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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激烈的一次争论由佩罗在法兰西学院的一篇讲话引起。在那以前,在意大利发生过一次关于塔索的史诗的交锋(<148)。无论站在哪一边,把塔索的史诗和荷马的《伊利亚特》或《奥德赛》相提并论都是不合逻辑的,于是这第一次争吵不了了之。后来的这次较量时间更长,题目似乎也更合理一些:现在的诗人和散文作家作为一个整体是否比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作家强?每人都必须做出选择。现代派说:“我们比他们强,因为我们的知识更多。”这样说有自吹自擂之嫌。如今被认为那个时代天才的另一派人因谦逊而赢得好感:“我们只是在模仿无法超越的大师们。”可怜的佩罗这位写出了《鹅妈妈的故事》和其他现在已成经典的童话的作者遭到了激烈的攻击。辩论中又再次提出了荷马的名字,虽然只有很少人读过他的作品,更没人想模仿他。荷马史诗的翻译者达西耶夫人有力地对荷马进行了捍卫。参与论战的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支持古人的一派确实模仿了古人,却没人问一问现代的悲剧中哪些是古人的规矩和思想,合唱、音乐和舞蹈就更不用说了。大家都同意维吉尔比荷马更为杰出,同样,现代派所模仿的东西也是通常来自罗马历史,或罗马剧作家塞内加,而不是希腊文化——现代主义像一层厚厚的黄油,抹在薄薄的古代文化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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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派最终取得了胜利,但不是因为他们的文学论述,而是借文化潮流之力;这场争议如同焰火一样,不断生出各种色彩的分枝。绘画的分量不大,因为没有古代的模式;但雕塑家和建筑家也参与论战,争辩不休。一旦现代派宣布了他们的优胜,反应敏捷的人马上指出:所有领域之中都出现了比过去更优越的作品、更大的智慧——一言以蔽之,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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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结论意义深远。一旦承认了进步,它就意味着人和社会是可以完善的;如果有可能达到完善,就应当制定改变世界的计划。到了18世纪,改革的方案源源出台。西方思想从借鉴历史转为着眼于缔造未来。这个方向的转变普及之后,全社会就陷入了一种自相矛盾的不安之中:一方面兴高采烈,因为正在努力改善生活;另一方面受到内疚的自我意识的困扰,因为目前的状况如此糟糕。勇敢前进的一派和小心谨慎的一派之间的争斗也永无停息,他们后来形成了不同名称的政党,最终简化为左派和右派。这两个派别内部又进一步分成各种小派别,各自鼓吹不同的计划。不过,长存于我们当中的古代派和现代派现在似乎都同意,基督教关于世界的罪恶无可救药的观点不是绝对的,进步是可能达到的。对这一点的承认标志着现世主义日益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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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论说文以外,圣埃弗勒蒙还写了几部箴言录。纯箴言这种文体在17世纪中期还是新生事物。在它之前有“漫谈集”和所谓的名言逸闻录。后者是放在人名后面的后缀,比如梅纳热言行录——作家梅纳热的言论或他的逸事。名言逸闻录是匿名发表的,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没有保证。前文讲到路德时(< 16)举例提到的漫谈与它类似,同属一种文体。箴言与这二者不同,是作者自己的话。由于箴言的出现,名言逸闻录逐渐消没,但漫谈一直延续到19世纪(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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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著名的箴言作者是拉罗什富科。他是位公爵,一度是激烈的投石党人(<286),中年后成为对路易宫廷冷峻的观察者。和新古典主义悲剧一样,箴言是对人心理动机的分析。表现艺术也同悲剧诗一样,把观察的结果压缩为易于记忆的形式,是去除了轻浮的讽刺短诗。一部箴言集相当于一部道德哲学著作,拉罗什富科的著作的标题恰好就是“箴言或道德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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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读他的箴言集会觉得拉罗什富科对善与真完全没有信心,是对人性的怀疑主义者,在人的行为中只看到自私、虚荣和妒忌。比如他说:“人如果不互相欺骗就无法在社会中生存。”其实这种认为他对人性一律怀疑的印象是错误的。无可否认,他的许多箴言对美德的健全诚实表示怀疑,指出自我利益在人的行为中的作用。但拉罗什富科并未对此津津乐道,他还写了许多别的箴言;他只是对于人的动机经常不纯感到悲哀。这方面的证明是在他500多条箴言中只有不到一半是消极的。更多的是中性的,是对生活和社会的描述。一些为数不多但十分突出的箴言讲的是正直男女的动机和行动,以及形成崇高人性的因素——勇气、友谊、知恩图报,以及真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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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这三类箴言中,爱情是经常出现的题目,原因不言自明。但是这位道德家的经历不只限于凡尔赛宫,他经历了在此前各派间的战争,当时腐败的政治(他就此写了一部回忆录)造成了他对表面现象的怀疑。在批评他因自己遭遇坎坷就怨天尤人之前,应当记住这种道德怀疑主义也是基督教的精神——每个人都是罪人,哪怕是在做好事的时候。帕斯卡说“自我是可恨的”,也是部分地出于这条普遍法则。拉罗什富科把自我叫作amour proper——自重。它是所有其他动机的基础。他几次把人的表里不一归因于不自觉的原因,这就使人更加悲观,因为本能的冲动是无法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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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罗什富科按照当时流行的做法花了几页的篇幅对自己作了简介。描述了自己的相貌之后,他说自己是个不会笑的忧郁的人,不仅是由于脾性所致而且也有“使他忧心忡忡的外部原因”,那就是宫廷中的生活。他也曾努力对朋友“放开”,但难以做到,仍然是“矜持内向”。不过,他喜欢与人讨论,特别是同女士交谈;她们讲话比男人精到准确。他头脑清楚,机智幽默,喜欢就道德问题进行严肃的讨论,但在讨论中常常过分激动。至于追求异性,他已经不再从事此道。但他钦佩壮丽的激情,能产生这种激情的人灵魂也同样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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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中有一部分与其他部分互相矛盾,同作者的自我介绍也南辕北辙。这个双重的矛盾是由于箴言这种文体固有的弱点所致,而不是作者的缺失。箴言听上去仿佛放之四海而皆准,然而实际上只适用于某些场合。如果随便翻阅一本熟悉的隽语集,会发现有很多睿智的语句意思彼此相反,但两者都同样有理。它们如同谚语一样:“三思而后行”,但“小心干不成大事”。角色和情况变化无穷,没有哪种智慧的思想能涵盖一切,特别是当思想是通过只言片语来表达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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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罗什富科的一句中性的箴言开辟了一个具有文化意义的题目——他给正人君子(honnête homme)下了定义。这个词确定了17世纪做人的楷模。它指的仍然是宫廷的侍臣(无论男女),但与卡斯蒂廖内笔下文艺复兴时期的廷臣(<85)有所不同。卡斯蒂廖内写的人物有着无限的兴趣和能力。Honnête并不是如今通用的诚实的意思,它指的是品行高尚,还带有受上天降恩的意思,像拉丁语中honestas一词。它含有一系列的品质,包括出身高贵,言谈举止优雅有礼,能轻易控制自我,因为在社交生活中以自我为中心会令人不快或冒犯别人的自尊。高尚的人还应该值得信任,不过首要的一点是他的行为必须圆通安详,没有粗糙的棱角。造成举止粗鲁别扭的原因既有生涩怯场、假作谦逊,也有自高自大、目中无人。拉罗什富科所作的定义简洁精确,很难传神地翻译:完美的正人君子是“对自己不事张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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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项社会理想,也反映在其他相关的词语中:良伴(la bonne compagnie)、优雅社会(le beau monde)、理想的人(les gens comme il faut)。这个理想的形成来自女性的影响。她们是品味的仲裁者、举止的判决人,在这方面行使着拉罗什富科注意到的她们在言谈中表现出来的精确。她们沙龙中的活动是上演的戏剧,而她们则是批评家。[参阅爱米莉·詹姆斯·普特南(Emily James Putnam)所著《淑女》(The Lady)。]礼貌被称为“小型道德”,二者表现的都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尊重。其实,我们发现社交场合中礼节的烦琐程度随着其他的文化特点而变化;从凡尔赛宫(或古中国)的繁文缛节到20世纪的无拘无束;它与它所属时代的政治、心理和审美相匹配。[可读哈罗德·尼克尔森(Harold Nicolson)所著《得体行为》(Good Behav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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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罗什富科公爵的《箴言录》是泛泛而谈,但如果根据它们对号入座的话,就会看到其中对路易十四,对他的制度和他的侍臣的批评。这位道德家对于为获得皇家的光荣、社会上的名声以及各种权力所采取的手段表示质疑。他鄙视阴谋诡计,指出一时的胜利是空虚徒劳的。他同莫里哀和拉封丹是同一条战线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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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高贵者装扮得多么巧妙,都掩盖不了他们的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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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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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间散布着一些雌雄两性的野生动物,它们紧紧守着土地,不辞辛劳地挖土,翻土。它们的言语还算清晰,站直身体时可以看到它们长着人的面孔。其实他们是人。夜间他们挤在窝里,靠吃面包,喝白水和吃植物的根活命。他们辛劳苦干,因此别人不必为谋生而劳动,他们不应该挨饿,因为面包是他们自己拼死拼活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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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吕布耶尔《品格论》(16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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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当时政权的批评者拉布吕耶尔使用了另一种文学形式斥责他同时代人的这些劣根性。他的经典著作《品格论》勾勒出在他周围谈话活动的各类型各阶层的众生相。为了保险,他先翻译了古希腊作家泰奥弗拉斯托斯的一部描述各种这类肖像的文集。在实质内容和效果上,这两部著作不可同日而语,其他用这种文体写作的作家与拉布吕耶尔相比也无法望其项背。泰奥弗拉斯托斯关于奉承者、莽撞者、高谈阔论者、小气鬼、无耻之徒等类型人的一般性论述占了一页的篇幅。所有各类人总共只有85页。拉布吕耶尔改造了这一文体。他的著作有16章,里面有对话和行动,还有生动的背景,洋洋洒洒750页。书的小标题恰如其分,是“本世纪的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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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黎明到衰落:西方文化生活五百年,1500年至今 拉布吕耶尔的畅所欲言令人吃惊。关于贵族的一章比莫里哀对侯爵的嘲讽还要大胆,因为作者是以自己的身份评论整个贵族阶级的行为。他评论的目标列举在各章的标题中,包括社会的各个方面:贵人、富人、市镇、法庭、君王、我们时代的人和道德、时尚、布道者、自由思想者、新闻人,还有其中夹杂的其他一些类型。读完了这一系列的章节后,人们会觉得是读了一本小说,更确切地说,是小说家为写作而记的笔记,像亨利·詹姆斯为他准备写的作品所做的那样充分详细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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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吕耶尔的语调有时讥讽,有时嘲弄,有时又一本正经或沉静严肃。他的赞助者是孔代亲王,这位亲王虽然不好相处,但一直坚决支持拉吕布耶尔。幸亏如此,因为《品格论》的读者一下就把书中描述的人和现实生活中的人对上了号。像任何写真人真事的匿名小说一样,这本书造成了一个强大的敌对联盟。出身资产阶级但通过捐官获得了贵族头衔的拉布吕耶尔依靠超乎寻常的支持才终于获选法兰西学院的成员,而莫里哀则由于从事演员的下贱职业而永远无法进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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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品格论》像小说只是因为它旨在描绘一个社会。里面的人物仍然是类型,不是个人。真正融合了心理学和社会学因素的小说出现的时间还在很晚以后(380>)。不过在那之前,17世纪的一种作品可以称为中篇小说。那就是拉罗什富科后半生的伴侣拉法耶特夫人所著的《克莱芙王妃》。她曾写过一部标准的浪漫故事(<340),但她后来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公爵和一位嫁给了她所尊敬但不爱的人的王妃之间从未实现的爱情。公爵热切地追求她,她试图逃走但被丈夫拦住,最后她向丈夫说明了一切。丈夫不久死于嫉妒的绝望,公爵锲而不舍地继续追求,王妃却仍然孀居。书中展示了爱情的发展,它与其他的感情和社会现实的联系,以及爱情的表达和压抑所带来的锥心的痛苦和甜美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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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书中没有暴力,但是它对感情毫不留情的分析类似新古典主义悲剧。对爱情的处理常常使人想到拉罗什富科的箴言,这并不令人惊奇,因为箴言录本来就是他们两位合写的。把女主角无懈可击的道德说成是对路易宫廷的谴责则太牵强附会。故事发生的时间是16世纪,情节完全虚构。此书(匿名)出版是在宫廷的行为被强制约束的五年前,立即引起轰动。这三件事实放在一起来看似乎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意义却难以说清。这本书翻译成了英语,一位法国批评家则用拉丁语、意大利语和他的母语对它赞誉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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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的另一项发明既不是巴洛克式的也不是自称对古人的模仿,那就是散文。在莫里哀的《暴发户》里面,汝尔丹先生听人说他一辈子说的都是散文,大为吃惊。这个笑话的舞台效果极佳,但他的惊讶是有道理的;而且像通常一样,他是对的。他一辈子说的是话,不是散文。散文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书面表达方式,是一种可以成为艺术的形式。它和诗歌一样是要着意雕琢的。说话可以踌躇迟疑,零零碎碎,重复已说过的话,在意见后面再加限定语,而且经常意思表达不完全;而散文是以一个完整的单位来表达有组织的思想。对每个意见的限定语通常是根据对所要表达的意思、语句的声音或行文节奏的要求放在对意见的表述之前或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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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语言在发展名副其实的散文方面花的时间比找到适合于诗歌措辞的音步的时间多得多。不错,很早以前就出现了描写行动的可读的作品,它们的描述随着事件发生的次序进行。但它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无法表述感情之间和想法之间的相互作用。近代早期的人由于对拉丁文掌握娴熟反而为其所害:它破坏了本国语言的条理次序。因为拉丁语的示格词尾,作者可以把句子中的各个因素随意放置而不会改变句子的意思。当意思取决于单词的正确次序和正确联系的时候,这样做就不行了。直到弥尔顿撰写政治小册子的时候,英文散文还十分艰涩;句子冗长,充斥着一个又一个的分句,读的时候得把它们拆开重组。这样读起来缓慢费劲;散文噎住了气,无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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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文在帕斯卡之前也是一样。大家普遍同意是他的《致外省人书》(< 219)为法文树立了快速而有节奏的现代散文的榜样。不久以后,德莱顿也为英文散文树立了同样的典范。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的句法比较简单,因此更快地达到了同样的目的。德文保留了示格词尾和绕来绕去的句法,因此完全置身于这个潮流之外。19世纪时,年轻的威廉·詹姆斯旅行期间写信给父母说,德文这种语言“事实上没有任何现代的改进”。从技术角度来说,德文没有像其他现代语言一样变为分析性的语言。使用德文写作的伟大诗人和思想家中没有几个人能像掌握他们的题材那样精到地掌握文字。[参阅路德维希·莱维松(Ludwig Lewisohn写的一本小书《德语风格》(German Style)(有加注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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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未加思考众口相传的说法,说英文散文的优美是从1611年出版的英王詹姆士一世钦定《圣经》英译本那里学来的。这个说法最经不起推敲。的确,英文作家采用《圣经》上的语言时,都自觉不自觉地引用其中的只言片语,但并不是采用《圣经》中连贯的文体。17世纪的《圣经》钦定本中的文字综合了过去300年来历次《圣经》译本的文字。詹姆士国王指定的委员会并不是从零开始,它参考了威克利夫、科弗达尔和廷德尔的译本,特别是这三个译本中最好的廷德尔译本。前言说钦定版的目的是要把已经很好的译文译得更好。[可读由沃德·艾伦(Ward Allen)编辑的《为詹姆士国王翻译》(Translating For King James),一位参与翻译者的笔记。]结果,这个版本中的文字与英国任何时期的语言都不一样。译文中的措辞经常是逐字地生搬硬套希腊文或希伯来文的用语,而不是译成相应的英文词语。为了忠于原文全然不顾意思的通顺:“他们早上起身时,看啊,他们都是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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