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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1586年,艺术家约翰·怀特在现北卡罗来纳地区待了15个月。到离开的时候,他已经创作了70多件关于美洲人民、植物和动物的水彩画。这些随后以浪漫化雕版画形式传播的作品,用今天的标准来看,没什么文献质量可言;他笔下印第安人的姿势摆得简直像是希腊雕塑。但与此同时,他的意图是很明显的。在他看来,作为万帕诺亚格人的文化亲戚,卡罗来纳人身体极好,尤其是跟营养不良、满脸麻子的欧洲人相比。不仅如此,他们还住在怀特视为井然有序的聚居地里,有着广袤而兴旺的玉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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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头发啊!青年男子通常在一侧蓄起马鬃似的长发,但把另一侧的头发剪短,以免它缠到弓弦上。可是有的时候,他们把头发剪成了野哄哄的样子,要想模仿的话,伍德嘲讽道,“得让一个好奇的理发师绞尽脑汁。”有人光脑壳,有人大辫子,有人脑袋剃光,上面只留一撮稀少的额发,还有人两边编辫,中间拱起一簇放荡的短毛。对清教徒来说,这些都是自傲而可憎的。(不是所有英国人都这么想。受到印第安人不对称发型的启发,17世纪的伦敦时髦青年都留着被称为“前额卷发”的蓬松长发。这种模仿是完全相称的:就跟欧洲绅士用假发和艳丽的丝绸西服来彰显自我一样,印第安的时髦小伙是拿发型和文身来表明自己时尚男性的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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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印第安人来说,有证据指出,他们一旦了解了欧洲人,就倾向于对他们持蔑视态度。一名懊恼的传教士报告说,安大略的温达特人(属休伦族)认为法国人“和他们自己相比,是智力低下的”。印第安人坊间流传,欧洲人体格羸弱,在性上没谱,丑陋得令人发指,而且简直是臭不可闻。(很多英国人和法国人当时一辈子都没洗过一回澡,他们为印第安人对个人清洁的兴趣感到惊愕。)一位耶稣会传教士报告说,那些“蛮人”厌恶手绢:“他们说,我们把不洁之物放到一片精致的白色亚麻布上,还把它当作稀世珍宝一样收进我们的口袋里,而他们从来都是把这玩意儿直接甩在地上。”居住在新伯伦瑞克(New Brunswick)[19]和新斯科舍(Nova Scotia)[20]的密克马克(Mi’kmaq)人,对欧洲人优越论嗤之以鼻。如果基督教文明真的这么了不起,那它的居民干嘛还都想搬去别的地方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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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拉扎诺和他的船员当了15天纳拉干人的贵客。不过韦拉扎诺承认,当地女性一露脸,这群水手就开始“惹人生厌地喧闹”,印第安人听到后,就把妇女带离了这些人的视线,落了个眼不见为净。多数的时间都花在了友善的物物交换上。让欧洲人困惑的是,纳拉干人对他们的钢制品和布料不感兴趣,他们只想换些“小铃铛、蓝水晶和其他能放进耳朵里或者挂在脖子上的小装饰物”。韦拉扎诺的下一站,缅因海岸的阿布纳基(Abenaki)的人倒是想要钢制品和布料;实际上,他们还主动要求要这些东西。但继续往北,这种热情接待就没了。印第安人拒绝了访客的登陆许可,他们甚至连碰也不碰欧洲人,都是把货物用绳子在水上传来递去的。船员们刚一送完最后一批物品,当地人就开始“大笑着露出他们的屁股来”。居然被印第安人光屁股羞辱了!韦拉扎诺对这种“野蛮”行径大为不解,但其理由其实很简单:与纳拉干人不同,阿布纳基人跟欧洲人已经打过很多交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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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韦拉扎诺之后的一个世纪里,欧洲人定期造访黎明之地,通常是来捕鱼,有时是来做贸易,偶尔还绑架原住民回去作为纪念品。(韦拉扎诺自己就抓了一个8岁左右的男孩回去。)到1610年,仅英国就有约200艘船在纽芬兰和新英格兰海域作业;还有数百艘来自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这些游客的发现惊人地一致:新英格兰人口众多,防守严密。在1605年和1606年,著名探险家萨缪尔·德·尚普兰(Samuel de Champlain)到访科德角,并希望在那里创立一个法国基地。他打消了这个念头。那儿已经有太多人住了。一年后,费迪南多·格尔基斯爵士(Sir Ferdinando Gorges,他虽然名字如此,却是纯粹的英国人)试图在缅因建立一个社区。该社群的初始人口要多过清教徒随后在普利茅斯建立的定居点,而且在组织和供给上也都更为出众。尽管如此,当地为数众多而装备精良的印第安人还是杀死了11名殖民者,并在几个月内把其余人等都赶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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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船只停泊在帕图西特。1603年夏,英国商人马丁·普林(Martin Pring)与44名船员依靠采集黄樟树(该树种常见于已被火烧净的印第安人聚居点的边缘地带)在此露营了7个星期。为了讨好东道主,普林的船员经常为他们弹奏吉他(印第安人有鼓、笛子和摇奏乐器,但是没有弦乐器)。尽管有这么个乐子,帕图西特人最终还是对洋人在自己的土地上露营感到了厌烦。作为逐客令的微妙暗示,140名当地武装人员包围了访客的驻地。第二天,帕图西特人烧光了普林及其船员正在作业的林地。几小时内,外国人就撤了个干净。200多名印第安人在海岸上看着,并礼貌地邀请他们再来做短期访问。之后,尚普兰也曾在此停留,不过在东道主的盛情到头前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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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斯匡特姆可能见过了普林、尚普兰和其他的欧洲访客,但已知欧洲人头一次对其生活产生影响,是1614年夏天的事情。一艘小船拍打着风帆,停了下来。帕图西特人出来与这些船员见面。几乎可以肯定,酋长是位列其中的,而在陪同他的“pniese”里面,就有提斯匡特姆。这群陌生人的领袖令人难以置信:这是一名结实的、比多数外国人还矮的男子,他大把的红胡子把脸遮个了七七八八,在印第安人看来更像是野兽,而不像人类。这是因波卡洪塔斯(Pocahontas)而出名的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上尉。据史密斯说,他的生活充满冒险和刺激。他声称自己青年时期曾是私掠船船长,后来被土耳其人抓获并奴役。他从中逃脱,并自封为史密斯部队的上尉[21]。此后,他还真的成为了一名船长,并带领两艘船只开到缅因,打算去捕鲸。这群人花了两个月工夫四处追捕海兽,结果却一只也没抓着。史密斯后来写道,他当时的另一备选方案是“鱼类和皮草”。他把多数船员都派到一艘船上去抓鱼、晒鱼,自己则开着另一艘船在海岸边来回走动,去交换皮草。他正是在这种巡徊的过程中,来到了帕图西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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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史密斯外表古怪,提斯匡特姆及其伙伴还是盛情款待了他。他们显然带他到处参观了一回,而他对花园、兰花、玉米地,和照料他们的“大量身材匀称的民众”赞不绝口。在某个时候,双方爆发了争吵,剑拔弩张。史密斯说,“四五十个”帕图西特人把他包围了。他的记述很模糊,但可以想象,印第安人是在暗示他不能一直就这么住下去。不管怎样,这次访问还算是热情地结束了,史密斯回到了缅因,之后又返回了英国。他把自己所见画成了一幅地图,说服查理王子看了这地图,又请他用英国名字命名所有的印第安聚居点,以此来奉承他。然后,他又把这地图放进了吹捧自己冒险的自传里。帕图西特就是这么得到其英文名普利茅斯(Plymouth)的,这与一座英国城市同名(当时拼写为Plim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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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把副官托马斯·亨特(Thomas Hunt)留在了缅因,让他把另一艘船装满干鱼。而亨特没跟史密斯商量,就决定到访帕图西特。他利用了近期印第安人与英国访客互动的良好经验,把当地人请上船。对帕图西特人来说,在一个夏日登上洋人船只的诱惑一定不小。包括提斯匡特姆在内的几十名村民乘独木舟上了船。在毫无警告或借口的情况下,水手们试图把这些人都赶进船舱。印第安人进行了反抗。亨特的手下用轻型武器在甲板上四处射击,制造了“一场大屠杀”。亨特用枪把幸存者逼到了船舱里。他带着提斯匡特姆和其余至少19人,驾船驶回了欧洲,中途只在科德角停靠了一次。他在那里又绑架了7名瑙塞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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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特事件引发了帕图西特人、万帕诺亚格邦联的其余部族和瑙塞特人的集体暴怒。酋长们发誓永不再让洋人在其海岸上进行休整。后来成为缅因殖民者的格尔基斯叹道,因为这个“没出息的”亨特,“现在一场那些地区的居民与我们之间的战争爆发了”。尽管欧洲人在枪炮上占有优势,但是印第安群体的人数更多,阵地巩固,他们熟悉地形,箭术极佳。这使他们成为了强大的敌手。在亨特犯下罪行的大约两年后,一艘法国船在科德角的一端失事了。其船员搭起了一个粗陋的避难所,并用杆柱在其周围构筑了防御墙。躲藏在外的瑙塞特人一个个地干掉了这些水手,最后只留下了5个人。他们把这5个人抓住,送去了族人被欧洲绑匪掠走的那些部族。差不多同一时间,另一艘法国船停泊在波士顿海港。马萨诸塞人把船上的人都杀了,把船也给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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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斯匡特姆离乡5年。他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悲惨地变了。帕图西特消失了。清教徒几乎是在其废墟之上,建起了自己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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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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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家族传说,我曾祖母的曾祖母的曾祖父,是第一个在北美洲被绞死的欧洲人。他的名字叫约翰·比林顿(John Billington)。他是1620年11月9日停靠在马萨诸塞海岸的“五月花”号(the Mayflower)的乘客之一。用婉转一点的话来讲,比林顿并不在圣徒之列,他刚到达6个月,就成了第一个因对警察出言不逊而在美洲受审的欧洲人。他的两个儿子也不遑多让。甚至在靠岸之前,其中一个就在船上拿枪打火药桶,差点把“五月花”号给炸掉。另外那个儿子在登陆后就跟附近的印第安人住到一块儿去了,船上诸君大为惊恐,赶忙派出一支队伍把他接了回来。同时,老比林顿跟这群非清教徒的下流坯打得火热,并且还随意策划推翻当局。长期担任普利茅斯总督的威廉·布拉福德(William Bradford)抱怨道,这是全殖民地“最亵渎神灵的”家族之一。在他看来,比林顿就是“一个无赖,死活都是个无赖”。1630年,比林顿那被某位历史学家称为“捣蛋的生涯”画上了句号:他因为在一次争吵中枪击了对方,而被判绞刑。我家里人一直声称他是被诬陷的,但我们是肯定会这么说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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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大的过程中,我总是沉醉在这种个人与历史间放荡不羁的联系里:既是清教徒的一部分,事实上又不是那么有清教徒的特点。成人后,我决定更多地学习些关于比林顿的知识。在图书馆里待上几个小时就足以使我相信,我们那令人愉悦的家族传说在有些方面并不符实。尽管比林顿是被绞死的,但是在他之前,至少还有另两名欧洲人在北美被处以绞刑。和比林顿相比,其中一人的罪行要引人入胜得多:他杀死了身怀六甲的妻子,还把她给吃掉了。我的这位先人可能只是第三号人物,甚至连这一点(他是不是应该被放在榜单这么靠前的位置上)在学界还有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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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读书时就学了关于普利茅斯的知识。但直到我挖掘有关比林顿的散碎资料的时候才意识到,我的先人和殖民地里所有其他人一样,都是自愿报名上了“五月花”号,并在冬季降临前6周,在没有食物和住所的情况下,两手空空来到新英格兰的。不仅如此,他参加的还是一个据迄今所知,起航时都不知要去哪里的团体。在欧洲时,清教徒拒绝雇用经验丰富的约翰·史密斯作为向导,理由是他书里的地图就够用了。结果,就像史密斯之后自鸣得意地说的那样,倒霉的“五月花”号在科德角周围盘桓了好几个寒冷的星期,也没找到合适的停靠点,很多殖民者在此期间得病死去。在帕图西特登陆后,他们的问题还没完。殖民者们本想自己耕种粮食,但却令人费解地没有带上牛、羊、骡、马。诚然,清教徒们本想把捕鱼并出口到伦敦作为生计的主要来源,而非农耕。但清教徒带来的仅有的渔具在新英格兰根本没有用。“五月花”号的102名乘客里有一半人活过了头一个冬天,这在我看来很令人诧异。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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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福德总督在为普利茅斯殖民地撰写的史传中给出了一种答案:劫掠印第安人的房屋和墓穴。“五月花”号先停在了科德角,一队武装清教徒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他们最终找到了一个被遗弃的印第安聚居地。这些又饿又冷又病的新来者把墓葬掘开,将房屋洗劫一空,四处寻找地下的食物存储点。在两天冒险的尝试之后,这队人把10蒲式耳[22]的玉米拖回了“五月花”号。多数赃物都被装在了金属做的水壶里,这些水壶也是他们偷来的。“我们能找到这些玉米,定然是天意。”温斯洛写道,“如若不然,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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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徒的准备不足是必然的。来自法国和西班牙的探险队通常由政府资助,其成员也往往是惯于吃苦的士兵。相比之下,英国冒险队的出资方,却几乎从来都是那些希望快速变现的风险投资者。就像互联网泡沫全盛期的硅谷一样,伦敦是一场关于美洲的投机盛宴的中心。与网络经济的繁荣相同,此时的伦敦也出现了大量高度碎片化的欢庆活动。在接触美洲大陆几十年后,伦敦的风险投资者还没搞清楚,虽然新英格兰纬度处于英国之南,但却要比它更冷。而即便在聚焦于像弗吉尼亚这样的暖和地带的时候,他们还是坚持把不懂农耕的人选为殖民者;困难还不止这些,这些未来的殖民者到达时,正赶上一场严重的多年大旱。其结果是,詹姆斯敦和殖民者在弗吉尼亚的其他尝试都是靠印第安人的仁慈才得以维系;若按纽约大学历史学家卡伦·奥达尔·考普曼(Karen Ordahl Kupperman)的话来说就是,这些殖民者“完全依靠别人,也因此易受操纵”。我先人在普利茅斯的那批船员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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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农业经验的清教徒,也不是什么森林民族;事实上,他们对其所在环境是如此漠不关心,以至于在我先人之子弗朗西斯·比林顿爬到一棵高树顶上俯视四周的时候,布拉福德感到有必要在日记里对此做出评论。就像梭罗充满厌恶地评论的那样,殖民者是12月16日在普利茅斯登陆的,但直到第二年的1月8日,他们中才有人走到了两英里(约3.2公里)以外的地方——而完成这项大业的居然还是那个弗朗西斯·比林顿。梭罗抱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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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前往加利福尼亚或者俄勒冈的移民,不但手上的活一点不少,还得面对更有敌意的印第安人——可即便如此,他们在头天下午就会进行相同程度的探索,而在比林顿爬上他那棵树之前,尚普兰先生就跟野蛮人谈过了,考察到了康涅狄格河(80英里以外)那么远的地方,还绘出一幅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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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在盖了一半的村子里苦熬过头一个严冬的殖民者,几乎没怎么瞅见这个地区的居民,除了偶尔从外面如雨点般射来的铜箭或钳箭。2月之后,遭遇事件就越来越频繁了。害怕了的清教徒从“五月花”号上拖下来了5门小炮,安置到了防御工事里。但在所有的焦虑过后,他们与印第安人的最初接触还是惊人地顺畅。没过几天,提斯匡特姆就来住到他们中间了。然后,他们就听到了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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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斯匡特姆首次跨大西洋之旅的记录已经不复存在。但通过算术,就可以得到一些亨特船上情况的暗示。约翰·史密斯抵达此地时,有两艘船和45名船员。如果两艘船是同等大小,那么亨特的船员应该有22人。而作为史密斯的副手,亨特的船应该小一些,也就是说,其船员的实际人数也会更少。如果再加上20多个被俘获的印第安人,那就意味着这艘船的乘员是其正常承载量的至少两倍。为防止其反抗,提斯匡特姆肯定会被绑上或用链条束缚,船体里哪有黑暗角落,就会把他塞到哪去。可以假定,他的饮食是船上装载的干鱼。史密斯花了6个星期跨越大西洋,来到英国。没有理由相信亨特会比他更快。唯一的区别,是他带着船去了位于地中海海岸上的西班牙马拉加。他想在那儿卖掉包括俘虏人口在内的所有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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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在这座欧洲城市的出现显然引起了轰动。不久之前,莎士比亚才在《暴风雨》(The Tempest)里抱怨道,在比马拉加还大得多的伦敦,人们“不愿意丢一个铜子给跛脚的叫花子,却愿意拿出一角钱来看一个死了的印第安人”。亨特只卖出了几个他俘获的印第安人,其他人都被当地的罗马天主教神父收留了;西班牙教会激烈反对那些针对印第安人的暴行。(1537年,保罗三世教皇声称“印第安人本身确然是真正的人类”,因此不应“剥夺其自由”并使其“像蛮兽一样为我们服务”。)神父们想要拯救提斯匡特姆的身体(使其免受奴役)和灵魂(使其皈依基督教)。提斯匡特姆未必皈依了基督教,但他可能允许这些修道士认为他已改信该教。不管怎样,这个足智多谋的人说服了他们让他回家(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试着回家)。他到了伦敦,和造船家约翰·斯拉尼(John Slany)住在一起,后者在纽芬兰有投资。斯拉尼显然教会了提斯匡特姆英语,又把他当成一个稀奇物件关在自己的排屋里。与此同时,提斯匡特姆说服了他去安排一次乘捕鱼船出海,向北美进发的航行。他最终进了纽芬兰南端一处英国的钓鱼营房。这里和帕图西特处于同一个大陆,但它们之间隔着1 000英里的崎岖海岸线,和正处于交战状态的两大原住民联盟:密克阿克与阿布纳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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