梁实秋先生的《雅舍谈吃》中,提到1926年留学回国,待到北京前门东车站后,急不可待地“乃把行李寄存车站,步行到煤市街致美斋独自小酌,一口气吃了三个爆肚儿……吃得我牙根清酸。然后一个青油饼一碗烩两鸡丝……”还兴致勃勃、无限回味地说:“生平快意之餐,隔五十余年犹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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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楼”之外,略小一些的饭馆有西吉庆、海天春等,这两个饭馆都在宣内大街上,离教育部不远,也是鲁迅常吃午饭的地方。这些饭馆经济实惠,生意很好,并对熟客提供各种方便,如吃完饭写折子,不用付饭钱,定期统一结账;或者讲好伙食标准,几菜几汤多少钱,包月计算,十分灵活。鲁迅就曾在海天春包过饭,1913年9月4日记:“午约王屏华、齐寿山、沈商耆饭于海天春,系每日四种,每人每月银五元。”包饭才吃了半月时间,9月18日就有了微词:“海天春肴膳日恶,午间遂不更往,沈商耆见返二元五角。”可见鲁迅、王屏华、齐寿山、沈商耆四人在海天春包饭,沈商耆任财务总管,每人每月五元,吃了半月便吃不下去,于是每人退了一半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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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轩也是一家比较重要的二荤铺。有学者说“鲁迅中午还常拉着陈师曾、齐寿山也去西长安街一家名叫龙海轩的小饭馆去吃”,这是不确的。其实鲁迅在这家饭馆只吃过两顿饭,且两顿饭都与他买房有关:1923年12月2日,星期休息,“午在西长安街龙海轩成立买房契约,当付泉五百,收取旧契并新契讫,同用饭,坐中为伊立布、连海、吴月川、李慎斋、杨仲和及我共六人,饭毕又同吴月川至内右四区第二分驻所验新契”。1924年1月12日,“午后同李慎斋往本司胡同税务处纳屋税,作七百五十元论,付税泉四十五元,回至龙海轩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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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轩的拿手菜是软炸肝尖,是鲁迅很喜欢的下酒菜。这道菜将猪肝上部切成片,用盐、料酒、味精腌制片刻,然后挂鸡蛋糊,再用七八成热的花生油炸,在表面的糊刚刚凝固的时候就捞出来,加热锅里的油至沸热,再把肝尖放下去炸,两次炸制后,肝尖外酥内嫩。这道菜现在已经成了北京著名的家常菜,广和居、同和居这样的大餐馆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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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大小饭庄,从“和记”这样的大排档到“八大楼”这样的高档饭庄,鲁迅在日记中给后人留下了文献般珍贵的美食地图和市井风情,堪可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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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饭局 夜饮于广和居——“北漂”的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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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自1912年5月初随教育部从南京北迁到北京供职,到1926年8月离京南下赴厦门教书,在北京共生活了14年,当了14年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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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间,鲁迅去广和居吃饭次数最多。据笔者依鲁迅日记不完全统计,有68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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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1912年5月5日抵达北京,第一夜宿于长发店,第二天移住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山会邑馆(绍兴会馆),被三四十只臭虫驱赶至桌子上睡了一夜。绍兴会馆距广和居很近,为鲁迅常年光顾提供了便利条件。第三天稍事安顿后,鲁迅即去广和居报到,日记载:“夜饮于广和居。”至于是独酌还是与他人共饮,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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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当年从绍兴会馆出来后,去广和居吃饭,走的是哪条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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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居在北京宣外菜市口北半截胡同南头路东,绍兴会馆在南半截胡同北头路西,与广和居处在一条平行线上,可以说几乎是门对门,但由于胡同岔开的关系,要绕几十步路。这是因为北半截胡同到了南头之后,左右岔开成为两条胡同,像一条裤子,向东南的一条通向裤子胡同,向西南的一条通向南半截胡同。所以从绍兴会馆去广和居,要绕过“裤子”分岔处的三角,多跑几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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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各大饭庄,大多经营北方菜,南方风味的菜馆极少,但广和居菜品却以清淡取胜,最擅长的是南味。清末诗人夏孙桐有诗专门写广和居:“不为珍错竞肥甘,春韭秋菘味自醰。”晚清官员、著名文史学家李慈铭一生精于馔食,他在一封短札中,将广和居的菜比作清初杰出诗人王渔洋(王士祯)的诗。如此看来,广和居的菜品,应当更近于江浙一带口味。鲁迅常来此处,自有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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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居当年还有一项方便顾主的业务:可以派伙计提着食盒把菜肴送到主顾的住处,即送外卖。鲁迅住在绍兴会馆,有时客人来了,临时添菜,就叫广和居送来。周作人1917年到北京后,陪同鲁迅在绍兴会馆住过两年,他在《补树书屋旧事·茶饭》中对此略有记载:“饭托会馆长班代办,菜就叫长班的大儿子(算是听差)随意去做……客来的时候到外边去叫了来。在胡同口外有一家有名的饭馆,还是李越缦等人请教过的,有些拿手好菜,如潘鱼、砂锅豆腐等,我们当然不叫,要的大抵是炸丸子,酸辣汤,拿进来时如不说明便不知道是广和居所送来的,因为那盘碗实在坏得可以,价钱也便宜,只是几吊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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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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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虽然对广和居的盘碗略有微词,“可是主客都不在乎,反正下饭总是行了,擦过了脸,又接连谈他们的天,直到半夜,佣工在煤球炉上预备足了开水,便径自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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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居的高档菜也有烩海参、烩鱼翅、糟熘鱼片、炒虾仁等,但却不是20世纪初和周氏兄弟一样的“北漂”一族所敢问津的。广和居同时经营着一些熘丸子、炒肉片之类廉价的家常菜,正是这些家常菜,留住了外省青年的胃。多年之后,广和居竟然要沾这些民国外省青年的光,需要仰仗他们的声名才能更好地发展——很多人,包括很多日本人,去北京寻访广和居,都是因为“它是鲁迅当年吃过饭的地方”。历史常常包含着意味深长的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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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12至1924年,鲁迅12年间在广和居吃饭共有68次见于记载,其中1912年24次,1913年20次,1914年4次,1915年8次,1916年6次,1917年2次,1918年0次,1919年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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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11月21日,鲁迅一家移住北京城北八道湾11号后,因路途遥远,鲁迅从此基本就不去广和居了,至其1926年离开北京前,只去过两次。一次为1923年4月16日参加张凤举送爱罗先珂归国的宴会;一次是1924年6月30日访孙伏园时,与孙伏园、钱玄同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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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鲁迅在广和居吃饭不会仅限于上述68次记载,只是由于作者失记,笔者目前可资依据的,只能是这68次记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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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68次饭局,或鲁迅做东,或朋友做东,或AA制。“甚醉”者一次,“颇醉”者一次,“小醉”者一次。鲁迅与季巿(许寿裳)一起吃饭30次,与钱稻孙一起吃饭14次,与许铭伯(许寿裳的长兄)一起吃饭13次,显示出了与这3人非同一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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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京城士大夫聚会,大型的文酒之会一般都在法源寺,日常聚会则喜欢选择广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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