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661525e+09
1706615250 圣德太子逝于621年,他的改革尚未完成。618年隋朝灭亡,唐朝取而代之。日本遣唐使和留学生汇报说新的君主国高度系统化,尽管目前日本已经学得一些基础知识,但是中国还有更多值得学习的。直到630年日本才派遣了新的使团,但是这期间经常有留学生返回日本,所以中日之间经常有人员往来,但是因为不是官方性质的,所以编年史中没有记载。看来官方使团确实没那么频繁,因为630~837年记录在案的只有12个使团。不过,这些使团的规模都很庞大。使臣及其随行人员是按照级别和学识仔细挑选的,《续日本纪》(涵盖700~790年历史的官撰史书)记载粟田真人(Awata no Mabito)的高贵和真诚给唐朝官员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们也因此对他所代表的日本有了好感,粟田真人是早期一个使团的带领者。日本使团有一名正使,两名副使,多名录事和译语、医师、卜部等专业人员,画师和各行工匠,比如木工、铸工、锻工,当然还有舵师和水手。据说使团的人数从100人到200人不等,并且在逐渐增加。8世纪前半叶最多的时候有四艘船同行,每艘载约150人,照此来看派出的使者至少有500人。遣唐使团所走的航线不止一条。遣唐使从难波(今日本大阪)出发,通过濑户内海,或者沿着朝鲜半岛海岸在山东半岛入港,或者随着航海知识的增加,大胆地西行至长江入海口。当时海上航行并不轻松。航行者可能会被迫登陆当时与日本敌对的新罗的海岸,否则他们的小船就会被中国海上冬夏肆虐的台风吞噬。每一个选择南线的使团都会遭受一些损失,如果只有一艘船被吹上岸或者失事,就算得上幸运了。编年史中有很多关于危险的航程的记载,这里引述其中一个事例。一个从中国返回日本的遣唐使团从长江入海口出发,该使团共有四艘船,随行的还有一些中国使臣,在一场风暴中,中国使团的使臣及25名随行人员被海浪打下了船,不幸溺亡,同时溺亡的还有一位日本使臣及40名随行人员。一两天后这艘船的桅杆断裂,船体彻底破裂成两半,所幸的是这两半船骸一直浮在水面上并被冲到九州海岸的不同地方,两半船骸上各有50名幸存者。在启航九天后另一艘受损严重的船到达萨摩(Satsuma)海岸。第三艘船先是搁浅在长江入海口,后又被冲走,在海上航行了40多天之后才在九州找到一个避风港。第四艘船在奎尔帕特岛(Quelpart Island,即济州岛)失事,船上的人被岛民俘虏,少数人得以逃脱并在经历更多、时间更长的海上风险后才得以返回日本。而这是发生在778年造船技术有了一定发展之后的事。7世纪早期,当第一批使团跨海的时候,海上航行一定非常惊险。同时期的文献中多处可见航海者及其朋友对航海事业的担忧。人们会选一些年轻男子,被选中的人通过禁欲的生活得到净化,进而持续不断地为航行中的使臣祈祷;当时全国上下的佛寺都会诵读适宜的佛经以平息众位海中神祇的怒气;有时候朝廷也会派出专门的使者到几大神宫祈愿,请求众神祇保护航海者。如果他们安全返回,就会有盛大的感恩宴席和仪式。
1706615251
1706615252 尽管这些使团的正式使命是传达两个皇室之间的问候,但是他们最重要的目标还是获得新知识,因此每一个使团都会将一些学者留在中国继续专门的学习。第一批留在中国的学者是高向玄理和旻,他们于607年随团出使中国;但是最有名的学者应该是吉备真备(Kibi no Mabi),时年22岁的他于717年离开日本,在中国旅居17年之后回国,他获得了很多科目的知识和书籍。回国后,他成为奈良一所大学的大学助,为皇室人员讲授《礼记》,并大致地讲解中国典籍。后来他作为使臣被派往中国,直至逝世的时候他还是日本的一位重臣。中国政治体制和哲学及艺术基础知识在日本的传播得益于他和与他一样出色的同僚。可以与世俗学者比肩的是那些被派到中国跟随著名的老师学习的学问僧。编年史中记载的学问僧有70余人,从608年出使的慧隐到877年的万安(Kwan-Kan)。他们有的在中国停留了一年,有的停留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有的死在了中国,还有的在返回日本的途中死在了海上。当然往来中日的人并不只有文字记录的那些,因为除了载有官方的使团和留学生的船只外,日本商船也经常来中国。
1706615253
1706615254 这些学者、僧侣、画师和工匠将中国的学识和器具带回日本,日本接受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对这些知识和器具进行加工,形成了自己优秀的文化。革新的过程是不完美的,因为毕竟隔着距离且没有太多私下往来。虽然中国和日本距离并不是很远,但是二者在种族、语言和文化上都有差异。大多数日本人只能接触到二手甚至三手的与中国、中国体制和中国思想有关的知识,而且这种知识的传播媒介一度还是外来语言。因此,可以想象这种知识在传播过程中即便不会被误解也会被简化,所以最后传到日本的可能只是形式而不是精华。尤其是在研究7世纪日本史的时候,我们会不断注意到这样一个特征,即日本的艺术发展快速且真实,而与此同时日本的政治和社会变革则缓慢且肤浅。这种差异并不会让人感到惊奇,因为日本人能亲眼看到那些从大陆带回来的或者旅居在日本的中国人和朝鲜人创作的雕像和绘画的令人陶醉的美。而中国所能提供的其他馈赠则是无形的、肉眼不可见的,而且受到人类易谬性的影响。你可能会因一座安详的、完美的金色佛像而激动得忘记呼吸,但对中国的思想及中国的政治理念却会持不喜欢甚至批评的态度,尤其是在它们触及他们的既定利益时。相比于革新的艰苦,人们更愿意接受堂皇与富丽;相比于哲学理念,人们更欢迎哲学带来的慰藉。
1706615255
1706615256 为了更好地理解新文化引入的这个方面,我们来追溯一下日本是如何逐步按照中国的方式来改良自己的行政体制的。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其中一步是根据中国的实践,先形成一个基于官职的等级制度,并通过头衔和衣饰进行区分。605年,圣德太子摄政期间确立了“冠位十二阶”。“冠位十二阶”以(德、仁、礼、信、义、智)六德为名,每一“德”各分大小并以特定的颜色来区分。比如官阶为“小仁”的官员在正式场合需要穿戴相应颜色即浅青色的冠帽,官阶低他一级的人则需要戴“大礼”的红色冠帽,这些官阶只参照功绩的大小。我们可以从庄严的法令的修改频度来衡量这些官阶和标识的重要性。647年和649年,统治者两次修改官阶的数量和名称以及冠帽的颜色。664年,官阶的数量增加到26个,冠帽的颜色也有了更多的变化。685年,冠位取消,取而代之的是48个新的官阶,以官袍的颜色来区分。691年,统治者对官阶进行了微调。702年,冠位恢复并且有了新的名称。养老(Yōrō,年号)年间(717~723)引入了新的体制,鉴于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今天且仅有些许变化,所以这里会详述。官阶是按照数字顺序排列的,第一个官阶是最高的;每个官阶分为正和从两级,因此最高的官阶是第一个官阶的正位,最低的官阶是第八个官阶的副位(那些专门的低位官位除外)。有时排序居中的官阶会有进一步的细分,这样第五官阶的正位又有了上下两级。养老时期的官阶总共有28级,而且第五官阶以下的官位又分内外两种,内位是留给居住在都城内或都城附近的人的,而外位是留给地方权贵的。
1706615257
1706615258 这些细节看似无关紧要,却值得留意,因为它们展示了时人是如何注重官位,展示了在朝的上层和在野的乡绅差别之大。这个细微的差别是分裂的开端,随后这一细微的差别逐渐演化成一个大的分歧,造成都城与地方之间的分裂,导致皇权的衰落、地方权贵的兴起。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冠位和官位并不是空名,随之而来的是朝廷以赏赐的形式给予的回报,这些回报要么是土地,要么是农产品。冠位和官位都具有经济意义。
1706615259
1706615260 640年,在中国旅居30多年的日本留学生高向玄理回到日本,不久前佛教僧人旻也已经回到日本。他们离开日本的时候圣德太子刚刚开始改革大业,他们离日期间各豪族之间的冲突让日本的各项事业都处于搁置状态。大臣苏我马子在圣德太子在世时从未试图干政,反而和他一起研读佛经和中国典籍并编纂史志。可能苏我马子对他能间接运用的权力已经很满意,因为他是各氏族首领之首,还是天皇的舅舅,他和皇室的利益即便不是一致的,也是相似的。可以说苏我马子的强夺性因圣德太子的威严而有所收敛,后者是一个才华横溢且有高尚品质的人。621年圣德太子逝世后,苏我马子没了约束,开始无所收敛地以牺牲皇室的利益为代价,增加自己的财富和权力。626年苏我马子逝世,继任其大臣之位的是他的儿子苏我虾夷(Soga Yemishi)。苏我虾夷的动作更大。苏我虾夷以及后来他的儿子苏我入鹿(Soga Iruka)决定皇位继承人,任意拥立和废黜天皇,并且为达目的不惜杀人。642年,苏我虾夷清楚地表明自己意图夺取皇权。他建祖庙,役使各部曲的成员仿造皇室成员的陵墓,为自己和儿子修建了两座陵墓;他还赐给儿子苏我入鹿一个紫色冠位,如此一来便篡夺了皇室敕封官位和官职的特权。他的儿子和女儿被尊称为亲王和皇女,并住在加固的、修有壕沟的、由武士驻守的宫殿。他经常驯服并利用大和人中的外来人,即朝鲜或中国的渡来人,这些人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手艺辅助他;他还利用那些未被完全驯化的好战的部民,比如来自东北的阿伊努人和来自西南的熊袭人,勇猛使他们成为理想的护卫。显然这个时期的日本并没有固定的行政机构,也没有种族同质性。这个时期容易出现反叛性的骚乱,中央政府的影响力只及离都城只有几天路程的地方,即便在那里也会受到贪婪的、野心勃勃的显贵的轻视和挑战。混乱在即,只有新的规则、强势的人才能调和这些对立的群体。
1706615261
1706615262 半个世纪前,在围绕佛教引入的争端中,苏我氏已经打败了物部氏和中臣氏。物部氏被铲除殆尽,而中臣氏只是退居幕后。他们的首领是神道教的世袭大官司,但是随着佛教日盛,这一职位的声望渐失。苏我氏掌权的时候,强迫中臣氏的首领继续履行他作为大官司的职责,但他拒绝了,并且选择了隐退。这位首领是中臣镰足(Nakatomi no Kamatari),日本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闲时“手拿黄色书卷”,专注于研习中国哲人的教义。在谨慎地估摸了诸位亲王的脾性后,他选择与中大兄亲王(Naka no Ōye)结交,并与他一起筹谋推翻了苏我氏。苏我入鹿是当着女皇(皇极天皇)的面、在他人的精心筹谋下被人刺杀的,几天之内苏我虾夷和几位苏我氏的要人也被杀。苏我氏走得太快太远了,所以时机成熟之后,所有那些被迫顺从他们的氏族现在站到了中臣镰足和中大兄亲王一边。苏我氏的堡垒被毁,苏我氏拥立的女皇被迫退位,她的弟弟继位(645年),是为孝德天皇(Emperor Kōtoku)。孝德天皇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轻视“神道”。中大兄亲王被册立为皇太子。两位天皇嫔妃的父亲—一位是苏我氏,一位是阿部氏,分别被委以要职,但是地位均在中臣镰足之下,这时的中臣镰足是日本权力极大之人,获赐了很高的荣誉和很多的财富。
1706615263
1706615264 对推翻苏我氏的简述浓缩了那个时期日本的几个典型特征,而这也预示了日本随后政治发展的独有特征。中臣镰足研习儒家文化并以周公为典范表明了中国君主政治理念对日本思想的影响。而中臣镰足和苏我氏之间的血腥争斗也表明当时日本的实际情况与中国君主施行德治、官僚阶层忠心扶持的理想状态相去甚远。新任天皇对本土宗教的轻视表明了佛教在统治阶层的脑海中是怎样的根深蒂固,因为轻视日本的众神祇就是否认他们的特权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女皇是第一个多少有些自愿让位的天皇中的第一位。她的继任者是一位随和的佛教徒,表面上看似有权力,实则须听从诸高位臣子的谏言,这是一个典型的实例。在接下来的1000年里日本都是这样,天皇身后有一个握有实权的政府。所有的荣耀和尊崇都归于天皇,而所有的主动权和实权都归中臣镰足。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868年“王政复古”。名义上的统治者身后总是有一个摄政者、一位顾问或一位督导者,这个人是事实上的统治者,但他从来不要最高统治者的头衔。的确,所有的国家、所有的职业都会有那么一个人接受所有的荣誉而另一个人承担所有的重担,但是日本体制—不单单是君主制—的历史极为典型地体现了这种特点。中臣镰足夺取苏我氏的权势显然不足以说明这一点,因为政体没有发生彻底的改变,结果只会是各豪族之间继续争夺最高统治权,昨天拥有这一权力的是苏我氏,今天变成了中臣氏,明天可能会变成其他豪族。很明显,这时候唯一保险的策略是收回各氏族的权力,最好的方法是将权力集中于天皇一人,仿照中国的样式,将日本由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变成一个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国家。
1706615265
1706615266 645年,留学生高向玄理和学问僧旻回国,被委任为“国博士”(Kunihakase),无疑正是二人向中臣镰足推荐传授中国的方法。除了一些小的创新之外,第一个积极的、重要的举措是在地方行政机构设置职官。被任命的职官代表天皇管理地方;检查地方权贵拥有的土地和权力与其头衔是否相称;他们还要解除个人的武装并将他们的武器存放在政府的军械库。整体上,一些偏远的地方适合进行这种试验,因为这种举措不会引起近京的豪族的反对。在进一步采取了一些类似的预备举措之后,647年1月天皇在人们还沉浸在庆祝新年的欢乐气氛中的时候颁布了一项包含四个简短条文的法令,这项法令(645~650年年号为大化,该法令因此得名)一旦执行就会完全改变日本的政治和经济图景。我们应当注意到,最后改革并没有像法令规定的那样激进,也没有像该法令赖以确立的理论基础所假定的那样有益。不过它确实产生了一些新的、重要的结果。这项法令的条文概括如下:
1706615267
1706615268 1.废黜“御名代”和“御子代”,将地方权贵所有的私有土地和奴隶收归国有。
1706615269
1706615270 2.委任职官掌管畿内和畿外;设置固定的官路、官船、关塞和驿马;派护卫和看守人确保旅途的安全;在都城建立完善的行政机构体系。畿内细分为里,里之上又有很多郡,每个里都由一位里司掌管,里司是从乡绅(地方领导者)中挑选出来的,由熟知文字和算数的文员辅佐。
1706615271
1706615272 3.造户籍,保存账簿,规范土地的分配。每个里有50户人家,由里司主管,里司负责主管农作物的种植、秩序的维持、实物税和劳役税的征收。此外,明确规定了土地的分配单位和土地税税率。
1706615273
1706615274 4.废除旧的赋税和赋役制度,引入一个新的代偿的赋税制度,纳税者可以用固定数量的丝绸、其他纺织品或本地所产的其他物品代替劳役。纳税者要依据房屋、马匹、武器的数量以及应为官府付出的劳役按照固定的比例纳税,某些情况下可以用大米替代劳役。
1706615275
1706615276 乍一看这一法令的实施意味着日本引入了一个新的土地所有制度、一个新的地方行政体系以及一个新的赋税制度。理论上,每个条款都涉及所有权和管辖权的转移,由地方权贵转移到中央。这是把唐朝当时运行的制度应用到日本。显然要将这样一纸计划应用到社会状况甚至地势条件都和中国极不相同的日本,需要对这个计划进行大的调整,否则就会满盘皆输。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尽管经过不断调整,但这个计划仍以失败告终。
1706615277
1706615278 在描述大化改新的法令带来的成效之前,我们还是先对它进行简短的评价,这样能看清它的重要性。就土地所有而言,改革者在没有提供替代品的同时剥夺有影响力之人的土地和权力自然是非常危险的。因此,比较有影响力的氏族和集团的首领都会获赐正式的官职或官位,还有与其地位相称的俸禄。尽管历史文献并不会明确记载,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重要的首领和土地所有者对自己的所有物拥有实际的所有权,但是现在这些所有物变成了天皇的赏赐,他们只拥有理论上的所有权。这些赏赐又被认为是“采邑分封”(sustenance fiefs),我们稍后会解释这个术语。授予官位是另一个对那些会感到自己因新制度而遭受损失的人的小恩惠,如果我们从日本随后的历史来判断的话,这个小恩惠是极有价值的。
1706615279
1706615280 法令第二条通过在各郡县设置职官剥夺了很多地方权贵的自治权,但是这里改革者再次小心地、尽可能地避开那些最有影响力的氏族族长和集团首领。不同的是,现在理论上他们的自治权源自朝廷。如果中央政府要与地方职官保持联系的话,设置固定的官路、官船、关塞和驿站至关重要。这个时期日本的通信极为不便,因为日本多山,而这时却没有足够好的公路、河道,也几乎没有桥梁。往来于都城和偏远郡县路途艰险,除了缺少设施之外,较为偏远的地区还有大批强盗和土匪出没,在最好的情况下,一些较偏远的地区有人聚居,但是这些人很难沟通,他们会挑战征税者和其他官员。因此,除非路况有所改善并且有人驻守,否则从都城向地方官员传递消息就是时间漫长且冒险的事情,并且对日益增加的都城人口更为重要的是,由地方向官仓和官库运送农产品费时、费力且成本高昂。需要注意的是,在引入金属货币之前,所有的税收都是实物。法令第三条和第四条都是与税收相关的。它们的主要目的是引入一个统一的税收制度,同时通过详细登记人口和土地评估每个地区的产能,从而尽可能地确保地方权贵不会将应当缴纳给皇室的产出据为己有。简言之,四条法令的首要目标是对经济权而不是政治权进行再分配,以使朝廷受益。当然,我们很难把经济权和政治权分开来看。但是,这四条法令有非常明显的迹象表明,朝廷整体上更关注从地方敛取财富而不是削弱那些偏远、野蛮之地的大地主的自治权。
1706615281
1706615282 现在我们有必要来概述大化改新之后日本的土地所有制度和税收制度。日本人较早时期的历史混乱且不清晰,我们无须停留于此,但是如果对7世纪以后的经济状况缺少了解,我们就很难理解日本社会的整体状况。
1706615283
1706615284 日本官方编年史重复引用中国的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便是在中国这一土地征用权的理论也没有得到践行,在日本践行这一理论的实际条件十分有限。当然皇室尽最大可能地反复灌输这一理念,但皇室只是渴求土地的众多豪族集团中的一个。我们刚刚已经说过,646年以职官取代地方统治者的时候,要想改革不失败,就要给予地方权贵以官位和头衔来安抚他们并维护他们作为地方首领的尊严。朝廷关注那些看似细微的事情比如官位的命名和官袍的颜色的部分原因即在于此。他们要做一切能做的来给新的头衔以尊荣。只要土地所有者的地产实际上没有转给君主,他们就不会反对土地征用权的理念;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尽管他们对土地的所有权有了一些变化,但是一般说来他们的所有权还是确定的。因此,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使土地耕种者持有的土地系统化,搁置产出的分配以待将来逐步解决。随着中央政府权力的强化,它希望能够找到增加自己分配比例的途径。所以,大化改新为首的举措之一就是颁布土地分配制度,在这项制度下,适宜耕种的土地—主要是有水源的稻田—主要分配给耕种者,分配面积基于一户的人数。这些耕地被称作“口分田”(ku-bun-den),字面意思就是按“口”“分”的“田”。因为“口”的数量是不断变化的,所以需要采取一些普查措施。当时的登记系统发展得极度精确详细,因为这是唯一能够核实农耕者赋税的方法。没有这些登记信息—后来证明即便有了这些信息也无法防止纳税者避税、郡县和地方官员挪用税款。农耕者要缴纳的税款分为三类:
1706615285
1706615286 1.土地税,即租,以稻米纳税,我们也可以把租看作国家对小块土地持有者所征的田租,因为租是根据单位土地的产出来计算征收的。
1706615287
1706615288 2.劳役税。劳役税是国家对个人征收的,与土地无关,人们既可以服庸役(yō-eki,强制劳役),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折算比例以物[庸(yō)]代役。
1706615289
1706615290 3.产出税,即调(chō)。产出税是国家对个人征收的,征收物是除稻米以外的其他产出。根据地方特产,可以缴纳绢或其他物品。
1706615291
1706615292 从这些税收的核算和征收来看,政府有必要对土地和人口进行登记;土地登记簿是为了表明哪些是分配的土地,哪些土地该交田租;人口登记簿是为了表明哪些人应该纳税,哪些人可以免于纳税。大化改新之后登记簿的残本一直保存在皇室的储藏所即正仓院(Shōsōin),比起冗长的叙述,复制这些残本能够更好地理解土地所有制和税收制度的运作机制。下面是从702年的一个登记簿中摘取的内容,登记的是九州的一个村,大概位于奈良东大寺(Tōdaiji)的一小块附属地上。从名字来看,该户的家长是古代占卜部部民的后代。
1706615293
1706615294 表1 奈良东大寺(Tōdaiji)一小块附属地人口登记簿
1706615295
1706615296
1706615297
1706615298
1706615299 表1 奈良东大寺(Tōdaiji)一小块附属地人口登记簿-续表
[ 上一页 ]  [ :1.7066152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