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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百年史研究 第二节 川边改土归流及其对西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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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帝国主义势力不断侵犯我国西南边疆包括四川、云南和西藏地方。不仅如此,“为了转移西藏地方上层和广大群众的斗争目标,他们(帝国主义分子)还把西藏上下当时尚不知为何物的西方式民族主义思想加以歪曲,灌输给少数不顾民族大义的上层败类,唆使他们反对中央政府,破坏我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31]致使藏军时常在川边藏区寻事,以致川边藏族地区乱事迭起。“自瞻对划归藏属,蕃官侵暴,川边[32]土司[33]弱者慑其威而甘于输纳,强者怙其势而恣为奸横,几若知有藏而不知有川,匪惟蛮触纷争,抑且弁髦王章,轻侮边吏”[34],令清朝政府中不少有志之士忧心忡忡。于是奏报清政府请求及时处理,以免祸患无穷。清朝政府于是借清末新政之风,派专人前往川边处理其动荡不安的局面。继驻藏帮办大臣凤全被杀后,赵尔丰被派往川边藏族地区。他平定乱事后,针对川边藏区长久以来存在的弊端,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土归流”。赵尔丰不仅在政治上实行了“改土归流”的政策,他还对该地区的经济、交通和文教卫生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对川边藏区的社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也对同一时期西藏地方,尤其是驻藏大臣在西藏的新政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达到了其保卫川边、应援西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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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川边改土归流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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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面对川边发生的“凤全事件”,特别是西藏地方内忧外患的形势,清朝中央政府开始采取积极的措施,于是年夏天派四川提督马维麒和建昌道赵尔丰率军赴川边平乱。随后,对该地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土归流”,进一步强化了清朝中央政府对川边藏区的统辖地位,冲击了这一地区的封建农奴制度,从某种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也促使中央政府在西藏地方开始实施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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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川边时局外忧内患,清廷派员赴川整饬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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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学者对川边改土归流的范围做过考证,认为“远大于当时四川管辖藏区土司之地,而是打箭炉厅所辖藏地、云南德钦藏区和雍正时行政上划归西藏的康区全境”[35]。川边地形多为峡谷、高原,由于自然环境恶劣,人口稀少,清政府历来不重视此地经营和开发。但是,此时,由于英、俄在藏互相争夺,昏庸无能的清朝政府完全无力保卫西藏,而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在沙俄诱惑下,心生寻求沙俄保护之念,使西藏局势愈显危急。如若西藏地方不保,川滇失去屏障,外国侵略者的魔爪就会迎面伸来。清朝统治者不得不谋划出路——及时经营川藏,而“川藏经营之略,以边务为关键”。[36]于是,“筹边援藏”成为当时的客观形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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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在乾隆时平定大小金川之后,对如何废土司以扩大经营川边的问题,因国家财力原因,一直搁浅在清廷的议事日程上。因此,当清后期全国大部分土司地区完成改土归流[37]之际,土司统治仍在川边实行。土司虽名义上隶属清王朝,但由于清政府一直奉行“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羁縻政策,因此,清朝政府不直接干预土司所辖地区事务,从而逐渐形成了土司割据的局面。广大藏族人民一直深受土司、头人、寺庙的压榨。土司之间也矛盾不断。清末,随着清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系的恶化,川边藏区的土司头人与清廷关系也日益紧张,直接威胁到清政府对于川边藏区的统治与权威。傅嵩炑在奏折中就曾说过:“各处土司、喇嘛,只知有西藏,不知有朝廷。光绪二十年以后,乡城则据邑而杀长官;乍丫则入藏而围攻钦使;泰宁以开矿而戕毙武弁;巴塘以垦务而戕害大臣。叛乱迭兴,屡烦兵力。”[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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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拯救西藏与川边危局,1903年,清政府派锡良、有泰和凤全详细体察情形,督办川边事务,原闽浙总督锡良被调往四川。在“集绅自招商股”[39]以修川路的同时,锡良还根据川边藏族地区的特殊情况进行了适当的整顿。1903年7月,驻藏大臣有泰、帮办大臣桂霖与锡良商议将驻藏帮办大臣移驻察木多,以“居中策应,筹防练兵,庶几外可以慑藩服,内可以靖蜀疆”。[40]1903年10月29日,考虑到川省事务繁重,而川边各地土司又实难管理,锡良上奏朝廷:“求无增改建置之烦,而深有益于边务,莫若将打箭炉同知升为直隶所,径隶建昌道,与雅州府划疆分理。关外土司管辖如故。巴、理粮员等官,改归该所察举优劣,核转案牍。箭归府属之沈边、冷边等土司暨泸定桥巡检均与所近而府远,一并归所转辖。”清朝政府应允,随后又请设了炉霍屯务,“议将朱窝、章谷改土归流,分派屯员管理”。[41]除此之外,锡良还在巴塘地方试办屯垦。他表示,“但巴塘垦务即办,他处如能耕作,推行较易,牧政、矿政又当次第考求,似于边务总有起色”。[42]1904年5月,巴塘粮员吴锡珍提出开办垦务办法6条,包括委员宜速赴差、经费宜预筹备、办法宜分缓急、募民宜示区别、营兵宜酌拨用、线路宜量安设等内容。五月,吴锡珍、都司吴以忠议就开垦章程12条,对招雇农夫等事做了较为详细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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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10月(光绪三十年九月),鉴于形势清廷颁旨:“有人奏,西藏情形危急,请经营四川各土司并及时将三瞻收回内属等语,着锡良、有泰、凤全体察情形,妥筹具奏。”[43]凤全原为湖北荆州驻防镶红旗人,后调任驻藏帮办大臣,在四川为官二十余年。有史料称,凤全“性情劲直,办事勤能……明决廉勤,胸有经纬……”[44],但其后来的表现却似乎不尽如人意。新任驻藏帮办大臣凤全到达川边之后,即开始整顿边务。他于8月26日到达打箭炉,从同知刘廷恕处了解了该地的情形后,认识到了“屯防并举,为持久之计”。[45]10月21日,凤全上奏朝廷,恳请在当地招募士兵,并就地各自先行操练,稍显熟练之后再汇合起来统一操练,练成之后分驻各险要关隘,守防兼备,并举中策应。11月18日,凤全抵达巴塘。在前往巴塘的路上,他随处进行了土地勘察,发现理塘一带可耕地很少,而巴塘地方气候较之稍好,土地还算肥沃。之前在锡良的安排下开垦了良田300多亩,但仍然有大量的可耕之地。经过详细勘察后,他认为此地还可以成田五六千亩,预计一年可以完成1000余亩,于是派同知刘廷恕加紧在炉霍地方进行开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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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川边之后,整顿了军制,将关内原来的两营防军裁员后并成了一个营,加上之前在当地招募的新兵一起,共1000人,分别驻扎在打箭炉、理塘、巴塘、察木多等地,既可以承担防务,平时又可以进行开垦。此外,他还上奏朝廷,请求收回瞻对地方,在遭到驻藏大臣有泰的阻止后[46],他再次上奏,据理力争,坚决要求收回瞻对。后凤全在筹办边务以及屯垦、开矿和练兵等事宜中,“激发忠诚,感怀时局,殚精规画,昕夕不遑”。[47]而就在全力以赴处理边务的过程中,凤全感觉到了川边僧人的桀骜不驯:他们联合当地土司,频频滋事,蔑视朝廷官员,乃至阻止其开展垦荒开矿之务,甚至打伤打死官员士兵,“堪布之权,甲于官长,稍不遂意,聚众横行……干预地方,肆无忌惮”。[48]且“里塘地方土司积弱,日以朘削番民为事,十室九空。僧多民少,大寺喇嘛多者四、五千人,借以压制土司,刻削番民,积习多年”。“抢劫频仍,半以喇嘛寺为逋逃薮,致往来商旅竟向喇嘛寺纳贿保险,即弋获夹坝,辄复受贿纵逸”。[49]应该说,他看到了当时川边地区存在的一些在统一国家中不能容忍的情况。对此,凤全认为“惟是尽绝根株,非使喇嘛寺有所限制不可。即此不图,相率效尤,恐以后办事亦多掣肘”,于是上奏请求消除不法僧人借宗教的名义为害社会的行为,并限制僧人数量,“拟请申明旧制,凡土司地方大寺喇嘛不得逾三百名。以二十年为限暂缓剃度”。[50]他对当地情况的了解深入、分析有理,但由于提出的措施是当地僧人所没有见过的,他们习惯于朝廷的松散管理,甚至是任其自由。他们“压制土司,刻削番民,积习多年”,对于严格的管理,自然会以暴力叛乱来抗拒,最后直接导致了“凤全事件”(又称“巴塘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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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凤全事件”(又称“巴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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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藏帮办大臣凤全请旨限制川边僧人的不法行为和改善“僧多民少”状况的消息,不仅惊动了十三世达赖喇嘛,也遭到了泰宁、巴塘和理塘僧人的反抗。他们散布凤全“办事悉为洋人而来”,“凤全教练洋操,袒庇洋人,应即加之诛戮”,并阻止凤全对巴塘地方的屯垦。实则巴塘地方早些年一直有粮员在负责垦荒,虽进度慢,但一直以来也算顺利,并无人骚扰阻止。而自凤全负责此事开始,每有动作,便有人出来抗议阻止。1905年2月21日,凤全的队伍在经过巴塘丁零寺时,突遭僧人群起袭击,随后还焚烧了垦场。28日,当地僧人及土司部众杀掉两个法国传教士,焚毁了巴塘天主教堂。凤全属下死伤二十余人,巴塘督司吴以忠和随员秦宗藩亦在其中。不仅如此,他们还掠走了不少粮食。29日,凤全为安全起见,带领少数士兵前往理塘,准备带回先前留在炉霍的士兵,一起再回来惩办乱事之人。3月1日到达一个名叫红亭子的地方时,遭遇埋伏,凤全率兵奋力搏战,终因寡不敌众,一行五十余人全数被杀,凤全未能幸免于难,这就是近代川边史上著名的“凤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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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凤全事件”非常充分地反映了清朝政府对于川边藏区长期疏于管理,以致造成“各处土司、喇嘛,只知有西藏,不只有朝廷”的不正常局面:土司和喇嘛当道,不服政令,胆敢杀害朝廷命臣。[51]事后,巴塘地方百姓向打箭炉颇本禀明了此事,基本上是对凤全的控诉,指责他庇护洋教、操练洋枪、招募外地人开垦巴塘土地并要求纳粮、限制喇嘛数量等。实际上,对于当时而言,这些都是发展当地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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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折子虽名为巴塘百姓所请,实则出自土司喇嘛之手,目的无非就是维护当地僧人的地位和土司的权益。凤全到达巴塘后,深切感受到川边藏区僧俗头人横据一方,多行不端,因此为了打击和抑制土司、喇嘛的势力,他在锐意经营屯垦、积极谋划收回瞻对的同时,有意削弱了川边藏区僧俗头人的权势。如此,他直接地触犯了土司的经济利益,而限制喇嘛人数增长则是在动摇僧人的特权地位,必然遭到反抗。在起事前,凤全对于土司、堪布策划变乱毫无警觉,遂遭到袭击。后指控说凤全庇护洋教、操练洋枪不过是起事的借口。折子的后面说:“如再有差派官兵勇丁进来,则众百姓发咒立盟,定将东至理塘、西至南墩十余站差事撤站,公文折报一切阻挡,甘愿先将地方人民尽行诛灭,鸡犬寸草不留,誓愿尽除根株,亦无所憾也。”[52]这种威胁显然是对中央政权的严重挑战。如果此时再不予以反击,一则清朝政府威严尽失,以后之事更难办理;二则更加纵容了肇事者的狂妄,难免以后还会有类似事件发生;三则影响到川边及其他地方驻地官员及士兵的安全,生命得不到保障,为清朝政府效力一说又从何谈起。因此,“凤全事件”就如同一个导火索,激怒了清朝政府,也为清廷在川边强行实施新政提供了充足的理由,下决心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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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全在川边的表现,四川总督锡良也有几份呈给朝廷的奏折,从中可以看出其对凤全在川边一些行动的实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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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查凤全遵旨筹办边务,虽欲拓兴屯垦,亦未尝以峻急行之,只因拟请限制寺僧人数一疏,喇嘛闻知,中怀怨怼,飞诬构谤,鼓惑愚顽。正副土司初不过潜预逆谋,继则公然助恶,屡投印文于奴才等署,竟称:凤全教练洋操,袒护洋人,应即加之诛戮,若川省派兵压境,惟有纠合台众联聚边番以死抗拒等语,狂悖实为至极。……且凤全从死百余人众,两司铎又其罹厄,焚毁教堂、粮署……”[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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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塘僧士竟敢要挟文武,逼释盗匪,扬言瞻酋派队围犯里塘。同时正办泰凝(即泰宁——编者注)金矿,该寺喇嘛尤敢抗阻,据险设伏,屡次伤毙勇弁,都司卢鸣扬被害捐躯。”[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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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塘番匪出而掳掠,并声称阻止练兵、开垦等事,扰及近台。凤全派勇追拿,道经喇嘛寺,讵敢施放枪炮,击伤勇丁,始知番匪滋事,均由喇嘛主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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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资料中,可以看出凤全在川边实行屯垦、开矿、练兵等措施,是根据朝廷批准进行的。一开始并没有用武力强迫实行,而当地寺庙僧人首先以武力阻止,“伤毙勇弁”、“抗阻”开矿、“阻止练兵开垦”。在这种情况下,凤全才不得不派兵加以解决。可以说凤全所为,既没有急功近利,也看不出性情粗暴、作风专横,如四川总督锡良所说:“亦未尝以峻急行之”。而所推行的“开垦”“开矿”,是一种发展经济、改善当地民生、促进社会发展的举措,即使现在看来也是应该予以肯定的。凤全“限制寺僧人数”的措施,自然损害了寺庙僧人的利益和特权,必然引起僧人不满,不但有言论,上书锡良请求对凤全“加之诛戮”,而且有行动,进行武力反抗,伏击杀死凤全等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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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藏帮办大臣凤全遇难后,锡良于4月5日上书清朝政府,详细陈述了此次“凤全事件”的起因和经过,并“遵旨派建昌道赵尔丰办理炉边军务,迅速驰往,会同提臣马维骐相机妥办。并以巴、理一带均隶于建昌道,而运粮亦在所属邛、雅等处,故令赵尔丰先赴本任,接篆后,即日起程,所以便调度而一事权”。马维骐领旨于2月起程前往川边。巴塘僧人与土司扼险设伏,仍图抵抗。马维骐深知用兵贵在速度,于6月亲自统率五个营,“次第开拔,分道并进”,先后攻克了泰宁和巴塘。并彻底查明了“凤全事件”原委,将元凶缉拿归案,并由锡良上奏朝廷:“伏查凤全遵旨筹办边务,虽欲拓兴屯垦,亦未尝以峻急行之,只因拟请限制寺僧人数一疏,喇嘛闻知,中怀怨怼,飞诬构谤,蛊惑愚顽。正副土司初不过潜预逆谋,继则公然助恶,屡投印文于奴才等署……若川省派兵压境,惟有纠合台[56]众联聚边番以死抗等语,狂悖实为至极。”[57]10月,巴塘形势稍显稳定,马维骐奉旨调回四川,留赵尔丰任炉边督办,统兵留驻,办理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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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时,巴塘、泰宁虽已平定,但赵尔丰感到巴塘所属多个村子的藏民常受僧人唆使,致使地方长期动荡不安。他认为,“七村之逋诛未除,则巴塘有肘腋之忧,桑披岭寺之强梁如故,则关外有腹心之患。先其近者,自当搜剿七村”。[58]于是,在9月、10月间,赵尔丰命巡防新军中的两个营和常备军炮队绕到山后,又派顾占文等带领其他营开往前山。10月4日,前后营队汇合,形成夹攻之势。虽有抵抗,但终究不敌。自此,赵尔丰便开始了其对川边藏族地区大规模的新政改革,史称“改土归流”。所谓“改土归流”,就是废除土司(是藏族历史上自然形成的地方首领,并非朝廷任命的官员)世袭制,代之以流官(是由清政府任免调动的一般官吏,废除终身和世袭的职位)治理其地。即“对割据一方的地方政体实行改革,废除元、明两朝以来皇帝封赐或世袭的土司,由中央皇朝委派,改设流官直接对当地进行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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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改革的原因何在,川督锡良等在请设川滇边务大臣奏折内有如下陈述:“边事不理,川藏中梗,关系至大。征之前事,藏侵瞻对,川不能救;英兵入藏,川不问战。藏危边乱,牵制全局者,皆边疆不治,道途中梗之所至也。……乘此改土归流,照宁夏、青海之例,先置川滇边务大臣,驻扎巴塘练兵,以为西藏声援,整理地方为后盾,川滇边藏声气相通,连为一致,一劳永逸,此西南之计也。”锡良的话既指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又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比起鼠目寸光的驻藏大臣有泰强胜百倍,更显得清朝任用有泰为驻藏大臣的失策。因此,“筹边援藏”,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是清末川边改土归流的根本原因;其次在于解决川边僧人、土司权势过大,独霸一方,不听中央指挥,已成尾大不掉之势的混乱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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