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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54 《白茅堂集》顾赤方龚鼎孳往还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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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56 顺治四年,龚鼎孳与老友顾景星在丹阳舟中意外相逢,互赠诗篇,其中都涉及龚鼎孳曾经殉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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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61 顾媚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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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63 明末金陵有“ 秦淮八艳”,顾媚既列其中,且是最树大招风的一位。嫁龚鼎孳后,人称横波夫人,龚则称之善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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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65 当然,方以智提供的旁证,严格说只到龚鼎孳被闯军抓获为止。之后的事情,即龚鼎孳所述他遭到拷掠然后释放的情节,已经没有目击者。野史所记与他自述相反,说他接受了“伪职”;《贰臣传》持相同说法,却没有指出材料来源,应该是以野史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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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67 说到明末的野史,因为出版和商品经济相当发达,许多情形与现代已很相似,凡社会关注度高、因而有明显牟利空间的重大事件,编辑家和写手的反应十分敏捷,第一时间搜罗撰述,编成纪实时闻,售而获利。这当中,有几分事实,又有几分得之耳食、捕风捉影,乃至生造臆测,实际很难搞清。尤其甲申国变这种塌天大事,真真假假的传闻,更无从断之。举个例子,后被阮大铖借题杀掉的周镳,便是“以南身记北事”的一位。他当时编了两本书,一名《燕中纪事》,一名《国变录》,被失睦的亲戚告发为“私刻”[28]。这类根本不在现场,却言之凿凿、有如亲历的叙事,曾让杨士聪忍无可忍。他在北京,也被闯军逮捕、羁押,但因与闯军某将交好,未受拷打而脱身南来。到了南方,他发现,上述经历根本无人相信,不由分说一致认他必定身降,有人说其所授为“伪户政府少堂”,甚至“亲见门粘钦授官职”[29],好像千里之外的人们,竟比当事人更了解事实。杨士聪觉得岂有此理,于是写了一本《甲申核真略》,专讲真相核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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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69 称核真者,以坊刻之讹,故加核也。坊刻类以南身记北事,耳以传耳,转相舛错,甚至风马牛不相及者,其不真也固宜。[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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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71 而除了起于各种原因的道听途说,对事实的轻率以及急欲落井下石的心态,还受到道德义愤的有力怂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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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73 自南中欲锢北来诸臣,遂倡为刑辱之说,计将一网打尽。坊刻竖儒,未喻厥旨,乃谬引刑不上大夫之说,横生巧诋,何比拟之非伦也。[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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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75 这在那时代很典型,全社会以“烈夫贞妇”为尚,但闻某人非是,立刻争先恐后齐声唾弃,以示自己和“烈夫贞妇”保持一致,至于实际究竟发生了什么,反而不遑乃至无意加以澄清。所以杨士聪表示:“余偶未罹贼刑,兹于受刑诸臣,悉为明著于篇,以质公论。”他自己未曾受刑,但了解那些受刑者的惨毒之状,觉得南中对他们的堂而皇之的道德批判十分不公,要把自己所知的真实情形明明白白写出来,让大家评判受刑者的过失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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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77 城破后,龚鼎孳没有主动归顺,他潜逃然后被逮、受刑,这一部分事实我们已可确定。关键是之后情节不明,当时,屈打成降的例子既不少,可能性也相当大。但我们究竟不能因而推之,凡遭刑鞫者最后都吃打不过而投降、接受“伪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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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79 从他多年如鲠在喉,终借与至交重逢之机郑重白冤来看,我们或许应该慎重其事。当时,时过境迁,他曾降闯的说法早就木已成舟,无论其辩白对顾景星有无作用,至多只能影响某一个人,丝毫无改整个社会和历史的评价。他应明知于此,但仍不放弃对顾景星孜孜剖陈,这几乎无谓的举动,唯一的解释是心灵需要,即面对一位真正知己,一位可托心腹的至交,他觉得必须示以肺腑,把真实的自己展示给他,此亦顾景星所感受的:“不可使不知吾者知,不可使知吾者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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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81 况且,这展示只与其中一个事实有关,无助于整个洗刷他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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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83 本朝顺治元年五月,睿亲王多尔衮定京师,鼎孳迎降,授吏科右给事中,寻改礼科。二年九月,迁太常寺少卿。[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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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85 以上记述出乎清朝官方,不复可疑;总之,他是做了明朝的叛臣——即便未降于闯,亦终降于清。但我们体会,即便是普通罪犯,对所犯之罪、所该当的罪名无从推卸,但对那些确非其所为而强加、阑入的指控,恐怕也将大为不甘,断不会因有罪之身而乐意把一切全都揽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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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87 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对于龚鼎孳在崇祯自尽至多尔衮入城之间四十余天的情形,以存疑为妥。我们既不轻信他的表白,也不一口咬定他必定“从贼”。无论哪一种,我们都还不能证明。而其间留给我们的困惑,还不仅于此。例如,闯军溃走后,北京约有半月左右真空状态,大批自城破前困囿在此的南籍官员乘机逃离。工部员外郎赵士锦所著《北归记》,即为上述情形之亲身实录。余如杨士聪、方以智、陈名夏、周钟、光时亨等等,都是此时南还。那么,龚鼎孳何不采取相同行动,却留在北京“迎降”?此有不可解处。以当时来论,北为乱邦、南方尚安,一目了然,而避危趋安应是合理、本能之选,为什么龚鼎孳却反向而择?对此,他的弟子严正矩有个说法:“寇胁从不屈,夹拷惨毒,胫骨俱折,未遂南归。”[33]说他伤势严重,根本不胜远途。这解释倒很合理,但假使果如所说,就又牵出另一点,即他伤到这个样子——胫骨是小腿,俱折则两腿都被打断——怎么出来为闯军做事?然而此说既孤,又出其弟子,我们无法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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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89 无论如何,未死而滞留北京的龚鼎孳,就此开始了他的“贰臣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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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94 野哭:弘光列传 [:1706240815]
1706246095 野哭:弘光列传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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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97 搁在当下,龚鼎孳要担两个罪名,一为“叛徒”,一为“卖国贼”。从归附敌对阵营的角度,他为“叛徒”;从替外来占领者效劳的角度,他是“卖国贼”。都是第一等的罪名,他兼而有之,对此我们也有一词,称“双料分子”。总之他的丑陋,便是孟森名作《横波夫人考》所简括的“既陷于闯,旋即降清”[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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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46099 然而列位有所不知,上述两个在我们看来遗臭万年、应该踏上一只脚永世不得翻身的罪名,却非明朝人士最为义愤填膺的地方。言及此,就不得不感慨于古今话语的暌隔与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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