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6807112e+09
1706807112
1706807113 为了向政府施加更大的压力,在国有方案发布当天(6月17日),川路公司不仅成立了四川保路同志会,而且致电其宜昌分公司总经理李稷勋,要求不得接待政府所派的查账员,不得将公司的账本及余款交给政府。李稷勋回电说,政府目前只是派人查账及核查工程,并未表示要接收财务。总公司干脆回电指示,拒绝政府一切形式的查账及勘工。
1706807114
1706807115 对于这种对抗方式,李稷勋并不赞同。他在7月初给总公司发了一份长电,赞同“以反对国有为手段”,“以索还用款为归宿”,但他要求总公司尽快自行查账,内部理顺,而不是无谓地与政府对抗和僵持。他对那些高喊口号认为川路应当继续商办的人嗤之以鼻,说此类人“言及筹款,莫不挺身担任,一经征收,往往十不得一”。李稷勋举例说,湖北当年为了争取商办,有断指的,有在政府门前痛哭愿意一死的,闹得很欢,而一旦成功地争取了商办后,无论在筹款还是修路上都是漏洞百出、捉襟见肘,因此,这次收归国有,“上年争路诸君”都蔫了,“非复当年意气,其情可见”。李稷勋认为,中央政府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已经下令停收租股,而没有租股,川路商办断不可能,再恢复租股,根本不可能得到民众支持。目前已经开工的宜万段,年开支高达300万两,一旦资金链断裂,“款项不继,半途中止,其危险不堪设想”。因此,他认为争款才是重点,其中坏账很难让中央政府承担,而杂费一项已开支400万两,虽然对于仅仅修建了几十里的铁路来说过于不成比例,但还可以向政府争取,毕竟其间不少开支属于基础性开支,可等全路完工后摊销。他建议各分公司尽快将开支账目汇拢,以便与政府商谈细节。
1706807116
1706807117 众口铄金
1706807118
1706807119 与川路高层争款相同的是,在京的川籍干部们也在全力进行政府公关,争取中央政府能够承认并负担川路公司之前的所有开支,包括坏账在内。但川籍京官们对川路高层的管理能力、职业道德等一概不予认同,以甘大璋、宋育仁(礼部记名丞参、“四川铁路议会”议长)为首,46名川籍京官在6月中旬联名上书中央政府,在争取中央政府全额认账的同时,请求中央政府一律换发国家铁路股票,而不能偿还任何现金。
1706807120
1706807121 京官们担心的是,如果发还股款,“中饱侵渔,层层剥削,较初时尤甚”,小民百姓依然无法拿回股本,“款为下逮,已归乌有,仍与亏倒无异”。而如果集中交给现有的腐败管理层经营,难保不再发生更多更严重的亏损。而“现在国家帑藏空虚,筑路一事,与其多借款于外,何若多分利与民”。国有铁路应该为民间资本的“附股”开个口子,一方面“停其按亩抽租”,减轻农民负担,另一方面“仍存正式募股”,让民间可以自由入股,分享铁路发展的利益,并“隐寓实行国债票之策,即预为备款赎路之资。为国为民,兼全之计,莫善于此”。这一建议不仅充分考虑了国家、地方和民众的三者利益,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性,当然,也撼动了既得利益者的根基。
1706807122
1706807123 在京官们看来是“政府与民共利,大公无私”的建议,却被既得利益者们看成是一道宣战书,他们将此方案解释为“夺路劫款”。而攻击的方式,就选定为指责甘大璋“招摇”,“希图煽惑”,川路公司及董事局从未委托任何人表态同意附股,“川路股东众多,断不能据十数人之私言,即为有效”,并通过王人文上奏中央政府表示坚决反对。
1706807124
1706807125 甘大璋等46名京官向中央政府提交的只是建议,并未如保路派们那样动辄以“民众代表”自居。既得利益者们动用各种手段,痛斥甘大璋等“以私人资格,支配川路股款,实为违制营私,妄诞之尤”。
1706807126
1706807127 以川路总公司名义发出的电报说:“十万余人痛极,同请削甘大璋籍。”“开除乡籍”这一处罚很是充满创意,既于法无据,又难以执行。吊诡的是,连堂堂的四川谘议局也附和,致电北京同乡京官,认为甘大璋“窃名送款,除由公司径电邮部取消外,请除籍并严究”。一个立法机构平日宪政法制不离口,居然不经过议会表决,就要因一份公开的建议书而处罚自己管辖之外的京官,而且动用的是法所不载的“除籍”,这也是世界宪政史上的一大奇闻。这一奇闻被后世史家看成是“对腐朽没落的清王朝的革命性抗争”,这就更是怪事了。
1706807128
1706807129 以泛泛的“各界股东”署名的电报也发到了邮传部和内阁,要求对甘大璋“查明严办,以杜煽惑而儆贪邪”。川路公司在凭空指责甘大璋冒用股东名义的同时,自己却处处以股东代表的口气说话,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自相矛盾之处。这种自居的股东代表、民众代表,以“多数”的名义开始强力压制不同意见,当在京川人集会,国家议会(资政院)议员万慎为甘大璋辩护几句,就立即被众人“呵斥下台”。
1706807130
1706807131 潼川同乡会不仅对甘大璋发出了暗杀令,而且还大揭他的老底,将他早年未登第前骗人饭菜钱一百余串等无法查证的事也在报上大书特书。宋育仁、施愚等被既得利益集团看成是眼中钉的几位四川籍京官,均被打着府、县、乡名义的各级同乡会宣布开除乡籍。受威胁最重的甘大璋,不得不请求朝廷下令地方官保护他家祖坟。而这些“卖国贼”,此前一直因为自己在北京的地位而成为家乡的骄傲。
1706807132
1706807133 在巨大的压力下,曾经联署的京官们纷纷退却,如翰林院编修贺维翰等就向邮传部递交呈文,要求取消甘大璋“窃名呈请附股”的公呈。列名者之一、宋育仁的弟子胡骏也站出来揭发,说是老师在背后煽动,自己被蒙蔽了。这样,保路派们成功地将打击的目标缩小到了甘大璋、宋育仁两人。
1706807134
1706807135 自辩状
1706807136
1706807137 一场大辩论在报纸上开始了。
1706807138
1706807139 隐秘人士以“旅京股东”名义,向甘大璋、宋育仁发出了声讨,并提出了几个诘问:
1706807140
1706807141 一、川路股份中,京官占最小股,而甘大璋等更少,甘大璋凭什么代表全体股东?
1706807142
1706807143 二、既然国有,川人用过的款必须归还,甘大璋有何权力处分?
1706807144
1706807145 三、根据上谕确定的补偿数额,川路公司将损失四五百万(其实就是亏空的部分),甘大璋能否一力赔偿?
1706807146
1706807147 甘大璋显然没有想到,一个为国家、地方和股民周全考虑的建议,会遭到如此强烈且恶毒的攻击。沉默数天后,他发表了公开回应,一方面解释了前后原因来龙去脉,为自己辩护,另一方面则痛斥既得利益集团混淆视听、故意把水搅浑。
1706807148
1706807149 甘大璋对强加给自己的“失路送款”的罪名嗤之以鼻,说失路的责任恰恰应当由总公司承担,没有他们的无能与腐败,川路建设权有必要被中央政府收回吗?而现在,公司上下的混乱与腐败依旧,宜昌分公司每月还在开支40万两的巨款,再不抓紧解决,剩下的路款也有可能要失去了。他质问道:“大家为何不去追查现在尚存的股款究竟多少?在谁手上?如何管理?所谓送款的罪名,不正是此前川路公司内部的亏损、贪污、浮滥吗?”
1706807150
1706807151 他痛快淋漓地逐条反驳对他的诘问:
1706807152
1706807153 “反对国有,赎回成命,吾乡人有此能力(续办铁路)否?”
1706807154
1706807155 “争路商办,能保全吾乡人生命财产,不致如沪款倒亏之绝大损失否?”
1706807156
1706807157 “上海亏倒巨款,显有总筹全局不能辞责之人,吾乡人能如数追出使之者否?”
1706807158
1706807159 “原诘不翼而飞之四五百万,或指倒款而言,或指各局浮费、国家不认而言,抑或指经办侵蚀而言?”
1706807160
1706807161 “出租股者原为享铁路利益,岂国家股票不能得利益,商办股票乃独能决其必得?”
[ 上一页 ]  [ :1.706807112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