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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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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人不明,内容是推荐两位将领。一名赵彪,“蓟边人”,一名张士元,“辽左人”。从两人籍贯看,信中“左营”应即左良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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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史可法、杨继盛题跋的岳飞“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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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据称发现一幅岳飞遗墨,更巧的是上有杨继盛、史可法两人题跋。杨题:“武穆真迹。”史公所题在右侧:“⋯⋯考椒山(杨继盛号椒山)生平事迹,忠勇之处不让武穆,此卷可称双忠合璧矣。”2011 年3 月1 日《扬州晚报》报道:“近日,故宫博物院专家将来扬作最后鉴定。”下文不知如何。岳飞真迹至今无一可以确认,此幅更是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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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表彰史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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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在杀掉史可法一百年后,对他大力表彰。乾隆四十二年,爱新觉罗•弘历御题“褒慰忠魂”,亲制题像诗并文,共史公画像、家书,及大学士于敏中抄缮的《复摄政睿亲王书》、诸廷臣对御诗的和韵之作等,作为一卷装潢箧贮,置梅花岭史祠:“此卷如有愿求展阅者,亦听其便,但当加意护守,勿使稍致污损。”(《赐题遗像谕旨》)上即卷中部分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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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刻本《史忠正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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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既获清廷官方表彰,由义子史德威曾孙史开纯响应乾隆圣旨,将遗稿“分编列为四卷”,是为《史忠正公集》。书中文字,多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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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策及督师江北以来,史可法的言策、举措、行状,有大量材料及记述,《南渡录》《甲乙事案》《幸存录》《圣安本纪》《国榷》《明季南略》《爝火录》等等,载之甚明,仅史可法亲上奏章,《史忠正公集》即收有二十三篇全文,它们虽经满清改窜,却仍不失研究工作的资料首选,而《南明史》颇置不顾,极乐意采信某些非主流言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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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著名文人阎尔梅当时正在史可法幕中,劝他“渡河复山东,不听;劝之西征复河南,又不听;劝之稍留徐州为河北望,又不听”,“一以退保扬州为上策”,即所谓:“左右有言使公惧,拔营退走扬州去。两河义士雄心灰,号泣攀辕公不驻。”这就是被许多人盛誉为“抗清英雄”的史可法的本来面目。[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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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古古(尔梅号)其人,血气恣扬,慷慨激昂,有侠士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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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养死士,罹狱几濒于死。手刃爱妾亡去,历齐、楚、蜀、粤、秦、晋、燕塞。被株连者数十百家,时有不及附范孟博之叹。[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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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豪杰品质、激情性格,义薄云天不假,可往往行事冲动,但凭胸臆而激于一时。他的诗,就反映着这类特点。时人论之:“出古古口中,都无恒语。”[70]“徐州阎古古尔梅,独工七律,对仗极齐整,时有生气,亦颇能造警句,惟粗率廓落处太多耳。”[71]因了这性情,加上沛县地近山东,他以往在山东游历多、感情深,收复愿望特别迫切,惜乎想法如其诗,“粗率廓落处太多”。他“散家财万金,结豪杰,往来山东、河南,数有兵起,旋皆破灭”[72],这种奋不顾身、不计后果、鱼死网破的个人英雄主义,史可法无从效仿。两人身份不同,阎尔梅可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史可法不行。史可法是朝廷大臣,手下军队乃朝廷饷银所养,非他个人私募的兵丁,他没法做到阎尔梅那样,仗义即行。况且朝中掣肘、刁难、暗算等种种复杂内情,更非以为“抛头颅、洒热血”即济其事的阎尔梅所能想象者。这就是阎尔梅“数上奇计”,而史可法不能用的原因。至于“劝之稍留徐州为河北望,又不听”,又是怎么回事呢?彼时,高杰被害,史可法星夜赶来徐州,稳定帅位空虚、军心浮动的高杰所部。不料,事情刚刚停妥就传来消息,与高杰宿怨极深的黄得功闻风而动,欲进兵扬州,尽杀高部留在后方的妻子家眷。一闻此讯,高部李成栋等将即从徐州拔城而退。史可法忧心如焚,他要紧急赶往扬州制止内讧,对于阎尔梅之劝留,当然不能从命。此事原委不过如此,顾诚却以此暗示史可法不肯抗清。说到力主“恢复”,满朝上下我不知还有谁比史可法更切盼这种局面,唯一的几乎每奏必言“恢复”“北进”的大臣,不就是史可法么?凡此,顾诚不可能不清楚,然而他却引了几行明显激于辞气的诗句,来揭露史可法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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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古古虽然偏激,但忠肝义胆,他对史可法不满系忠义所致,不存恶意。应廷吉就不一样了。应廷吉对史可法暗怀幽怨,其于扬州之变后所著《青燐屑》,以史幕近僚身份讲述许多“独家”见闻。职是之故,它是我们较重视的参考书,然而,其中不少地方挟怨寄私,彰彰明甚,即无慧眼亦不难见——有关应廷吉之怨的由来,及《青燐屑》抹黑史可法之处,后面再具体指出——而《南明史》第五章第四节“扬州失守”,却主要以《青燐屑》为本,尽采其意于史可法不利的说法。如说“史可法惊惶失措,胸中漫无主见”[73];又说,面对几支逃军,“史可法以倘若阻止他们出城投降恐生内变为理由,听之任之,不加禁止”[74],似乎“恐生内变”是史可法所编造的托辞;还如,“当清军初抵城下时,总兵刘肇基建议乘敌大众未到,立足未稳,出城一战。史可法却说:‘锐气不可轻试,且养全锋以待其毙。’”[75]暗示史可法贻误战机、坐以待毙。情节均取自《青燐屑》,顾氏则在此基础上变换字眼,宛转发挥、添油加醋,像“惊慌失措”(应廷吉原话为“阁部方寸乱矣”)、“以……为理由”、“却说”之类,皆属此类小技巧,以将读者印象进一步引向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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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作者拿出了一揽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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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军事家,他以堂堂督师阁部的身分经营江北将近一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直到清军主力南下,他所节制的将领绝大多数倒戈投降,变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劲旅,史可法驭将无能由此可见。即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把史可法捧为巨星,无非是因为他官大;孰不知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然,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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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遑亲读史料的读者,见了这一段,不知将把史可法想成如何渺小可鄙之人。而稍知史事者,则将极诧于作者抹煞、昧没情理一至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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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每个具体指责,都无视明确事实,我们现在就一一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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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以所谓“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例。真相是什么?真相是:史可法督师江北,最苦无饷,名义上财政应拨钱款数额明确,事实上则迟迟不能落实,诸记以及史可法奏疏中,催讨记录正不知有多少,无奈,史可法不得不思屯田图之,甚至亲至大户人家劝捐……我们且看几个材料。甲申八月,为军饷屡讨不至,性格善忍的史可法罕见地发起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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