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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势力在四川的扩张,经历了长期的历史过程。它从清初反清复明肇始,到辛亥革命风光一时;从清朝被严密查禁的非法团体,到民国时期成为半公开的组织;从早期边缘人群的秘密活动,到后期渗透到党政军各级机构,这些都表现了这个组织强大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在其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各个时期的政府为摧毁这个组织进行了极大的努力,但都没有成功。直至1949年之后,这个组织才最终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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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组织的起源,可以说是莫衷一是,各种文本有不同的描述。在清代的文献中,他们这样被描述:“袍哥,即烧香结盟之会党也,流于匪类者谓之会匪,普通之名词皆称袍哥,或曰袍几哥,又曰帽顶。”[17] 可见清代袍哥又有“哥老会”“会党”“会匪”“帽顶”等称呼。哥老会的来源一直模糊不清,历来颇有争议,但似乎也有蛛丝马迹说明哥老会与啯噜的某种渊源关系。如啯噜的首领也多称“老帽”“帽顶”,清人和近人也多称两者产生于四川。左宗棠则直截了当地说:“盖哥老会者,本川黔旧有啯噜匪之别名也。”李榕也指出:“窃按蜀中尚有啯噜会,军兴以来,其党多亡归行伍,十余年勾煽成风,流毒湘楚,而变其名曰江湖会。”清末编辑《成都通览》的傅崇矩也认为:袍哥“南路谓之棒客,北路谓之刀客,东路谓之啯匪,省垣亦谓之棒客”。[18] 关于“棒客”这个说法,在沈宝媛的调查中也得到印证。在“望镇”,所谓“棒客”就是浑水袍哥。[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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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对他们的起源却有自己的一套解释。沈宝媛的调查报告“附录一”,简短讲述了和上面提到的袍哥与《海底》之“缘起”类似的故事:“袍哥”又叫“汉留”,它的兴起始于郑成功,他“悯明室之亡,痛生父之死”,所以于顺治十八年(1661),“与所部兵将,约会金台山,效法桃园,崇奉圣贤,以汉留为号召,约盟来归者,四千余人,秘密结社,开山立堂,是为袍哥之始”。当时的文件称《金台山实录》,“即当时之组织书,亦为今日汉留之历史教材也”。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兵攻克台湾,“郑子克琰(应该为郑成功之孙郑克塽),恐先人遗物,被敌攫去,遂将此书用铁匣装妥,沉之海底,故后称社团之组织书为《海底》者本此”。[20] 沈宝媛这里的说法,大致和刘师亮在《汉留全史》中的描述是一致的,其实都是沿袭《海底》的故事。说明当时袍哥普遍对自己的起源采纳了类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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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确定这个说法的可信性,不过,毫无疑问的是,这个文献对袍哥的扩展是一个极大的推动。虽然哥老会组织是在17世纪末到19世纪初这段漫长历史中逐渐发展而来,但显然在19世纪下半叶其成员数和影响力都有极大扩张,这很可能与其经典文献的“发现”(或“创造”),并成为其思想意识和沟通工具有关。袍哥《海底》、“汉留”以及对自己组织之起源的说法,可以看作是霍布斯鲍姆(E.J.Hobsbawm)所指出的“被发明的传统”的一个过程。他们利用“一整套通常由已被公开或私下接受的规则所控制的实践活动,具有一种仪式或象征特性,试图通过重复来灌输一定的价值和行为规范,而且必然暗含与过去的连续性。事实上,只要有可能,它们通常就试图与某一适当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过去建立连续性”。[21] 这种“被发明的传统”成为他们政治斗争的工具,也成为他们身份认同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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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清朝地方官和官方的文件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与袍哥对自己历史的起源完全不同的说法。我们应该认识到,不同的说法是因为各有着不同的目的。官方把袍哥的起源说成是地痞流氓、江湖强盗,除了偏见外,还有着政治的目的,即有利于对这个集团进行打击。而袍哥对自己历史的描述,则是形象塑造的一部分,也是一种身份的认同。这种身份认同,是他们扩大组织和增强凝聚力的重要基础。我们现在无法确认官方和袍哥各种描述的可信度,但毫无疑问,两者都有一定的历史依据,也都存在人为的历史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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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真正的袍哥成员来说,精通《海底》成为证明其身份的前提。虽然这个文件的来源和可信度难以判定,但它作为这个组织的经典和媒介,对反清、反满运动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调查报告的“附录六”关于袍哥的书籍举例中,沈宝媛列出了五种书目,即《汉留海底》,“胡朗秋署 光绪三十三年孟春月出版”;《江湖问答》,“博爱山人校正 仁昌书局代印”;《海湖言词》,同上;《新海底》,同上(上下二册);《革命宗旨》,同上。[22] 另外,应该提到的是,《海底》有许多版本。我手头目前有三个不同的《海底》版本,但是都不是沈宝媛上面所列。这三个版本是:一,民国廿一年仲春中浣新镌《成都江湖海底全集》;二,成都刘双合刻版《成都江湖海底》,民国廿三年六月重刊;三,李子峰编著《海底》,1940年版。前两本都是本地印行,木刻版。第三本是铅字排印本,达334页,流传最广,篇幅也最长。[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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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百年间,袍哥一直与地方政府和地方精英争夺地方的控制权,与地方政权的演变共进退。同时,这个组织与地方精英、保甲、团练等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川西平原,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由于移民的流动性,宗族的权力不如中国南方那么强大。国家通过精英间接行使权力来对乡村进行控制。[24] 从清代到民国,县以下的地区控制是通过保甲制来实施的,十家为牌,十牌为甲,十甲为保,一保之内,守望相助,成为地方控制中强有力的手段。[25] 据嘉庆十八年(1813)《巴县团首牌团条例》,各场镇还设立梆锣并木架一座、高脚牌一面,牌上书写“严拿匪徒”四字,造上方下圆青岗木棍四根,上写“专拿匪徒”四字,插立木架之上,“以壮威势”。还要求各家制青岗木棍一二根,“以备捕贼防身”。若有“匪徒入境”,立即“鸣锣击梆”,各牌头一闻锣声“即率牌众,各持木棍齐集,协力擒拿”。道光三十年(1850)巴县又制订《编查保甲条规》,规定每牌头对所管十户凡有无产业,其亲属、奴仆、雇工人数,有无职役,田地若干,现住房屋系自业、当业、佃业,以及父母、伯叔、兄弟、妻妾、子女、子侄、孙子等是何名氏,共有男几丁、女几口,“逐款察明,按照牌册格眼,备细填注”。[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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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牌头、甲长、团首等都由有一定地位的人担任,如规定牌头“必须素无过犯,才过九家者,方可充当”。团首“不拘绅士粮户”,但必须选择“品行端方,为人公道;素为一方敬服者”。保甲制实由地方精英实施,任职者由地方保举。除保正外,还有场约、乡约等名目,与保正会同办理乡民诉讼,办差徭公事等。他们一般由乡绅推荐,官方给照,“以平民充之”。[27] 其实,保正往往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非但无薪俸,而且处于地方、乡村势力与国家之间的夹缝中。当政府强加额外征收或民众因歉收无力缴纳赋税时,保正职责便更难执行,他们在国家权力和地方利益之间进退两难。不过,虽然担任保正这类维持地方秩序的职务有种种难处,但毕竟在地方上有了一定的“身份”,而且也可以因此捞到一些好处,所以有不少小绅还是乐于出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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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练衍生于保甲,因此与保甲在编制、职能等方面有相似和重合。但也有不同。团练的规模较保甲有所扩大,如成都附近新都县之团练分为:牌(头目为牌首)、甲(甲长)、团(团正)、场(总监正)。其中最后一项“场”就是保甲制所没有的。团练的编制力求与乡村社会既存的组织规制相一致。如成都县全县分为二十四里,复为三十四保。井研县的基本单位是镇,在光绪年间全县先分为17镇,然后在此基础上以团保混合。团练与保甲的另一个不同在于,保甲由官办,大权在中央,各地保甲运作的每一个环节,由地方官掌握。而团练则由官绅合办,办团士绅虽经中央简派,但其组织规模及运作机制则基本上由士绅决定。他们往往在一个村庄或城镇建立自己的办公场所——团练局,表面上由官总其权,绅董其事,但是实际上多由士绅操纵团练大权,官权在其中的作用十分有限。[28] 1935年,四川实行新县制,保甲也重新编制,根据1945年四川第五次编查保甲的概况,“望镇”所属的成都县,共有14个乡镇,分为255保,2511甲(图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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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渐炽是在嘉庆以后,到咸丰、同治年间,势力迅速蔓延,川省“匪徒无虑数十百股”,而且均有“匪首”,他们大多是“无知妇孺、会匪、饥民,聚党数十人或数百人便图起事”。这里提到的“会匪”,即是哥老会。如果是“大兵进剿”,他们则“不耐一战,弃械狂奔,混入居民”。[30] 哥老会经常“开山”纳徒,据晚清四川省咨议局关于解散会党的议案中称:“会党之增加党类,必在开山结盟时,开山一次,新入会者辄数十百人,如是不已,会党安得不多?其开山必在深宵僻地,又有衙蠹为之牒蒙,盖似不易察。然每开山,少者人以百计,多以千计,来程至数百千里。”在集会之前,“大约皆藉期会或生辰燕会为名,发布红柬,遣人邀请”。[31] 这是对袍哥势力扩张的一个生动描述,反映了官府对他们无可奈何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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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龙泉驿小乡镇上的消防队。他们穿着制服,精神抖擞、自信满满,和我们过去印象中的小乡镇相去甚远。照片由美国《生活》(Life)杂志摄影记者C.麦丹斯(Carl Mydans)于1941年在龙泉驿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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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格蒂研究所(Getty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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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哥老会在四川已形成网络,据四川总督岑春煊禀请查灭四川会党码头的奏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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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四川会党之风甲于天下,而拉搕抢劫之匪即出于会党之中。一朝犯案,悬赏通缉,又恃有当公之会党包庇调停,羽翼遍川,实难惩治。擒其渠者,而小者又大,犁木未坏,弯树重生,诛不胜诛,良可浩叹。查川省会党以西南为最,东北次之,各属乡场市镇……各有码头。[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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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老会势力甚至渗入到清兵勇之中,王闿运《湘军志》称:“哥老会者,本起四川,游民相结为兄弟,约缓急必相助。军兴,而鲍超营中多四川人,相效为之,湘军亦多者。”左宗棠也承认,“鲍超籍隶四川,而流寓湖南最久……其治军也,贵勇而贱谋,喜用众而不能用寡。其偏裨专取猛士,不尽责以纪律。惟临阵则法在必行。所部多悍卒,川楚哥老会匪亦杂厕其间”。[33] 可见,哥老会真是无孔不入,“入会者自绅商学界,在官入役,以及劳动苦力群,不逞之徒,莫不有之”。[34] 它如此广泛的社会背景,为它能长盛不衰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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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动乱给了这个秘密社会组织扩大势力和影响以极好的机会。虽然袍哥在清代即被禁止,但他们在像茶馆、烟馆、饭馆以及戏园等公共场所都很活跃。颁布于清末的《清查窝赌、窝盗、烧香结盟、传习邪教规则》规定,警察可以盘查“烟茶酒馆及戏场会场人众处所,如有三五成群,气象凶恶、行止张皇、衣服奇怪者,巡兵即须秘密尾随其后,听其言论,迹其所至。如有烧香结盟端倪,即禀知本管官先事防范,待时掩捕”。这个描述也反映了地方政府是怎样辨别秘密社会成员的。[35] 辛亥革命中袍哥与四川保路同志会和保路同志军合作,得以公开活动,但革命后又成为非法组织。不过,尽管有政府的控制和打击,他们的势力继续扩大。在川西平原,袍哥控制了地方社会,从城市到乡村,都有他们的势力范围,经常开办茶铺、酒馆、旅店以作为其活动的“公口”,这些地方亦成为地方社区非官方的权力中心。有些袍哥也从事非法交易,诸如鸦片、黄金、武器走私,收保护费、窝赌等更是他们获利的常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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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袍哥在当时已经形成了最有势力的秘密社会力量。据刘师亮统计,哥老会从嘉庆中到清末约百年时间内,在各省共开山堂36个,川省即占16个。所以说“各省汉留之盛,莫过于四川”。当辛亥革命爆发,“及保路事起,四川省会一区,仁字旗公口至三百七十四道之多”,如果再将礼义两堂加在一起,这个规模将更大。还有“至乡区各保与夫临路之腰店,靡不设有公口,招待往来者,日不暇给”,所以民间甚至有“明末无白丁,清末无倥子”的说法。[36] 这里提到的所谓“腰店”,也有称“幺店”的,即乡场上的杂货铺、茶馆,或者小酒馆、饭店等,人们也经常以“幺店子”(或“腰店子”)来称那些非常小的乡场。川西平原上由于人们散居,不容易见面,这些腰店经常便成为地方上的社交中心,人们空闲时总会去那些地方打发时间。本书的主人公雷明远,就是平日都在“望镇”上的腰店里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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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哥在辛亥革命中扮演了重要角色。[37] 辛亥革命前,他们在郫县新场商讨反清事,“大会在新场乡下野寺中整整举行了一夜,巡风望哨达数十里之遥,真有些威风凛凛,杀气腾腾。许多鸦片烟瘾的老大哥,呵欠流泪,危坐终宵,不敢擅离香堂”。[38] 清末,袍哥许多山堂都参加了反清斗争,如参加保路运动的哥老会头目即号称十二统领。[39] 辛亥革命后,袍哥也一度可以公开活动。但是民初四川局势稳定后,当局开始禁止袍哥活动,袍哥依靠严格的组织结构和群体力量,渗透到底层社会。他们部分填补了过去士绅在地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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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二三十年代川省政局不稳,兵匪盛行,秩序混乱,地方需要袍哥来维持秩序,组建民团,发展武装,控制地方,保境安民。四川由于军阀混战,防区不断变化,权力经常转移,各属官员频繁更迭,降低了其地方管理的能力,萎缩了其权力施展的范围,致使对底层失控。加之税捐种类繁多,征收困难,地方官不得不承认袍哥势力,一些袍哥大爷凭借众兄弟伙的力量,顺理成章地出任团总的职务。当时人对此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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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府的命令不能直接达到人民。人民的心目中,只有某区长、某大爷(哥老会头目的称呼——原注)。文人作县长的,多不敢下乡,因为他们没兵力,常常受到团阀的侮辱。我在中学读书的时候,亲眼见有几个穷光杆(哥老会份子——原注),到现在不及十年,都积资至三四十万,拥枪一二千枝,出门随从手枪及手提机关枪弁多至五六十人,对于老百姓则操生杀予夺之权。当局何尝不知道,因为筹款的时候,必得依赖他们。所以也不敢得罪他们,任他们自由地干,反正受害的是人民,对军阀的本身是无碍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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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到民国,我们可以看到地方控制的若干变化。首先是太平天国起义时期开始的从保甲到团练的转移。在民国时期,团练的首领多由袍哥担任。其次是袍哥参与税收。传统社会中地方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收税,各地的捐税经常不是由县衙直接征收,而是通过乡绅这个“中介”进行,乡绅是县衙能够按时收足捐税的保证。每岁秋初,县令邀城乡绅粮至官府,讨论捐税征收办法。地方捐税往往先由乡绅垫付,再由乡绅向乡民收取垫付部分。乡绅之所以乐于垫付,是因为一方面可向政权表忠心,在地方显特殊地位,另一方面也捞到许多实际的好处。在1930—1940年代,许多地方的这类“乡绅”,实际上被袍哥所取代(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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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望镇”附近的金堂县(见地图1),袍哥首领贺松在1940年代低额承包屠宰、市场各税,从中渔利。当时每天宰猪不少,市场上米粮、棉花成交额也颇可观,每年可收一定数量的屠宰税和秤斗捐,贺低额承包了这些捐税,然后用招标方式高价转包,获利巨大,除“给码头、学校部分外,余全部落入贺的私囊”。并且“私设关卡,勒索过往客商”。竹篙是地区交通要道,经营布匹、棉花、白糖、油米、烟酒生意的商旅假道于此,当时政府在竹篙设有收税机关,如食糖专卖分局等,派员专门征收糖税。[41] 这里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作为一个被政府禁止(至少在理论上)的组织,他们居然可以通过包税的办法,帮助地方完税,并从中渔利。在一定程度上,他们成为地方政府和乡民之间的中介。而且贺松所得到的利益,还要分给“码头、学校部分”。这里作者没有给出具体信息,但是至少也在不经意间透露出,有部分收益用于地方公益。这份资料也证明,对于像贺松这样的袍哥首领,地方官也必须依靠,对其所作所为经常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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