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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当局无奈,只好与国民政府进行交涉。与此同时,西藏方面否认已确定拉木登珠为转世灵童,宣称,三个寻访路线各寻得一名灵异幼童,需将三位候选灵童迎至拉萨,通过金瓶掣签才能做决定,并称“现典礼期将近,关于西宁塔尔寺地方所选寻者,请中央政府俯允该主持人员迅将寻选幼童送至西藏,参加典礼,并恳发给执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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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9月23日,西藏地方政府通过西藏驻京代表,向蒙藏委员会转呈了一份电文:“达赖转世一事,经僧民代表在各地寻访之结果,在西藏内部所寻选者有灵异幼童2人,在西宁塔尔(寺)方面所寻选者有灵异幼童1人。依照西藏宗教制度,所寻选之幼童应聚集西藏降鸾认定,复经庄严之金本(奔)巴瓶内典礼拈定。现典礼期将迫,关于西宁塔尔(寺)地方所选者,请中央政府允该主持人员迅速将寻选幼童送呈西藏参加典礼。”[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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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0月8日,蒙藏委员会制定了《达赖喇嘛转世掣签征认办法》呈报行政院,提出了抗战时期处理西藏问题的三个原则,以及关于达赖转世问题的三种办法。三个原则是:“(1)中央对西藏固有之权,决不放弃;(2)中央与西藏间尚待解决之政治问题,此时暂缓进行;(3)调整近年来各项悬案,消除疑虑,解释误会,以期融洽感情,增进合作。”[27]对于掣签的地点,由于时值战乱,北京陷落,所以,掣签地点应在拉萨。但是,依照惯例,在大昭寺举行掣签仪式应该由驻藏大臣前往监视,以示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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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1936年颁布的《喇嘛转世办法》规定,掣签应由驻藏办事长官会同办理,但是,当时“驻藏办事长官”一职并没有设置,蒙藏委员会谘议张威白[28]威望不够,不便出面办理此事,于是,另提出针对此问题的三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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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民政府特派大员前往拉萨,会同热振呼图克图主持第十四辈达赖喇嘛掣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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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民政府特派大员会同热振呼图克图主持第十四辈达赖喇嘛掣签事宜,并得由该员指派代表就近办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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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民政府特派蒙藏委员会长会同热振呼图克图主持第十四辈达赖喇嘛掣签事宜,并得由该委员长指派代表就近办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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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种办法,虽于维护体制之中隐寓权变之意,而皆以达到中央实施对藏固有之达赖喇嘛掣签权为主旨。[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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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此三种办法,重点在于,必须有国民政府代表与热振摄政共同主持掣签,以此维护中央政府的主权地位。国民政府在坚持主权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具体的实施细节有所变通。吴忠信对以上三种办法的分析是:第一种办法较为理想,但是实现的难度颇大,因为涉及的费用较高,可能会需要二三十万元,且“恐遭藏方拒绝,转成僵局”。[30]因此提出的第二、三项办法为灵活之策,如果藏方对第一项办法不同意时,最低限度是照第二或三项办法处理,因为,这三种办法的提出既表示了对西藏地方政府的尊重,又兼顾了中央政府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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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国民政府在达赖转世认定过程中,为维护中央地位,改善与西藏地方关系而实行的方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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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0月18日,行政院复函,请蒙藏委员会将拟定的三种办法与藏方商洽。[31]10月25日,吴忠信转达行政院命令,致电马步芳:“由会先与藏方商洽掣签办法,再行呈核”;“西宁选得之幼童,吾兄设法挽留,荩筹至佩”[32]。11月8日,噶厦又来电催促国民政府将青海灵童送至拉萨,由于国民政府希望能先与西藏商定灵童掣签事宜后,再将青海灵童送至拉萨,所以,11月11日,蒙藏委员会致电张威白:“查本会既奉院令商洽,自应先将中央派员参加掣签办法商定后,再转呈核示。至电令马主席准将西宁选得之幼童送藏一程,到相当时期,自无问题。”[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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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海与西藏的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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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马步芳接到国民政府的电报,要求其为西藏的灵童寻访团提供便利。另外,在玉树的九世班禅也请他对格仓活佛一行的寻访活动给予方便,不要以过去的青藏战争为念。所以,马步芳在最初寻访青海灵童的过程中,对寻访团积极配合,不仅“派蒙藏股职员二人,协助一切”,还承担了许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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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亲睦的关系使格仓活佛放松了对马步芳的警觉,并向马步芳透露了当采家族拉木登珠灵异特著的消息,[34]然而,这却使马步芳产生了通过转世灵童而控制西藏的念头。事实上,马步芳觊觎西藏之野心由来已久:第一,马步芳一直想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而当前的可行之法就是向军事力量相对薄弱的西藏发展,之前的青藏战争及西宁玉树公路的建设都是出于这一野心;第二,对印度、英国的羊毛出口一直是马步芳的重要收入来源,如能控制西藏这个中介地,将会极大地便利羊毛的出口;第三,武器枪械是马步芳维持其在青海统治的坚强后盾,但由于抗战爆发,国民政府规定军火的购置必须通过中央政府,这极大限制了马步芳对军火的需求,所以,他只能通过西藏的口岸与英国进行秘密的军火交易。这些原因共同催生了马步芳企图控制西藏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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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步芳从与格仓活佛寻访团的交谈中,已推断出热振活佛对拉木登珠十分支持,所以,马步芳想效仿七世达赖喇嘛的旧例,借口派兵护送达赖灵童而进入西藏,而且,因为达赖喇嘛所具有的崇高地位,马步芳还可以借机扩大护送灵童的队伍。于是,马步芳挑动塔尔寺和青海的一些蒙藏王公、千户、百户等,要求在塔尔寺认定拉木登珠为转世灵童,并举行坐床典礼,或者至少接受僧俗百姓的致礼膜拜。但是,按照藏传佛教的传统,接受僧俗百姓的礼拜意味着已经承认了转世灵童的身份,因此,灵童的寻访团按照噶厦的意图表示,坚持拉木登珠只是三位灵童候选之一,最后的决定,只有到拉萨以后才能举行坐床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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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2月28日,吴忠信致电马步芳发出行政院令,要求其护送寻访团等入藏。但是,马步芳总是找到各种借口,借机拖延拉木登珠入藏。1939年1月9日,马步芳致电吴忠信:“西藏代表求送灵儿甚急,希迅派妥员护送入藏,所垫经费可由中央拨还。……究竟如何,祈示祇遵为祷”,[35]以此试探中央对他的态度。马步芳阳奉阴违地执行中央的政策,称:“遵即转促纪(格)仓佛并护送灵儿启程入藏。何日首途,续电奉闻”[36],而对灵童又借故推诿,久不放行;对寻访团则闭门不见。“纪(格)仓佛前往接洽数次,始终拒不见面;同时用书面向其请示办法,亦无明白答复。”西藏方面深知其居心不良,于是“恳请中央迅速指派专员,同(西藏)住内地代表一人,并发给执照,乘机至西宁主持其事……至所需旅费;当呈请藏政府发给”。[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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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马步芳的有意阻拦,热振指出:“以十四辈达赖生于汉地,中藏前途无形中已水乳融洽,而马主席有意作梗……如再迟延,则恐灵儿有夭折不好之事发生,则中藏大势已去,无可挽回。”[38]国民政府决意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入藏,对此,西藏方面恳请吴忠信先赴青海,与灵童一同入藏,以便沿途妥予保护,希望借吴忠信的入藏促成灵童入藏。对此,蒋介石同意藏方的意见,称:“此次该摄政(指热振)自动电请吾兄(指吴忠信)飞赴青海将达赖转世灵儿督同护送入藏,实不失为改进中央对西藏关系之一良好时机。”[39]马步芳得知吴忠信将来青海,立即电告吴忠信,青海灵童已准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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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5月底,西宁灵童仍不见启程,行政院决定派遣马步芳好友赵守钰,以私人名义赴西宁商促灵童入藏事宜。6月5日,蒋介石提出:“青海灵儿之赴藏最为重要,必须设法办到,护送前往。马主席一再迁延,迄未决定启行日期,或系因道途艰难,种种准备需用不赀所致。不如另与马主席商洽,请其将灵儿送来中央,即由中央发给护送费数万元,亦无不可,届时再由中央派员将灵儿护送入藏。”[40]迫于国民中央的压力,马步芳自知自己的计划不可能实现,于是致电蒙藏委员会:“兹定于农历五月中旬由青海动身,职府遴派师长马元海为(护送专使),路费及到藏交际各费约需一十万元,恭请转请发给……年来在青寻觅候选灵儿,所费亦属不赀,均已由藏方支付清楚。”[41]此处所说的护送费10万元,由蒋介石军需署垫发甘肃省政府主席朱绍良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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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方面所支付的款项,戈尔斯坦在其《喇嘛王国的覆灭》一书中,参照当时寻访团成员凯墨·索朗旺堆所著的《回忆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寻访与认定》,描述了西藏方面支付“赎金”的情况:1938年夏,灵童寻访团请求迎接拉木登珠返藏,马步芳告诉寻访团应当同他的地方办事处(即青海省政府秘书处)和塔尔寺“拉基”(寺院管理委员会)交涉,并得付10万大洋。[42]西藏驻京办事处通过重庆农民银行将“赎金”如数兑交马步芳,同时,还送给秘书陈耀堂1万元。这是马步芳第一次提出费用问题。至于这笔款项,在拉木登珠到达拉萨后,西藏方面就付给护送灵童的副专员马辅臣卢比26万元(合大洋三十二万九千元)。[43]这笔钱是以多方的名义索要的,最终可能就落入马步芳之手,具体归属,没有资料佐证,但是,至少塔尔寺并未得到那10万元。第二次提出是在1938年12月8日,中央电令马步芳护送灵童入藏之后,马步芳提出了高达33万元的费用索求,这笔费用包括了地方部队总司令10万、西宁地方政府10万、塔尔寺10万、护卫队2万及马步芳本人1万元,而这笔钱,直到1939年夏天,才付给马步芳。第二笔款的给付拖延如此之久,是因为寻访团担心马步芳在拿到这笔钱后会提出别的要求,所以电请拉萨,表示在某种担保方式筹划好之前,不应汇来追加经费。1939年,寻访团得知一批穆斯林商人打算经过印度前往麦加朝圣,而马步芳也是穆斯林,所以寻访团就请这些商人先行垫付马步芳33万元大洋,然后,再由西藏地方政府在拉萨用卢比以优惠的比价支付给这些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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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秋,吴忠信得知西藏方面向英国人借款以偿付马步芳的勒索,便向蒋介石建议,出于维护国家威信的目的,应该由中央照西藏所付的数额偿付藏方。蒋介石同意由中央以补助灵童登座大典经费的名义偿付藏方,并于1940年2月5日正式发布命令,拨发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大典所需经费40万元,由行政院转饬财政部拨发,[44]对此,西藏地方政府甚为感激。热振活佛于2月17日致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表示“敬领之余,肃电叩谢,并祝国泰民安,中藏亲洽”。[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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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马步芳最初阻留拉木登珠是奉了民国政府的命令,客观上为中央政府利用灵童以改善与西藏地方的关系,为中央政府有效开展政治交涉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结果。因为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还没有就灵童掣签认定、中央派员主持坐床之事商妥,所以,吴忠信两次发电报给马步芳,让他设法阻止灵童进藏,等中央与西藏地方政府商妥之后再放行。1938年10月25日,吴忠信给马步芳的电报说:“西宁选得之幼童,吾兄(指马步芳)设法挽留……何时可令赴藏,应俟院令遵行。”12月3日的电报里又说:“所有贵省选得之幼童,应俟派员设法商妥,奉到院令后,再准启行。”两封电报的意思都是要马步芳等到行政院下令放行,才可放灵童进藏。马步芳给吴忠信的电报,对吴忠信的做法大加赞扬,并表示照办,他说:“尊意高远,谨当如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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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可见,西藏地方政府在青海寻访灵童,从一开始就离不开国民政府的各种援助,特别是被照顾以免费拍发电报的特权,西藏噶厦才能与格仓活佛等及时、方便地联系。而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入藏,是同民国蒙藏委员会的反复交涉,以及蒋介石亲自发出指令并拨巨款分不开的。如果单靠西藏地方政府同马步芳交涉,达赖灵童由青入藏一事,可能还会有更棘手的问题出现。而且,当时正值中国抗日战争,国民政府的财力十分有限,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拨出巨款投入十四世达赖喇嘛的登座大典,为西藏解决这一大笔财政支出,实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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