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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47 嘉庆二十二年(1817)以前,宗人府每年将黄册、红册按16房(指乾隆皇帝的17个儿子,除第十五子即嘉庆帝颙琰以外的16个儿子的房次)用满文书写分别男女,用横排格式缮写1份送宫内保存。嘉庆二十二年(1817)奉旨,宗人府每年所进16房清字(满文)横格式样,添写皇上位下以及16房汉字男女横格各1份。[170]嘉庆皇帝还在当年所修汉字本卷帙签上写了“星源集庆”四字。从此,每年进呈皇上位下及16房汉字男女横格称为“星源集庆”。道光十九年(1839)谕:以后修“星源集庆”,将16房撤下不叙。三十年又谕,将惇恪亲王绵愷等门支派撤下不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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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49 以上谱牒,对于管理皇族,确定封爵等级、承袭关系、世系源流,婚丧嫁娶之赏赐、领取俸银俸米数额,以及分配其他方面的权益,是最可靠的记录和依据,因此受到全体皇族的普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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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51 第三,管理族人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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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53 皇族人员均由国家赡养,享受各种经济上的特权。除了宗室王公享受优渥的高额俸银,领受庄园、壮丁以外,一般闲散宗室、闲散觉罗,以及无父幼子、鳏寡孤独、残疾人等,亦均领取固定数的赡养银米。康熙九年(1670)规定,宗室中除大恶革职人员外,闲散宗室年18岁以上,及无父之子,俱照披甲给以银米养赡。康熙十年又规定,闲散宗室,年20岁以上,每月给养赡银3两,每岁给米45斛;无父幼子,亦照此数;其有残疾不能行走者,月给银2两,每岁给米42斛2斗。即使是被革职的宗室官员,亦给予养赡银米。[171]后规定,闲散觉罗年及18岁,每月给养赡银2两,每岁给米21石2斗;无父幼子,亦照此数。[172]乾隆初年,财力丰盈,发给养赡银较前从优,发给范围也有所扩大。乾隆五年(1740)规定,学生于公费银2两之外,每月再给银1两,直到食本身钱粮时停止。十一年定,闲散宗室,除月给养赡银米外,家中有子弟年满10岁者(道光二十三年改为15岁),亦给养赡银2两。嘉庆二十二年(1817)又确认:宗室孀妇无子可继者,每月办给养赡银2两,四季支米5石3斗;无伯叔兄弟之孤女,每月办给养赡银两1两5钱,每季给米3石9斗余;觉罗孀妇无子可继者,每月给银1两5钱,岁支稜米1石6斗;无伯叔兄弟之孤女,每月给银1两,岁支稜米1石6斗。[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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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55 宗室觉罗犯罪被遣戍后,按规定要停发养赡银米,但考虑到其妻女无倚又无子可继者生计维艰,所以也给予照顾。规定由族长、学长出具图结呈报,是宗室妻每月给予2两养赡银,觉罗妻给予1两5钱银米;宗室女每月给予1两5钱养赡银米,觉罗女每月给予1两银米。[174]清廷发给普通宗室、觉罗养赡银,主旨是为了周济贫困,稳定族内关系。基于同样目的,对宗室、觉罗娶妻、嫁女、病故丧葬等人生大事均有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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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57 康熙中叶,闲散宗室有甚贫者,遇婚丧之事每至称贷积逋。玄烨听说后命宗室中有力者资助。不久又发现,在一些有爵位的宗室中,也出现了因家贫无法出嫁的怨女。康熙五十五年(1716)四月宗人府奉旨:“查核宗室内家贫不能嫁女者,主子(指玄烨)给婆家。”奉旨查得:八旗宗室女有41名待嫁。其中奉国将军女8人,奉恩将军女1人,官员女2人,余皆闲散宗室女。玄烨谕命:待这些女孩出嫁时,各给银100两;“除此所查女孩外,凡女孩到十八岁,若无说媒之人,即出具缘由,由宗人府视来告情由,即奏闻可也。”[175]此前,宗室婚礼赏银60两,至此改为100两;丧礼赏银80两,至此改为120两。赏赐范围仅限定在闲散宗室及其子孙,但闲散宗室官至大臣待卫者,不准给;宗室大臣侍卫之子,未分家者不准给,已分家者系闲散宗室亦准给;镇国将军以下至奉恩将军,媵妾所生之子,除正室无出,承受正分家产者不准给外,其余未分家者不给,已分家者果系闲散宗室亦准给;将军等媵妾所生之女,父故出嫁,除有承受正分家产之兄弟遣嫁外,其余亦准给。乾隆元年(1736)定,觉罗婚礼给银20两,丧事给银30两。自七品官以下至闲散觉罗,皆准给予。[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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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59 从乾隆二十一年(1756)起,每年固定恩赏银1万两,作为赏赐在京宗室觉罗和盛京宗室觉罗红白事件之用。实际上支付赏银常常超出,例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红白事件赏银总计3.1万余两,乾隆五十二年(1787)红白事件赏银达3.5万余两。[177]甚至对那些坐吃山空、卖掉田宅的宗室、觉罗,也赏给银两置办土地房屋。如乾隆十一年(1746)赏银8000两,先给“甚贫乏”之宗室40人,每人银200两,各交族长、学长等代置房地。并决定以每年40人为率,为其余无业宗室陆续代置房屋,“俾五六年间皆得渐次立业”。[178]宗室遇到火灾事故,也可指望资助:被火房屋,每间赏银5两,如实系贫窘者,由族长等同保,每间加倍赏银10两,除上述常规性恤赏外,还有各种临时的赏赐。所有这些带有救济族人性质的工作,主要是在宗人府主持,并在族长积极参与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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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63 清朝尽管对宗室、觉罗作了种种照顾,但其优待的重点始终放在有爵位宗室、特别是高爵位贵族身上。宗室贵族高爵位与低爵位的待遇已很悬殊,对比最高爵位亲王与最低爵位奉恩将军的俸银,竟相差90倍(详见附录一表3)。闲散宗室一年的养赡银30两,闲散觉罗为24两。而同治七年(1868)一次赏醇亲王修理坟墓银就有5万两。光绪十四年(1888)醇亲王移住贝子毓府时,又一次性赏给醇亲王银10万两,并赏给移居西直门内半壁街空闲府第的毓银1万两,用于新居的修缮。[179]这种连续不断的巨额赏赐与普通宗室得到的恤赏,相差不啻霄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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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65 第四,教化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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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67 宗族教育有多种形式,除了兴办宗学、觉罗学外,还要求族长承担起平时训导、约束族人的职责。嘉庆帝曾亲撰《宗室训》,斥责宗室“不肖子弟,越礼踰闲,干犯宪章者,亦层见迭出,所为之事,竟同市井无赖”。他批评管理宗人府王等只知奉行成例,“同一宗室,视同陌路”,并强调说“诸王管理宗人府,虽曰国事,实家事也”。最后,他要求诸王、诸族长时时教训子弟,一是要讲究“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立身之要”,一是要督导“国语骑射读书守分”的“应为之事”。[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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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69 诸族长除了传布教化,用儒家观念熏陶子弟,使他们循规蹈距外,还负有维护族内等级秩序的义务。乾隆五十三年(1788)谕:宗室人等束用黄带,示尊重也。觉罗人等当束红带,前已节经降旨禁止僭用。今见觉罗人等带色又渐似黄,竟无所分别。此断不可。[181]觉罗带色已由红变黄,屡禁不止,主要是为了在服饰上向宗室攀比,并在外人面前炫耀高贵的身份。这不过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乾隆帝却不止一次降旨,要求严厉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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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71 清中叶以来,许多八旗子弟耽于游惰,追求浮华的生活,乾隆皇帝深为宗室子弟前景担忧,反复要求宗室王公、总管族长等“训谕各该管宗室觉罗旗人,令伊节俭度日,勤慎当差,演习一切清语骑射技艺,不可好勇斗狠,酗酒滋事;且不可任意各处游旷,流入匪类恶习”。他还警告说,若宗室觉罗中仍有滋事者,必将失察的宗室王公、总管族长等一并治罪,决不轻贷。[182]嘉庆帝看到宗室中酗酒斗殴的事时有发生,大为恼火,指责族长、学长及宗人府王公,“平时不加管束,有事但请处分,徒令群干吏议,反长刁风,于教化毫无实效”。[183]于是规定,以后宗室人员犯流罪以上者,要将失于管束的宗令、族长、学长等分别轻重惩处。大批宗室、觉罗居处京师,终日无所事事,寻衅闹事者屡禁不止。清帝多次谕令宗人府王公及各族族长“认真教训,不时稽查弹压”“严加管束”。但收效不大。嘉庆朝开始将一部分闲散宗室、觉罗有计划地分拨盛京,美其名曰:“观摩善俗。”颙琰认为“盛京为本朝发祥之地,风俗醇厚”,令集中居于宗室营,设族长、总族长稽察出入,在营内居住弹压。[184]这种集中管理的办法,多少有点发遣的味道,何况在拨往者中,除无业人员外,确有些“不安本分”的分子。因此被移人员多不安心,宗室果敏上吊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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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73 总族长、族长、学长责任重大,工作繁忙。如果尽心尽力,“办理族务妥善”,由宗人府奏明,给予议叙。[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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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75 第五,敦睦族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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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77 清帝提倡宗室之内应“极致亲睦,共相爱恤”。玄烨曾感叹“诸王以下,互相谗害,乐祸幸灾,略无亲睦之谊”。他还对“同为宗室,以他祖父之名,名其子若孙”的风气表示不满。认为是对他人长辈的不尊重。[186]在他的倡导下,以后陆续制定了有关吉凶事件会集的仪礼,如“王公薨故王以下按品齐集”,“王公薨故公主以下按品齐集”,“公主至夫人薨故王以下按品齐集”,“王公降服期限”,“近支各门遇有丧事应派人穿孝”,以及近派辈长之人谒见阿哥礼等,用于皇族内部的礼仪。这些礼仪既渗透着族亲之谊,又是体现支派之亲疏、辈分之远近的产物。如“近支各门遇有丧事应派人穿孝”条例,就只适用于近支王公各门。规定:凡近支王、贝勒、贝子、公并福晋夫人遇有薨故事件,如系永字辈之事,应派永、绵两辈王公章京穿孝;绵字辈之事,应派绵、奕两辈王公章京穿孝;自奕字辈以下遇事,均按辈递推。[187]嘉庆十七年(1812),专门奏定了《近支宗室服属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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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79 族人中有了红白事,亲戚们前往贺喜或吊唁,协助办理吉凶事,无论在满洲人中还是皇族内部,都是一种时尚。夏仁虎《旧京琐事》卷五说:“满人家与府第结亲,往往破家,盖房族多,仪文烦,不堪酬应也。”世家大族往来频繁,虽联络了感情,却耗费了不少精力和资财。特别对一些家境不那么富裕的人来说,有时就显得不堪其负了。夏仁虎就记载了这么一件很好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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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81 刑部同官善君,为福元修相国孙,世为贵族姻眷,家已中落。某日到署迟,曰:“今日又了却一酬应。”盖赴某府相骂也。询其故,曰:“旧姻多,酬应不了,俗必骂而始断,不必有隙也。”其可笑如此。然善君以三女嫁伯王、恭王、洵贝勒,卒以是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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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85 文中提到的善君是与恭亲王奕、贝勒载洵等宗室显贵结亲的满员,他本人不是宗室成员,因应酬不了交际之费,最后只好以“骂”断绝亲谊。这段趣闻不失为宗室间重视往来之礼且费用不赀的一个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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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87 康熙皇帝为了“敦重族谊”,曾号召富贵之家慷慨解囊,救济贫困的族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谕:宗室原一本所生,理应雍睦矜恤,今闲散宗室有甚贫者,遇婚丧之事,每至称贷积逋。嗣后王以下闲散宗室以上有力者,于贫乏宗室,著随分伙助。[188]但他的这类号召显然未能使富裕族人大发“恻隐之心”。以后接济族人,颁给恤赏,都是动用的库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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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89 举行祖宗祭祀,也是增强同族意识的重要手段。皇族的祖宗祭祀有多种形式,如太庙之祭,奉先殿祭祖及各王公府第的家祭。等而下之,还有宗室各支派作为生活重要内容的祭祖活动。奉先殿设于宫廷内。祭祀奉先殿只有皇帝出席(或遣皇子代祭),执事也基本由内务府官员充任,所祭对象为皇室列祖列宗及其后之神位。所以,奉先殿祭祀也就是皇帝的家祭。太庙供奉列朝帝后神位,又设有大功于皇室的宗室王公、功臣的牌位配享。祭祀带有“国祭”的性质。宗室王公照例要在陪祭太庙后再归本府第祭祖。其作用,旨在突出皇帝本支在全体族人中间的中心地位。同时使皇室子孙们时时缅怀祖辈创业之艰辛和光辉功绩。宗室亲王、世子、郡王、贝勒、贝子、公也各有家祭之礼。所有这些祭祀,都是按照宗法制原则精心规划并形成的一套极繁琐的固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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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91 亲王、世子、郡王家祭之礼,立庙七间,中奉始封之王,世世不祧。高、曾、祖、祢依次序为二昭二穆,昭东穆西,亲尽则祧。祭祀前,遍告同祖所出子孙,成人以上者届期会祭行礼,均按辈分和年龄为序。祭毕,将胙肉遍发族属。[189]贝勒、贝子、公家庙形制略小于王,祭祀形式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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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93 参与祭祀是族人的权利也是义务,在隆重的祭祀活动中,同族意识得以升华。在祭祀全过程中,受祭的祖先被人为地分成等级,与祭者也处于不同的地位。这种祭祀的等级,是同族内部等级制度的反映,也是社会等级制度的一个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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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181595 与祭祀相关的是族人对祖先坟茔的重视。每朝皇帝死,称“龙御上宾”,或称“驾崩”,建有规模宏大的陵寝,叫“地宫”。清朝标榜以孝治天下,为表示不忘祖宗恩德,定有四时致祭陵寝的制度。皇帝谒陵,在清皇族生活中是一项非常隆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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