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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改革前夕,甘丹寺所属谿卡的1200户农牧民,欠债的达932户,其中欠1000克青稞的109户,欠10万克子孙债的有3户。甘丹寺共放出高利贷藏银234866品,青稞821282克。农奴耕种寺庙的土地交纳各种租差税占收获量的70%以上,还要支应乌拉差役。每年秋收时节,寺庙就派大批喇嘛到农村牧区催租逼债,胡作非为,弄得鸡飞狗跳,民不聊生,许多农奴被逼得秋收刚完就断粮,不得不到外地借贷、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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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上层僧侣不但在经济上剥削广大农奴,而且在政治上压迫农奴,同时更用来世的幸福或苦难,来引诱或恐吓广大农奴,使其成为他们的工具,忍受他们的压迫和剥削。寺庙还是保守势力的大本营,不允许社会上出现任何进步的新生事物,竭力维护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由于长期实行“政教合一”的僧俗贵族专政,寺庙上层僧侣直接参与政治,从噶伦到宗本等各级官员,大都由喇嘛充任,且负主要责任。原西藏地方政府召开官员会议时,拉萨三大寺的扎仓堪布、执事等都要与会,达赖喇嘛就是旧西藏集神权与政权于一身的最高统治者,三大寺在西藏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寺庙享有政治特权,还设有法庭、监狱,直接干预社会生活,对农奴握有生杀予夺之权,对西藏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在农牧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同时,对寺庙进行民主改革也是广大农奴的愿望和要求,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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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工委对寺庙的民主改革采取了非常慎重的态度,在寺庙的民主改革中首先是严格区别宗教信仰同寺庙的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这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其次对寺庙按参叛与未参叛,实行区别对待;再次是继续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爱国守法的寺庙,同时坚决反对叛乱,废除寺庙的封建剥削和封建特权,实行政治统一、政教分离、宪法进庙、不准宗教干预行政司法和教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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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寺庙的民主改革工作,西藏工委和西藏军区在平定拉萨叛乱后,于1959年3月即抽出一批汉族、藏族干部,组成3个工作组,首先进驻叛乱的哲蚌寺、色拉寺和甘丹寺,广泛发动贫苦僧尼,团结爱国的宗教界上层人士,彻底揭发三大寺组织叛乱的罪行,积极开展了“三反三算”[99]运动。通过“三反三算”运动,挖出了一批叛乱分子和叛乱组织,收缴了大量枪支弹药,揭露了他们以宗教为幌子进行叛乱的阴谋和残酷剥削农奴和贫苦喇嘛的罪行。1959年秋天,三大寺的民主改革运动基本结束,成立了以贫苦僧尼为主的民主管理委员会。全区寺庙的民主改革工作,基本上与农牧区的民主改革同步进行,寺庙周围农村的群众与寺庙内的贫苦僧尼一起揭发寺庙参加叛乱和剥削罪行,起到了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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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寺庙的民主改革中,各地坚决贯彻依靠贫苦僧尼,团结爱国守法的宗教界人士,打击叛乱的和最反动的农奴主和农奴主代理人的阶级路线。严格区别叛与未叛,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对参叛寺庙的土地等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给农奴所有,对未叛寺庙的生产资料,经过协商,实行赎买政策。如班禅所属的扎什伦布寺等就按未叛寺庙对待,实行赎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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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区寺庙的民主改革一般都经过了四个步骤:第一步是进行反叛乱斗争,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清查隐藏在寺庙里的叛乱分子和反革命分子,摧毁一切叛乱组织和反革命组织,清除隐患,为下一步工作创造条件。第二步是反对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发动贫苦僧尼和贫苦农奴(与农村改革结合),以诉苦的方法,算寺庙的政治迫害账与经济剥削账,揭露寺庙的封建统治与剥削罪行,使贫苦僧尼认识到只有推翻封建农奴制度,废除寺庙的封建特权与剥削,才能真正翻身。第三步是在“三反三算”运动的基础上,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以贫苦僧尼为主、爱国守法的上中层宗教人士参加的民主管理委员会,取代寺庙原来的封建统治机构。组织僧尼学习和劳动生产,管理寺庙财产。第四步是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组织僧尼进行正当的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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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在寺庙的民主改革中,主要抓三件事:一是明确宣布反对的、废除的,如封建特权、封建剥削、干预社会政治生活等;二是明确宣布保护信教自由,保护爱国守法的寺庙,保护历史文物,保护正当宗教活动;三是安排了留寺僧尼的生活和爱国上层僧尼的政治、生活待遇。通过寺庙的民主改革,废除了它的封建特权,割断了它在政治、经济上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真正实现了政教分离、信教自由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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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通过民主改革,都实行民主管理,留寺僧尼的生活费由人民政府采取补贴的办法解决。著名的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大昭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桑耶寺和布达拉宫、罗布林卡等,在民主改革后都被定为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和维修。根据群众宗教活动的需要,在全区各地保留了大小寺庙500多座,并有数千名僧尼留在寺庙。对于在改革中少数由于僧尼自愿还俗而有寺无僧的小寺,政府也都予以保留、保护,以满足群众佛事活动的需要。1959年12月正式成立的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还安排各教派的上层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甘丹赤巴·土登贡噶和女活佛桑顶·多吉帕姆都担任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1960年3月初,民主改革还未结束,拉萨就按宗教传统惯例,举行了传召法会,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中共西藏工委书记张经武向僧尼们发放布施,班禅大师在传召大会上讲经,这些活动受到了广大僧尼的欢迎,盛赞共产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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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藏城镇和边境地区的民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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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封建农奴制度的束缚,西藏城镇的工商业很不发达。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城镇除了三大领主直接控制的少数大商店和印度、尼泊尔籍个人经营的一些商店外,只有少量小商贩和手工业者。有些地方还处在日中为市,以物易物的初级交换阶段,有一些实际上是以种地为主的城市农民,昌都还有一些内地来的汉族商人。但这些城镇的群众也饱受三大领主的剥削压迫,也要求进行民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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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拉萨、日喀则等城镇的情况,西藏工委在城镇的民主改革中主要抓了5项工作:一是开展反叛乱、反封建农奴制度、反封建剥削、反奴役和减租减息的“四反双减”运动,与农村、牧区、寺庙进行的民主改革互相促进、互相配合;二是贯彻执行保护工商业的政策,对未叛乱的贵族、寺庙的工商业一律不动,允许其继续进行合法经营,对叛乱分子独资经营的工商业由军管会接管,叛乱分子与其他人合资的商业由军管会进行登记,查清情况后处理;三是迅速安置贫民、游民,组织就业和生产,大力扶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手工业;四是正确处理城乡关系,加强城乡物资交流,恢复了拉萨冲赛康等处的自由贸易市场;五是成立工商管理机构,加强对手工业的管理和市场管理。经过民主改革,城镇建立了新的社会秩序,一大批无家可归的贫苦乞丐,得到了就业安置,有的人回到农村安家,分了土地。到1959年底,拉萨市对生活贫困的8500多人进行了救济,发放救济粮130多万公斤;建立居民委员会28个,创办公办小学、民办小学28所,还建立了1个养老院,收容了一批孤寡病残老人。城镇的民主改革,使拉萨、日喀则、昌都、江孜开始出现了新的生机,取得了初步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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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区约有4000千米的国境线,近20个县处于边境地区,与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相邻。边境地区的民主改革势必在国外产生影响,因此,西藏工委对边境地区的民主改革十分慎重,采取了稳妥、缓改的方针,广泛宣传党的政策,揭露谣言,稳定边境,团结广大群众,开展上层统战工作;即使是条件成熟可以进行民主改革的地方,也放在中心地区改革完成后,先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再逐步开展,做到了边境人心安定,改革和生产双丰收。实际上,边境地区的民主改革是在20世纪60年代前期,全区贯彻“稳定发展”方针时期逐步进行的,个别地方更晚一些。1961年1月,西藏工委还就边境地区的民主改革等问题,发出了《关于目前边境工作的指示》(即《边境十条》),提出“稳慎、宽大、严格、安定”的八字方针。在1961年后逃往境外的叛乱分子时有回窜骚扰的情况下,仍然保证了边境地区社会的安定和群众生产的正常进行与生活的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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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改革中,为了解决原西藏地方政府遗留的藏钞问题,繁荣城乡经济,促进物资交流,西藏自治区筹委会1959年7月15日发出布告,在全区发行人民币并作为合法货币流通。[100]8月10日,自治区筹委会又发出停止藏钞流通、以人民币限期收兑藏钞的布告,对收兑藏钞、藏银币做了具体规定:如1元人民币兑换藏钞50两,0.7元人民币兑换1两额的藏银币1枚。到1961年底,全区已收兑藏钞折合人民币288万元。至此,藏币、藏钞终于在市场上停止使用,人民币成了西藏流通领域唯一的合法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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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百年史研究 第五节 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彻底覆灭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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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中央政府下令平息西藏叛乱后,立即解散了压迫西藏人民数百年的原西藏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的军队、法庭和监狱,废止了旧西藏法典及其野蛮刑罚。同时中央还为西藏制定了“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要求在平息叛乱的斗争中,必须同时坚决地放手发动群众,实行民主改革,彻底解放藏族人民群众,引导西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现西藏社会的伟大历史变革。这就开创了西藏人民翻身解放、当家做主的新时代,实现了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彻底覆灭。从此,彻底改变了百万农奴的悲惨命运,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为西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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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导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为社会主义建设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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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经过平叛改革,封建农奴制度被摧毁了,农奴主阶级被打垮了。但是,封建农奴制的残余势力还仍然存在,有些边远地区的民主改革尚未完成,已经完成民主改革的地方,反动农奴主分子仍不断进行反攻复辟活动,而且斗争的形势非常复杂。为了巩固和保卫胜利成果,有步骤地完成民主革命任务,中共西藏工委在认真总结平叛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先后发出《关于民主改革运动中彻底肃清残匪、加强对敌斗争的指示》、《关于打击农奴主阶级分子反攻倒算、复辟破坏的有关政策》、《提高警惕打击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的指示》和《对改革中遗留的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自治区筹委会和西藏军区还联合颁布了《对曾参加叛乱外逃的藏族同胞投诚归来的通告》,这些文件、通告明确规定了彻底完成平叛改革的政策和应切实做好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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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在1961年4月出台《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文件指出,经过普选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是彻底完成民主改革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重大步骤。根据中央这一指示精神,从1961年下半年开始,各地陆续进行了基层普选工作,建立了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了乡人民委员会。到1965年7月,全区普选工作基本完成,乡人民委员会普遍建立起来。同时,中共西藏工委还加强了共产党和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党支部和团支部,并对一些基层党政组织以及农牧区的生产互助组进行了必要的整顿。在基层工作中,各地特别注意贯彻党的阶级路线,树立贫苦农奴的政治优势,使农村牧区的革命阵地日趋巩固。[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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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加强基层工作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农牧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1961年,中央《关于五年不办合作社的指示》下达以后,便把社会主义教育改为社会主义前途教育,同时强调进行民主革命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又强调进行阶级教育。在宣传贯彻《农村二十六条》和《牧区三十条》等具体政策时,还着重进行“奋发图强、自力更生”的教育。帮助群众树立和增强“爱国增产、团结互助、勤俭持家、劳动致富”的思想。通过这样的思想教育工作,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使广大农牧民既明确现阶段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地发展互助生产,又明确前进的方向,看到社会主义的远景,从而保证了稳定发展方针的贯彻落实,并为此后的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一定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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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稳定发展时期,不仅农牧业生产连年丰收,各项建设事业蓬勃发展,而且民族关系、党群关系和军民关系都十分密切,干部作风、社会风气以及人们的精神面貌也都比较好。广大进藏干部和解放军官兵,树立“长期建藏、边疆为家”的思想,发扬艰苦奋斗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把帮助西藏人民搞好革命和建设事业作为自己的光荣任务,并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注意维护和增进民族团结。与此同时,广大翻身农奴的精神面貌也焕然一新,他们亲身感受到民主改革的好处以后,对崭新的生活充满热爱,对共产党充满感恩之情,他们从亲身经历中深深体会到共产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所以,对共产党无比热爱和崇敬,对建设新西藏充满干劲和信心。总之,在几年的稳定发展中,全区呈现一派兴旺发达、安居乐业、团结互助、奋发图强的大好形势。许多干部和群众认为,这是西藏和平解放以后最好的时期之一,是西藏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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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积极行使民族区域自治职权的同时,各级地方人民政权也逐步建立起来。平叛斗争一开始,驻藏部队就迅速在拉萨和其他发生叛乱地区建立了军事管制委员会,行使人民政府职权,接管了各地的政治、军事、民政等事宜,以平息叛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接着各地相继建立了群众性组织,如:平叛生产委员会、平叛保畜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等。随着各地叛乱的平息,陆续建立了各级农民协会,这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组织,受到了群众的爱戴和拥护,为全区人民政权的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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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6月28日,中共西藏工委正式向中共中央报告,拟定于9月1日在拉萨召开西藏自治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成立西藏自治区。中央批复同意西藏工委的报告,并指出:“望即由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报告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102]自治区筹委会于7月24日向国务院提出《关于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请求报告》,8月2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举行第一百五十八次会议,讨论了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的报告,同意于1965年9月1日召开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65年8月25日举行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国务院议案,讨论了成立西藏自治区的问题。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成立西藏自治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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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十分关心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派出以中共中央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谢富治为团长,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张经武、国家民委副主任刘春为副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到拉萨祝贺西藏自治区成立。代表团包括中央各部门、27个省市自治区、16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代表,共76人。代表团于8月29日到达拉萨,受到拉萨各族各界人士和万名人民群众隆重、热烈地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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