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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32 改革开放的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实现伟大中华民族的复兴;就是要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以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始终走在时代发展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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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34 改革开放既是一场社会革命,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任何社会制度都是由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组成的。所谓基本制度,是指该社会形态的本质所决定、并表现该社会形态本质特征的制度。具体制度,则是由基本制度所决定和派生的运行机制、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等的体系。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是指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这种基本制度,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具体制度,则是指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和科研体制等等,它们是由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决定并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服务的,具有历史的局限性和相当大的可变性。特别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和文化教育状况的变化,这些具体制度在许多方面必须不断破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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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36 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就是改革那些不能有效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以及政治、文化发展要求的具体制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改革开放,确切和科学的提法,应当是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所以,邓小平在领导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十分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的问题。因此,他多次指出,历史反复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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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38 二 在新形势、新任务下中央召开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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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40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西藏自治区党委在拨乱反正、落实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全区各族人民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西藏实际相结合,逐步进行改革开放的初步探索。在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的情况下,不断深化认识,逐步统一思想,在中央关心、全国支援下逐步走出了一条加快发展的成功之路。但是,由于西藏长期存在的自然经济的影响和计划经济所造成的依赖性,使得广大农牧民缺乏商品意识,西藏的改革之路难以大踏步地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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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42 1980年3月14日至15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主持了座谈会,西藏自治区党委几位负责人向中央书记处汇报了西藏工作,中央书记处部分领导人和中央统战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座谈会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西藏实际出发,从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确定了西藏地方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和方针政策。座谈会将讨论意见写成了《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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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44 1980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了《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该纪要明确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西藏自治区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是:“以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为主,加强各族干部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西藏实际情况出发,千方百计地医治林彪、‘四人帮’造成的创伤,发展国民经济,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科学水平,建设边疆,巩固边防,有计划有步骤地使西藏兴旺发达、繁荣富裕起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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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46 中央提出今后必须注意以下八项方针:一是中共中央各部门都应注意了解、研究西藏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方针、任务和政策,实行具体指导,一切决定和措施,必须首先确实得到藏族干部和藏族人民的真心同意和支持,否则就要修改和等待,不要盲目地、生硬地推广内地的和汉族的工作经验;二是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要积极协助中央和国务院,系统调查研究西藏工作情况,主动提出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西藏工作的一些具体问题;三是中央和中央各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制度,发往全国的文件、指示、规定,凡是不符合西藏实际情况的,西藏党政领导机关可以不执行或变通执行,但重要的问题要事先请示,一般的问题要事后报告;四是大力培养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积极帮助他们把建设西藏的主要责任承担起来,而内地调往西藏的干部,要根据需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五是中央各部门,特别是经济、文教、卫生等部门在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照顾西藏的特殊需要,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在物质、技术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援;六是全国各有关地方和单位都要根据上级的指示,认真做好支援西藏的工作;七是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对于《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提到的和自己工作有关的问题,要专门研究,制定措施,抓紧解决,并将落实情况报告中央;八是西藏自治区党委要按照党的十一届三、四、五中全会和《西藏座谈会纪要》的精神认真总结过去工作,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重新审定全区经济建设规划,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紧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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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48 1980年5月下旬,胡耀邦、万里率领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到西藏考察指导工作。5月29日,胡耀邦在西藏自治区4500多人的干部大会上,提出了“为建设一个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而努力奋斗”[25]的战略目标。他指示西藏在一个时期内要办好六件大事:“第一,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之下,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权利。第二,要坚持从西藏的实际情况出发,全面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要大大减轻群众负担,几年之内,免去西藏人民的征购任务,取消一切形式的摊派任务。第三,要在所有的经济政策方面,实行特殊的灵活政策,便于促进生产的发展。第四,要把国家支援西藏的大量经费,用到发展农牧业和藏族人民日常迫切需要的用品上来,不要浪费,过去浪费太大。第五,要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大力地充分地发展藏族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建议要办好一所综合大学,办点中学。第六,要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干部政策,要极大地加强藏汉族干部的亲密团结。”[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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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50 同时,胡耀邦宣布,1980年中央给西藏补助6亿元,以此为基数,从1981年起每年递增10%;把大批汉族干部调回内地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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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52 胡耀邦提出,从西藏实际出发,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落实干部、民族、统战、宗教等各方面的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使西藏地区很快出现全面拨乱反正、大力治穷致富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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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54 三 全面落实中央对西藏工作的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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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56 1980年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西藏自治区党委从端正思想路线入手,进行“真理标准”讨论补课。通过对西藏和平解放30年艰辛历程的回顾,揭露“文化大革命”的危害及其在干部群众中造成的思想混乱,加深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针对“两个凡是”的思想束缚,在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口号,澄清“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实行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基础上,逐步统一了干部的思想认识。在此期间,胡耀邦提出进藏干部已经完成历史任务,只留下15%进藏干部,其余人分批内调。根据胡耀邦大批汉族干部(职工)内调的决定,西藏自治区1980年6月向中央呈报了《关于大批调出进藏干部、工人的请示报告》,中央8月6日予以批准,并通知全国各省、区、市和中央部委、部队做好内调安置工作。到1981年8月,完成第一批内调11000名干部和13000名工人的工作。[27]西藏先后有三次规模较大的内调,在制定第二次内调方案时,北京的有关部门认为“中央的决策,不仅稳定了在藏的汉族干部、工人队伍,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而且还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西藏的稳定,也有利于西藏改革的深化和建设的发展”。[28]西藏在20世纪80年代先后内调走了几万进藏干部职工和家属。丹增主编的《当代西藏简史》认为:“由于大批进藏干部的内调,特别是大批专业人才内调,也给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损失。”[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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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58 (一)继续深入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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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60 在此基础上,西藏自治区党委进行全面拨乱反正,把落实党的干部、统战、民族和宗教政策作为贯彻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次落实政策与20世纪70年代那次落实政策,在复查范围和处理方式上有所不同,不仅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还决定再次复查西藏和平解放以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处理的重大历史案件。如:平叛运动、“三教”“四清”运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和在清查过程中的历史案件。在处理方式上,本着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在处理历史问题上宜精不宜细,打破办案中的各种禁区,大规模地全面地平反冤假错案,大刀阔斧地全面落实了干部政策,使已发现的冤假错案得到彻底平反,被迫害致死者得到昭雪,蒙冤多年受错误处理的人也得到妥善安置,长期住牛棚、“靠边站”、受审查的干部重新走上工作岗位,数万名受牵连的家属子女得到解脱。通过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调动了被视为“消极因素”的社会力量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至1982年底,全区大范围的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基本结束,少量一时难以定性的案件,转由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继续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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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62 落实党对上层爱国人士的统战政策,是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重要内容。西藏的上层爱国人士在西藏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曾做出过重要贡献。十年动乱期间,他们同其他领导干部一样,蒙受批判,受到错误处理。中央有关部门认为,1980年3月以前,虽然已纠正了部分受错误处理的历史案件和“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冤假错案,安排了一批爱国人士的工作,但仍有一些重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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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64 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全面拨乱反正,再次落实统战、民族、宗教各方面人士政策,妥善处理了民族、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历史遗留问题。全国人大撤销了对班禅大师[30]的错误处理,为他恢复名誉,选举他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他领导下的原班禅堪布厅人员,上至计晋美、拉敏·益西楚臣、经师恩久活佛,下到一般工作人员,凡受牵连的一律纠正平反,补偿经济损失,安排适当工作。“文革”期间被错误处理,蒙受关押、批斗的原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西藏军区副司令员桑颇·才旺仁增[31],原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佛协副会长江措林·土登格桑[32]等一批上层爱国人士得到平反,健在者恢复了职务,补发了工资,对离世者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缅怀他们为维护祖国统一所做的贡献,对他们的亲属有工作能力者安排了工作,失去工作能力者安排了生活。在安排新老爱国人士工作、生活的同时,还晋升了—批爱国人士的职务,增加工资。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区先后有1700多名爱国人士在政治上、生活上得到了安置,其中189人被安排在全区各级人大、政协、佛协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其中16人担任省级职务。[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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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66 在全面拨乱反正过程中,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还认真回顾检查了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情况和问题,并多次发出有关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文件,纠正“文革”期间在宗教信仰方面的错误做法,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要尊重保护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也要对寺庙、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防止放任自流,对利用宗教活动干扰、破坏生产、教育者要依法处理。指示各级党政部门领导重视落实宗教政策工作,把宗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在中央政策指引下,各地、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措施,清理“文革”违反宗教政策的遗留问题,相继恢复或新成立宗教工作机构,在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为802名宗教界上层爱国人士落实了政策,其中有615人被安排在各级政协、佛协、文化教育部门工作。[34]清退了在“文革”期间被占用的寺庙土地、林卡、房屋以及其他被查抄的寺庙财物、宗教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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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68 为尊重藏族人民的风俗习惯,方便群众进行宗教信仰活动,政府有关部门还多方设法寻找、追回在“文革”期间散失寺外的佛像、法器及其他宗教用品,分发或归还给各寺庙。仅经自治区佛协就向1109座寺庙归还了大量“文革”中失散的各种佛像和宗教用品,供广大僧人和群众从事宗教活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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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70 198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档案馆保存的《甘珠尔》藏文大藏经拉萨版赠送给自治区佛协,并资助50万元开办拉萨印经院。为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84年和1985年两次发布不准围观天葬台的布告。通过尊重信仰、落实政策、正确引导和加强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保护,有影响的大寺庙宗教活动已恢复正常。哲蚌寺除进行正常的学经活动外,为改善僧人生活居住环境,还组织僧人种菜、植树。1982年全寺人均收入达到800多元,为以后西藏自治区党委提出“以寺养寺”开了个好头,创造了新的经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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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72 随着政策的落实和宗教活动设施的修复和开放,各种传统的宗教活动和宗教节日活动也都开始恢复。每有重大宗教活动,政府有关部门都派人前往斋僧布施;群众的婚嫁丧葬仪式及与宗教有关的习俗也都得到尊重。经过维修后的拉萨大昭寺及其他一些名寺古刹,常年香烟缭绕,朝拜者络绎不绝。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信教群众多达百万人次。在西藏,自治区政府依法保护每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同时,国家法律也规定不允许分裂主义势力和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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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74 1982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通知精神,积极开展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知识分子的政治待遇和业务水平。自治区专门成立了由一名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和处理知识分子的有关问题,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据1987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在5年间平反纠正了690名知识分子的冤假错案,为“文革”中停发或减工资的400名知识分子补发了工资,为167名“文革”中被查抄财物的知识分子做了清退或给予补偿。在知识界开展评定职称,授予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全区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27个专业职称系列,共评定、聘任高、中、初三级专业技术人员10000多人。由于重视知识分子入党和选拔知识分子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工作,到1987年底,全区知识分子党员已占知识分子总数的38%,知识分子担任地、县级领导职务的分别占同级干部的50%到65%。同时注意提高知识分子的生活待遇,规定凡具有大专学历和中专毕业证书的知识分子,在西藏工作期间向上浮动一级工资,满8年还固定一级工资。此外,知识分子进修、考察也受到鼓励和关照,为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才智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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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76 为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加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建设,1980年以后,西藏自治区党委还根据中央处理“文化大革命”以前历史遗留问题的指示精神,指示有关部门对1959年平叛中有申诉和错判的案件进行复查处理,并对农牧区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整[36],对在平叛和民主改革期间,在农牧区划定的“四类分子”,实行从宽处理政策,摘掉不再坚持反动立场的叛乱领主、代理人的“帽子”,给予他们公民权利,并与劳动人民出身的社员一视同仁、同工同酬。宽大释放了参加1959年反革命武装叛乱的在押犯人,发给“摘帽”通知书,给予公民权利。对一部分有真才实学能坚持工作者,分配到相关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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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78 同时,西藏自治区各级落实政策机构认真复查纠正了1958年反右派斗争的错误案件,用两年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另外,还复查了1969年在尼木[37]、边坝[38]等四县发生的反革命杀人事件,对在此案中受审查被宣布无罪的人,在政治上平反,经济上给予补偿。复查纠正了1970年回族“叛国集团”的错案,并处理了善后工作。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于1980年6月颁发《关于纠正错划富农牧成分的通知》,8月又颁发《关于纠正城镇错划资本家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在西藏社会主义改造时,被错划的富农牧户和资本家,一律纠正过来,恢复原来的成分。因被错划成分在经济上受到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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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683780 1981年2月,西藏自治区党委还转发了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落实“文革”期间爱国人士的私房院落被占用政策的请示报告》的通知,同年3月还颁发了《关于社改期间没收未叛领主、牧主、寺庙的牲畜改为进行赎买的规定》,同年9月又批转自治区民委《关于回归藏胞安置问题的请示报告》。为方便流落国外的藏族同胞回国探亲访友,自治区于1979年1月成立了区接待藏族同胞归国和参观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天宝亲自任主任。委员会成立后重申:欢迎流落在国外的藏族同胞归国定居、探亲、会友和参观访问,实行“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和“来去自由”政策。至1987年,共接待了3700多名国外藏胞回国探亲、参观、旅游观光,根据本人申请安排了1600多人在国内定居。凡回国人员,无论是短期探亲、访友或长期定居,都受到政府的热情接待。对长期定居者的居住、工作、生产、生活做了妥善安排,对短期参观、探亲、访友者,热情接送。在大规模落实政策告一段落之后,西藏自治区党委规定凡应该享受政策而尚未落实的,随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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